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变更调查 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招标预告(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2025)


一、项目名称:
黄岛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含林草湿调查监测等事项)项目 二、采购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三、编制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四、编制时间:
2025年6月12日 五、需求调查方式: 六、需求调查对象: 七、项目概况:
(1)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市2024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监测等各项监测监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及地类对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完成数据汇总分析。(2)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市2025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监测等各项监测监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及地类对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核查,上级定期提取下发疑似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要求进行核查整改,主要进行现场勘察测绘,出具宗地图、套合图,搜集审批档案资料、现场定位采集影像资料进行甄别比对分析、系统填报举证等相关工作;对存量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审核,根据上级要求,对前期已摸排完成的非住宅类存量乱占耕地建房部分退回的需进行数据核准和落图的图斑进行数据审核等。(3)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以服务黄岛区的日常自然资源管理为主,完成项目管理、监测管理以及自主提取涉及的地类变更和数据建库工作。如补充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卫片执法等项目涉及的变更需求。 八、总预算:
1020万元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黄岛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含林草湿调查监测等事项)项目.doc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黄岛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含林草湿调查监测等事项)项目采购单位: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编制单位: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编制时间:2025年6月12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2)需求调查方式无(三)需求调查对象无(四)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2.市场供给情况/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5.其他相关情况/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黄岛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含林草湿调查监测等事项),详见项目内容。(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1020万元分包预算如下:序号标包名称预算金额(万元)1第一包4422第二包3793第三包934第四包865第五包20(3)技术商务要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五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2.1项目服务区域:青岛市黄岛区2.2项目内容:第一包:完成长江路街道、薛家岛街道、灵山卫街道、辛安街道、黄岛街道、灵珠山街道、红石崖街道、王台街道、宝山镇、六汪镇、铁山街道、胶南街道、隐珠街道(除自贸区)范围内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结合省、市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监测等各项监测监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及地类对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区级国土利用现状数据库,牵头汇总形成最终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对全区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核查,对存量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审核。第二包:完成珠海街道、滨海街道、张家楼街道、泊里镇、大场镇、大村镇、海青镇、琅琊镇、藏马镇(除自贸区)范围内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结合省、市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监测等各项监测监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及地类对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区级国土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面动态掌握全区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的最新情况,在建成区范围内进行裸露土地扬尘源监测服务。第三包:完成王台街道、宝山镇、大村镇、大场镇、海青镇、六汪镇、红石崖街道、灵珠山街道、辛安街道、黄岛街道范围内2025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在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基础上,开展2025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完成与国土调查地类专项对接、区划调查、数据汇交等工作,查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牵头汇总形成最终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库。第四包:完成薛家岛街道、长江路街道、灵山卫街道、胶南街道、隐珠街道、珠海街道、滨海街道、张家楼街道、藏马镇、泊里镇、琅琊镇、铁山街道范围内2025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在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成果基础上,开展2025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完成与国土调查地类专项对接、区划调查、数据汇交等工作,查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第五包: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变更、2025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区级自检,自检通过后提报上级部门复检,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进行数据成果修改,直至通过国家终审。2.3技术标准:均按采购人上级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为准。2.4技术指标:(1)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2)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和亩。(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调查到末级类。(4)调查比例尺为保证土地调查成果的延续性和实用性,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比例尺为1:5000比例尺。(5)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标准分幅及编号应执行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标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5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分带。(6)调查精度国土变更调查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最小上图面积为200平方米;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最小上图面积为400平方米;其它地类最小上图面积为600平方米。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图斑最小上图面积为400㎡,面积记载到0.01hm²,蓄积记载到1m3,产草量记载到1kg。森林草原湿地面积小于400㎡的细碎图斑按相邻相近原则合并。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小于400㎡的森林草原湿地孤立图斑予以保留。林带采用面状图斑表示。图斑发生合并、分割时,应当保持与合并(分割)前图斑面积衔接一致。森林草原湿地以外的荒漠化沙化区域图斑区划参照TD/T1055-2019。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中,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5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10m)。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中,植被盖度测量误差小于5个百分点;林木胸径记载到0.1cm,树高记载到0.1m,蓄积记载到0.0001m³,每公顷蓄积量记载到0.01m³/hm²;草原植被高度记载到1cm;样方产草量记载到1g/㎡。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中,因遥感影像阴影、卫星侧视角及影像校正误差等导致影像与图斑界线偏移小于5m的,维持图班界线不变。2.5主要成果:主要成果按照上级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形成整套成果资料,主要包含以下成果:(1)数据库变更调查成果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库。(2)“互联网+”举证成果“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3)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4)统计表国土变更调查各类统计汇总表。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统计表,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利用状况、林草植被状况,以及荒漠化沙化状况、可治理沙化土地及沙化土地治理情况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5)专题图林草资源分布图。包括林草植被分布图、森林分布图、草原分布图、湿地分布图。(6)按照上级成果上报要求形成的其他成果。★2.6成果提交时间:按上级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通过上级最终核查(抽样检查为合格)后并成功上报成果。2.7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序号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备 注1/2……2.8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2.8.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每包采购一家单位,负责本项目服务工作。2.8.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节能环保要求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优先采购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2.8.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或者规范: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按上级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通过上级最终核查(抽样检查为合格)后并成功上报成果。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4付款方式本项目总价款按招标方式最终成交价为准(即中标通知书),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核查或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27年支付合同价款的50%,剩余部分于2028年付清。最终经费支付金额以财政预算安排金额为准。(具体拨付以财政部门拨款规定为准)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最终以实际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三、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5日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6月15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福灜大厦联系方式:0532-869883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光谷软件园57号楼601室联系方式:185628531512025年6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变更调查 日常变更与年度变更调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