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招标预告(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2025)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 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

招标人
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968610577

招标代理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267287204

公示时间
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6日

反馈方式
将书面意见(签字、盖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邮箱:834007470@qq.com,联系电话:15267287204)。

相关说明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5年06月10日

相关附件

公示稿【招标文件】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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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CJJ2025-招标工程: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招标人: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张能联系电话:13968610577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孙杏花、潘翔联系电话:15267287204、159681255772025年6月目录重要事项说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附件报价接近法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重要事项说明:1、本项目是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采用的是电子辅助评标模式。根据有关规定,不再设立网上报名环节,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工具生成制作,内容包括资格标和商务标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传输将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4、简易操作流程(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5、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特别提醒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操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解密,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平台页面进行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代理设置的规定时间(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第3页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7)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8)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安装品茗驱动插件。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第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网上招标公告。(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219号联系人:张能电话:13968610577异议人:林海仑电话:0576-8807230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80号椒江商务中心2号楼9层联系人:孙杏花、潘翔电话:15267287204、15968125577异议人:何健永电话:0576-883101731.1.4项目名称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1.1.5项目地点位于椒江区,涉及葭沚、白云、海门、洪家、章安、前所等六个街道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主要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维护、验收、移交、保修等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1.3.2工期要求监理期限为18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备案结束。合同签订后至开工之日、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服务不计入监理服务期,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工作)。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如有);3)招标控制价(如有)。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3.1.1投标文件组成1、资格标:(1)资格标封面(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3.1.1投标文件组成(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影印件;(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打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网址: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为准。(5)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6)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本项目在监项目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1)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的影印件(如有);(1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2、商务标:(1)商务标封面(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1.2投标文件份数、生成与提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传输将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毕,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3.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必须采用A4幅面,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投标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3.2.1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76.3934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标,若出现电子唱标显示的投标函数据与该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标书报价不一致的情况,将被视为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多个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担保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工程电子保函。(1)工程电子保函①工程电子保函的受益人为本项目招标人: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②工程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③递交方式:电子保函系统通过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注意: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每个标段对应相应的订单号,汇款时备注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附言(如有)。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3.4.1投标担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购买工程电子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基本账户支付;③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18006860526④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2电子签章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4.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1.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传输将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毕,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5.2开标程序先进行商务标评审、待评标总得分确定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最后推荐中标候选人。6.3评标办法报价接近法7.1.1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金额及收取方式:现金或提供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采购人指定账户。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为现金的,在服务期限满后30天内返还。(采用履约保函的,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确认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情况下自动失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计税办法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法备注: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第11页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负责人在监项目要求:1)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集聚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不得有超过2个在监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2)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外无在监项目【项目竣工(交工)验收以后不作在监项目,以竣工(交工)验收记录为准】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4)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接项目中发生变更的,在原承接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前,原承接项目均视作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5)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原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可承接其他项目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该项目不在监:①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90天(含)(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和竣工(交工)报告原件)②工程因故停止(或者暂停)建设达3个月以上的(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第12页③工程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原件)。1.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0)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1)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2)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3)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可采用线下盖章再扫描上传的方式。(2)开标会议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参加。(3)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注明盖章的,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完成。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第13页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招标控制价(如有);(7)图纸(如有;)(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第14页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投标人通过登录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登录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招标人将在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jj.xianeyun.com/)以电子文件形式给予答复。如在该时间后提出问题需要澄清的,招标人不作答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款规定)至少24小时前,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招标控制价及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报价,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3.2.3若出现电子唱标显示的投标函数据与该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标书报价不一致的情况,将被视为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多个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第15页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3.4.3款和3.4.4款仍然适用。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待项目公示期结束后退还;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3.4.5项目存在异议或投诉情形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乙方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乙方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4.1.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第16页4.2投标截止期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投标人已签到但未解密的,等同于撤回。4.3.3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后需重新登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好后重新生成、重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5.2开标程序按前附表5.2要求。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7.1.2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3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第17页(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将重新招标。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2.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3合同签订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7.3.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18页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3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报价不高于本项目上限价,且符合附件报价表(如有)中的具体要求。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3.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和评分详见“评标办法附件”第20页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3项、第2.1.2项、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同一个虚拟子账户。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乙方;(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评标专家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3.1.4商务标修正。第21页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投标函中数值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进行回复。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中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未能回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22页评标办法附件报价接近法评标程序:商务标评审、评标总得分确定、资格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00–D)%(D值为调整系数),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调整系数D值在0.00~1.99范围内以随机抽取方式产生。(2)商务标得分计算开启商务标,交易系统根据投标报价计算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商务标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2.评标总得分确定:商务标得分。3.资格审查交易系统按投标人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审查不通过则被淘汰,评标委员会按照排名顺序继续审查,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如商务标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资格审查通过且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必要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对全部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第23页第四章招标需求1.本项目为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维护、验收、移交、保修等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期限为18个月,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合同签订后至开工之日、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服务不计入监理服务期,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工作。▲3.监理机构组成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2、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至少2人(其中2人须为市政专业)。要求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3、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4人,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其中3人为市政监理员,1人为安装监理员)。4、造价人员:至少1人,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5、专职资料员:至少1人。6、监理机构组成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确保工程相应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安排充足。7、监理机构现场管理人员(指总监、专监、监理员)要求必须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求的网站上进行全员备案。第24页监理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证书号码身份证号进场安排须提供的证书备注总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同上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安装)安装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同上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必须配备…同上专职资料员必须配备第25页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由招标人(委托人)与中标人(监理人)根据本章合同条款格式及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第26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2.工程地点:位于椒江区,涉及葭沚、白云、海门、洪家、章安、前所等六个街道;3.工程规模:项目共新建污水管线约6132米、雨水管线约2745米,非开挖修复点344处,整管非开挖修复长度5990米,特殊疏通点位116个、4248米,新建检查井438座,修复检查井共911座。管道管径在DN200-DN1200之间。4.工程建安工程费: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包括:签约酬金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合同不含税金额¥元,税金¥元,税率%)。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原不含税价为基准。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第27页(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合同签订后至开工之日、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服务不计入监理服务期,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工作。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正本四份,副本四份。委托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委托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监理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第28页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第29页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第30页(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第31页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第32页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第33页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安工程费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第34页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第35页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36页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与安装、施工、维护、验收、移交、保修等的监理,包括配合项目前期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至综合验收完毕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保修阶段的监理及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配合结算审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但不计入监理服务期。工程结算和保修期间每3个月提供不少于一次的走访服务。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酬金内,不再另计)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机构组成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2、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得兼任):至少2人(其中2人须为市政专业)。要求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3、监理员基本要求:至少4人,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其中3人为市政监理员,1人为安装监理员)。4、造价人员:至少1人,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5、专职资料员:至少1人。6、监理机构组成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确保工程相应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安排充足。7、监理机构现场管理人员(指总监、专监、监理员)要求必须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求的网站上进行全员备案。第37页监理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证书号码身份证号进场安排须提供的证书备注总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同上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安装)安装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同上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必须配备…同上专职资料员必须配备第38页监理机构组成要求应符合《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台建【2018】110号)附件1相关要求。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不低于原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1、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项目经理的,应事先和委托人协商,委托人同意后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调换项目经理通知。2、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他管理人员的应提前7天通知委托人。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1、监理人应在工程开工前14日向委托人提供2套《监理规划》;2、监理人应在每月的5日前向委托人提供1份上月的《监理月报》;3、监理人应根据工程需要或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专项工程开工前14日向委托人提供2套《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应及时或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时限和份数提供专项报告。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建安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第39页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的监理费用计取及支付:监理费率=签约酬金÷5447.84万元*100%=%。(监理费率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监理费率为固定费率,不作任何调整(包括工程结算造价的变化),本工程监理结束后,监理结算价格由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和监理费率确定。监理费结算价格=工程结算经审核后的建安费之和×监理费率。合同已签订、已签发工程开工报告且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5%;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施工进度拨付,施工工程量每完成1000万元,支付该部分监理费的70%,该部分监理费=1000万元×监理费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总监理费的85%(含预付款)后暂停,余额待发包人与施工承包商工程款结清后支付。以上时间段的付款期限为十天。上述每笔款项支付前,监理人必须提供收款单位与本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的正规、等额、合法、有效的监理费增值税发票,结算后须一次性提供至结算价票额。若监理人有违约行为的,委托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停工期间不计取酬金。停工期间,不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工程保修期间:保修期间,监理方须根据工程保修需要随时到位服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内容: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服务期超过(净服务期,不含停工期间),超出部分的时间经委托人签证盖章认可后,按监理服务期内平均日监理费计取(平均日监理费=[监理合同价/监理服务日/监理人投标时派驻现场总人数]×现场派驻人数),于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30天内统一支付,其他原因引起的监理时间延长均不另行计取费用。第40页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监理费率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9.补充条款(附加协议条款):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投标时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自更换,到岗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勤系统考勤为依据,若出现考勤弄虚作假被查处到的,视为当天未到岗。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监理人员的,须经委托人确认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将根据情节提请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以天为统计单位,其他监理人到岗以半天为统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0天,或监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等严重失职行为的,或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有失职行为(如施工方不按技术规范施工而监理人员不予阻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予合作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不支付监理酬金,第41页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月到岗不足24天或其他监理人员月到岗不足26天的,每人每天扣除监理费2000元,并按《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台建规[2009]285号)记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将把监理人的违约行为上报到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列入不良记录或黑名单。因监理人监督不力,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如列入管理部门不良记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2万元,列入黑名单的,每次扣除监理费5万元。工程质量未达到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时,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委托人支付监理签约酬金10%的违约金,如发现重大安全事故则在之前扣除违约金的基础上再扣5%的签约酬金,费用在当期应支付监理费用中扣除。监理人须于施工现场配备至少1台电脑,专项负责造价控制的人员须自行配备预算软件(其费用由监理人自行负责),每月中旬前根据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将预算造价与实际造价的出入情况上报委托人。监理单位按规定需旁站而不进行旁站,监理人应当按照5000元/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外出考察、订购材料设备监制,其费用已包含在签约酬金内,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隐蔽工程验收时,监理方必须会同委托人一起验收,并经监理方、委托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人应对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监理人须设立监察点,全程监察施工时对相邻建筑物的安全影响。监理人须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总承包、各专业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办理各项手续等工作。监理人必须现场配备卷尺、油标卡尺、力矩、扳手等检测设备。监理人必须自行安排餐饮用食(自行符合要求的餐饮管理者、厨师等),不得与施工单位同餐、搭伙同吃(发现一次在施工单位食堂共食或被人举报且确有其事的,委托人有权每次扣除监理费5000元,在后续监理费支付时扣除)自行安排落实打印机、打印纸、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得借用施工单位设备,该笔费用已包含在监理报价中,由监理人综合考虑。总监在处理以下事项时:1、工程计量;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须总监签字并盖执业章);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4、竣工结算;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6、索赔处理。须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且必须经委托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未经委托人书面签认,每次委托人向监理人扣监理签约酬金的0.5%,如发现监理签认的误差超过3%以上的,委托人按超过实际金额的10%向监理人扣除监理费。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连续停工超过120天及以上情形而更换之外的,如监理人要求更换人员,须经委托人认可,同时,总监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签约酬金的10%;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签约酬金的5%;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监理签约酬金的2%。第42页工程监理单位应公正行使监理职责,督促监理人员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如监理人员违反《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中的乙方责任条款(该条款的相关单位包括受监理单位),委托人有权要求其更换项目监理人员并罚除监理人监理签约酬金的3%~5%;情节严重,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单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监理人有与施工方(或生产厂家)合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次代好的现象,委托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查明情况后,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除监理人监理合同价的1%-3%。如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费用)。如监理人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则监理人向委托人支付签约酬金10%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工程例会,遇有关部门重要检查不得请假,否则监理人按每次5000元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第43页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第44页第四部分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工程地点:位于椒江区,涉及葭沚、白云、海门、洪家、章安、前所等六个街道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椒江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准接受受监理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三条责任行为中任何一条规定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第46页-最高投标限价计算书1、本工程监理费用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标准计算,收费基数5447.84万元。(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系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96.6+(5447.84-5000)×(144.8-96.6)/(8000-5000)=96.6+7.1953=103.7953万元(2)本项目工程复杂系数未达Ⅲ级,故不再乘以工程复杂系数。(3)本项目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费乘以系数0.92。工程监理费为:103.7953×0.92=95.4917万元。2、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优惠情况上限按收费基价的80%计取,即95.4917*80%=76.3934万元。收费基价(万元)工程费用(万元)备注13.2500注:1.工程复杂系数达Ⅲ级或者有特别注明的工程可在此费用基础上乘以复杂系数1.15~1.25。2.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相应工程监理费乘以系数0.923.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工程费用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24.1100062.5300096.65000144.88000174.910000314.720000监理费566.640000793.1600001004.6800001205.61000002170.02000003906.14000005468.56000006926.78000008312.11000000第47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资格/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第48页-格式二: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人员配备一览表职务姓名证书号码身份证号进场安排须提供的证书备注总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证书》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必须配备…同上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市政)市政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监理员(安装)安装监理员证书必须配备…同上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根据工程进度须派驻不同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必须配备…同上专职资料员必须配备说明: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各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9页-格式三: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椒江区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2024年度城镇污水一二级管网提升改造)(监理)(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本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双方)的投标资格已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5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污水处理双提标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