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 居民小区内辅助管理服务招标预告(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名称:
龙山街道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三、编制单位: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四、编制时间:
2025年6月12日 五、需求调查方式: 六、需求调查对象: 七、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名称:龙山街道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主要对龙山街道居民小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违法行为提供巡查发现、劝阻制止等辅助管理服务。第一包:麗山国际、裕东新府(1期、2期)、鲁能公馆、新兴中心城、海信盟旺世家1期、锦绣华隆等6个居民小区内辅助管理服务,预算金额:82.8万元;第二包:裕东新府3期、六合庄园、中粮锦云、保利香颂、中骏丽景府等5个居民小区内辅助管理服务,预算金额:42.75万元。第三包:龙山华府、世茂璀璨、紫金华府、和达商城等4个居民小区内辅助管理服务,预算金额:29.34万元。3、采购标的数量:1宗。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本项目服务质量达到采购方要求;服务期限:一年,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满意程度终止或者续签合同。 八、总预算:
15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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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街道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docx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龙山街道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编制时间:2025年6月12日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龙山街道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154.89万元;其中:第一包:82.8万元;第二包:42.75万元;第三包:29.34万元。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2、采购需求2.1服务范围:第一包:对麗山国际、裕东新府(1期、2期)、鲁能公馆、新兴中心城、海信盟旺世家1期、锦绣华隆等6个居民小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违法行为提供巡查发现、劝阻制止等辅助管理服务。该6个小区共有高层、多层楼座122栋,别墅共668户,其中麗山国际高层、多层楼座27栋,别墅598户;裕东新府(1期、2期)高层、多层楼座22栋;鲁能公馆高层、多层楼座15栋;新兴中心城高层、多层楼座38栋,别墅80户;海信盟旺世家1期高层、多层楼座15栋;锦绣华隆高层、多层楼座5栋。第二包:对裕东新府3期、六合庄园、中粮锦云、保利香颂、中骏丽景府等5个居民小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违法行为提供巡查发现、劝阻制止等辅助管理服务。该5个小区共有高层、多层楼座93栋,别墅共35户,其中裕东新府3期高层、多层楼座20栋;六合庄园高层、多层楼座28栋,别墅35户;中粮锦云高层、多层楼座23栋;保利香颂高层、多层楼座10栋;中骏丽景府高层、多层楼座12栋。第三包:对龙山华府、世茂璀璨、紫金华府、和达商城等4个居民小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违法行为提供巡查发现、劝阻制止等辅助管理服务。该4个小区总规划楼座数64栋(均为高层、多层),截至本项目招标前已交付楼座46栋,其中龙山华府规划楼座数21栋,已交付11栋;世茂璀璨规划楼座数17栋,已交付17栋;紫金华府规划楼座数14栋,已交付14栋;和达商城规划楼座数12栋,已交付4栋。本包按照辅助管理龙山华府、世茂璀璨、紫金华府、和达商城等4个居民小区所有区域进行采购,成交价格即为辅助管理上述4个居民小区所有区域的价格(即包括但不限于64个楼座、小区绿化、地下停车场等小区所有区域及附属区域)。本项目实际辅助管理工作范围为4个居民小区交付使用的区域,实际管理费用以本项目中标价格及总规划楼座数比例为标准,按照实际辅助管理楼座数及时间进行计算,据实结算。第一至三包:2.2服务内容:2.2.1成交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对辅助管理区域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情况进行每天24小时动态全覆盖巡查,并每日制作巡查记录表留存。确保及时发现、即时规劝、即时制止,确保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2.2.2成交供应商对于发现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协助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并及时保留现场影像资料作为工作资料上传汇报,同时将现场相片上传“龙山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微信群”。2.2.3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制作工作检查表,每日按照工作表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由当日工作人员签字确认。2.2.4成交供应商将巡查车辆、巡查人员及时报备到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如发生变动及时更改报备。采购人随时对巡查人员和车辆进行督查,如发现车辆和人员不到位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00元。2.2.5成交供应商应当约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开展工作,在执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统一着装,做到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队容风纪和行为举止。巡查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前科。在巡查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违法作业原因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在开展巡违工作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2.3管理标准及处理规定服务期内如辅助管理的居民小区内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发现后经成交供应商规劝当日立即拆除的不计),每出现一处按如下方式处理:2.3.1成交供应商未发现居民小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导致举报到青岛市级以上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督查、批评、媒体曝光,每次扣除成交供应商50000元。2.3.2成交供应商未发现居民小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导致举报到即墨区相关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督查、批评、媒体曝光,每次扣除成交供应商30000元。2.3.3成交供应商未发现居民小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导致举报到龙山街道,使违法事实无法消除或消除违法事实给采购人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损失的,每次扣除成交供应商20000元。2.3.4成交供应商未发现居民小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被综合执法中心督查发现,每次扣除成交供应商5000元。2.3.5如果出现违建造成恶劣舆论影响的按上述条款加倍扣除服务费,如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全部管理费用作为拆除清理违建及补偿采购人损失,如剩余管理费用不足以支付采购人所受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2.3.6合同履行期内如约定的区域出现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发现后经成交供应商规劝当日立即拆除的不计),如成交供应商在发现或接到通知后当日内不能拆除的每出现一处按如下方式处理:(1)50平方米以下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20000元。(2)50至100平方米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30000元。(3)100至200平方米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50000元。(4)200平方米以上的,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100000元。(5)出现2处以上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法毁绿占绿、私自挖井等不良行为和现象,不能处置和拆除,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全部管理费用作为拆除清理违建及补偿采购人损失,如剩余管理费用不足以支付采购人所受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2.4队伍管理质量要求2.4.1必须服从即墨区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管理,必须按即墨区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2.4.2不得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2.4.3不得发生有责纠纷及其它事情。2.4.4不得出现员工到考核单位发生劳务或劳动纠纷的情况。2.4.5不得出现仪容不整、着装不整的情况。2.4.6不得出现工作态度粗暴、野蛮、语言不文明等言行举止。2.4.7不得出现拒绝签名确认等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情况。2.4.8不得有因个人私情照顾等徇情的行为。2.4.9当班时间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工作。2.4.10采取合法合理手段进行劝阻,不得与他人发生言语和行为上的冲突。★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满意程度终止或者续签合同。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管理费的85%,按合同期限分4个季度,按季度支付。成交供应商按季度根据实际考核结果计算扣款和应支付的管理费用,于下季度15日前按程序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采购人财政部门按规定凭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管理费的15%,待合同期满,根据成交供应商全年辅助管理综合效果进行发放。如合同履行期内约定的区域未出现上述不良行为和现象则全额发放,如出现上述不良行为和现象则根据项目管理标准及处理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发放,如因出现上述不良行为和现象对采购人造成损失,该部分管理费不足以支付采购人所受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补足。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5服务质量保证在服务期内,如果证实服务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不能达到服务对象要求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改正或者更换,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未能改正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人和路105号联系人:董延朝联系方式:0532-8658192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益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即墨区环秀办事处郭家巷新村368号(郭家巷村委后院北二层)联系人:潘伟电话(传真):0532-885619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民小区辅助管理服务 居民小区内辅助管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