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招标预告(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2025)



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

| 发布时间:2025-04-02 10:20:02

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

项目概况

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商财竞争性谈判-2025-5

2、项目名称: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842660.00元

最高限价:84266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内容: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要求;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质保期:1年;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

4、售价:0元。

5、请各潜在供应商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控制价文件”)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 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3、网上提交:供应商最晚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小时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系统,更新主体库信息,避免因主体库更新超时延误开标;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逾期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8、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交易系统升级版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10、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11、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 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

地址:商城县观庙镇柳大湾村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568699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219号鑫泰大厦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23768767

相关附件:

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商财竞争性谈判-2025-5采购人: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代理机构: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商财竞争性谈判-2025-52、项目名称: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842660.00元最高限价:842660.00元序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842660.0084266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采购内容: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详见采购文件;(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要求;(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5)质保期:1年;(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hnsc.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hnsc.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4、售价:0元。5、请各潜在供应商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控制价文件”)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hnsc.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3、网上提交:供应商最晚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小时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商城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系统,更新主体库信息,避免因主体库更新超时延误开标;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启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7、逾期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8、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启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9、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县交易系统升级版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10、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启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11、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谈判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地址:商城县观庙镇柳大湾村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5686994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219号鑫泰大厦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523768767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项目内容1.1.1采购人采购人: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地址:商城县观庙镇柳大湾村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85686994891.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219号鑫泰大厦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52376876761.1.3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1.1.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要求1.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1.6质保期1年1.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842660.00元;最高限价:842660.00元。1.2.3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1.2.4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划型标准,本次招标的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条款号项目内容1.3.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4.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4.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4.3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有,具体产品为:☑没有1.4.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5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1.5.1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2.2采购人书面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出。3.1供应商参加不同包或标段采购活动的权利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各个“包”或“标段”的采购活动。3.2签字和盖章要求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版响应文件、承诺函及需要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3.3响应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所响应“包”或“标段”所应提供的货物等全部内容。3.4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1谈判会议时间、地点谈判会议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5.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在开始解密本单位电子响应文件后的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5.2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3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2人组成,按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1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8.1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无。9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支付形式:现金/转账支付支付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10质疑的提出与接收①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③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④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的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的书面质疑函。⑤质疑函接收信息单位: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5237687676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219号鑫泰大厦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1、总则1.1项目概况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3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1.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3采购需求及其它相关要求1.3.1采购需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1.3.2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完成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对供应商的要求1.4.1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申请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以下均称为供应商。1.4.2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4.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3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获取了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1.4.2.4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1.4.2.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2.6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2.7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列入国家CCC认证等产品,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3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3.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3.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3.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所提供产品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各方全部提供产品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3.8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3.9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3.10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4.5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5监督管理部门本次采购活动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1.6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费用1.6.1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均应自行承担。1.7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1.7.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7.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4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样品1.8.1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1.8.2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1.9适用法律1.9.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部令第7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10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构成2.1.1采购文件共七章,构成如下:第一章采购邀请(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1.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或矛盾)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格式的章节顺序进行解释,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有不一致(或矛盾)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2.2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或澄清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交易平台上公布给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修改,澄清、更正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hnsc.gov.cn/)网站“变更(澄清或更正)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供应商,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2.2.5在交易中心的平台中,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在谈判开始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自行查看项目进展、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采购文件的解释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谈判时,若出现采购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谈判小组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谈判小组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编制响应文件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参加谈判的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的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1.1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各个“包”或“标段”的采购活动,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3.1.2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及以上不同“包”或“标段”的,供应商应当以采购文件中的“包”或“标段”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包”或“标段”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如仅对“包”或“标段”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或报价),其该包(或标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允许的偏差除外。3.1.3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1.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5谈判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来往的文件、资料均使用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有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组成3.2.1响应文件由“第一部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写,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2.2电子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或加盖电子章。3.3供应商证明所提供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3.3.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的具体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所提供标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3.3.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3.3.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3.3.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指出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评审时不以上述品牌、型号作为评审因素判定其响应文件是否为有效的标准。提供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3.4若采购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可不提供。3.4响应报价3.4.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及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所响应“包”或“标段”所应提供的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4.2供应商应参考采购人所提供的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质量要求、采购预算等全部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供应商自身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定的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4.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所有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响应文件中若有漏项、漏报,采购人视为供应商的报价在总报价中已经包括;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人,该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包括:所提供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所提供货物的运输(含保险)、装卸、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工程等费用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发生的其它费用。3.4.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或“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最后总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4.6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总报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对最后总报价予以修改,最后总报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是固定的,除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原因外,不能随意改变。3.4.7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总报价(包含最后总报价)。3.4.8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最后总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最后总报价。3.4.9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包括交付前发生的各种税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3.4.10供应商的最后总报价应是由供应商计算的完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的期望值。3.5谈判保证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提交谈判保证金。3.6响应文件有效期3.6.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3.6.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按照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查询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页→办事指南及下载专区。3.7.2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格式中写明可以不提供的除外),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响应函(谈判函)及报价一览表,须严格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评标系统上传的依据。3.7.3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3.7.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最晚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通过“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hnsc.gov.cn/)”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3.7.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hnsc.gov.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3.7.6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如果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企业(单位)的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因采用全程不见面谈判、评审方式,故电子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4.2.2条要求加密上传到指定平台。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hnsc.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4.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第2.2.2条、2.4条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是否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长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期限,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则以延长后的时间为准。4.2.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上传、未解密的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4.3.1响应文件的提交4.3.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3.1.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3.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4.3.2.2供应商在提交了最后报价之后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的违约赔偿金。5、谈判及评审5.1谈判会议5.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供应商无需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谈判会议,谈判会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会议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答疑澄清(如需要)、最后报价等。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5.1.2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3供应商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hnsc.gov.cn/)”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成功后,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1.4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的,应当在谈判开始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询问。5.1.5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将不再进行谈判。5.2组建谈判小组5.2.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谈判及评审工作。5.2.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具体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资格审查5.3.1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3.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5.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5.4.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4.2响应文件的澄清5.4.2.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更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交易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要求后,应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回复,如果谈判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回复则视为该供应商没有回复。5.4.2.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中确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并根据需要进行文件答疑澄清等。5.4.2.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单位的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5.4.2.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5.5谈判5.5.1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5.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5.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5.5.4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5.5如果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最后报价5.6.1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且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应少于3家(特殊情况下不应少于2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特殊情况下不应少于2家)。供应商在接到谈判小组的通知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该供应商退出谈判。谈判小组将不再评审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5.6.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以最后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5.6.4谈判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将通过交易系统向该供应商发出通知,要求该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费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电子签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被谈判小组认可的;(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5.7特殊情况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2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8无效响应文件的规定5.8.1在评审之前,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5.8.2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5.8.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5.8.3.1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5.8.3.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8.3.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8.3.4不同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5.8.3.5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5.8.3.6属于供应商之间串通,或者依法被视为供应商之间串通;5.8.3.7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谈判小组要求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相关材料;5.8.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8.3.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5.9响应文件的评审5.9.1谈判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谈判小组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5.10采购文件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5.10.1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5.11终止本次谈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为不足2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12保密要求5.1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1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6、确定成交供应商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6.1.1除本须知6.3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当出现本须知第5.7条规定情形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6.1.2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6.2确定成交供应商6.2.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6.2.1条。6.3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6.4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它相关网站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签订合同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5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履约保证金8.1如果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如格式见本章附件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8.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8.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按照《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中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9、预付款9.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9.2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成交供应商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10、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10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1.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11.3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11.4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11.5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2.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包括伴随的工程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4、供应商的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支付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的违约赔偿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撤销)响应文件的(不包括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谈判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廉洁自律规定1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1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5.3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16、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7、纪律和监督1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1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过程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8、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一标准化管理提升技术咨询服务1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及实施方案编制根据水利部(2022)130号文件及豫水管(2023)15文件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的具体要求,逐项按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对标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编制实施方案。项12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对水库工程和管理设施情况、单位概况进行描述;分析水库工程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管理项目;明确各管理项目的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岗位责任,实现“管理事项-岗位-部门-人员”对应。项13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编制从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方法、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等要求,明确工作流程(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相应记录等。项14标准化管理制度手册编制按党群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等分类编制项15标准化管理达标资料汇编(河南省评价)-工程状况主要包括:工程面貌与环境,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引)水建筑物,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管理设施,标识标牌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汇编。内容涉及: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性态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等内容。项16标准化管理达标资料汇编(河南省评价)-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注册登记,责任制,工程划界,保护管理,安全鉴定,防汛组织,防汛物料,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汇编。内容涉及: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公告,重要边界界桩齐全明显,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等内容。项17标准化管理达标资料汇编(河南省评价)-运行管护)主要包括:雨水情测报,工程巡查,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运用调度,工程效益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汇编。主要涉及: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实施等内容。项18标准化管理达标资料汇编(河南省评价)-管理保障主要包括:管理体制,工作手册,规章制度,经费保障,精神文明,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汇编。内容涉及: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同步推进等内容。项19标准化管理达标资料汇编(河南省评价)-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信息化平台建设、自动化监测预警、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汇编。内容涉及: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完整、更新及时,与各级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项19标准化管理达标资料汇编(河南省评价)-信息化建设安全监测监控等工程信息,实现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应用智能巡查设备,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制度健全,防护措施完善等内容。项110现场技术咨询在省级标准化管理创建过程中,涉及创建工作方案、创建任务标准、任务分工、宜传动员、安排部署、分解落实、自查梳理、自评改进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项1二标识标牌完善与提升(一)公告类标识标牌1工程简介牌1.内框形状设置为矩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210cmx120cm2.框架材质选用钢板;内容字体采用黑色,材料选用室外车贴3.安装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预埋法兰和螺栓,埋设深度不小于70cm,方形基础断面尺寸70cmX70cm个12责任人公示牌1.内框形状设置为矩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210cmx120cm2.框架材质选用钢板:内容字体采用黑色,材料选用室外车贴3.安装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预埋法兰和螺栓,埋设深度不小于70cm,方形基础断面尺寸70cmX70cm个13管理和保护范围公示牌1.内框形状设置为矩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210cmx120cm2.框架材质选用钢板;内容字体采用黑色,材料选用室外车贴3.安装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预埋法兰和螺栓,埋设深度不小于70cm,方形基础断面尺寸70cmx70cm个14上墙明示制度牌1.内边枢形状设置为距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60cmx90cm2.pvc+铝合金开启边框3.非破坏式固定个275界桩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形状为长方体,横截面为长方形,长15cm宽10m,高度100cm;白色为底。中国水利标志和管理范围线采用蓝色,其余文字采用红字。个106设备和设施管理责任牌白底红字。仿宋字体,建议尺寸为宽x高为15cmx10cm厚度0.7厚覆晶片,铝合金插槽+亚克力膜画面个57消防责任牌宽x高为40cmX30cm,0.7厚覆晶片铝合金插槽+亚克力膜画面个68防汛仓库责任牌宽x高为40cmx30cm,铝合金插槽+亚克力膜画面个1(二)名称类标识标牌1门牌材质选用亚克力材质,字体采用黑色。边框形状设置为矩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36cmx24cm个10材质选用亚克力2男女厕所名称牌材质选用亚克力材质,字体采用黑色。边枢形状设置为矩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36cmx24cm个43视频监控牌1.边框形状设置为矩形,标识标牌宽x高为15cmx20cm;2.材质pvc个404监测设施名称牌宽x高为30cmx15cm,材质选用不锈钢浅腐蚀个45标签式防汛物料牌宽x高为28cmx21cm,0.7pvc覆晶片个606立柱式防汛物料牌1支撑框架部分:耐候钢材电镀:2.内容部分:亚克力UV印刷:3.支撑架尺寸:40cm宽,120cm高个107防汛物质平面布置图、调运路线1m*0.8m,0.7厚pvc覆晶片个18pvc字体1.单字宽x高为60cmx60cm,1.5pvc雕刻2.工程胶粘贴个7(三)警示类标识标牌1警示标线1.5cm宽,黄黑相间2.清扫、粘贴m1002小心台阶警示牌1.宽x高为30cmx13cm,防水车贴带背胶2.清扫、粘贴个63安全警示牌宽x高80cmx60cm,铝板反光贴;双立柱:镀锌管,3mm厚,外径7.5cm,1.8m高个64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警示牌宽x高为45cmx70cm,pvc覆晶片个15禁止翻越警示牌宽x高为45cmx70cm,pvc覆晶片个4630km/h限速牌总高3.1m,牌子直径60cm,牌子下沿离地2.5m;立柱采用镀锌管或者不锈钢管材料;支撑背板采用冷轧板或不锈钢板材料,立柱外径8cm,壁厚5mm,硬质基础,铆钉固定个27设备状态标识直径15cm,工程塑料,热转印工艺(分为待机、检修、保养、运行四种状态),工程胶粘贴个20(四)指引类标识标1巡查路线标识牌1.20cmx40cm,材质选用不锈钢浅腐蚀2.预打孔,预留变形间隙,铆钉固定个202巡视点标识1.圆形,直径30cm,材质选用不锈钢浅腐蚀2.预打孔,预留变形间隙,铆钉固定个83工程导向指引牌1.参照原有导向牌的样式进行改善,加大,宽x高为85cmx130cm;材质:钢烤漆2.安装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预埋法兰和螺栓,埋设深度不小于70cm,方形基础断面尺寸70cmx70cm个1(五)水文化宣传牌宽x高为90cmx60cm,pvc+铝合金开启边框个3三档案信息数字化1档案信息数字化档案电子系统安装调试、使用培训项1四信息化平台建设1电脑端平台开发电脑端信息化运行管理平台开发、调试。与商城县小水库标准化管理平台结合项12信息录入水库基础信息、水库面貌照片、标识标牌图片、计划、方案、人员信息、部门架构、岗位角色录入项13培训使用系统管理、APP基础安装使用、APP户外移动巡查、APP设备巡查培训项1五标准化管理工程创建评价验收1评价文件编制咨询主要包括:标准化管理工程评价申请书、自评表、自评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咨询工作项12评价认定过程咨询主要包括:编制汇报材料、参加验收评审会议,评价后改进提升指导等工作项1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第五章谈判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谈判小组将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谈判及评审工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谈判的组织工作。1、谈判及评审依据1.1、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2、本级或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3、本项目采购文件。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其成交原则是“优先考虑供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以供货期短、质保期长、售后服务全面的为成交候选人;在供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价格优惠不在参与计算3、谈判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方法进行谈判与评审。4、组建谈判小组4.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谈判及评审工作。4.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专家于谈判开始前在《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依法组建谈判小组。在成交人确定前,有关人员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小组。4.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谈判、评审过程保密,不得泄露;4.4、谈判小组成员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谈判及评审;4.5、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6、供应商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5、谈判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5.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5.2、宣布评审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5.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5.4、组织评审专家推选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6、谈判及评审程序如下:6.1、资格审查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3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6.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4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附件3。6.3、样品及演示无。6.4、有效供应商数量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的(特殊情况下大于等于2家的),进行下一步的谈判。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3家的(特殊情况下不足2家的),本次谈判终止。6.5、谈判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5条。6.6、最后报价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6条。6.7、响应文件比较及评价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8条,及本章相关要求。6.8、核对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将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评审错误或价格折扣错误的情况。6.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7.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7.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2.1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折扣7.2.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不作为成交价。)。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20%。7.2.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2.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2.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1.4“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只享受一次价格折扣,不重复享受政策。7.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8、无效响应文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1条,最后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最后报价(价格折扣后),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推荐;技术指标相同的或无法区别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10、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6.2.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审查事项序号采购文件要求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4财务状况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2、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纳税证明1、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2、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评审时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查询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7其他要求1、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附件2、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审查情况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自然人投标的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致。)2承诺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要求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质保期1年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技术商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9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0谈判报价按谈判文件要求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最后报价11谈判有效期60日历天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编号:甲方: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商城县大石桥水库事务中心)就商城县大石桥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委托河南政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号)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第二条合同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元。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元。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年,保修期年。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第六条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时间: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八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1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3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7日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九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1%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解决: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甲方合同法律审核:(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供货明细项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产地生产厂商名称(视明细项目加行)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价安装调试费运输至最终目的运费及保险费等技术服务费(含培训等)费其他大写:合同价: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标准化管理提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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