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预告(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2025)



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

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9日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2、同时将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
联系人:翟工
电话:1350582575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01
联系人:郭工
电话:0572-6522136
邮箱:3561075@qq.com

招标文件公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征求意见公告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一、公示时间: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9日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2、同时将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联系人:翟工电话:1350582575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01联系人:郭工电话:0572-6522136邮箱:3561075@qq.com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3305220690008546004001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公开招标9纪律和监督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已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5〕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本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1)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改建泵站3座,重建泵站1座,重建渠道40.129km,新建渠道4.967km,改建渠道13.202公里,埋设管道0.131km,渠系建筑物共计2106处,新建农机下田埠235处,修筑机耕路29.399km,土地平整372.38亩,土壤改良1853.94亩。(2)耕地功能恢复项目:土地平整303.6亩,新建U60渠道(排、灌)1542m,维修B60渠道1326m,φ60cm穿路涵管铺设60m,新建窨井42只,新建下田坎8座,φ20cm进、出水PE管60处,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图纸),招标预算约为2135.69万元,计划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中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含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于2025年10底前完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已注册用户,请于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2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注: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翟工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电话:1350582575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01联系人:郭工电话:0572-6522136监督部门: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62029402025年月日,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1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要求提供毕业证书(以满足水利类工程师的条件)证书。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5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三其它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3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备注:1.拟派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2025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3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注: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2.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注: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5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地址:长兴县画溪街道联系人:翟工电话:13505825757传真:/电子信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振力大厦601联系人:郭工电话:0572-6522136传真:/电子信箱:3561075@qq.com1.1.4项目及标段名称长兴县“多田套合”建设项目一画溪街道片区1.1.5建设地点长兴县画溪街道1.1.6现场管理机构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1.1.7设计人慈溪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月日节点工期:2025年耕地功能恢复(含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于2025年10底前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应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除外,交通工具及食宿均自理。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定于(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除外,交通工具及食宿均自理。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时1.11分包□允许,工程分包内容要求: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工程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2.1投标人提出澄清申请的时间及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如下:2025年月日16时00分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2.2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投标文件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需要分别成册,成册要求为: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AAA☑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二、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电子保函。三、采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注意事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2.收款单位:本次招标委托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3.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账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开发区支行4.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基本账户转出(不得由分公司、办事处或项目部等非投标主体及一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5.投标保证金缴纳子账号由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操作后统一生成(一个标段一个子账号),潜在投标人进入系统后选择投标项目,在保证金查询模块按照统一子账号汇入足额投标保证金。四、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注意事项:1.投标电子保函由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本标段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担保。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并只限于对电子保函平台中生成的投标电子保函相关信息内容按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付账户、金额、有效期等)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6.如投标人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不能免除招标人向投标人直接索赔投标保证金的权利。7.招标人补充条款:1)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本须知规定执行。2)企业免缴保证金的不需要关联,只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五、联系电话:4009980000注:1、投标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函等。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其他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同须知前附表3.4.4项。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5.其他:无。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出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形式,招标人作为被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年~/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年(/年/月/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但必须提供委托协议(格式自拟)。)2.其他要求:1)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3.7.4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投标文件副本5份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4.1.1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包装和标记/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1.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将光盘、样品等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2.5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密。□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选用)。□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的。4.2.5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4.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情形。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时(北京时间,下同)。开标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四、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场电子标书开标☑在线远程开标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5.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5.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软件公司工作人员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5.3投标人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5.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长兴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询标、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5.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在开标现场进行,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5.8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网络:互联网;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5.2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二)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三)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四)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五)抽取系数(若有)(六)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七)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5.2开标程序(八)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九)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2.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2.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2.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2.4.内存要求在4G以上。2.5.要求正确安装长兴县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开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投标文件处理。5.3特殊情况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不得少于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浙江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5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1.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全评制□合理低价制☑有限数量制□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审法(适用于评定分离)□定性评审法(适用于评定分离)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同一建造师在同一时间段内被推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旦其他项目将此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本项目重新按评分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长兴县人民政府、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评定分离□是☑否7.1.8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考察、质询定标现场面试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由人(不少于5人)组成。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是否组织考察□是□否是否组织质询□是□否考察、质询小组由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是否定标现场面试□是□否面试人员。□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4.投标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3.1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含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的2%,招标人将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行为。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备注: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投标人出现上述1~5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上述1~5项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5异议与投诉1.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异议与投诉(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投诉受理的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72-6044639/0572-6265657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邮编:31310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为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建造师执业章)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和网址,公示名单无效);☑8.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如为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9.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1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13.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14.《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口1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1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单(函));17.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18.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2.1、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选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提供显示颁发日期及有效期的网页打印件;选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以上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7条处理)。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1.如果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代替纸质证书的,可以使用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原件;2.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监督〔2020〕1号文件本项目三类人员证书应为电子证书(省外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及水利部颁发的证书可以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3.拟派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2025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注: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4.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缴纳证明专用章,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注: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5.按照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如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提供的资料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证书等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或有电子件的,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页截图或电子件。(不再要求提交原件)2)其他未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的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将原件送达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份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含预留金元整(¥元)。口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口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预留金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预算价-预留金-暂估价)X(1-下浮值)+预留金+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2.5%、3%、3.5%、4%、4.5%、5%、5.5%、6%、6.5%、7%、7.5%、8%等16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招标预算指根据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价格进行编制的造价文件。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第2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10.7特别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及重点内容的概括,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若有抵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内容为准。2.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注:1、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置模版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处,一律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地级市和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19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度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20(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进行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载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无须确认。2.2.4本项目(仅指电子投标)若发布了澄清文件(指招标文件补疑内容或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选择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须确认。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21(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原件的复印件;(11)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回(当地交易平台或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招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公告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具体年份要,22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的,本章第3.5.1项~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3.7.4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7.5电子投标流程如下: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入口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的投标文件递交模块上传;4.1.2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4.1.2项要求的,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234.2.5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并递交。4.3.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特殊情况处置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做出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日之日起3日内,应在原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项中明确。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诚信等进行核查。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按本章7.1.8项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以https://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6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7出现本章第7.1.2项~第7.1.6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8评定分离定标办法(1)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兼顾择优和竞价、公平竞争的原则。(2)评定分离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25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现场面试、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5)现场面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定标因素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细化。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承包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承包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承包人退还双倍投标保证金。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公开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出现本须知第7.1.7项情形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1)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27⑴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⑵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⑸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⑹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具体行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承包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0.5招标人最高限价招标人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别说明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内容,2811.1投标人需要做好尾水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负责。11.2中标进场时、施工中应对周边的构筑物及已施工好的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且充分考虑与周边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已完设施损坏的,在监理下发通知书7天内进行修复,修复时间以监理通知书为准,修复及赔偿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不能按期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建设单位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直接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1.3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需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在标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11.4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服从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若对周边个人、单位造成影响的,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故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11.5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不另行计取。11.6承包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下构筑物、障碍物等情况而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涉及挖除、修复、保护举措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计量。11.7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便道、场地硬化等措施,以及完工后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地面硬化、地下构筑物、建筑垃圾的拆除、清理及外运等,所需费用在技术措施费中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11.8对周边设施等做好保护措施,如因施工方原因破坏的,须按原样修复,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修复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1.9本工程在土方开挖、余土等应场地利用,利用土方发生的短驳、二次开挖及运输、回填平整等费用由投标人在相应项目中综合考虑报价,若有多余土方则经监理、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外运,运距自行考虑,价格不作调整。11.10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现场施工便道、换填、场地硬化等措施,及完工后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垃圾的拆除及清运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与此相关任何费用。因场地填筑不实、承载力不够及地下障碍物而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11.11本工程施工时注意地下管线的保护,做好相应措施,费用计入报价,结算不再另行计价。11.1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章,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1.13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如有)。,29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30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31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32附件四: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标书备注开标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33附件五: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个月(或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4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号:(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5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的综合评估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审原则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4评审程序和内容4.1评审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5)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7)推荐中标候选人。(8)完成评标报告。4.2入评单位的选择4.2.1入评基准价的确定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在100家及以上时,入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剔除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个数的2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大于等于50家但少于100家时,入评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剔除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个数的5%,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投标人少于50家时,不计算入评基准价。,36入评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入评基准价在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4.2.2入评得分计算以入评基准价为基础,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入评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即:1)投标报价等于入评基准价时,得满分(100分)。2)投标报价每低于入评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3)投标报价每高于入评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4分。以上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4.2.3入评投标人选择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人在50家及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入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入评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第10家有多个报价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取10名投标人作为入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况的,其他投标人按入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满10名(少于10名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若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人少于50家时,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入评投标人进入评审范围。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3.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3.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3.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一)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3)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37(5)拟实行分包的,其分包的工作不满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为准)(本项目不适用)。(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8)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9)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的。(10)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1)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项或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12)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齐全。(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17)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二)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签章)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4.4.1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384.4.2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评审不通过处理:(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4)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的;(5)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6)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4.4.3技术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5.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性错误的调整原则如下:(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4.5.3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1)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4)通过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4.5.4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4.5.5商务评分计算办法: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商务标评审通过的各入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的数值为评分基准价。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1、1.5、2、2.5、3)分别用1-5号球代替之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分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39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2)报价评分值的计算:以评分基准价为基础,将各入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满分(97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5分。以上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报价评分最低分50分(不得低于50分)。4.6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包括投标人的诚信、企业信用等级。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投标人诚信(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发展改革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2、企业信用等级最高评分为3分,具体分值见下表:序号内容得分1企业信用等级(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本项最高得3分。)3.0(1)标段概算投资≤6000万元全国AAA(或省A)3.0全国AA(或省B)2.5全国A(或省C)1.0分1.0全国B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或省D及以下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0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选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提供显示颁发日期及有效期的网页打印件;选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4.7询标,40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4.8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之和,满分为100分。4.9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决定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10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4.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10.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4.10.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报告内容、过程和结果;(3)被否决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7)其他建议。,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前言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2(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发包人地点。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本工程管理范围内,超出上述范围需要使用的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2.8其他义务发包人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含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预留金的使用;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1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落实为完成本工程需临时占用征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弃渣场、进出场道路、临时设施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括在相应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列项支付),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协调,但发包人的协调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义务。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或占地使用协议规定)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承包人应在接到进场通知后14天内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所需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到位。(3)承包人按照批准的临时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4)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工程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和工程其他承包人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监理人的统一协调。,43(5)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6)承包人如采用水上施工,按港航等部门要求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及到港船舶检验等有关证件所需的费用应进入报价,发包人不另行列项支付,并负责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7)承包人应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不得阻塞航道、妨碍进出港船舶航行及安全,保证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航行安全和畅通。(8)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应采取得当措施,及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9)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所有的设备、临时建筑等防火安全,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设备。(10)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对民房等毗邻建筑物及已完工程建筑物进行监测,并承担相应费用。(11)承包人进驻施工现场后3天内应根据本条款要求制定工地规则并报监理人审查批准,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遵守。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安全保卫制度;b施工安全制度;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d环境卫生制度;e防火、防爆制度;f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规则;g农民工管理制度(含维护农民工权益制度);h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12)承包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44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13)本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14)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15)承包人在使用地方道路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做到施工、通车两不误。承包人应针对通车路段的施工特点,提出通车路段的施工维护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4.2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4.2.3履约担保的退还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罚)。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发包人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利息。4.2.4通知义务不管履约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发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应通知承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相应地,不管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担保条款中如何约定,承包人根据担保条款提出索赔或兑现要求28天前,也应通知发包人并说明导致此类索赔或兑现的违约性质或原因。但是,本项约定的通知不应理解为是在任何意义上寻求承包人或者发包人的同意。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为:(1)工程项目:/。,45(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5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的2%。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2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补充4.6.3款: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克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的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克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8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考勤制度参考湖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在建工程推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水发【2017】65号)执行。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一人次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46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日期、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大修时间。(1)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及设施,并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道路破损的维修;2、中标方负责场内过境车辆、居民和行人的协调和分流工作;3、本条1~2款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临时工程费,不再另行计费。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协议书签订后14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47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根据本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细则。9.4环境保护补充以下条款:9.4.7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船机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9.4.8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期各项水质保护措施,各类污水需执行分治外排原则,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别加强对排泥场尾水的处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取土场、弃渣场及施工临时占地应尽量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4.9承包人应尽可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好施工时段和施工方式。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落实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取土、弃渣处置方案,禁止在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工程取土弃渣场。施工期注意收集表层土壤,施工结束应立即开展对弃渣场及临时占地的复植、复耕等生态修复工作。9.4.10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公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抛弃、排入水体。9.6水土保持增加以下条款:9.6.4承包人的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倾倒或在河道里堆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基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9.7文明工地9.7.1发包人应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9.7.2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本工程标化工地建设方案需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标化工地建设费用应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1开工和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