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预告(安全环保公司2025)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20250515)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安全环保公司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书)
(2025.5)
(见附件2.基本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且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采取不平衡报价形式。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查询等)。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周芳杰 电话:0759-3911200 邮箱:zhoufj3@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 5月15日
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安全环保公司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docx
附件:
附件1.技术要求书.docx
附件:
附件2.基本要求.docx
采办计划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20250515)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序号采办包名称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备注1安全环保公司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要求书(2025.5)见附件2.基本要求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且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采取不平衡报价形式。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查询等)。“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联系人:周芳杰电话:0759-3911200邮箱:zhoufj3@cnooc.com.cn(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2025年5月15日®OC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油安康渔业资源补偿服务采购技术要求编制:审核:批准: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海油安康受业主委托,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甲方拟对海上油气田建设项目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甲方需外部供应商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和《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完成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相关工作。标准应用情况概述:本需求引用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有补充引用),补充主要内容是:补充苗种来源的具体要求,理由:完善苗种来源要求;本需求引用SC/T9418-201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有补充引用),补充主要内容是:补充增殖放流天气的具体要求,理由:完善增殖放流天气要求;本需求引用SC/T9421-201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日本对虾(有补充引用),补充主要内容是:补充虾类苗种包装方法的具体要求,理由:完善虾类苗种包装方法要求。二、服务内容和范围2.1服务内容2.1.1放流苗种前实施方案编制及论证工作1)配合甲方开展渔业资源补偿方案编制与论证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列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内容、环评批复和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配合甲方组织编制具体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配合甲方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完成实施方案。如果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要求,须协助甲方将材料提交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实施方案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2)配合甲方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海域的资源环境本底调查根据专家评审通过修改完善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配合甲方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海域的资源环境本底调查。2.1.2放流苗种1)根据实施方案完成相关放流苗种的生产工作。2)对放流苗种的生产进行跟踪管理。3)组织对放流苗种进行验收。4)组织现场增殖放流实施工作,实施过程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及公正机构认可。2.1.3放流苗种后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及项目总结工作1)根据实施方案,配合甲方开展增殖放流后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根据实施方案,配合甲方开展增殖放流后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配合甲方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如果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要求,须协助甲方将材料提交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2)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2.2服务地点根据放流实施方案在相关地点开展放流,放流海域位于南海海域。放流方式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拟采用1+1+1年方式签署协议。即协议届满1年,若甲方乙方双方对协议条款及协议价格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协议自动终止;如合同到期,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三、执行标准/规范《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2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8〕50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9401-20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批复。渔业资源补偿服务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三、服务要求3.1提供苗种数量、规格如下:序号放流苗种品种规格(全长)预计数量(万尾)1长毛对虾≥ 1.0 cm950002斑节对虾≥ 1.0 cm900003日本对虾≥ 1.0 cm900004布氏鲳鲹≥ 3.0 cm15805黑鲷≥ 3.0 cm17706真鲷≥ 3.0 cm17707紫红笛鲷≥ 3.0 cm17708红笛鲷≥ 3.0 cm17709黄鳍鲷≥ 3.0 cm1770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书面承诺:放流前苗种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过检疫合格。3.2、苗种来源要求【部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以下为引用标准中所列重要参数,纳入评议范围:★增殖放流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F1代,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其中,水生经济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珍稀、濒危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禁止增殖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下述要求为对上述标准中参数的补充优化】乙方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3.3、增殖放流天气要求【部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9418-201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以下为引用标准中所列重要参数,纳入评议范围:★选择晴朗、多云或阴天进行增殖放流,海面最大风力7级以下。【下述要求为对上述标准中参数的补充优化】选择晴朗、多云或阴天进行增殖放流,增殖放流时海面最大风力7级以下。3.4、虾类苗种包装方法要求【部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9421-201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日本对虾】,以下为引用标准中所列重要参数,纳入评议范围:★将苗种装进已注入约5L海水的容积为20L的双层无毒塑料袋中,充氧扎口后装入相同规格的包装箱,箱口用胶带密封。【下述要求为对上述标准中参数的补充优化】将虾类苗种装进已注入约5L海水的容积为20L的双层无毒塑料袋中,充氧扎口后装入相同规格的包装箱,箱口用胶带密封。3.5人员、实施方案及技术措施要求:3.5.1供应商指定一名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人员跟踪完成该合同项目,中途不得更换;若更换,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对于指定的人员,提供参与相关项目的经验的工作简历。建议指定经验丰富的人员。指定人员项目经验年限不少于5年,指定人员项目经验年限认定以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为准。3.5.2供应商承诺配合编写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大纲,且方案大纲的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1)人工增殖放流品种、地点的选择原则和依据;2)放流地点和时间;3)资金分配原则、管理办法、及预算计划;4)苗种生产的原则及计划;5)放流的组织实施;6)放流前后的管理;7)项目人员安排及设备工具投入计划等。3.5.3供应商具有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的技术措施,包括苗种的培育、输送、验收方法、放流等,并在实施方案中体现。3.6放流品种与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的要求,拟选长毛对虾、斑节对虾、日本对虾、布氏鲳鲹、黑鲷、真鲷、紫红笛鲷、红笛鲷、黄鳍鲷进行增殖放流。渔业主管部门另有建议除外。参照目前鱼苗市场和金额分配,放流种类、规格要求建议为长毛对虾≥1.0cm;斑节对虾≥1.0cm;日本对虾≥1.0cm;布氏鲳鲹≥3.0cm;黑鲷≥3.0cm;真鲷≥3.0cm;紫红笛鲷≥3.0cm;红笛鲷≥3.0cm;黄鳍鲷≥3.0cm。放流前苗种须经过检疫合格。3.7其他要求3.7.1放流苗种:1)具体以正式发出的服务通知单中的补偿金额为准。2)提供增殖放流苗种的生产单位应具备苗种生产资质、商业信誉、亲本、生产设施条件、苗种供应能力、技术保障能力、供苗质量保证条件。3)放流苗种的验收方式:供应商应委托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放流苗种、放流数量\质量、苗种规格等全程公证,放流苗种到达指定放流地点时成活率达到95%以上,放流前出示本批次苗种的检疫证书(原件)。3.7.2项目实施:1)配合开展渔业资源补偿方案编制与论证工作,实施方案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2)组织现场增殖放流实施工作,须邀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席放流活动并附上出席放流活动相关单位代表签名。3)配合开展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总结报告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4)配合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须配合确保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工作满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四、服务进度跟踪★4.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服务通知单后需在1天内电话响应并邮件回复甲方,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4.2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快捷、准时派驻服务通知单所要求的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4.3项目进行期间,乙方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及有技术实力及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实力完成项目。★4.4服务过程中根据业主现场工作情况,必须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必要时增加人员力量,加班工作。★4.5乙方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通知单的25天内提交建设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初稿);召开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后,在4天内修改完善并提交实施方案备案稿;按照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增殖放流实施工作;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及公正机构代表监督下完成现场放流的工作;按照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工作;召开建设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专家评审会后,在4天内修改完善并提交建设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备案稿。五、服务及验收标准5.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通知单中的配合完成建设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设计及评审工作、完成全部放流苗种的现场增殖放流工作、配合完成建设项目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及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公证书,苗种的检疫证书;须邀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席放流活动并附上出席放流活动相关单位代表签名;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总结报告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5.2乙方按照甲方服务通知单中的指定要求完成服务,提供检验报告等甲方服务通知单中的指定文件并经过相关人员评审、通过验收。5.3乙方在完成对应服务通知单服务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分析记录数据,要求数据真实可靠、有参考标准。5.4乙方在完成对应服务通知单服务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现场测试数据,要求测试数据记录完整,且符合现场情况。六、质量保证条款6.1乙方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等文件需保证质量及完整性,如项目验收后,业主方回顾项目对技术报告的技术内容、数据提出异议或缺陷的,乙方应及时且无偿进行修改,直至技术报告、数据等文件通过甲方验收。七、其他要求7.1联系人:刘兴华电话:0759-3912733技术联系人:吴功果,电话:13729070940附件1基本要求序号内容标准★资质要求一、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信誉要求二、信誉要求: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5、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4)应答人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5)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6)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7)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证书要求(1)乙方应提供《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乙方应具有固定的苗种生产养殖场且具有省级水产良种场及以上资质(场地面积要求不低于50亩,投标时需提供省级水产良种场及以上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水产良种场必须在广东省、海南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1项已完成的渔业资源补偿服务验收业绩。(注:需要明确合同的关键服务内容,有参照性),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苗种须至少包括长毛对虾、斑节对虾、日本对虾、布氏鲳鲹、黑鲷、真鲷、紫红笛鲷、红笛鲷和黄鳍鲷中的一种苗种。(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以包含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对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500万元。(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增殖放流工作要求承诺:1)根据实施方案,配合甲方开展增殖放流后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配合甲方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如果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要求,须协助甲方将材料提交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可。2)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服务地点根据放流实施方案在相关地点开展放流,放流海域位于南海海域。放流方式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拟采用1+1+1年方式签署协议。即协议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协议条款及协议价格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协议自动终止;如合同到期,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放流苗种要求承诺:放流前苗种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过检疫合格。★苗种来源要求增殖放流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F1代,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其中,水生经济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珍稀、濒危生物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禁止增殖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增殖放流天气要求选择晴朗、多云或阴天进行增殖放流,海面最大风力7级以下。★虾类苗种包装方法要求将苗种装进已注入约5L海水的容积为20L的双层无毒塑料袋中,充氧扎口后装入相同规格的包装箱,箱口用胶带密封。人员要求供应商指定一名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人员跟踪完成该合同项目,中途不得更换;若更换,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人员项目经验年限不少于5年,指定人员项目经验年限认定以截止至投标截止日为准,投标时提供人员简历。实施方案要求承诺:供应商具有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的技术措施,包括苗种的培育、输送、验收方法、放流等,并在实施方案中体现。放流苗种的验收要求承诺:供应商应委托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放流苗种、放流数量\质量、苗种规格等全程公证,放流苗种到达指定放流地点时成活率达到95%以上,放流前出示本批次苗种的检疫证书(原件)。项目实施要求1) 配合开展渔业资源补偿方案编制与论证工作,实施方案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2) 组织现场增殖放流实施工作,须邀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席放流活动并附上出席放流活动相关单位代表签名。3) 配合开展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总结报告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4) 配合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须配合确保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工作满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服务进度要求承诺:4.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服务通知单后需在1天内电话响应并邮件回复甲方,并与甲方技术人员联系。4.2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快捷、准时派驻服务通知单所要求的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4.3项目进行期间,乙方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及有技术实力及保证一定的资金投入实力完成项目。4.4服务过程中根据业主现场工作情况,必须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必要时增加人员力量,加班工作。4.5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务通知单的25天内提交建设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初稿);召开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后,在4天内修改完善并提交实施方案备案稿;按照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增殖放流实施工作;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及公正机构代表监督下完成现场放流的工作;按照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工作;召开建设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专家评审会后,在4天内修改完善并提交建设项目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备案稿。服务要求承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通知单中的配合完成建设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设计及评审工作、完成全部放流苗种的现场增殖放流工作、配合完成建设项目增殖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及评审工作(实施方案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公证书,苗种的检疫证书;须邀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席放流活动并附上出席放流活动相关单位代表签名;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和建设项目渔业资源补偿总结报告须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质量要求承诺:乙方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等文件需保证质量及完整性,如项目验收后,业主方回顾项目对技术报告的技术内容、数据提出异议或缺陷的,乙方应及时且无偿进行修改,直至技术报告、数据等文件通过甲方验收。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