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招标预告(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2025)



新安街道2025年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人: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陈杰

联系方式:0510-85385503

地址:

新安街道清晏路

28-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

2025

年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及名称:

C13050200

垃圾处理服务

四、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

2025



05



15



公告结束期限:

2025



05



22



五、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

2025



05



15



反馈结束时间:

2025



05



22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5



05



15



新安街道2025年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市、区城管局要求取消垃圾临时堆放点位,拟采用直运方式将各单位及社区内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至指定消纳场所并实行资源化处置再利用。临时堆放点位指各小区、各单位临时垃圾堆放点。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符合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及项目简要说明作业质量要求:(1)垃圾运输作业做到车走地净。(2)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洒滴漏。(3)垃圾运输装运中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谨慎操作小心驾驶,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4)在垃圾运输工作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涉及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5)严禁车辆超载运营,因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项目简要说明:1、最高限价:508.24万元(含消纳点处置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价格不超过160元/吨,大件垃圾处置价格不超过420元/车)2、服务期限:一年。3、服务标准:必须保证车辆在收到清运垃圾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不得延误出车。每延误一次扣除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4、清运要求:中标人将产生的垃圾按建筑垃圾或大件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如集中堆放点因故取消,中标人必须安排车辆实行上门日产日清收集。垃圾运输过程应密闭,不应出现遗撒及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不应遗洒垃圾渗沥液。垃圾清运过程中倘若出现抛洒滴漏、污染环境严重的需要由中标方自行冲洗地面、清理抛洒的垃圾。5、中标方应使用采购方提供的单据记录每次的垃圾运输,由采购方委派的负责人、中标方委派的负责人签字确认,最终由采购方保存直至送审结束。6、车辆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密封要求;(2)车辆颜色、标识统一;(3)车辆必须加装卫星定位系统,接入市、区两级监管平台;7、中标方成交后需与各社区分别签订垃圾清运及处置合同。8、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季度付款。前三季度凭处置点磅单及相关处置票据支付款项,服务期满按最终审计结果付清余款。9、其他要求:服务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10、采购方堆场内的垃圾散乱需归堆的,归堆平整费用也由中标方承担。11、大件垃圾需统一采用载重8吨或以上车辆运输,并按运输车次计算费用。12、1)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两周内将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建筑垃圾处置点在区级及以上城管部门备案,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城管局。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将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合法处置点接收证明提交给采购人,并需提供处置点单日接收量不得低于中标人承诺的单日承运量.接收点必须为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合法处置点(可同时提供1个及以上处置点)。同时,中标人应将拟配备人员、车辆全部配置到位,采购人有权现场核查,核查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实际服务过程中的车辆、承诺的配备人员匹配度不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后期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投入的车辆、实际配备人员等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车辆和承诺的一致,采购人发现不一致的,按中标人违约处理:第一次发现,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二次发现,处以合同价3%的违约金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三次发现,处以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清理运输处置:中标人负责每日将建筑装修垃圾分类清运至合法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无法接纳的,由中标人自行寻找其他途径进行合法合规处理。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道路环境,适合重型车辆的进出;设置清洗台及相应的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进出口通道硬化,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污水排放等。垃圾要分类处理,定点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单独存放处置。现场必须安装监控摄像及地磅,安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人员要求:(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禁止使用超龄人员(男年满60岁、女满50岁人员)。(2)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3)作业机器设备保持干净整洁,状况良好,机器设备上无乱挂放,工具摆放整齐。(4)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声等作业扰民问题。(5)中标人承担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6)中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7)作业服务期内,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8)机器设备采用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专用设备,所有机器设备外观整洁,状况良好。(9)专用机器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10)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在服务中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五、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1、采购标的的数量:每年建筑垃圾总重量约30000吨,大件垃圾约720车,按实结算。2、实施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各社区。六、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附垃圾清运票据)。七、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服务缺陷更正3个月内,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中标人对管理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中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建筑装修垃圾清理。3、中标人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用工的相关规定。4、中标人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中标人需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现场及周围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中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6、本项目实行总单价包干按实计量,结算处置数量以处置点过磅的量为准,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7、清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或实施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清运合同。a.处置设备、车辆、人员等因素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经指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难以履行合同的;c.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有关债务的;d.违规收费,收费不开、少开或虚开票据牟取非法利益的;e.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f.不按规定要求装卸垃圾,发现偷倒、乱卸现象的;g.清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形象不佳,社会影响恶劣的;h.未经批准,私自将垃圾运至甲方堆场的;i.因法律、政策发生变化的。相关罚则:招标的验收标准:招标人按服务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验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1、规定时间内的垃圾必须限时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每拖延一天,扣款500元。2、日常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中标人却不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如接到12345便民热线等群众投诉反映清理过程不到位,有抛洒滴漏、超速违规、就地焚烧垃圾等现象,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中标人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垃圾进出场记录。若未能及时做好记录,扣除考核款200元/次。5、如遇突发事件中标人必须承诺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成。若不能完成,招标人立即安排其他单位清理,清理费用双倍在应付服务款中扣除。并扣除考核款3000元/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清运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