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招标预告(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
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Z20250040
项目名称: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2025年105万元(2026年、2027年保费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
采购需求:
标项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最高限价
1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1
项
105万元
2025年105万元(2026年、2027年保费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
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限:3年(合同逐年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签订合同前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业务资格【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及报名
2025年5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
报名方式:至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报名联系:张徐驰,电话:18857049901,邮箱:407656905@qq.com,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3、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4日9时30分,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857049901);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室投诉(联系人:宣女士,电话:1550570839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15505708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57049901
联系邮箱:407656905@qq.com
时间:2025年5月15日
附件信息:
定稿 公开招标 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2028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doc (363.2 KB)
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JCT-Z20250040采购单位: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16第四章合同条款22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7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35第一章招标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CT-Z20250040项目名称: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预算金额:105万元最高限价:2025年105万元(2026年、2027年保费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采购需求: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最高限价1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1项105万元2025年105万元(2026年、2027年保费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期限:3年(合同逐年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签订合同前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业务资格【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报名方式:至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报名联系:张徐驰,电话:18857049901,邮箱:407656905@qq.com,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3、授权委托书)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4日9时30分,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2.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30分。3.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8857049901);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监察室投诉(联系人:宣女士,电话:1550570839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155057081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857049901联系邮箱:407656905@qq.com时间:2025年5月1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3最高限价2025年105万元(2026年、2027年保费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4服务期限3年(合同逐年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签订合同前根据相关数据测算保费额)5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但投标人须自行安排踏勘现场情况和周边的情况,掌握和分析与投标和报价相关的一切信息,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费用和风险。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8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商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10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09室。11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3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1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15联系方式采购人: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1550570813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传真:18857049901地点:衢州市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09室16注意事项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7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2、投标须知2、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2.定义2、2.1.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2.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2.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2.4.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2、2.5.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2.6.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5.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6.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2、7.特别说明:2、7.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7.2.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7.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7.4.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证明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招标文件说明3.8.招标文件的组成3.8.1.1招标公告;3.8.2.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3.8.3.3采购内容及要求;3.8.4.4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3.8.5.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8.6.6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3.9.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3.9.1.1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投标文件的编制4.10总体要求4.10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102.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103.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4.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4.111.1【资格审查文件】4.111.11.1.1▲投标函(格式);4.111.12.2.2▲具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般资格条件的声明函;4.111.13.3.3▲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111.14.4.4▲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4.111.15.5.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时提供);4.111.16.6.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授权代表人(委托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111.17.7.7以上资格审查文件按招标要求提供,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4.112.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人自我评分表(格式自拟);11.2.2根据评标办法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自拟)。4.113.3【报价文件】4.113.31.1.1▲开标一览表;4.113.32.2.2报价明细表;4.113.33.3.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报价资料。4.12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4.121.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4.122.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12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124.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4.125.5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4.126.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127.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13投标报价4.131.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4.132.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设备人工费、材料费、售后服务、税金等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4.13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14投标有效期4.141.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4.14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5.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6.16.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6.17.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18.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6.19.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6.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20.1.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20.2.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91号鑫港大厦7楼709室。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6.22.3.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6.22.4.4供应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6.22.5.5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6.22.6.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6.22.7.7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7、投标无效的情形6.2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6.23.8.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6.23.9.9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6.23.10.10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按规定密封、未有效授权的;6.23.11.11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6.23.12.12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商务报价的;6.23.13.1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与相关证明材料的;6.23.14.1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23.15.15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6.23.16.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6.23.17.17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低于商务技术总分的60%的;6.23.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废标的情形6.2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24.19.19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6.24.20.20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4.21.2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6.24.22.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开标和评标6.25.开标6.25.23.23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6.25.24.24招标人按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予拆封。6.26.评标委员会6.26.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6.26.2.2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6.27.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6.27.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6.27.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8.评标6.28.3.3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6.28.4.4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28.5.5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6.29.保密6.29.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6.29.2.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定标6.30.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6.30.1.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30.2.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定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6.30.3.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6.30.4.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30.5.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6.30.6.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一、质疑与投诉6.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6.3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33.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3.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4供应商如有质疑,请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http://www.qzggzy.com/zlxz/008003/008003001/20180209/e5393fa3-0afe-40b9-9b38-ba76c4c906be.html。33.6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34.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十二、法律责任6.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35.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6.35.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6.35.3.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6.35.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35.5.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35.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三、其他6.3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6.37.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通讯地址:衢州市西区花园中大道鑫港大厦7楼709室邮编:324000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答疑咨询电话:18857049901十三、代理服务费6.38.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标项支付,由招标代理在发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金额向中标单位一次性收取。6.3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50%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6.40.服务费以人民币元收取。第3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一、采购内容: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医疗责任保险范围:与医疗责任有关的医务人员。注:报价包括服务、交通、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二、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逐年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期内,如对服务单位满意度考核不达标,或双方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期限或终止合同。三、服务要求:一)服务期:3年(合同逐年签订,最长不超过3年),中标单位保险签订生效时间,2025年度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后两年逐年签订。二)服务地点:按医院指定地点。三)运作方案:1.年实交保险费:逐年按实际测算,2025年度保险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2.每人每次责任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按每年双方商定金额执行。2025年医共体总院每人每次责任赔偿限额70万,累计赔偿限额250万,医共体分院及村卫生室按双方商定金额执行。每次事故免赔额(率):按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10%或2000元,两者以高为准,即便后期有变动,医院实际获赔金额不低于此标准,且赔偿金额不受其他任何因素干扰。3.本项目保单追溯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往前60个月,在此期间发生且患者或其代理人首次向医院提出索赔案件属于本项目保单的责任范围,其它保单生效期之前发生的案件不属于本项目保单的责任范围。4.中标供应商须全面承接本项目既往已发生但尚未完成理赔的医疗责任事故案件(以下简称“历史未决案件”),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历史未决案件档案交接,并依据现行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案件处理;历史未决案件理赔流程须与中标供应商承接后的新案理赔标准保持一致,确保赔付政策、审核程序及客户服务质量的统一性。5.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理赔案件发生时医疗责任责任限额按照出险地医疗责任险限额进行赔付。6.每年测算保费前保险公司与医共体总院及分院确定数据,包含村卫生室。四)具体要求:(一)为提高医疗责任险的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服务单位须成立医疗责任险理赔处理中心(以下简称“理赔中心”)并设立医疗纠纷调解专用场所,专门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责任险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中心应当设置必要的监控和安全设施。理赔中心应当配备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或卫生法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以及保险、调解等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应当聘任相关医学和法律专家组建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协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理赔中心可应医院要求指派1名专职人员常驻医院,协助医院处理医患矛盾及负责医疗责任险理赔服务工作。(二)服务单位应当制定理赔中心人员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至少应包括到达现场及时率、案件调解成功率以及独立处理案件(理赔中心在案件处理中处于主导角色)占比等指标,医院根据评分结果实施考核。(三)理赔中心的职责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协调处理医患矛盾;承担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协商和赔付等具体事务;负责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定期向医院及其主管机关通报医疗责任险阶段性赔付情况,理赔中心应根据医院要求于每月5日前向医院财务部门上报上月医疗责任险赔付数据。(四)理赔中心应积极主动参与医疗纠纷的协商调解和处置工作。其中索赔金额在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案件,原则上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医患双方也可自行协商解决,服务单位依据协商协议书为依据进行赔付;索赔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案件,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医患双方也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协商或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成功,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双方意见一致时,可直接签署赔偿协议。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可委托专家或专业机构鉴定后再行协商处理;索赔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纠纷,首先可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损害)技术鉴定,责任明确后,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确定赔偿金额,由服务单位进行赔付。总之,在医疗纠纷赔付事宜中,只要医院能够提供医患双方调解协议书,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书,亦或是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无论索赔金额高低,也不论是否进行过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服务单位均应依据这些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不额外强求医院必须具备医疗鉴定结论或法院判决书。理赔中心应在案件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过程进行调查,如遇疑难问题或医患双方特别要求,理赔中心可以在医疗纠纷处置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调查和讨论分析。调查结束后(原则上在自正式受理并收齐有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理赔中心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告知医患双方初步调查结果和赔偿意见,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五)理赔流程理赔中心接到医院报案后,应在30分诊内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理赔中心应向医患双方说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同时约定协商时间及地点,双方同意后,理赔中心正式受理案件。理赔中心应在案件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过程进行调查,如遇疑难问题或医患双方特别要求,理赔中心可以在医疗纠纷处置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调查和讨论分析。调查结束后(原则上在自正式受理并收齐有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理赔中心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告知医患双方初步调查结果和赔偿意见,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若双方对调查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建议双方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委托鉴定。理赔中心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案件赔偿方案,详细列出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并约定时间及地点进行解答。医患双方认可调查结果和赔偿意见的,应当签署赔偿协议书;对通过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医患双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理赔中心根据赔偿协议书缮制赔案并支付赔款。所有理赔案件在资料齐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期未赔付则按法律规定标准支付滞纳金。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理赔中心应当每月出具分析报告,向医院及其主管机关反馈有关医疗纠纷处置和赔款支付情况。四、付款方式:每年度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自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医院于30个工作日向中标人一次性交清年实交保险费。五、附件清单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投保清单序号医疗机构名称备注1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杜泽中心卫生院3廿里中心卫生院4乌溪江中心卫生院5上方中心卫生院6莲花卫生院7举村卫生院8云溪卫生院9周家卫生院10岭洋卫生院11太真卫生院12双桥卫生院13峡川卫生院14后溪卫生院15浮石卫生院16灰坪卫生院17衢江区莲花镇涧峰村徐志明卫生室18衢江区莲花镇莲花村姚吉炎卫生室19衢江区莲花镇犁金园村邵俊信卫生室20衢江区莲花镇莲东村郑雪祥卫生室21衢江区莲花镇桥东村王东升卫生室22衢江区莲花镇杜山沿村周世生卫生室23衢江区莲花镇里黄村柳新富卫生室24衢江区莲花镇上余村余智胜卫生室25衢江区莲花镇涧峰村徐国民卫生室26衢江区莲花镇桥丰村俞志军卫生室27衢江区莲花镇东湖皈村胡建锋卫生室28衢江区莲花镇莲东村李庆华卫生室29衢江区莲花镇耿山村姜志明卫生室30衢江区莲花镇犁金园村邱木松卫生室31杜泽镇杜一村王美珍卫生室32杜泽镇杜二村叶志新卫生室33杜泽镇杜四村徐华清卫生室34杜泽镇下溪村王金木卫生室35杜泽镇三村林世福卫生室36杜泽镇西庄村陈玉仙卫生室37杜泽镇下方村卫生室38杜泽镇章家村徐桂忠卫生室39杜泽镇章家村周义杏卫生室40杜泽镇荷花塘沿村张太骑卫生室41杜泽镇荷花塘沿村徐林鹤卫生室42杜泽镇下余村姜银祥卫生室43杜泽镇上六村吴凤仙卫生室44周家乡陈根土卫生室45周家乡叶老表卫生室46周家乡舒雪梅卫生室47峡川镇大桥村卫生室48峡川镇下叶金良炳村卫生室49峡川镇后山村卫生室50峡川镇峡口村卫生室51峡川镇失母湾村卫生室52浮石街道徐家坞村卫生室53浮石街道姜家坞村卫生室54浮石街道航东村村卫生室55浮石街道塔底村卫生室56云溪乡孟姜村卫生室57云溪乡世和村卫生室58云溪乡清源村卫生室(1)59云溪乡勃垅村卫生室(1)60云溪乡滨江村卫生室61云溪乡西垅村卫生室(2)62云溪乡勃垅村卫生室(2)63云溪乡云溪村卫生室(2)64云溪乡车塘村卫生室(1)65云溪乡车塘村卫生室(2)66云溪乡车塘村卫生室(4)67云溪乡蒋村卫生室68云溪乡富西村卫生室69云溪乡锦桥村卫生室70云溪乡西垅村卫生室(1)71云溪乡胡山村卫生室72上方镇上方镇玳堰村邱金英卫生室73上方镇新京村吴菊仙卫生室74上方镇上方村袁正义卫生室75上方镇龙祥村刘伟卫生室76上方镇立模新村诸葛志明卫生室77上方镇新京村童炎福卫生室78上方镇上方村饶淑英卫生室79廿里镇石塘背村吴元根卫生室80廿里镇文塘村徐卸英卫生室81廿里镇富里村宋荣林卫生室82廿里镇里珠村程林荣卫生室83廿里镇六都杨村徐洪斌卫生室84廿里镇上宇村吴根土卫生室85廿里镇廿里村黄三法卫生室86廿里镇廿里村唐根富卫生室87廿里镇佘塘头村周土耀卫生室88廿里镇塘底村童贤土卫生室89廿里镇彭家村彭塘倪卫生室90廿里镇赤柯山村祝水龙卫生室91廿里镇塘湖村郑才土卫生室92廿里镇黄泥村陈志强卫生室93后溪镇后溪村郑雨有卫生室94后溪镇上棠村吾之华卫生室95后溪镇坝底村吾三定卫生室96后溪镇庭前村童梅林卫生室97后溪镇庭前村毛根寿卫生室98后溪镇大川村郑牛倪卫生室99后溪镇张村郑塘水卫生室100后溪镇张村陈土倪卫生室101后溪镇东华村詹朝阳卫生室102岭洋乡赖家村卫生室第4章合同条款(本合同内容部分为主要合同条款,最终合同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乙方: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一、投保险种本协议投保险种为医疗责任保险。二、医疗责任保险范围与医疗责任有关的医务人员(包括不同岗位、不同职称的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其他医疗技术人员等,只要医院投保,一切人员均在被保险之内)。三、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保险费1、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的医疗收入、投保责任限额、医疗机构等级、医务人员数量、手术次数等商定年度保险费。年实交保险费为元。2、甲方应在保单生效前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年度保险费。五、运作方案1、年实交保险费:。2、每人每次责任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按每年双方商定金额执行。2025年医共体总院每人每次责任赔偿限额70万,累计赔偿限额250万,医共体分院及村卫生室按双方商定金额执行。每次事故免赔额(率):按医疗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10%或2000元,两者以高为准,即便后期有变动,医院实际获赔金额不低于此标准,且赔偿金额不受其他任何因素干扰。3、本项目保单追溯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往前60个月,在此期间发生且患者或其代理人首次向医院提出索赔案件属于本项目保单的责任范围,其它保单生效期之前发生的案件不属于本项目保单的责任范围。4.中标供应商须全面承接本项目既往已发生但尚未完成理赔的医疗责任事故案件(以下简称“历史未决案件”),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历史未决案件档案交接,并依据现行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案件处理;历史未决案件理赔流程须与中标供应商承接后的新案理赔标准保持一致,确保赔付政策、审核程序及客户服务质量的统一性。5、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理赔案件发生时医疗责任责任限额按照出险地医疗责任险限额进行赔付。6、年测算保费前保险公司与医共体总院及分院确定数据,包含村卫生室。六、理赔具体要求1、为提高医疗责任险的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服务单位须成立医疗责任险理赔处理中心(以下简称“理赔中心”)并设立医疗纠纷调解专用场所,专门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和医疗责任险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中心应当设置必要的监控和安全设施。理赔中心应当配备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或卫生法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以及保险、调解等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应当聘任相关医学和法律专家组建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协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理赔中心可应医院要求指派1名专职人员常驻医院,协助医院处理医患矛盾及负责医疗责任险理赔服务工作。2、服务单位应当制定理赔中心人员考核办法,考核项目至少应包括到达现场及时率、案件调解成功率以及独立处理案件(理赔中心在案件处理中处于主导角色)占比等指标,医院根据评分结果实施考核。3、理赔中心的职责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协调处理医患矛盾;承担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协商和赔付等具体事务;负责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定期向医院及其主管机关通报医疗责任险阶段性赔付情况,理赔中心应根据医院要求于每月5日前向医院财务部门上报上月医疗责任险赔付数据。4、理赔中心应积极主动参与医疗纠纷的协商调解和处置工作。其中索赔金额在1万元(不含1万元)以下的案件,原则上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医患双方也可自行协商解决,服务单位依据协商协议书为依据进行赔付;索赔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案件,由理赔中心与患方协商处理;医患双方也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协商或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成功,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双方意见一致时,可直接签署赔偿协议。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可委托专家或专业机构鉴定后再行协商处理;索赔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纠纷,首先可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损害)技术鉴定,责任明确后,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确定赔偿金额,由服务单位进行赔付。总之,在医疗纠纷赔付事宜中,只要医院能够提供医患双方调解协议书,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书,亦或是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无论索赔金额高低,也不论是否进行过医疗事故(损害)鉴定,服务单位均应依据这些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不额外强求医院必须具备医疗鉴定结论或法院判决书。理赔中心应在案件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过程进行调查,如遇疑难问题或医患双方特别要求,理赔中心可以在医疗纠纷处置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调查和讨论分析。调查结束后(原则上在自正式受理并收齐有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理赔中心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告知医患双方初步调查结果和赔偿意见,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5、理赔流程理赔中心接到医院报案后,应在30分诊内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理赔中心应向医患双方说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同时约定协商时间及地点,双方同意后,理赔中心正式受理案件。理赔中心应在案件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过程进行调查,如遇疑难问题或医患双方特别要求,理赔中心可以在医疗纠纷处置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调查和讨论分析。调查结束后(原则上在自正式受理并收齐有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理赔中心应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告知医患双方初步调查结果和赔偿意见,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若双方对调查结果持有不同意见,建议双方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委托鉴定。理赔中心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案件赔偿方案,详细列出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并约定时间及地点进行解答。医患双方认可调查结果和赔偿意见的,应当签署赔偿协议书;对通过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建议医患双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理赔中心根据赔偿协议书缮制赔案并支付赔款。所有理赔案件在资料齐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期未赔付则按法律规定标准支付滞纳金。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理赔中心应当每月出具分析报告,向医院及其主管机关反馈有关医疗纠纷处置和赔款支付情况。七、保密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八、保险合同中应该针对保险人规定的权利和义务1、除非法律或合同中事先另有规定,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得擅自提出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且合同中明确规定其违反这些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险期间承担的保险责任,向投保人追偿保险;3、保险合同成立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则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支付主要包括:(1)损失赔偿金。这是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而定的,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2)施救费用。这是指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为了抢救或保护保险财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诉讼费用。向第三者追偿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4)其它有关费用。如为了认定损失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所支付的受损财产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等。九、保险合同中应该针对被保险人规定的权利和义务1、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内,遭遇灾害时,有权要求保险方支付规定的保险费用。2、交纳保险费。被保险人(投保人)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期、如数交纳保险费用。3、)尽力保护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在保险的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护其保险标的安全与完整,并接受保险人对保护措施的检查、监督及合理的建议。4、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义务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来抢救保险标的,尽可能避免损失的扩大。5、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申报保险标的危险状况,当保险标的所受危害程度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修订收费标准。十、违约责任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十一、解除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它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一个保险年度期满后,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未有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2、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招标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招标的开标会议,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开标会议中的所有行为。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具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般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自评分表评分项目评分内容自评分所在页码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备注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2025-2027年度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2、以上投标总价必须含所有费用。此表作为唱标用,投标人不得更改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2345678投标总价(小写)投标总价(大写)注: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表中报价明细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形式不限,内容自拟。2.上表所述“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为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询标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场,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二、评标原则3.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4.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分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时,价格低者优先,若最高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随机抽签选定中标候选人。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6.中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三、注意事项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四、评分标准:评分内容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资信部分1.医疗责任保险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以来具有同类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1技术部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度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以投标单位官网公开披露信息为准。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0%的,得10分;2.23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10%的,得8分;3.21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0%的,得6分;4.19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0%的,得4分;5.17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2分;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3.报案受理方案1.报案受理方案条理清晰,受理时间预算安排详细、跨度短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10分;2.提供的方案比较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8分;3.提供的方案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5分;4.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3分;5.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没有解释说明,得1分;6.未提供不得分。104.沟通方案1.参与调解,处置纠纷的沟通方式及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10分;2.提供的方案比较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8分;3.提供的方案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5分;4.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3分;5.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没有解释说明,得1分;6.未提供不得分。105.上门服务处理事件方案1.上门收集材料处理事件方案详细、速度快,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10分;2.提供的方案比较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8分;3.提供的方案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5分;4.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3分;5.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没有解释说明,得1分;6.未提供不得分。106.人员配备方案6.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资深专业调解员1人,得3分。(资深调解员需具备医师职业资格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医师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36.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其它服务人员每增加1人得1分,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56.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理赔服务人员在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否则不得分。)57.案件查勘、处理响应速度投标人服务方案中承诺接到报案电话后,在30分钟(不含)以内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查勘调解的,得5分;在60分钟(不含)以内派出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查勘调解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58.理赔时效按投标人服务方案中承诺的赔付义务履行时效打分:承诺15个工作日内赔付的得5分;承诺30个工作日内赔付的得3分;承诺30个工作日或以上赔付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承诺的不得分。59.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综合打分:1.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最高2分。2.财务制度最高2分。3.档案管理制度最高2分。4.员工廉政制度最高2分。5.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最高2分。(注:1.每项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分;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010.培训服务1.投标人应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合理的、覆盖面广的保险业务告知和专业培训,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充分知晓、了解本保险,理解保险、理赔流程等,根据投标文件中计划安排的培训次数、内容、质量培训服务综合打分:1.培训次数、内容、质量培训服务内容满足项目需求、合理、可行性有助于本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8分;2.提供的方案比较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6分;3.提供的方案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4分;4.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得2分;5.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没有解释说明,得1分;6.未提供不得分。811.追溯期追溯期承诺情况: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追溯期≥5年的,得8分;2.5年>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追溯期≥4年的,得5分;2.4年>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追溯期≥3年的,得3分;3.未提供相关承诺不得分。8报价部分12.投标报价1.最高限价:2025年105万元2.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3.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10分。4.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注:对于上述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需按照要求提供,才能获得相应分值,不得缺项。五、开评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主持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2.工作人员确认和宣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资格、到场、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等情况;3.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4.工作人员宣读资格审查文件结果;5.工作人员当众启封资格审查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商务技术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6.工作人员宣读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7.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商务技术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内容,宣读结束后,授权代表人应对宣布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授权代表人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同时将报价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公布评审结果;8.由工作人员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评标专家进行复核,然后加计总分后当场公布各投标人的总分,以总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9.工作人员宣读各投标人的总分;10.开标会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