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招标预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为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采购顺利开展,现就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TZZH2025-STHJJ3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款;2、招标文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2 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寄送或发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王女士
5、联系电话:0576-84216006,13738606556
6、联系邮箱:3769406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1、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稿)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2).pdf (483.8 KB)
(意见征询稿)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2).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项目编号:TZZH2025-STHJJ31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磋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ZZH2025-STHJJ31项目名称: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标项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1项5555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二)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二)提交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发布公告(一)公告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二)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六、注册报名供应商需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后报名。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1采购人质疑受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寄方式/直接送达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2135通讯地址地点: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3.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寄方式/直接送达联系人:高小姐联系电话:0576-84260529,18857607770通讯地址地点:台州市黄岩尚司路33号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1163(二)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6-84260529,13738606556(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陈工、李工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8820673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四)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4008817190九、其余事项: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3.8%起卢嘉诚88588246/13867658508中国农业银行3.8%起龚盛15858682216中国建设银行3.8%起梅晶晶88525339/13736585303中国银行3.75%起任茜13857695378浦发银行台州分行4.05%起王渊13616676319浦发银行椒江分行4.05%起孙瑞华13857688081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75%起周翔宇13867697018招商银行台州分行4.32%起王海玲13566413827浙商银行台州分行5.01%起章涉漪81880185/13606681262中信银行台州分行4.15%起陈金园13586052161华夏银行台州分行4.5%起邱明达81871518/13736252233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5.6%起梁宛莉13306869100民泰银行椒江支行5.8%起陈慧珠13857699669绍兴银行台州分行5.1%起郭庭斌15958633119温州银行台州分行4.55%起王晓波15824005475平安银行台州分行6.53%起李俊丽15906861025宁波银行台州分行4.35%起戴莉丽13566627207金华银行台州分行4.05%起金雪婷81886670/15968661569台州银行5.6%起洪婷15858624999邮储银行台州分行3.85%起董庆81888982/18957683735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年费率0.5%,最低王灵芳88869818支公司保费1000元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元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春宇13676675331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2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否3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无4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北京时间9:00至9:30完成解密。5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供应商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37694060@qq.com。采购组织机构将接收到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响应5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4.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响应文件使用前提的,供应商应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响应。6不见面磋商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取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实现,供应商可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画面。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远程询标/远程在线演示要求要求1.磋商小组可能向响应人发起远程询标,响应人需提前做好准备。2.本项目是否需要远程在线演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3.远程询标/远程在线演示要求通过“政采云视频讲标系统”进行线上问答,响应人在接到政采云信息推送后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操作,单方面视频下回答评委询问。4.响应人进行远程在线演示可通过共享桌面来实现,具体操作指南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4.4项。5.“政采云视频讲标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端,响应人需配置带高清摄像头的电脑、音箱、麦克风等设备,以及足够的网络带宽保障远程询标顺利进行(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有线网线、中档及以上摄像头,提前调试音响麦克风)。8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磋商邀请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开标时间和地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0分9点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10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2质疑渠道政采云平台网上质疑系统。13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5其他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一副。16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二、说明(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二)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的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在磋商响应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磋商响应文件】。若参与多标项磋商响应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投标人企业情况(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3)投标人企业技术能力情况(4)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5)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6)投标人工作思路情况(7)投标人台州市面源污染现状认识情况(8)投标人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情况(9)投标人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情况(10)投标人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情况(11)投标质量管控情况(12)投标人合理化建议情况(13)投标人保密制度情况(14)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15)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表;(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内容的组成(1)首次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如有)。(二)报价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顺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六)演示若需要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五、磋商程序(一)磋商开始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磋商;(二)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三)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四)磋商(详见第四章);(五)磋商结果公告。六、磋商异议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磋商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七、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八、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1.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九、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服务招标)计取,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12092304500015)联系电话:0576-84260529。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5000-100000.25%0.10%10000-1000000.05%0.05%100000以上0.01%0.01%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一览表本次磋商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总预算(万元)服务期1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详见下文1项552025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二、项目概况农业面源污染指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不合理使用,以及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所产生的氮、磷、有机质等营养物质,在降雨和地形的共同驱动下,以地表、地下径流和土壤侵蚀为载体,在土壤中过量累积或进入受纳水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2021年6月,《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要求“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单元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4年,《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要求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负荷核算工作。通过优先治理区域清单的编制,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此外,根据国家部委通报,全国部分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存在“整治成效褪色、黑臭水体复辟”问题,主要因长效管护机制缺失。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地强化动态监测与常态化排查,巩固治理成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同步出台政策,要求地市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双管齐下”。台州市作为农业大市,亟须通过以下两项核心工作破解瓶颈:1、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基于《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负荷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省级指南”),摸清污染源分布与负荷,为精准治理提供科学依据。2、农村环境整治排查:针对已完成农业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开展常态化“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可持续。二、项目内容(一)农业面源污染调查1、台州市农业面源监测评估采用污染指标抽样调查结合经验系数法评估的方式,系统评估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覆盖种植业、养殖业等污染指标。编制年度监测评估报告,识别市域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评估核算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明确治理优先级。2、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核算选择山区县区仙居县作为代表性区域,开展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筛选确定重点区域,包括含小流域的重点乡镇,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及补充监测,完善数据空白。按《省级指南》要求,核算仙居县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等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形成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报告。并结合污染负荷结果,确定优先治理区域,支撑后续治理规划。(二)农村环境整治排查1、现场摸排筛选200个行政村开展现场摸排,覆盖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垃圾分类、畜禽粪污处置等指标。2、整改落实跟踪对存在隐患的行政村针对性复核,确保系统闭环。3、配套工作开展村民访谈,至少访谈5位村民,形成纸质记录。通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APP”填报整治措施、效果及满意度,确保数据真实可溯。三、工作要求台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台州市农业面源监测评估报告编制,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区域筛查、补充监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和台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排查等。四、项目成果1、《台州市农业面源监测评估报告》2、《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报告》3、《台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报告》五、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交项目成果后一次性付清。中标方根据付款条件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四章磋商一、磋商原则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评审方法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磋商要求(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六)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五、无效响应情形(一)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五)响应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需求参数的;(六)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七)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八)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九)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十)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二)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十三)商务条款不响应;(十四)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十五)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十六)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十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六、终止磋商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五)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七、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八、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九、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7)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3)联合体或非联合体投标(9)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对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及响应无效原因的公布方式同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分值85分,磋商报价分值15分,技术评标按以下标准及要求进行:1.评分标准评标因素评分标准分值商务分(25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的,每具有1项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4商务分(25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政府及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生态、环保类奖项的,国家级得5分,省部级得3分,市厅级得1分。注:只记最高项,不累计得分。(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行业协会奖项不予认可,未提供的不得分)5承接经验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展过类似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受污染耕地调查评估等相关业绩,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1项目负责人1、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项目组成员1、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5分。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的,每提供1本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0商务分(25分)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的理解程度,以及开展工作的必要性、工作任务的理解等情况进行打分。理解深刻、工作任务明确的得4.0-6.0分;理解准确、工作任务部分明确的得2.0-3.9分;理解程度简单、工作任务片面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工作思路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的工作原则、工作依据等具体工作思路以及安排等情况进行打分。工作依据详细、合规,总体思路明确的得4.0-6.0分;工作依据合规,思路基本明确的得2.0-3.9分;工作依据简单、缺乏严谨性,思路片面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技术分(60分)台州市面源污染现状认识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工作背景了解程度进行打分。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现状描述全面的得4.0-6.0分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描述基本全面的得2.0-3.9分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描述不全面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根据投标人对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工作认识程度进行打分。调查评估工作认识全面、准确的得4.0-6.0分;调查评估工作认识基本全面、准确的得2.0-3.9分;调查评估工作认识欠全面、欠准确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排查工作方案进行打分。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高的得4.0-6.0分;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0-3.9分;排查工作方案欠全面、欠完善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情况及解决思路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有针对性、透彻的,解决思路有有针对性的得4.0-6.0分;分析基本合理、到位,解决思路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0-3.9分;分析欠合理,解决思路缺少针对性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质量管控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中的管理规范、内控制度、质量管控措施进行打分。方案全面,合理有保障的得4.0-6.0分;方案基本合理,部分可行的得2.0-3.9分;措施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实际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建议合理,可实现性强,具有改进意义的得4.0-6.0分;建议部分有改进意义的得2.0-3.9分;建议可实现性较差,几乎没有改进意义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保密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制定的工作保密措施情况进行打分。保密制度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4.0-6.0分;保密制度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0-3.9分;保密制度欠完善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服务方案全面,后续技术保障措施合理有效的得4.0-6.0分;服务方案阐述较详尽,后续技术保障措施较合理,有一定效果的得2.0-3.9分;服务方案阐述不够详尽,后续技术保障措施有欠缺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合计852.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审要求(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其中客观评分项的分值应当一致。(2)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所在地:乙方:(成交供应商),所在地: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磋商文件(五)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项目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根据磋商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磋商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七、履约保证金无八、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期(一)服务期2025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二)履行方式:(三)履行地点:十一、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交项目成果后一次性付清。中标方根据付款条件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赔偿处理;2.解除合同。(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监管处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组织机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内容目录(1)磋商声明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附件2/2-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4)(7)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附件5)(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9)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附件6/6-2)附件1磋商声明书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说明:供应商在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如有上述所列情形,但限制期届满的,可按实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我公司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审查了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知悉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不申请澄清和质疑。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磋商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2-2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成员1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成员2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联合体,现共同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1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联合体成员1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传真:,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3: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致:(采购人、招标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采购组织机构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招标人):我方(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附件5: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致:(采购人、招标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说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如有虚假,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附件6: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采购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本次联合采购中,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的工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1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5、本次联合采购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6、各方具体的的责任、权利、义务,在成交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后在合同中明确。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采购。联合磋商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采购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无效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求违约行为。8、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1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附件6-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采购人、招标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申请: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磋商响应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与技术内容目录(1)投标人企业情况(附件8)(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附件12)(3)投标人企业技术能力情况(4)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附件9、10、11)(5)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6)投标人工作思路情况(7)投标人台州市面源污染现状认识情况(8)投标人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情况(9)投标人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情况(10)投标人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情况(11)投标质量管控情况(12)投标人合理化建议情况(13)投标人保密制度情况(14)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15)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13、14)(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企业获得其他资质认证情况资质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件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证明,如:近期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项目编号:TZZH2025-STHJJ31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磋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ZZH2025-STHJJ31项目名称: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标项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1项5555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一)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二)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一)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二)提交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发布公告(一)公告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二)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六、注册报名供应商需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后报名。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1采购人质疑受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寄方式/直接送达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2135通讯地址地点: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3.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寄方式/直接送达联系人:高小姐联系电话:0576-84260529,18857607770通讯地址地点:台州市黄岩尚司路33号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1163(二)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6-84260529,13738606556(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陈工、李工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8820673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四)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4008817190九、其余事项: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3.8%起卢嘉诚88588246/13867658508中国农业银行3.8%起龚盛15858682216中国建设银行3.8%起梅晶晶88525339/13736585303中国银行3.75%起任茜13857695378浦发银行台州分行4.05%起王渊13616676319浦发银行椒江分行4.05%起孙瑞华13857688081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75%起周翔宇13867697018招商银行台州分行4.32%起王海玲13566413827浙商银行台州分行5.01%起章涉漪81880185/13606681262中信银行台州分行4.15%起陈金园13586052161华夏银行台州分行4.5%起邱明达81871518/13736252233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5.6%起梁宛莉13306869100民泰银行椒江支行5.8%起陈慧珠13857699669绍兴银行台州分行5.1%起郭庭斌15958633119温州银行台州分行4.55%起王晓波15824005475平安银行台州分行6.53%起李俊丽15906861025宁波银行台州分行4.35%起戴莉丽13566627207金华银行台州分行4.05%起金雪婷81886670/15968661569台州银行5.6%起洪婷15858624999邮储银行台州分行3.85%起董庆81888982/18957683735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年费率0.5%,最低王灵芳88869818支公司保费1000元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元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春宇13676675331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2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否3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无4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北京时间9:00至9:30完成解密。5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供应商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37694060@qq.com。采购组织机构将接收到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响应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响应5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4.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响应文件使用前提的,供应商应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响应。6不见面磋商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取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实现,供应商可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画面。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远程询标/远程在线演示要求要求1.磋商小组可能向响应人发起远程询标,响应人需提前做好准备。2.本项目是否需要远程在线演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3.远程询标/远程在线演示要求通过“政采云视频讲标系统”进行线上问答,响应人在接到政采云信息推送后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操作,单方面视频下回答评委询问。4.响应人进行远程在线演示可通过共享桌面来实现,具体操作指南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4.4项。5.“政采云视频讲标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端,响应人需配置带高清摄像头的电脑、音箱、麦克风等设备,以及足够的网络带宽保障远程询标顺利进行(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有线网线、中档及以上摄像头,提前调试音响麦克风)。8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磋商邀请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开标时间和地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0分9点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10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2质疑渠道政采云平台网上质疑系统。13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5其他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一副。16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二、说明(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二)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的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在磋商响应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磋商响应文件】。若参与多标项磋商响应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投标人企业情况(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3)投标人企业技术能力情况(4)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5)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6)投标人工作思路情况(7)投标人台州市面源污染现状认识情况(8)投标人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情况(9)投标人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情况(10)投标人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情况(11)投标质量管控情况(12)投标人合理化建议情况(13)投标人保密制度情况(14)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15)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表;(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内容的组成(1)首次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针对报价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如有)。(二)报价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顺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六)演示若需要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五、磋商程序(一)磋商开始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磋商;(二)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三)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四)磋商(详见第四章);(五)磋商结果公告。六、磋商异议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磋商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七、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八、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1.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自获取之日起(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九、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服务招标)计取,不足7000元的按7000元计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账号:512092304500015)联系电话:0576-84260529。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5000-100000.25%0.10%10000-1000000.05%0.05%100000以上0.01%0.01%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一览表本次磋商共1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总预算(万元)服务期12025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项目详见下文1项552025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二、项目概况农业面源污染指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不合理使用,以及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所产生的氮、磷、有机质等营养物质,在降雨和地形的共同驱动下,以地表、地下径流和土壤侵蚀为载体,在土壤中过量累积或进入受纳水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2021年6月,《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要求“开展重点流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单元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4年,《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要求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负荷核算工作。通过优先治理区域清单的编制,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此外,根据国家部委通报,全国部分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存在“整治成效褪色、黑臭水体复辟”问题,主要因长效管护机制缺失。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各地强化动态监测与常态化排查,巩固治理成果。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同步出台政策,要求地市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双管齐下”。台州市作为农业大市,亟须通过以下两项核心工作破解瓶颈:1、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基于《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负荷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省级指南”),摸清污染源分布与负荷,为精准治理提供科学依据。2、农村环境整治排查:针对已完成农业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开展常态化“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可持续。二、项目内容(一)农业面源污染调查1、台州市农业面源监测评估采用污染指标抽样调查结合经验系数法评估的方式,系统评估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覆盖种植业、养殖业等污染指标。编制年度监测评估报告,识别市域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评估核算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明确治理优先级。2、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核算选择山区县区仙居县作为代表性区域,开展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在此基础上筛选确定重点区域,包括含小流域的重点乡镇,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及补充监测,完善数据空白。按《省级指南》要求,核算仙居县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等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形成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报告。并结合污染负荷结果,确定优先治理区域,支撑后续治理规划。(二)农村环境整治排查1、现场摸排筛选200个行政村开展现场摸排,覆盖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垃圾分类、畜禽粪污处置等指标。2、整改落实跟踪对存在隐患的行政村针对性复核,确保系统闭环。3、配套工作开展村民访谈,至少访谈5位村民,形成纸质记录。通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APP”填报整治措施、效果及满意度,确保数据真实可溯。三、工作要求台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开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台州市农业面源监测评估报告编制,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区域筛查、补充监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和台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排查等。四、项目成果1、《台州市农业面源监测评估报告》2、《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报告》3、《台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报告》五、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交项目成果后一次性付清。中标方根据付款条件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第四章磋商一、磋商原则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二、评审方法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三)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磋商小组成员与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磋商要求(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六)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五、无效响应情形(一)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五)响应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需求参数的;(六)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七)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八)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九)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十)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二)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十三)商务条款不响应;(十四)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十五)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十六)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十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六、终止磋商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五)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七、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八、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九、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政采云平台公布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磋商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2)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7)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3)联合体或非联合体投标(9)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对无效响应的供应商名单及响应无效原因的公布方式同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分值85分,磋商报价分值15分,技术评标按以下标准及要求进行:1.评分标准评标因素评分标准分值商务分(25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的,每具有1项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4商务分(25分)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政府及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生态、环保类奖项的,国家级得5分,省部级得3分,市厅级得1分。注:只记最高项,不累计得分。(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行业协会奖项不予认可,未提供的不得分)5承接经验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展过类似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受污染耕地调查评估等相关业绩,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须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1项目负责人1、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项目组成员1、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5分。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的,每提供1本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0商务分(25分)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的理解程度,以及开展工作的必要性、工作任务的理解等情况进行打分。理解深刻、工作任务明确的得4.0-6.0分;理解准确、工作任务部分明确的得2.0-3.9分;理解程度简单、工作任务片面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工作思路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项目的工作原则、工作依据等具体工作思路以及安排等情况进行打分。工作依据详细、合规,总体思路明确的得4.0-6.0分;工作依据合规,思路基本明确的得2.0-3.9分;工作依据简单、缺乏严谨性,思路片面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技术分(60分)台州市面源污染现状认识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及工作背景了解程度进行打分。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现状描述全面的得4.0-6.0分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描述基本全面的得2.0-3.9分对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描述不全面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根据投标人对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评估工作认识程度进行打分。调查评估工作认识全面、准确的得4.0-6.0分;调查评估工作认识基本全面、准确的得2.0-3.9分;调查评估工作认识欠全面、欠准确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根据投标人对台州市农村环境整治排查工作方案进行打分。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高的得4.0-6.0分;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0-3.9分;排查工作方案欠全面、欠完善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情况及解决思路进行打分。分析全面、有针对性、透彻的,解决思路有有针对性的得4.0-6.0分;分析基本合理、到位,解决思路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0-3.9分;分析欠合理,解决思路缺少针对性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质量管控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中的管理规范、内控制度、质量管控措施进行打分。方案全面,合理有保障的得4.0-6.0分;方案基本合理,部分可行的得2.0-3.9分;措施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实际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建议合理,可实现性强,具有改进意义的得4.0-6.0分;建议部分有改进意义的得2.0-3.9分;建议可实现性较差,几乎没有改进意义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保密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制定的工作保密措施情况进行打分。保密制度完善,具有可行性的得4.0-6.0分;保密制度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0-3.9分;保密制度欠完善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服务方案全面,后续技术保障措施合理有效的得4.0-6.0分;服务方案阐述较详尽,后续技术保障措施较合理,有一定效果的得2.0-3.9分;服务方案阐述不够详尽,后续技术保障措施有欠缺的得0.1-1.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6合计852.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审要求(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其中客观评分项的分值应当一致。(2)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所在地:乙方:(成交供应商),所在地:甲、乙双方根据××(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关于××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磋商文件(五)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项目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根据磋商结果确定)(二)乙方责任(根据磋商结果确定)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七、履约保证金无八、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期(一)服务期2025年12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二)履行方式:(三)履行地点:十一、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其余款项在提交项目成果后一次性付清。中标方根据付款条件开具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赔偿处理;2.解除合同。(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四、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监管处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组织机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内容目录(1)磋商声明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或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附件2/2-2)(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4)(7)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附件5)(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9)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投标声明(附件6/6-2)附件1磋商声明书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的磋商,为此,我公司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说明:供应商在截止磋商时间近三年以来,如有上述所列情形,但限制期届满的,可按实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我公司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审查了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知悉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不申请澄清和质疑。3.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磋商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5.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2-2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成员1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成员2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联合体,现共同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联合体牵头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1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联合体成员1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传真:,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附件3: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致:(采购人、招标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采购组织机构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招标人):我方(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附件5: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致:(采购人、招标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说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如有虚假,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附件6: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采购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本次联合采购中,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的工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1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5、本次联合采购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6、各方具体的的责任、权利、义务,在成交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后在合同中明确。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采购。联合磋商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或单独采购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无效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求违约行为。8、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1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附件6-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采购人、招标人):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申请: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磋商响应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与技术内容目录(1)投标人企业情况(附件8)(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附件12)(3)投标人企业技术能力情况(4)项目组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附件9、10、11)(5)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6)投标人工作思路情况(7)投标人台州市面源污染现状认识情况(8)投标人仙居县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情况(9)投标人农村环境整治排查情况(10)投标人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思路情况(11)投标质量管控情况(12)投标人合理化建议情况(13)投标人保密制度情况(14)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15)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表;(附件13、14)(16)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附件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企业性质股东姓名股权结构(%)股东关系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传真手机1.企业概况职工人数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国家授予技术职称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设施与设备注册资金注册发证机关公司成立时间核准经营范围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企业获得其他资质认证情况资质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发证时间期限企业获得专利情况要求:1.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附件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要求: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附人员证书。3.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证明,如:近期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供应商名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报告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