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田块整治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招标预告(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
内容:
剑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剑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计划公告
拟招标项目名称
剑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招标人(建设单位)
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鑫;18828052423
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估算总投资(元)
66150000
资金来源
县级配套
建设内容
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
拟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预计招标时间
拟交易场所
1
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
2025-06
市辖区
备注:提前发布的招标计划内容仅供各方主体提前获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的实际信息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招标计划.pdf
附件:
立项批复.pdf
剑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计划公告拟招标项目名称剑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招标人(建设单位)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鑫;18828052423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估算总投资(元)66150000资金来源县级配套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拟招标内容序号招标内容预计招标时间拟交易场所1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202506市辖区备注:提前发布的招标计划内容仅供各方主体提前获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的实际信息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农函[2023]150号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元市剑阁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实施方案》的批复剑阁县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报送(广元市剑阁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评审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剑阁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二、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下寺镇中心村、冠京村、峰垭村、翰林社区、清溪村、普广村;剑门关镇天桥村、大房村、元安村、剑门社区、张帽村、梁山村;柳沟镇清水村、新民村、春光村、垂泉村;武连镇四合村、计划村;汉阳镇东青村、永泉村。共5个镇20个村。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广元市剑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4.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土型调整4785.00亩;土壤改良面积1万亩;整治山坪塘50座,维修及新建蓄水池24口,新建提灌站1座,建设小型拦河坝3座,新建及整治灌排渠道(管道)103.02公里,建设高效节水7000亩;建设田间道路142.88公里,公示牌4处。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6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5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2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6615万元。五、工期安排及要求建设工期为:2023年8月-2024年5月。其中:2023年8月-2023年9月为工程准备期;2023年10月—2024年5月为工程施工期。请你局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尽快开展工程招投标等工作,确保9月底全面开工,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严格按照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要求,填报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及资金拨付等情况。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8日-2-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项目名称:广元市剑阁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业主: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万元)备注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施工全部委托公开监理全部委托公开重要设备和材料全部委托公开其他全部委托公开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招标范围: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造价咨询招标。附属工程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如达不到国家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工程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发改(2021)212号)文件执行。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应委托具有工程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比选确定。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6、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并按省发改委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要求使用标准文本。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28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田块整治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