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综合窗口工作服务招标预告(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2025)
项目编号:无
发布时间:2025-05-14 11:33:40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C99000000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21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余凤联系电话:0769-81800062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号财富广场1栋1108室
联系人:叶伟琪联系电话:0769-26998501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x
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一、项目概况:因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工作需要,现需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所需人员10人。负责引导办理进驻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许可和服务事项,做好引导、分流、协助、答疑等工作,负责综合窗口业务,综合接待及处理市民办事需求,熟悉相应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时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完成中心交代的其他工作等,全力打造“一门集中”、“一窗通办”的镇级政务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舒适、满意的政务服务等。为了更好地运营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广大市民、企业,顺利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保障专项服务的质量,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如下。采购包1(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照月度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用。2、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发票、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员工按时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员工工资发放明细后,结合本项目的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将当月项目服务费用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的银行账户。3、若有特殊情况,为了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有不少于3个月的服务人员薪酬福利的垫付能力。4、因财政请款原因或供应商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人不以违约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迟延或拒绝履行。验收要求1期:由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要求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对于中标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履约验收主体: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2)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各种相关各阶段文档整理好装订提交。(3)履约验收内容:技术和商务要求、质量符合采购需求书及合同的规定。(4)履约验收标准: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于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1、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员工社保和意外保险费、各种税务费、必需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2、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项1.001,122,000.001,122,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内容及要求表(该项目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人具体要求执行)服务名称人数项目内容描述服务要求人员要求综合岗合计总人数10人,岗位人数根据需求调配1、解答市民有关政务服务的咨询(含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行首问责任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2、引导市民至对应窗口/部门办理业务,协助自助终端、网上申办操作及突发事件处理。3、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初审,判定受理范围;材料不全时出具补交清单,补全后移交办理。4、明确告知非受理事项的办理路径,提供代办服务支持。5、负责前后台资料交接、流转记录与存档,每日统计业务数据并校对归档。6、接听便民热线,解答信息类咨询,记录高频问题并反馈优化建议。7、指导市民使用线上申报平台,推广“一网通办”服务,快速响应设备故障报修。8、提供视察参观引导解说,承接临时性任务(如政策宣传、满意度调查),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向中心汇报窗口工作和业务办理情况。1、大专或以上学历;2、以上人员能够满足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时间要求。二、服务绩效考核评分表(项目付款依据此考核得分进行支付)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分值扣分原因得分服务完成情况按照服务内容的要求进行评估,1项未达标扣10分,2项未达标扣20分,3项未达标扣30分,4项未达标扣40分,5项及以上未达标扣50分。50人员提供状况按照人员要求进行评估,1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扣2分;未按照数量提供,缺1人扣2分;出现劳务纠纷情况,1次扣5分;服务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现象,1次扣5分。20中标人对于预算使用情况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经费使用,1次扣10分;未按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影响服务,1次扣10分。20中标人对于问题的响应情况服务过程中出现较严重问题,中标人在24小时没有响应,1次扣5分;响应了没有及时处理,1次扣2分。10合计 100分考核评分说明本考核表为采购人对中标人工作的每月度考核内容,满分100分,评估分数在90分(含)以上可得当月全额服务费。81-89分,当月仅得90%服务费。71-80分,当月仅得80%服务费。70分(含)以下的,当月仅得70%服务费。合同期内累计两次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项目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考核时间采购单位考核人签名: 中标单位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三、费用标准1、服务人员人数及费用标准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人)服务期总费用咨询及导办服务与综合窗口服务人员1017个月1,122,000.00元2、服务人员的用餐及工作服按照政府聘员安排由采购人解决。四、项目要求:1、本项目由东莞市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与中标人签订《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合同》,使用单位是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由中标人根据招标的服务内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采购人对于服务内容中的各项专项服务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中标人必须保证本专项服务在实施过程中的稳定性,若有变化,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为保证本专项服务的质量,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确定的服务内容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按照使用单位给出的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服务费用的支付。若专项服务过程中达不到服务绩效要求,采购人拒绝接受服务成果,中标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调整服务内容,保证服务的连续性。2、中标人应安排1名项目岗位管理负责人及其他培训与档案管理人员管理该项目的各项工作,善于沟通,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以上管理人员费用由中标人运作成本费用中支出。3、中标人在执行本专项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务人员劳动人事关系管理职能工作,其中包括办理服务人员入职、离职手续、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接收党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职称评定、从业资格认定、缴交各种社会保险、劳资纠纷和工伤意外处理、用工风险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各项责任及相关费用,与采购人无关。4、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保质保量实施服务内容,本专项服务中涉及的服务人员的挑选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流程确认决定。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的有关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入服务人员的简历、花名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中标人必须在1周内开始专项服务。所有入场服务人员必须符合要求并以采购人确认的为准。首次入场服务的必须在项目结果公示完成后与采购人对接人员配置安排要求,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签订后,无法如期根据采购人要求全岗入场开始专项服务,影响运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6、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招聘符合采购人服务的人员到指定的地点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服务;服务人员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岗;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进行调整;服务本项目的人员的工作由采购人进行分配和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奖惩、撤换或辞退等须经采购人同意认可。7、服务期间持续在岗的工作人员要求相对固定,年更换率少于20%。8、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和调度,并将服务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书面告知服务人员和中标人;采购人有权监督和考核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要求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在告知中标人后进行岗位调整。9、中标人须提供常设的服务工作热线,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服务需求,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及时跟踪、回访。对采购人的投诉事项,必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处理完毕,若突发事件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中标人必须采取应急措施,或按采购人认可的应急方案执行,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五、专项服务费1、本次茶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购买综合窗口工作服务项目,所需人员10人,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122,000.00元。本预算包括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费用和中标人的运作成本费等。2、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东莞市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项目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薪酬福利、过节慰问等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的中标价内。3、服务人员绩效费用。为确保该项目的服务质量,本项目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付款。中标人在合同签订7天内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发放方案,方案必须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每月度向采购人提交考核证明与支付情况证明。4、中标人运作成本费包括日常管理费(服务费)、经济补偿、专项服务风险金等相关劳动保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离职人员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工伤及非因工负伤或死亡的补偿费用等其它与服务相关的相应费用,其余必须全部用于员工工资、福利,对于涉及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费用另计。六、合同服务期及服务相关要求1、本合同服务期为17个月,在确定中标人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2、对于本项目服务中配置的岗位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记录。(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3)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及更换中标人违规服务人员。(4)服务人员应当按照采购人排班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或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无故空岗、串岗(窗口空岗5分钟以上),不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相关事宜。遇到人员缺岗情况,中标人应提前知会采购人,并安排合适人员顶岗。(5)服务人员应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礼貌自律,保持工作区域整洁、资料摆放有序。(6)符合采购人对于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见服务内容及要求表)。七、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中标人须按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并依法办理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的代缴代扣等事宜。2、中标人负责处理与服务人员相关的各种劳资纠纷,处理相关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3、中标人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教育服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采购人做出的合理工作安排和调度;4、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绩效考核,对不满足考核要求的服务,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决定及时调整。5、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6、中标人应切实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须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开具正规发票。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及其他渠道接触、得知或者取得的有关对方的文件及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进行不当使用,双方须在职责范围内要求中标人工作人员履行上述保密义务,否则,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受合同期限限制,但基于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便民服务要求必须公开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定、政府文件,对保密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执行。2、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应服务。3、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采购人不承担。4、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应急服务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月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项目服务未达到要求,则采购人上报监管部门终止服务合同。九、违约责任1、 在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或不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在另一方合理书面通报(或警告)并限期改正情况下仍不能改进工作的,对方可保留无责任终止合同的权力。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 若中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并生效后7天内,未能提交符合服务内容及要求表中所需配置的服务人员,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在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服务不能正常实施,而非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1周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项目合同,采购人有权主张中标人按中标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5、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服务人员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6、采购人对中标人实行动态管理,对中标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一旦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达到要求则恢复其资格,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取消其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次专项服务费。7、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为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及失业风险金等相关劳动保障项目费用,如果因为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有关责任和费用,一律全部由中标人承担。8、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互不追究责任。9、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正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中标人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窗口工作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