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预告(大冶市人民法院2025)
大冶市人民法院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DYJC02505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5420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参与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竞争性谈判小组从合格的备选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谈判,将被列入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交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提供声明函) 9、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需求公示及征集公告文件。
(三)项目预算:130.00000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30.0000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3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供应商可以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3/#/index)内提交相关意见。同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征求意见有效时间内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直接登记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操作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714-6209015。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需求公示及征集公告文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大冶市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
联系人姓名:王征
联系电话:15671221225
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大棋西路2号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刘厚银
联系电话:13872077150
相关下载
需求公示及征集公告文件.doc
相关合同
大冶市市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及征集公告(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依据财政备案编号420000-2025-05420号函的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投标。1、项目编号:DYJC20250501二、项目名称: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四、采购预算:130万元,最高限价:130万元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求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7、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冶市支行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冶银发[2020]65号)》的文件精神,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大冶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3、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需求公示(一)公示期: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止。(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3/#/index)内提交相关意见。(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3/#/index),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九、参与谈判方式(一)参与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从合格的备选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谈判,将被列入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需求公示有效时间内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3/#/index)直接登记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打开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黄石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流程》)。(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有效时间内直接登记(注:未办理CA锁无法提交响应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黄石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录大冶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可在有效时间内登记。(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0714-6209015)售价:0元(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2.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提供声明函)9、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十、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厚银联系电话:0714-3188072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采购人:大冶市人民法院联系人:王征联系电话:15671221225地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5月6日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2: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附件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预算编制、结算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8: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附件9:采购需求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联系人邮箱1、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6. 中小企业声明函7.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提供声明函)8、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附件2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有关设备、管理技术工作人员等)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如下:1.本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预算编制、结算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如下:1.本公司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预算编制、结算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况。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6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本《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7-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监狱企业应出具此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可不提供。1.1.附件8:1.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声明函1.3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在本项目中不参与联合体投标;2.若我公司成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中标后不会再分包。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9: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物业管理服务)1、项目采购清单序号内 容数量单位货物/服务要求/备注所属行业1物业管理服务1项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二、项目人员服务清单序号内容人数1物业管理经理12保安队长13保安员(白班)64保安员(夜班)65安检员66保洁班长17保洁员88会务员29水电维护工210绿化养护人员(驻点)1合计34三、技术、服务要求序号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一、技术参数要求1管理内容大冶市人民法院的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2人员配置本项目需物业管理经理 1 人、保安19人、保洁9人、水电维护工 2人、会务员2 人,绿化养护管理员 1 人;确保办公大楼的安全、洁净、设施设备、绿化养护的完好。共计人员34人。其中19名保安其中1人任命为保安队长,6人负责安检区安保,保洁9人中任命1人为保洁队长,会务员2人负责会议茶水安排。以上人员必须专职院内上班,不得在其他地方兼职。一经甲方发现,甲方可通知乙方更换工作人员,并视为缺岗。3双方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监督乙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工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制定管理方案,并监督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3)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并且实行监督考核。(4)向乙方提供休息及工具存放管理用房各一间。(产权属甲方)(5)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工作。(6)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工作实施考核。(7)每月由甲方进行考核,如通过考核则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如考核未通过,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扣除服务费,如连续两个月份未通过甲方考核,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3.2 如乙方一月内累计违反本合同第六、七、八、九条的约定达20例(含20例)以上的,视为当月考核不及格。3.3 甲方每两个月由全院工作人员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档次分差、一般、好,60%的人员反映服务差的,甲方每月按5%扣减本次考核期的服务费,80%的人员反映服务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每月10%扣减本次考核期的服务费。3.4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的约定,制定出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工作管理制度及方案。在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维护所需的保洁用品、材料、员工制服、保安制服均由乙方提供。(2)保安及保洁人员年龄分配:保安人员年龄段: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内不得超过2人;保洁人员年龄段:30-50周岁以内。2名安检区保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3)乙方需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无犯罪纪录担保声明,且经过甲方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4)乙方自签订合同入驻甲方之日,人员必须全部到位,每缺少一人一个工作日,自维护开始之日扣除乙方相应的管理服务费200元,累计达到7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违约,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工作期间统一员工着装并配带统一工作牌。实行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必须打卡,不得替刷卡,发现一次扣除100元。上班时间如有请假,必须书面材料报至甲方管理人员备案,乙方安排人员顶岗,不得缺少工作岗位。(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在甲方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期间注意保密工作,做到不泄密,不传密,严禁私看文件及资料。(7)乙方及时调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人员。(8)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乙方的监督管理。(9)乙方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照价赔偿。(10)乙方必须在完成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后,凭正规发票按月向甲方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4保安职责4.1 维护办公区域公共秩序。4.2 监护办公区及大楼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4.3 车辆出入管理:①设南、北两个门岗,外来车辆进入,要进行登记,注明司机姓名、车辆牌号,进入时间,所找何部门、何人等,保安联系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放入。②车辆由护卫人员指挥停于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③与本单位无具体事务的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内。④外来车辆、扣押车辆等不得无序停放并占用院内车库,如发现及时报告并制止。⑤院内坡道、车道及广场内不得乱停乱放。⑥大门前一律不得停放车辆。4.4 人员出入管理:①审判大楼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要注明进入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进入时间,所找何部门、何人等,并将有效证件进行扫描,保安联系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放入。②行政大楼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要注明进入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进入时间,所找何部门、何人等,保安联系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放入。③闲杂人员、推销员、拾荒员、无具体事务者,一律不准入内。④任何人员不得在院内进行娱乐、滑冰等活动。⑤机关内部临时整修或事务协助时间较长者,须经院方批准,发放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4.5 财物出入管理:①财物进入时,须由财物所需部门具体负责人和门卫取得联系,认真填写财物清单,并由领物人签字后方可入内。②财物出门时,须由财物所属部门具体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出门。③未经登记财物一律不准进出。④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须由所属部门申报管理处批准,并指定专人保管后方可入内。门卫作好登记。4.6 治安保卫:(1)值班人员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用具,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2)白天护卫人员每隔两小时,对整个区域进行全方位巡视。早晨7:00-8:00,下午16:30-17:30,必须巡视一遍,巡视完毕后,开始交接班。(3)夜晚19:00关闭伸缩大门。夜晚巡更,时段为6次,时间由甲方确定,甲方每月对巡更记录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范围。晚22:00时至次日凌晨5:00时期要加强巡逻每巡视一次后,休息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4)非巡视期间对重点区域应加强看护。(5)护卫人员工作期间,要注意周围卫生情况,电线、管网、水表、电表、配电箱、电信网格、消防设施等公用设备的安全状况,使用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6)护卫人员工作期间,要注意院内、楼内公共财物的使用状况,严禁私挪、私用公共财物。劝说、制止院内人员损害公共卫生,践踏草坪、攀枝摘花等现象,保持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7)发现异常情况,要机智大胆,及时报警,保护公私财物和业主生命安全。(8)监控器的查看,特别是行政楼、审判楼所有通道要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4.7 其他事项: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乙方负责将指定物品,如桌椅板凳等搬运至指定区域,一般情况下为本院内或派出法庭。搬运费用由乙方负担。5安检员职责5.1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安检制度的对象应与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5.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3 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标示规范,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5.4 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识别方法。5.5 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人员进入安检区域。5.6 对可疑物品进行针对性探测,确定可疑物品性质,及时移交现场民警处理并做好记录。5.7 文明值岗,态度和蔼,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5.8 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乙方负责将指定物品,如桌椅板凳等搬运至指定区域,一般情况下为本院内或派出法庭。搬运费用由乙方负担。6保洁职责6.1所有大厅、车库、门前广场、院内周边路面,要保持清洁。垃圾实行袋装,做到日产日清。所有保洁区域必须全天值守,不得脱岗。在会务和收发文件中负有保密责任。6.2 办公大楼保洁工作:(1)保洁工作不分时间段,每日分批次不定时对办公楼及审判楼进行卫生清洁打扫,确保办公大楼保洁区域界线明显,整洁美观,无有碍观瞻的物品和杂物。废弃物品和垃圾存放在指定位置,界线分明,不向四周扩散,并定期清理。(2)饰品、标识干净整洁、醒目,不得有其它物品靠挂、覆盖。种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碍景观。(3)召开会议要保证茶水供应,会议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茶水供应人员由甲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4)办公楼走廊用地拖进行循环拖擦,始终保持地面清洁。(5)院领导办公室每天下午下班后打扫一次,特殊情况下增加保洁次数。(6)人员进出频繁地和易脏的区域要重点拖,增加拖擦次数。(7)办公楼通道走梯,每日用清水拖擦,并保证痰盆无痰迹,楼梯无垃圾、烟头、纸屑等。(8)对扶梯和电梯应经常擦,电梯内地毯干净无污及杂物,电梯内的玻璃干净明亮,保持干净整洁,除院外墙面以外,院内窗户玻璃都必须保持干净明亮,包括所有走廊过道公共部位玻璃(玻璃幕墙)。(9)卫生间每日循环保洁,不得有异味、污渍、定期消毒。(10)电梯轿箱整洁干净,经常用不锈钢光洁剂进行保养。(11)做好文件、报刊收发工作。6.3 审判大楼保洁工作:(1)诉讼服务大厅、多功能厅、立案大厅、休息厅(天井)、第二、三、四楼各审判庭、接访室、走道(窗台、扶手),所有卫生间、必须实行不间断巡查保洁,发现垃圾要及时清理;各审判庭使用后要及时保洁,庭审结束30分钟内要关好门窗、灯,设备未关的通知院办公室。(2)法警训练室在干警使用后及时保洁。7水电维护工职责7.1 按规定对设备电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7.2 做好降低成本、降损耗和修理旧设备、利用废弃管材电线等物质的工作。7.3 做好办公楼、各乡镇派出法庭及检苑小区宿舍楼内外的电、灯、水、汽、水泵、PA设备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计划性维修保养工作。按甲方通知做好亮化的开启和关闭。7.4 把握办公楼、各乡镇派出法庭及检苑小区宿舍楼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修,接受并组织实施主管的运行调度令和日常维修工作令,检查维修质量,保证满足对业主的要求。7.5 制定备品、备件清单,上报业主单位相关部门。7.6 按照预防性维保计划对各大机房、公共区域、餐厅、办公楼机电设备进行巡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发出维修报告,以保证这些区域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的状况。春、秋季每月不少于五次,夏、冬季每月不少于十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备甲方检查。7.7 对维修工的工作进行统计,在“工程维修表”上签署工作日报表。7.8 负责办公楼、各乡镇派出法庭及检苑小区宿舍楼所有门锁、窗锁、门地弹簧抽屉锁的更换、修理,以及家具维修,因维修发生,材料由甲方购买。7.9 做好消防安全设施及其它弱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7.10完成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8室内、外绿化维护职责8.1 乙方安排指定的绿化管理人员负责对院内及各乡镇派出法庭指定区域摆放的花卉、盆景进行日常浇水、施肥等维护工作,出现枯、病、死等现象应及时更换。施肥只能用有机肥,不得使用化学肥料,肥料使用前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检查和签字确认。对于绿化数量及效果,必须等于或者高于现有的数量和效果,不得减少绿化数量,不得使绿化效果变差。每年提供至少3吨的绿化有机肥用于绿化施肥。甲方提供培育新苗场地,乙方绿化工每年须培育不少于500株新苗。8.2 乙方负责院内及各乡镇派出法庭室外的花卉、林木、草坪的日常浇水、施肥、除虫等养护工作,因工作出现失误,导致花卉、树木、草皮枯死的,自费恢复原状或等价赔偿。8.3 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8.4 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院内及各乡镇派出法庭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8.5 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月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一名业绿化技术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室内、外绿化养护情况,确保绿化养护质量。8.6 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8.7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需临时增加花卉盆景,费用另行计算。四、商务要求序号商务要求内 容1服务期★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2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相关规定,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确定是否与其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当月物业管理费。3报价要求3.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包干价,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年度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3.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3.3人员工资报价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评标时以最终总报价评定价格分。五、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前必须递交书面的验收方案,并报采购人认可后以其为依据,方可开始验收工作。采购人将确认下列条款后进行验收签字:1、谈判文件中提供的人员数据经核验证实是真实的;2、所要求的人员资料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2.合同书格式(参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乙方(受委托方)地址:电话为加强对大冶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服务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管理,为甲方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办公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物业管理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管理内容甲方将大冶市人民法院的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服务。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管理服务费委托管理服务费每年元,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第四条人员配置合同期间,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经理1人、保安19人、保洁9人、水电维护工2人(需持有消防证)、会务员2人,绿化养护管理员1人;确保办公大楼的安全、洁净、设施设备、绿化养护的完好。共计人员34人。其中19名保安其中1人任命为保安队长,5人负责安检区安保,保洁9人中任命1人为保洁队长,会务员2人负责会议茶水安排。以上人员必须专职院内上班,不得在其他地方兼职。一经甲方发现,甲方可通知乙方更换工作人员,并视为缺岗。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监督乙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工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制定管理方案,并监督乙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3)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并且实行监督考核。(4)向乙方提供休息及工具存放管理用房各一间。(产权属甲方)(5)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工作。(6)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等工作实施考核。(7)每月由甲方进行考核,如通过考核则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如考核未通过,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扣除服务费,如连续两个月份未通过甲方考核,甲方有权利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2、如乙方一月内累计违反本合同第六、七、八、九条的约定达20例(含20例)以上的,视为当月考核不及格。3、甲方每两个月由全院工作人员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档次分差、一般、好,60%的人员反映服务差的,甲方每月按5%扣减本次考核期的服务费,80%的人员反映服务差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每月10%扣减本次考核期的服务费。4、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严格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并依据本合同制定出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工作管理制度及方案。在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维护所需的保洁用品、材料、员工制服、保安制服均由乙方提供。(2)保安及保洁人员年龄分配:保安人员年龄段: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内不得超过2人;保洁人员年龄段:30-50周岁以内。2名安检区保安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3)乙方需提供所有服务人员无犯罪纪录担保声明以及毛发毒品检测报告,且经过甲方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4)乙方自签订合同入驻甲方之日,人员必须全部到位,每缺少一人一个工作日,自维护开始之日扣除乙方相应的管理服务费200元,累计达到7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违约,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工作期间统一员工着装并配带统一工作牌。实行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必须打卡,不得替刷卡,发现一次扣除100元。上班时间如有请假,必须书面材料报至甲方管理人员备案,乙方安排人员顶岗,不得缺少工作岗位。(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在甲方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期间注意保密工作,做到不泄密,不传密,严禁私看文件及资料。(7)乙方及时调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保洁、水电维护、绿化维护人员。(8)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乙方的监督管理。(9)乙方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照价赔偿。(10)乙方必须在完成甲方的物业服务工作后,凭正规发票按月向甲方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第六条保安职责:1,维护办公区域公共秩序。2,监护办公区及大楼内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3,车辆出入管理:①设南、北两个门岗,外来车辆进入,要进行登记,注明司机姓名、车辆牌号,进入时间,所找何部门、何人等,保安联系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放入。②车辆由护卫人员指挥停于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③与本单位无具体事务的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内。④外来车辆、扣押车辆等不得无序停放并占用院内车库,如发现及时报告并制止。⑤院内坡道、车道及广场内不得乱停乱放。⑥大门前一律不得停放车辆。4,人员出入管理:①审判大楼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要注明进入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进入时间,所找何部门、何人等,并将有效证件进行扫描,保安联系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放入。②行政大楼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要注明进入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进入时间,所找何部门、何人等,保安联系部门经同意后,方可放入。③闲杂人员、推销员、拾荒员、无具体事务者,一律不准入内。④任何人员不得在院内进行娱乐、滑冰等活动。⑤机关内部临时整修或事务协助时间较长者,须经院方批准,发放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5,财物出入管理:①财物进入时,须由财物所需部门具体负责人和门卫取得联系,认真填写财物清单,并由领物人签字后方可入内。②财物出门时,须由财物所属部门具体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出门。③未经登记财物一律不准进出。④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须由所属部门申报管理处批准,并指定专人保管后方可入内。门卫作好登记。6,治安保卫:(1)值班人员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用具,全天候24小时值班制。(2)白天护卫人员每隔两小时,对整个区域进行全方位巡视。早晨7:00-8:00,下午16:30-17:30,必须巡视一遍,巡视完毕后,开始交接班。(3)夜晚19:00关闭伸缩大门。夜晚巡更,时段为6次,时间由甲方确定,甲方每月对巡更记录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范围。晚22:00时至次日凌晨5:00时期要加强巡逻每巡视一次后,休息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4)非巡视期间对重点区域应加强看护。(5)护卫人员工作期间,要注意周围卫生情况,电线、管网、水表、电表、配电箱、电信网格、消防设施等公用设备的安全状况,使用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6)护卫人员工作期间,要注意院内、楼内公共财物的使用状况,严禁私挪、私用公共财物。劝说、制止院内人员损害公共卫生,践踏草坪、攀枝摘花等现象,保持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7)发现异常情况,要机智大胆,及时报警,保护公私财物和业主生命安全。(8)监控器的查看,特别是行政楼、审判楼所有通道要24小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7,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乙方负责将指定物品,如桌椅板凳等搬运至指定区域,一般情况下为本院内或派出法庭。搬运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七条安检员职责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安检制度的对象应与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标示规范,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4、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识别方法。5、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人员进入安检区域。6、对可疑物品进行针对性探测,确定可疑物品性质,及时移交现场民警处理并做好记录。7、文明值岗,态度和蔼,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8,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求,乙方负责将指定物品,如桌椅板凳等搬运至指定区域,一般情况下为本院内或派出法庭。搬运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八条保洁职责1,所有大厅、车库、门前广场、院内周边路面,要保持清洁。垃圾实行袋装,做到日产日清。所有保洁区域必须全天值守,不得脱岗。在会务和收发文件中负有保密责任。2,办公大楼保洁工作:(1)保洁工作不分时间段,每日分批次不定时对办公楼及审判楼进行卫生清洁打扫,确保办公大楼保洁区域界线明显,整洁美观,无有碍观瞻的物品和杂物。废弃物品和垃圾存放在指定位置,界线分明,不向四周扩散,并定期清理。(2)饰品、标识干净整洁、醒目,不得有其它物品靠挂、覆盖。种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碍景观。(3)召开会议要保证茶水供应,会议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茶水供应人员由甲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4)办公楼走廊用地拖进行循环拖擦,始终保持地面清洁。(5)院领导办公室每天下午下班后打扫一次,特殊情况下增加保洁次数。(6)人员进出频繁地和易脏的区域要重点拖,增加拖擦次数。(7)办公楼通道走梯,每日用清水拖擦,并保证痰盆无痰迹,楼梯无垃圾、烟头、纸屑等。(8)对扶梯和电梯应经常擦,电梯内地毯干净无污及杂物,电梯内的玻璃干净明亮,保持干净整洁,除院外墙面以外,院内窗户玻璃都必须保持干净明亮,包括所有走廊过道公共部位玻璃(玻璃幕墙)。(9)卫生间每日循环保洁,不得有异味、污渍、定期消毒。(10)电梯轿箱整洁干净,经常用不锈钢光洁剂进行保养。(11)做好文件、报刊收发工作。3,审判大楼保洁工作:(1)诉讼服务大厅、第一审判庭、立案大厅、休息厅(天井)、第二、三、四楼各审判庭、接访室、走道(窗台、扶手),所有卫生间、必须实行不间断巡查保洁,发现垃圾要及时清理;各审判庭使用后要及时保洁,庭审结束30分钟内要关好门窗、灯,设备未关的通知院办公室。(2)法警训练室在干警使用后及时保洁。第九条水电维护工职责1、按规定对设备电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2、做好降低成本、降损耗和修理旧设备、利用废弃管材电线等物质的工作。3、做好办公楼、各乡镇派出法庭及检苑小区宿舍楼内外的电、灯、水、汽、水泵、PA设备等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计划性维修保养工作。按甲方通知做好亮化的开启和关闭。4、把握办公楼、各乡镇派出法庭及检苑小区宿舍楼内外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修,接受并组织实施主管的运行调度令和日常维修工作令,检查维修质量,保证满足对业主的要求。5、制定备品、备件清单,上报业主单位相关部门。6、按照预防性维保计划对各大机房、公共区域、餐厅、办公楼机电设备进行巡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发出维修报告,以保证这些区域的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的状况。春、秋季每月不少于五次,夏、冬季每月不少于十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备甲方检查。7、对维修工的工作进行统计,在“工程维修表”上签署工作日报表。8、负责办公楼、各乡镇派出法庭及检苑小区宿舍楼所有门锁、窗锁、门地弹簧抽屉锁的更换、修理,以及家具维修。材料由甲方购买。9、做好消防安全设施及其它弱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10、完成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事项。第十条室内、外绿化维护职责1、乙方安排指定的绿化管理人员负责对院内及各乡镇派出法庭摆放的花卉、盆景进行日常浇水、施肥等维护工作,出现枯、病、死等现象应及时更换。施肥只能用有机肥,不得使用化学肥料,肥料使用前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检查和签字确认。对于绿化数量及效果,必须等于或者高于现有的数量和效果,不得减少绿化数量,不得使绿化效果变差。每年提供至少3吨的绿化有机肥用于绿化施肥。甲方提供培育新苗场地,乙方绿化工每年须培育不少于500株新苗。2、乙方负责院内及各乡镇派出法庭的花卉、林木、草坪的日常浇水、施肥、除虫等养护工作,因工作出现失误,导致花卉、树木、草皮枯死的,自费恢复原状或等价赔偿。3、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4、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院内及各乡镇派出法庭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5、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月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一名业绿化技术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室内、外绿化养护情况,确保绿化养护质量。6、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7、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需临时增加花卉盆景,费用另行计算。第十一条其他服务甲方对乙方临时提出的其他服务内容,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条规定的,保洁每项每次扣除物业管理费100元,保安、水电维修及绿化管理,如违反上述规定的,每项每次扣除物业管理费200元;2、乙方因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等价赔偿;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20000元违约金。4、乙方在确定中标后,不与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甲方有权废除乙方中标资格。第十四条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一)乙方指派的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保安、保洁、水电维护、室内、外绿化维护任务或指派的员工素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服务期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的;(5)甲乙双方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用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6)乙方不能按要求足额提供员工或员工在其他单位兼职,经单方提出三天内不能解决的;乙方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六)项约定,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第十五条附则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2、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等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章)(签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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