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能力提升招标预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20-2
采购预算:2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 2025年06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项目联系人:邓晓聪
联系电话:0854-8280550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娅、马强
联系方式:0851-85259777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需求公示.docx30.4K

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需求公示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黔南州民政局“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20-1采购预算:2000000.00元,其中(标包1:都匀市23万元、福泉市20万元、瓮安县37万元、独山县28万元,共计:1080000.00元;标包2:贵定县20万元、龙里县24万元、惠水县24万、长顺县24万元,共计:920000.00元;)最高限价:2000000.00元,其中(标包1:都匀市23万元、福泉市20万元、瓮安县37万元、独山县28万元,共计:1080000.00元;标包2:贵定县20万元、龙里县24万元、惠水县24万、长顺县24万元,共计:920000.00元;)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4日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项目联系人:邓晓聪联系电话:0854-8280550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娅、马强联系方式:0851-8525977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一、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背景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民政领域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5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基本要求》文件精神,为实施好全州29个“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完成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项目目标辖区0-18岁儿童,重点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3、项目内容1.驻点服务⑴游戏活动。组织开展健康、趣味的游戏、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科学体验等活动,寓教于乐培养有益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的兴趣爱好。⑵学业辅导。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作业辅导、阅读等服务。⑶社会融入支持。组织开展地方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社会交往能力培养、社区公益活动等社会融入服务。⑷心理健康辅导。组织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励志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⑸安全教育指导。组织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防暴力伤害以及抵制毒品、文身等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6-9月主题活动要重点突出防溺水宣传。⑹家庭养育指导。组织开展公益讲座、宣讲培训、亲子活动等,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普及儿童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帮助掌握科学管教和科学养育方式。2.摸排监测。协助村(居)儿童主任,及时将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薄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等问题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纳入重点对象台账。3.家庭探访。在村(居)委会指导下,对纳入重点对象台账的儿童家庭开展必要的走访探访,组织重点对象参与儿童之家活动,提供个案帮扶。向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政策,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庭养育指导,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和科学养育知识,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密切亲子关系;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提醒,协助排除潜在风险,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减少用火、用电、溺水等安全事故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4.转介服务。认真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工作中发现符合救助保障政策的,及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为儿童及其家庭申请办理并跟踪落实有关保障待遇。对于罹患精神疾病等情况的,及时与家长、学校、乡镇(街道)沟通,并协助开展有关救助帮扶。“儿童之家”应同时建立转介服务档案,对转介服务对象进行登记、跟踪服务。5.资源链接。鼓励承接儿童之家服务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主动链接慈善资源,统筹慈善资金和社会力量支持“儿童之家”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依托“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寒暑假期间吸纳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关爱服务。4、服务要求1.“儿童之家”开放时间应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7:00-20:00,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上午10:00-下午15:30,可根据项目实施地学校课程安排、当地作息习惯作适当调整,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少于26小时,且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必须每天开放,如“儿童之家”儿童偏少,应主动开展外展延伸服务,送服务下村寨和社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服务时限,未开放期间,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开展家庭探访和档案梳理。2.承接项目的第三方机构在每个项目点至少配备1名专职驻点人员,同时安排专业社工对专职驻点人员定期开展培训,并对项目点的关爱服务工作进行督导。3.驻点服务中,游戏活动、学业辅导、兴趣培养等3项服务为常态化开展。社会融入支持、心理健康辅导、安全教育指导、家庭养育指导等4项服务,按月制定计划,每周至少开展1-2场(次)主题活动,每次时长不得少于60分钟;重点对象儿童在常态化参与驻点服务同时,每月至少参与1-2场(次)主题活动。每次主题活动后要收集整理活动方案、签到册、活动简报、图片等资料。4.通过入户走访、转介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儿童特别是重点对象儿童提供个性化服务及个案帮扶,每个个案不低于5次跟进。在季节交替、开学及考试前后、毕业季、升学季等特殊时段,对重点对象儿童采取驻点集中辅导和家庭探访个别干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疏导和情绪抚慰。5.驻点服务人员上岗前,须开展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期间认真执行强制报告制度。6.加强“儿童之家”场地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强化服务期间安全防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方需完整保存全面反映项目执行的图片、视频、音频素材、典型事例及媒体宣传资料、会议培训资料和项目财务相关资料。拥有本项目的项目文件、图片、视频等资料以及课件、手册、案例集等产出的无偿使用权。本项目所获得一切资料和数据及知识产权悉归采购方所有,有关数据及资料,服务方有保密义务,无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的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向个人、公司、组织或机构等第三方泄露。8.服务内容不得低于《250个村(社区)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管理服务基本要求》明确的有关事项。注:本节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如负偏离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作无效标处理。第2节商务要求一、合同履约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要求及现行(已发布即将施行)有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三、履约保证金无。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五、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六、其他要求:无注:本节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采购商务要求,如负偏离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作无效标处理。19.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1.5.1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17.3条款界定的情况的。19.1.5.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1.5.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1.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1.5.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9.1.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9.1.6.1未符合或高于标准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9.1.6.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9.1.6.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9.1.6.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9.1.6.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6.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或高于标准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19.2.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并将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19.2.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漏项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能力提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