无锡市优化整合规划方案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招标预告(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2025)



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联系人:王杉

联系方式:0510-81021517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方案

三、采购品目代码及名称:C13010000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四、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2025年3月25日

公告结束期限:2025年4月1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2025年3月25日

反馈结束时间:2025年4月1日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2025年3月25日

采购需求-公示0325.docx

采购需求一、规划范围:无锡市新吴区全域范围,包括硕放、旺庄、江溪、梅村、鸿山、新安6个街道,总面积为219.79平方千米。二、编制背景城镇开发边界是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新吴区现行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于2022年获得国务院批复。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122号)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区域重大战略调整及民生项目建设等要素的落地需求,保障城镇合理有序发展,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开展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项目编制工作。三、工作内容新吴区目前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土地面临着较大的耕地保护、林地保护、湿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与旅游度假区建设、乡村振兴发展之间的协调问题。因此本次新吴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方案需与东部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的整合优化同步考虑,增加相关内容的专题研究。1、专题一:东部乡村地区建设用地整合优化东部乡村地区规划整合优化以建设用地布局为主,重点规划范围为飞凤路、通锡高速、锡东大道以东的以乡村为主的区域,面积约25.71平方公里。东部乡村地区整合优化以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综合“漕湖—鹅真荡”生态绿色一体化协同发展示范区、苏锡协作示范区、“望亭-黄埭-硕放-鸿山”跨界城镇圈等区域协作要求、鸿山墓群遗址保护与展示需求、省级旅游度假区与乡村建设诉求,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予以整合优化,明确建设用地的城镇属性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性以及各种类型的用地规模,提出开发主体、开发时序的建议。城镇属性的零星建设用地即为后续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的重点对象。2、专题二:农业生态空间潜力与协调研究基于现行的耕地、林地、湿地等保护任务,新吴区目前城镇开发边界内势必会存在耕地、林地。结合耕地、林地等相关规划研究成果,对全域范围内的耕地、林地、湿地等潜力空间进行摸排,按照各自保护要求,提出合理化布局方案。位于现行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耕地、林地集中布局地区即为后续可能调出城镇开发边界的地区。3、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整合规划方案基于专题一、二研究成果,将东部片区规划零星城镇建设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管控,同时进一步协调开发边界建设空间与农业、生态空间的关系,为耕地恢复考核、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预留空间,按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双控的原则对新吴区进行开发边界布局优化,编制成果报告后逐级上报审批。四、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包含三部分内容,东部乡村地区建设用地整合优化综合报告、农业生态空间潜力与协调研究报告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主要包括优化方案报告、举证材料、数据库等。优化方案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城镇开发边界在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局部优化的理由;调入地块与周边区域、与城镇空间结构的衔接关系,与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等限制性要素协调性分析以及调整地块的分区以及规划用途;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面积和布局、规划用途、选址综合论证等情况;局部优化方案的合规性分析。举证材料包括局部优化的理由、纳入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的选址综合论证材料以及已批准完成备案的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城镇开发边界更新面层、城镇开发边界调整面层、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面层。五、进度要求1.前期研究阶段(2025年4月—2025年5月)重点推进东部乡村地区建设用地整合优化、农业生态空间潜力与协调研究两部分内容,形成相对稳定成果,完成区级领导汇报。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初步方案阶段(2025年6月—8月)依据前期两个方向的研究,依据总量和增量双控的原则统筹考虑纳入边界的范围、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入定出确定调出城镇开发边界的区域,确定布局优化初步方案。3.方案编制阶段(2025年9月—10月)根据《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及报审要求(苏自然资办发〔2024〕53号)》要求编制调整方案,并完成举证材料汇编工作,同步完成相关征求意见工作。4.逐级上报阶段(2025年11月起至12月底前)区人民政府报请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省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方案审查、数据库质检,将审查通过的成果数据汇交至自然资源部。六、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规范深度和要求,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七、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经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20%;(2)乙方按时间进度完成中期成果,经甲方确认成果质量后,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3)乙方向甲方提交专家论证成果,经甲方组织专家论证通过,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4)乙方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完成报批及汇交工作,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20%。(5)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作为延迟履行合同的依据或理由。乙方申请付款前,须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文件,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通过检查验收,因上级主管部门政策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延期的通过协商解决八、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请认真参考本采购文件及其附件。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调研费用、文本制作与印刷费用、成果审核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说明:投标总价应包括投标供应商整个服务期内全部费用的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加班费、各项福利、办公费、管理费、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各类耗材、公共耗费、专家评审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除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投标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优化整合规划方案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