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 诉讼辅助事务小组招标预告(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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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财政局批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XCXHZ-2025-028(CG)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5月23日17: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14楼1402室
5、联系人:郭婷
6、联系电话:18768247439
7、联系邮箱:2756977296@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5月23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发电子邮件至2756977296@qq.com邮箱,邮件须为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意见征询稿).doc375.5K

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意见征询稿).doc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7685号)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XCXHZ-2025-028(CG)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01第二章采购需求……………………………………………………0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7685号)批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XCXHZ-2025-028(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数量预算及最高限价技术要求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1项62万元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日9: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14楼1402室],联系电话:18768247439。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4、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6、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八、投标地址: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2025年6月日9:00时整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使用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人,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565186质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6665024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楼140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8247439质疑联系人:赵丽娅质疑联系方式:0572-20518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传真:/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三、项目背景: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提升诉讼便民服务,结合法院司法便民服务需求,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承接全市二级法院诉讼查询、咨询和执行110等服务。四、采购清单:序号岗位类型岗位明细最高限价(万元)说明1诉讼辅助事务小组12368热线接听岗62至少4人,12368热线岗上班和休息时间和法院上班时间同步2执行辅助事务小组执行110热线接听岗全年三班倒,法院正常工作时间保证至少2人值班,节假日和晚上非正常工作时间至少保证1人值班。五、服务内容:负责湖州全市12368热线和执行110来电的接听,对来电人的问题进行解答;登记来电人信息及来电目的;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将移交、转办情况及时回复来电人员;对系统内上级法院下派工单进行处理。六、总体要求:1、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集约、高效、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度办理。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承接的12368热线和执行110来电的接听外包事项,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工作机制、操作流程、考核办法以及保密制度等,严格服务质量标准,强化安全保密责任,强化绩效考核,与法院原有辅助事务之间以及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应环节之间衔接顺畅、高效运转。3、中标供应商随服务自带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2368诉讼服务平台、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系统、司法辅助事务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系统、业务流程控制及追溯管理系统等,供应商应基于上述系统进行软件功能操作,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软件需与最高院“一张网”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确保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院方不再单独为软件系统的使用、修改、优化和运维付费,也不对相关软件系统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七、服务人员条件要求:1、服务人员(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法院工作;(2)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细致,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执行事务性岗位的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会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快速进行文字输入工作;(6)遵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工作人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八、服务工作管理要求:(1)工作人员要听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和分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事务类工作,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2)中标供应商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保密协议,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约束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如经发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终止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未能在10日内配齐符合需求的工作人员,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终止合同。(4)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正式回函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九、双方职责范围:1、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责范围(1)负责提供服务场地、电脑,必要的办公用品及耗材,并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审判辅助事务咨询支持。(3)负责对所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初始指导和安排。(4)配合中标供应商开展服务培训、业务培训、员工管理等事项。(5)按约定时间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6)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中标供应商职责范围(1)中标供应商提供办公桌椅。(2)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合格的服务。(3)中标供应商服务方负责组建服务团队为提供高质量的诉讼辅助服务,所需设备由法院提供,数据、工作成果归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4)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招聘拟录用工作人员需要报备给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权利和义务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工作量标准按照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地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但应尽可能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5)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中标供应商应当正确使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如因中标供应商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毁损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接受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管理,对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以正式函件方式回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定期汇报制度落实及推行情况。(8)中标供应商负责完善工作人员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措施,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工资计发、人事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计划生育、离职手续、工作人员体检、五险一金等日常管理事项。(9)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及驻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规章制度。中标供应商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需与招聘人员及时签订用工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缴纳各项保险等。(10)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按国家和地**府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给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并发放工资。如中标供应商发生未准时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的,须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情况有权暂停支付相关管理服务费,由此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1)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或第三人人身以及财产损失,导致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赔偿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损失。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本项目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1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派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稳定,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旷工,凡请假者除经中标供应商批准外,需告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员,保证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时间不能缺岗。十、安全保密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无条件遵守《保密协议》(由采购人提供,双方另行签订)和法院的有关规定。(2)服务工作必须在法院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3)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法院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法院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法院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法院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5)中标供应商在进行服务过程中,需确保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安全,未经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转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并为其保密。(6)服务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返还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业务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存留复制品。(7)中标供应商应与从事本项目工作的工作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约束其履行保密义务,并提交壹份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8)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案件所涉及的审判秘密、工作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十一、技术服务、培训等:(1)工作时间12368热线岗上班和休息时间和法院上班时间同步;执行110岗位实行全年“三班倒”值班制,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法院正常上班时间至少2人在岗,法院休息时间和节假日至少保证1人在岗。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和值班。(2)技术服务工作时间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运维工程师现场或远程解答采购人关于审执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另外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电话、微信、现场等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3)培训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全流程各环节服务标准培训内容,负责多轮次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和本项目实施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审判流程、执行业务知识、最高院“一张网”系统平台案件信息查询相关操作等,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和项目实施成效。(4)人员调整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若有违反采购人规定或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并收回相关出入采购人场所证件。十二、商务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注: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具等额发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自行承担。其他本项目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采购,采用湖州市两级法院分签的方式,中标金额由湖州两级法院分摊,中标供应商分别与湖州市两级法院签订合同。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9300元由中标人支付。在确定中标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全额支付,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4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2万元6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日9:00时;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8开标时间:2025年6月日9:00时;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14楼1402室],联系电话:18768247439。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10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发布网址如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11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履约保证金:无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6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7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2万元(3)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授权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程序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5.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默认。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按照所投标项进行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条款)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③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④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⑥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自评分索引表;(格式见第六章)(1)技术部分:①项目理解方案;②总体设计方案;③实施方案;④安全保密方案;⑤培训方案;⑥合理化建议;⑦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①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②企业业绩;(格式见第六章)③售后服务承诺;④企业认证;⑤软件实力;⑥人员配备;(格式见第六章)(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内容。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自拟)(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本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人员保险、福利、加班、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因投标人失误的错漏项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投标人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5.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8.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9.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可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投标人应将数据电子备份(U盘)形式的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3.其他: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投标人应将以数据电子备份(U盘)形式提供的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包装。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项及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评标开始前,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未提供承诺书的;(4)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5)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未填写行业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未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7)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元”报价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表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偏离采购人的采购定价,或者超出采购总价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9.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八)废标的情形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收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后,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4.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5.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审结果;6.由主持人在系统上公布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其他有必要宣读的内容;7.报价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8.最终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未的规定时间内澄清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过程中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中标通知书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三)履约保证金:无八、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9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分得分+价格分得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90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51分1项目理解方案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和目标,对用户需求的分析,技术方案思路清晰、合理化建议、满足用户要求方面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理解到位、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较为合理、详尽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欠佳或明显缺陷的得1分。无则不得分。0-5分2总体设计方案1、根据话务业务模型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等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用户要求方面进行评分。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4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2、根据话务业务流程(包括12368业务流程和执行110业务流程)设计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等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用户要求方面进行评分。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4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0-8分3实施方案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12368热线接听岗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对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时效性、岗位科技赋能等方面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执行110热线接听岗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对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时效性、三班倒排班方案等方面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进度计划②内部管理架构③管理规章制度;上述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力资源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员工入离职管理制度②绩效管理办法和考核体系③员工奖惩制度④员工禁止行为规范;上述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②处理方法③日常预防机制;上述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0-25分4安全保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保密安全管理制度②保密安全管理规范③保密安全管理措施④保密安全承诺;上述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0-5分5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内部培训②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等进行评议: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为全面,较详细合理、规范科学,得3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得1分;无则不得分。0-5分6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确实能对项目的实施产生有益作用的,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高得3分。0-3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39分7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内容体现热线服务)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1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一业绩涉及多个服务内容,按一个业绩计算。不提供不得分。0-1分8售后服务承诺1、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本地化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即时响应能力等方面)和后续技术服务支持情况以及后续的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0-5分):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全面与合理的得5分;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得1分。2、服务响应时间(0-3分):接到需求方通知(电话、电传等)后现场响应时间在3小时内的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满分3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0-8分9企业认证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注: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0-8分10软件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2368诉讼服务平台类似系统、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类似系统、司法辅助事务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类似系统软件、业务流程控制及追溯管理类似系统;每提供1个类似软件著作权证书得2分,最高得8分;注:1、属于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书著作权人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2、属于投标人购买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购买合同复印件; 3、属于投标人取得授权使用许可的,需提供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授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5、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含内容重复的,只计算一次分值。0-8分11人员配置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仅限一人)(0-5分):1.1具有法学、计算机或人力资源专业背景,取得本科学历得1分,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得3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管理人员(仅限一人)(0-5分):2.1具有法学、计算机或人力资源专业背景,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证的,得2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得4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通过证书编号在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moj.gov.cn/ 法律职业资格信息查询的截图)3、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服务人员(0-4分)(3.1和3.2可以重复得分):3.1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2具有法院热线软件相关培训证书或培训经历证明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项目经理、驻场管理人员及驻场服务人员一人一岗。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依法缴纳个人社保金的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分。0-14分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7685号采购文件编号:XCXHZ-2025-028(CG)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甲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2.合同项目与内容2.1合同项目:2.2内容:2.3合同价款: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由甲方指定。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甲方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乙方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8.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9.技术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采购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乙方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售后服务期:。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履约保证金:无11.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甲方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甲方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违约金。11.5由于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甲方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甲方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日内仍未解决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甲方之前未有阻止分包,甲方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乙方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验收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及签订的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7.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8.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3、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本章仅提供部分标准通用表格,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本投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理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附:被授权人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3.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20**年*月*日4.信用承诺书(投标人)现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20**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成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往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自评分索引表投标人全称(公章):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或优化方案付款方式服务期履约保证金其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企业业绩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合同金额(元)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11.企业认证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证书名称颁发机构颁发时间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拟投入人员配备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名称人员数量相关证书或职称名称备注1234567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投标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1、供应商提供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包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各/份,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电子投标文件确认已上传。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诚信地执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5、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6、我公司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8、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90天内有效。9、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4.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11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银行账号:800028090000155“用途”一栏注明项目编号XCXHZ-2025-028(CG)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7685号)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XCXHZ-2025-028(CG)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01第二章采购需求……………………………………………………0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7685号)批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就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XCXHZ-2025-028(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数量预算及最高限价技术要求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1项62万元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再接受投标人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日9: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14楼1402室],联系电话:18768247439。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4、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6、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八、投标地址: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2025年6月日9:00时整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使用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人,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565186质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6665024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楼140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68247439质疑联系人:赵丽娅质疑联系方式:0572-205183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传真:/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三、项目背景: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提升诉讼便民服务,结合法院司法便民服务需求,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承接全市二级法院诉讼查询、咨询和执行110等服务。四、采购清单:序号岗位类型岗位明细最高限价(万元)说明1诉讼辅助事务小组12368热线接听岗62至少4人,12368热线岗上班和休息时间和法院上班时间同步2执行辅助事务小组执行110热线接听岗全年三班倒,法院正常工作时间保证至少2人值班,节假日和晚上非正常工作时间至少保证1人值班。五、服务内容:负责湖州全市12368热线和执行110来电的接听,对来电人的问题进行解答;登记来电人信息及来电目的;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将移交、转办情况及时回复来电人员;对系统内上级法院下派工单进行处理。六、总体要求:1、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集约、高效、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度办理。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承接的12368热线和执行110来电的接听外包事项,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工作机制、操作流程、考核办法以及保密制度等,严格服务质量标准,强化安全保密责任,强化绩效考核,与法院原有辅助事务之间以及与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应环节之间衔接顺畅、高效运转。3、中标供应商随服务自带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2368诉讼服务平台、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系统、司法辅助事务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系统、业务流程控制及追溯管理系统等,供应商应基于上述系统进行软件功能操作,服务期间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软件需与最高院“一张网”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确保数据准确性及一致性;院方不再单独为软件系统的使用、修改、优化和运维付费,也不对相关软件系统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七、服务人员条件要求:1、服务人员(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法院工作;(2)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细致,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执行事务性岗位的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会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快速进行文字输入工作;(6)遵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常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工作人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八、服务工作管理要求:(1)工作人员要听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和分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事务类工作,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2)中标供应商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保密协议,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约束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如经发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终止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未能在10日内配齐符合需求的工作人员,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终止合同。(4)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正式回函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九、双方职责范围:1、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职责范围(1)负责提供服务场地、电脑,必要的办公用品及耗材,并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2)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审判辅助事务咨询支持。(3)负责对所派驻人员的工作进行初始指导和安排。(4)配合中标供应商开展服务培训、业务培训、员工管理等事项。(5)按约定时间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6)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中标供应商职责范围(1)中标供应商提供办公桌椅。(2)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合格的服务。(3)中标供应商服务方负责组建服务团队为提供高质量的诉讼辅助服务,所需设备由法院提供,数据、工作成果归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4)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招聘拟录用工作人员需要报备给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有权利和义务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工作量标准按照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地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但应尽可能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5)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中标供应商应当正确使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供的所有办公设备,如因中标供应商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毁损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工作。(7)中标供应商应接受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管理,对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以正式函件方式回复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定期汇报制度落实及推行情况。(8)中标供应商负责完善工作人员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措施,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工资计发、人事档案管理、绩效考核、计划生育、离职手续、工作人员体检、五险一金等日常管理事项。(9)中标供应商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及驻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守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规章制度。中标供应商的用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需与招聘人员及时签订用工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招聘人缴纳各项保险等。(10)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按国家和地**府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给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并发放工资。如中标供应商发生未准时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的,须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情况有权暂停支付相关管理服务费,由此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1)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或第三人人身以及财产损失,导致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赔偿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负责赔偿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损失。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本项目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1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派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稳定,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随意旷工,凡请假者除经中标供应商批准外,需告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员,保证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时间不能缺岗。十、安全保密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无条件遵守《保密协议》(由采购人提供,双方另行签订)和法院的有关规定。(2)服务工作必须在法院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3)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法院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法院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法院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法院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5)中标供应商在进行服务过程中,需确保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安全,未经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转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并为其保密。(6)服务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返还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业务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存留复制品。(7)中标供应商应与从事本项目工作的工作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约束其履行保密义务,并提交壹份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8)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案件所涉及的审判秘密、工作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十一、技术服务、培训等:(1)工作时间12368热线岗上班和休息时间和法院上班时间同步;执行110岗位实行全年“三班倒”值班制,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法院正常上班时间至少2人在岗,法院休息时间和节假日至少保证1人在岗。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和值班。(2)技术服务工作时间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运维工程师现场或远程解答采购人关于审执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另外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电话、微信、现场等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3)培训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全流程各环节服务标准培训内容,负责多轮次对采购人工作人员和本项目实施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审判流程、执行业务知识、最高院“一张网”系统平台案件信息查询相关操作等,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和项目实施成效。(4)人员调整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若有违反采购人规定或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并收回相关出入采购人场所证件。十二、商务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注: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具等额发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自行承担。其他本项目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采购,采用湖州市两级法院分签的方式,中标金额由湖州两级法院分摊,中标供应商分别与湖州市两级法院签订合同。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9300元由中标人支付。在确定中标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全额支付,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4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2万元6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日9:00时;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8开标时间:2025年6月日9:00时;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二楼开标室,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14楼1402室],联系电话:18768247439。邮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投标人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投标人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启封并进行解密;(3)若投标人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10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发布网址如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11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履约保证金:无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6在确定中标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二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7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62万元(3)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项目采购的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授权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程序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5.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逾期视为默认。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按照所投标项进行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条款)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提供);(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③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④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资格审查条款,格式见第六章)⑥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自评分索引表;(格式见第六章)(1)技术部分:①项目理解方案;②总体设计方案;③实施方案;④安全保密方案;⑤培训方案;⑥合理化建议;⑦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①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②企业业绩;(格式见第六章)③售后服务承诺;④企业认证;⑤软件实力;⑥人员配备;(格式见第六章)(3)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内容。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自拟)(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本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人员保险、福利、加班、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因投标人失误的错漏项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投标人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5.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8.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9.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可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投标人应将数据电子备份(U盘)形式的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3.其他: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投标人应将以数据电子备份(U盘)形式提供的投标文件一份密封、包装。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项及项目编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评标开始前,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3)未提供承诺书的;(4)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5)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未填写行业的(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未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7)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元”报价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表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偏离采购人的采购定价,或者超出采购总价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进行报价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9.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八)废标的情形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收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后,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4.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5.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评审,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审结果;6.由主持人在系统上公布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其他有必要宣读的内容;7.报价符合性审查及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并在系统上公布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8.最终在政采云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未的规定时间内澄清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过程中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确认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2368热线市域集约化 诉讼辅助事务小组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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