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饮食原材料招标预告(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
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就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征求意见,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用途及功能
估算价(万元)
1
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
2025年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总预算300万元,分成两个分包:分包-:预算金额210万元,主要包括冷冻食品、鲜高、肉类、水产品、蔬菜类、豆制品类采购和配送,最高限价:折扣率80%。分包二:预算金额90万元,主要包括米、面、油、奶制品、水果、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一次性用品采购和配送。最高限价:折扣率87%。
3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00至2025年05月09日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征求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自身优势
参考价(万元)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现场送达或邮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7:3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或邮寄采购人,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泗洪县建设北路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0527-80619993
征求意见公告.docx
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需求.doc
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就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征求意见,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二)采购需求:序号标的主要用途及功能估算价(万元)1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2025年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总预算300万元,分成两个分包:分包-:预算金额210万元,主要包括冷冻食品、鲜高、肉类、水产品、蔬菜类、豆制品类采购和配送,最高限价:折扣率80%。分包二:预算金额90万元,主要包括米、面、油、奶制品、水果、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一次性用品采购和配送。最高限价:折扣率87%。300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00至2025年05月09日17:30。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征求文件。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一)采购需求响应表序号标的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自身优势参考价(万元)(二)提交证明资料:1.2.3.……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现场送达或邮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调研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后上传。(三)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17:30(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或邮寄采购人,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泗洪县建设北路联系人:冯主任联系方式:0527-80619993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食堂饮食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包1:一、项目概况1、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拟确定一名合格的供应商给食堂的冷冻食品、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类、豆制品类提供采购及配送工作。2、预算金额:210万元3、最高限价:折扣率80%,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文件处理。(本项目按投标折扣率报价)4、供货期:1年。(为保证合同履约不超本项目预算金额210万元,若双方在此合同履约期间,结算价款已经达到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则视为合同履约已完成。)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之后按自然月结算付款(预付款抵作第一个月结算款)。成交供应商每月1日至7日与采购单位核对上月实际供货数量及货款,于双方确认并通过考核后3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至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注:(1)本项目以基准价报折扣率。(2)基准价:中标人供货价格原则上按宿迁市发改委在宿迁阳光物价网(网址:http://ygwj.fgw.suqian.gov.cn/)当日主副食品价格表最低价(订货当日)为基准进行折扣;无阳光物价以医院询的指导价为基准价。(3)供货价=基准价*折扣率。例如A单位中标价为宿迁阳光物价网*80%;则当天A单位应结款项为:实际用量*该宗商品宿迁阳光物价网当天发布的数字物价*80%。中标单位下浮率确定的价格如被宿迁市“阳光食堂”监管平台预警,须按采购方要求调整。二、验收标准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2、豆制品保证为当日生产的产品。3、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4、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5、其他肉类: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6、鸡、鸭、鹅等禽类等冷冻制品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7、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医院正式工作人员(2人以上)及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共同清点、检查外观、查验标签、包装和封口,作出进货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确认。8、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9、供应商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属不合格或劣质产品,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0、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11、供应商必须按照院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三、质量保证1、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四、采购项目数量所采购的冷冻食品、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类、豆制品类具体数量以医院的实际需求为准,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需求量仅供参考。五、采购货物及质量要求(1)、采购货物清单:注:采购食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清单。项目品种单位预估用量蔬菜芹菜斤11000西红柿斤9500青椒斤4500韭菜斤7000四季豆斤3200生菜斤3000包菜斤15000花菜斤9000大白菜斤18000青豆粒斤2600茼蒿斤2500蒜黄斤2000蒜米斤2500西蓝花斤1500上海青斤10000红椒斤1500香菜斤800菠菜斤8500芦蒿斤2000菊花心斤3500茄子斤9000土豆斤18000长豆角斤11000冬瓜斤16000莴瓜斤10000生姜斤4500山药斤9500丝瓜斤3500黄瓜斤8000莴笋斤10000藕斤10000萝卜斤45000扁豆斤700茭白斤600青蒜斤1500胡萝卜斤3000小葱斤4500尖椒斤1000蒜苔斤7000洋葱斤10000小米辣斤500瓠子斤1000油麦菜斤1000地瓜斤3500绿豆芽斤12000黄豆芽斤12000酸菜斤25000粉皮斤6000金针菇斤800杏鲍菇斤4000海鲜菇斤500香菇斤2500平菇斤2500蘑菇斤500玉米棒件1500雪菜斤2500豆制品干豆皮斤3300素鸡斤4500老豆腐斤9000香干斤5000千张斤5000面筋斤5000豆饼斤5000千页豆腐斤3000皮肚斤2200冷冻食品鱼圆斤2500鹌鹑蛋斤2500草鱼块斤11000虾仁件600鸡排件800鲜禽、肉类鸡蛋斤50000鸡腿斤8000鸭边腿斤8000鸡胗斤2800鸡丁斤5000牛柳斤5000猪腰斤300羊肉斤3000猪蹄斤1000牛肚肉斤2000乌鸡斤500黑腿公鸡斤8500猪肉斤37000猪肝斤2000排骨斤7000牛肉斤3800水产品昂刺鱼斤500马鲛鱼斤4500带鱼斤3500鳊鱼斤450鲫鱼斤5500鲈鱼斤500基围虾斤5000乌贼斤300鱿鱼斤4500海带丝斤5000河蚌肉斤200(二)、采购货物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里的各项规定。1、蔬菜类(1)需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蔬菜瓜果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求,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令蔬瓜果品种公告采购方选择,在经采购方同意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蔬菜代替。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配送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配送商负责按采购方要求补足。(2)蔬菜供应要保证是当季各类蔬菜,要新鲜、色泽翠绿;不得有泡水现象。(3)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4)不得配送过老、泛黄、当天售不完的陈菜,以次充好、以陈充新。(5)蔬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长短基本统一,不得过熟。(6)不得有质变的蔬菜(如土豆黑斑和变绿)。(7)半成品(净菜)无腐败变质、无异味、无掺假、无霉变、无毒害、外包装完好、在保质期内或距临保期三个月以上。(8)叶菜类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比对尺寸标准。(9)根茎类蔬菜茎络不得过粗过老,如四季豆等。(10)部分叶菜类所报价格必须要有相应尺寸,实物价格要相符,蔬菜报价还必须要有具体种类的分别(如苏州青、上海青等),不能一概以青菜混淆之。2、豆制品类(1)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变味、不变质、新鲜、当日生产的产品。(2)感官检验要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否则可拒收。3、冷鲜肉类(1)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病变。(2)色泽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3)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4)具有肉类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5)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6)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7)食品预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肉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肉。肉类商品须有正规的厂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证》、《生猪定点屠宰证》。(8)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9)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予以没收销毁处理。4、冻品类(1)纸箱包装完好,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2)具有其本身固有的形状外观、气味和色泽,不得存在异味、腐烂、发霉、变色和融化等现象。(3)冷冻肉类无血水、无化冻或复冻现象。(4)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5)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6)食品预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7)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8)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予以没收销毁处理。5、水产类(1)需提供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33《鲜、冻才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农业部公告第235号、GB10133《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以及GB10144《动物性水产制品卫生标准》。(2)水产必须鲜活、新鲜、无污染、无异味、无畸形,来源要清楚。(3)过秤前必须滤净水分,贝壳类海鲜必须无泥沙、无杂质。(4)现场宰杀,规格按我方的要求执行。六、采购货物包装要求包装应分别符合GB/T17109-2008、GB7718-2011、GB/T17374-2008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油应有铝箔封口设施。七、供应和管理要求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货品必须保证质量优良、安全卫生、无异味、泡水现象。符合采购人招标文件中食品质量标准和基本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必须提供对应货品的检疫合格证。为保证货品质量,供应商在运输配送途中必须使用冷藏车运送货品,自带运送工具。2、供应商不得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走私、长期滞销、二次包装等来路不明货品。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所需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货品交付时需由采购人指定验收人员当面称重、清点验收,并当场签字确认。货物一经交付,其所有权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转移至采购人。4、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向采购人提出货品保管和储存要求,采购人应予以配合。5、供应商需安排指定人员在采购人规定的加工区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分割加工并负责加工区域卫生。6、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不得进入与配送业务无关的区域,不得做与配送业务无关的事。7、供应商每天按采购方前一天提供的购货清单供货;8、供应商每天送货时间为早晨6:00,供应商发货时必须随货附上货品供货机打清单,在清单中标明货品品种、规格、价格、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份供应商回执,两份采购人留存和结账。9、供应商所供货品如有违反《食品安全法》,有质量不合格(包含但不限于以次充好、非正规渠道采购等)、规格、数量、品牌等不符合时,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退换、保证采购人正常运营,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八、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成交的品牌、规格、价格按时供货。不得随意更换未经采购人确认、预订的品牌货品,如在一季度内发现违反三次,则视为成交供应商单方毁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2、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虚假借口拒不提供中标清单中的货品,如有类似行为,除给予两倍的当次订单货款罚款外,同时视成交供应商毁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国家调控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造成采购人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必须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费用,还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当即解除合同。4、若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5、采购人通过供货商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下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面考核,每扣除一分扣除配送货款300元,考核结果在当月支付货款中扣除,每月连续扣除超过30(含)分,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所有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6、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的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供货,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扣分≥3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医院食堂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货品报价进行核实(1)成交供应商每月8、18、28日提供宿迁阳光物价网范围外货品的报价单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报价及市场询价情况,在供货周期内,农贸市场零售平均价升降5%范围内,所供货品价格不做调整;如果发现存在高于市场询价情况,采购单位将对该供应商当天所有供应货品总价的10%进行处罚,并按照合理价格支付。(2)当有新品时,成交供应商提交新品报价单,经采购单位相关部门询价后确定供货价格,增加的品种及价格,增补到当月供货清单中,作为结算付款依据。8、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返还给甲方,并且在合同解除后至新的中标单位接手前,在此期间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食堂供应食材,如有违约,乙方自愿按800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供货,乙方应按800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甲方应付合同款中扣减,如延迟超过10个自然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采购包2:1、项目概况1、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拟确定一名合格的供应商给食堂的米、面、油、奶制品、水果、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一次性用品提供采购及配送工作。2、预算金额:90万元。3、最高限价:折扣率87%,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文件处理。(本项目按投标折扣率报价)4、供货期:1年。(为保证合同履约不超本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若双方在此合同履约期间,结算价款已经达到本项目的预算金额,则视为合同履约已完成。)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之后按自然月结算付款(预付款抵作第一个月结算款)。成交供应商每月1日至7日与采购单位核对上月实际供货数量及货款,于双方确认并通过考核后3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至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注:(1)本项目以基准价报折扣率。(2)基准价:中标人供货价格原则上按宿迁市发改委在宿迁阳光物价网(网址:http://ygwj.fgw.suqian.gov.cn/)当日主副食品价格表最低价(订货当日)为基准进行折扣;无阳光物价以医院询的指导价为基准价。(3)供货价=基准价*折扣率。例如A单位中标价为宿迁阳光物价网*80%;则当天A单位应结款项为:实际用量*该宗商品宿迁阳光物价网当天发布的数字物价*80%。中标单位下浮率确定的价格如被宿迁市“阳光食堂”监管平台预警,须按采购方要求调整。二、验收标准1、每批米类、面类、油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销售给医院;2、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奶制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至供货日期天数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3、水果必须保证新鲜,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无农药残留。4、食材、用品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医院正式工作人员(2人以上)及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共同清点、检查外观、查验标签、包装和封口,作出进货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确认。5、供应商应保证食材、用品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6、供应商提供食材、用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属不合格或劣质产品,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7、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供应商必须按照院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三、质量保证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米、面粉、油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6个月。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水果供应商应保证:投标产品必须是当天新鲜产品。四、采购项目数量所采购的米、面、油、奶制品、水果、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一次性用品具体数量以医院的实际需求为准,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需求量仅供参考。5、采购货物及质量要求(1)、采购货物清单:注:采购食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清单。项目品种单位预估用量备注米面油大米斤110000非转大豆油桶25005L/桶面粉斤50000玉米淀粉斤3750玉米面粉斤4800锅贴皮斤37000干面条斤1000手工水饺斤6000汤圆斤500糖糕件6001*120个麻团件6001*160个烧麦件6001*120个油条件6001*120个粽子件6001*100个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干辣椒皮段斤3000辣椒面斤300食用碱面袋1000200g/袋食用小苏打袋1000150g/袋烧碱斤600孜然粉斤500八角斤500花椒斤500桂皮斤300白芷斤300胡椒粉斤700白胡椒粉斤200木耳斤800花生米斤1000红豆斤500西米斤300黑米斤300黄豆斤4500红枣斤200百合斤100银耳斤100小黄米斤500干黄花菜斤400枸杞斤100干海带斤1000酵母袋500500g/袋老抽瓶20002.8kg/瓶紫菜袋300040g鸡精袋1500888g白糖斤4500红糖袋500304g/袋生抽瓶30001.9L料酒瓶15001.75L/瓶鱼头剁椒瓶5002kg/瓶精制食用盐袋8000500g/袋蚝油桶5006kg香油瓶1000420ml香醋瓶3000445ml味精袋15002kg白醋桶10002.5L红油豆瓣酱桶606kg辣椒油瓶300450ml烤鸭蛋个30000榨菜件155080g/件咸菜丝斤3000副食品纯牛奶箱10000250ml*10盒*6提酸奶箱10000205ml*12盒*8提火腿肠箱500400g(10支)*12包一次性用品封口膜卷500无规格一次性筷子件20001170双/件1000圆形餐盒件500300套/件500方形餐盒件500300套/件650打包盒件1000300只/件450圆形餐盒件1000450套/件连体美菜盒件2000400个/件泡沫饭盒件3000400个/件450彩印杯件20001*20条*100个/件大食品袋件50300把/件小食品袋件60250把/件粗吸管件5003000根/件白皮抽纸件500100包/件勺子斤1001*80包水果苹果斤5000小黄瓜斤3000小番茄斤2000橘子斤5000香蕉斤5000(二)、采购食材及用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里的各项规定,大米:执行国家GB/T1354-2018一级标准。面粉(通用):精制级馒头用小麦粉(特质一级)。豆油(桶装成品油):大豆油必须是原产桶装成品一级油(非转基因大豆油),供应商不得分装、散装、销售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油应符合GB1535相关标准,卫生指标按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1、米、杂粮类(1)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2)颗粒饱满、完整,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3)具有大米、杂粮特有的气味和滋味,口感好。(4)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5)食品预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6)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7)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预以没收销毁处理。(8)允收期:要求在该产品生产日期六个月之内。2、面类(1)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2)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3)食品预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4)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5)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预以没收销毁处理。(6)允收期:要求在生产日期六个月之内。3、油类(桶装成品油)(1)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大豆油必须是原产桶装成品一级油(非转基因大豆油),供应商不得分装、散装、销售医院。(2)无掺假、无过期、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3)食品预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4)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5)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预以没收销毁处理。(6)允收期:要求在生产日期六个月之内。4、常温奶、低温奶类(1)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2)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3)食品预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4)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5)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预以没收销毁处理。(6)常温奶允收期:要求在生产日期15天之内;低温奶允收期:要求在生产日期3天内。5、水果类(1)需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2)水果供应要保证是当季水果,要新鲜、色泽光亮;不得有泡水现象。(3)不得配送过老、泛黄、当天售不完的水果,以次充好、以陈充新。(4)水果须保证表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长短基本统一,不得过熟。(5)水果须无腐败变质、无异味、无掺假、无霉变、无毒害、外包装完好。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里的各项规定。1、禽蛋类(1)鸡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亮。破损率低于4%,大于4%的无条件退换。6、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类(1)杂粮、干货、调料、半成品、香料、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2)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3)符合国家食品标准。(4)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予以没收销毁处理。7、一次性用品类(1)所有产品、原材料等不含国家禁止使用的非食用化学物质。(2)无掺假、无过期、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无毒害。(3)包装符合国家食品标准。(4)严禁有人工食素染色原材料,如有发现,予以没收销毁处理。(5)一次性用品类餐具、餐盒类材料为可降解材料,可粘贴定制标牌、可定制LOGO。8、半成品类(1)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变味、不变质、新鲜、当日生产的产品。(2)感官检验要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否则可拒收。六、采购货物包装要求包装应分别符合GB/T17109-2008、GB7718-2011、GB/T17374-2008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油应有铝箔封口设施。七、供应和管理要求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货品必须保证质量优良、安全卫生、无异味、泡水现象。符合采购人招标文件中食品质量标准和基本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必须提供对应货品的检疫合格证。为保证货品质量,供应商在运输配送途中必须使用冷藏车运送货品,自带运送工具。2、供应商不得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走私、长期滞销、二次包装等来路不明货品。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所需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货品交付时需由采购人指定验收人员当面称重、清点验收,并当场签字确认。货物一经交付,其所有权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转移至采购人。4、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向采购人提出货品保管和储存要求,采购人应予以配合。5、供应商需安排指定人员在采购人规定的加工区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分割加工并负责加工区域卫生。6、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并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不得进入与配送业务无关的区域,不得做与配送业务无关的事。7、供应商每天按采购方前一天提供的购货清单供货。8、供应商每天送货时间为早晨6:00,供应商发货时必须随货附上货品供货机打清单,在清单中标明货品品种、规格、价格、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一份供应商回执,两份采购人留存和结账。9、供应商所供货品如有违反《食品安全法》,有质量不合格(包含但不限于以次充好、非正规渠道采购等)、规格、数量、品牌等不符合时,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退换、保证采购人正常运营,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八、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成交的品牌、规格、价格按时供货。不得随意更换未经采购人确认、预订的品牌货品,如在一季度内发现违反三次,则视为成交供应商单方毁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2、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虚假借口拒不提供中标清单中的货品,如有类似行为,除给予两倍的当次订单货款罚款外,同时视成交供应商毁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国家调控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3、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造成采购人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除必须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费用,还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当即解除合同。4、若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5、采购人通过供货商考核管理办法(见附件下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面考核,每扣除一分扣除配送货款300元,考核结果在当月支付货款中扣除,每月连续扣除超过30(含)分,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所有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6、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的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供货,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扣分≥3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7、医院食堂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提供货品报价进行核实(1)成交供应商每月8、18、28日提供宿迁阳光物价网范围外货品的报价单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报价及市场询价情况,在供货周期内,农贸市场零售平均价升降5%范围内,所供货品价格不做调整;如果发现存在高于市场询价情况,采购单位将对该供应商当天所有供应货品总价的10%进行处罚,并按照合理价格支付。(2)当有新品时,成交供应商提交新品报价单,经采购单位相关部门询价后确定供货价格,增加的品种及价格,增补到当月供货清单中,作为结算付款依据。8、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返还给甲方,并且在合同解除后至新的中标单位接手前,在此期间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食堂供应食材,如有违约,乙方自愿按800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供货,乙方应按800元/日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经双方确认后可在甲方应付合同款中扣减,如延迟超过10个自然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附件:供货商考核办法类别序号扣分标准扣分考核人原材料质量1到货食材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杜绝走私、长期滞销、二次包装、路边或无法溯源等来路不明的货品,每发现一次扣5分。 2到货食材经检查确认为变质,无法使用的,供应商须及时补货,每发生一次扣5分。 3供货商提供的包装类食材包装不完整、破损,影响正常销售使用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提供的包装类食材过期、生产日期造假、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收货方立即扣除货物,供货商须及时补货,且每发生一次扣5分。 4供货商提供的所有食材、货品,每次供须都必须提供电子版供货清单,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核对上月供货清单,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正规发票,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事宜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5到货食材经收货人检查确认为可以使用但不新鲜、以次充好、未变质、会影响口感的,由于时间限制供货商换货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由换货不及时影响食堂正常生产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6到货食材新鲜,但食材大小明显区别于此种食材正常市场大小的,发现后供应商及时更换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供应商拒不更换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7供货商提供的包装类食材、食品等,保质期不在规定的允收期内的,供货商必须及时换符合要求的食材、食品等,且每发生一次扣2分。 8到货食材掺有杂质、异物的,必须及时换货,每发生一次扣2分。 9提供米、面等食材时,部分食材出现发霉变质生虫的,供货商必须及时换货,每发生一次扣5分。 食材质量 10供货商未按照叫货方要求提供食材、用品的,未经沟通,擅自更改叫货方实际需求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11到货食材重量与叫货单所需食材重量差距较小,不需要补充再次送货的,发生一次扣1分,到货食材重量与叫货单所需食材重量差距较大,需要现场退一部分,影响验菜速度的,发生一次扣2分。 12到货食材重量与叫货单所需食材重量差距较大的(正负1斤以上),需要补充再次送货的,未影响食堂正常生产进度的一次扣1分,影响食堂正常生产进度的一次扣2分。 13到货食材与叫货单食材清单不一致,食材不全(品种少1种以上),需要再次送货的,未影响食堂正常生产进度的一次扣1分,影响食堂正常生产进度的一次扣5分。 14特别标注单个重量、数量的食材、物品等与叫货单食材物品等单个重量、数量不一样的,需要更换或影响食堂生产销售的,发生一次扣2分。 15到货物品(不包括食材)数量、规格等与叫货单所需物品不一致,不及时更换,影响食堂正常工作的,发生一次扣1分 送货时效16没有按规定时间送货,时间较短(10分钟以内),未耽误食堂工作的,发生一次扣1分;时间较长(10分钟以上),耽误食堂工作的,发生一次扣2分;送货不及时严重耽误食堂正常工作,发生一次扣5分。 17遇零散订货、紧急订货、重大活动时,供货商未积极配合解决,不能保质保量、及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2分。 原材料价格18价格按照合同要求确定,如要根据市场波动变化在正负5%不予调整,高于或者低于5%以上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并进行报价,私自改变价格的一次扣2分。 19发现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0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价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送货后续保障 21供应商送货、加工人员需统一着有供应商标识的服装,不容许胡乱着装,发生一次扣1分 22食材货物送达后,车辆需要停在指定区域卸货,不容许乱停乱放,发现一次扣2分。 23供应商要随车携带推车等工具,不得使用食堂内部的推车进行食材、货物的搬运,发现一次扣1分。 24送货人员卸完货需按照食堂人员要求对食材货物进行处理、摆放,不容许私自乱放,发生一次扣5分。 25食材货物卸完后,车辆需立刻驶离卸货区域,停到规定停车位,不容许长时间逗留卸货区域,也不能停在通道,影响他人通行,发生一次扣2分。 26食材卸货,验货区域完成验货后需由供应商工作人员打扫干净,垃圾及时清理,不及时清理发生一次扣2分。 27除食堂规定送货人员活动区域,其他区域需经现场人员容许才可以进入,随意进入其他区域发生一次扣2分。 28肉、鱼等需再次加工食品,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自带工具,对食品进行加工处理,不得随意使用食堂工具,发现一次扣1分;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对使用后的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不按照要求执行发现一次扣1分;加工工具老化磨损应及时更换,拒不整改扣2分。 29肉、鱼等需再次加工食品,供应商工作人员认真按照食堂要求对食材进行加工处理,不得对食材造成不必要的损耗,发现一次扣2分。 30对肉、鱼等需再次加工食品加工时,不得随意把原材料当成垃圾带出加工区,发现一次扣5分。 31肉、鱼等需再次加工食品,其工作区域卫生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负责,卫生不合格发生一次扣5分。 32供应商需定期检查所送售卖货物的保质期,发现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没有立即清走更换的,发生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33疫情期间,供应商应主动配合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拒绝配合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问题改善34在服务过程中被采购单位人员投诉,经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核实为有效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5拒绝沟通,拒不改善问题的,发生一次扣5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饮食原材料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