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自来水引入 管道敷设施工招标预告(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2025)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文件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拟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0日)。
一、招标编号:ZS-GC-2025-25
二、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
2.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镇海港区。
2.项目概况:进港大道入口处新建一条给水干管和若干给水支管(包括相应的阀门等附属设施),该管道专供进港大道入口附件食堂和办公楼的生活用水点。新建的给水管径DN50-DN400,长度798m,其中DN300-DN400给水主管257m,DN50-DN225给水支管541m。
3.招标范围: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最高投标限价:487753元。
5.工期:45日历天。
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7.安全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记录。预中标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5年xx月xx日至2025年xx月xx日16:00时。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8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5年xx月xx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xx月xx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xx月xx日9时00分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xx月xx日09时00分在线开标;开标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A311 室(镇海区威远路 111 号)。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十、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项目负责人:张老师
电 话:0574-27695311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孙广烨 彭秀雅
电 话:13867892658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272533575@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附件信息下载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预公示)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S-GC-2025-25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六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ZS-GC-2025-25二、招标条件1.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2.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镇海港区。2.项目概况:进港大道入口处新建一条给水干管和若干给水支管(包括相应的阀门等附属设施),该管道专供进港大道入口附件食堂和办公楼的生活用水点。新建的给水管径DN50-DN400,长度798m,其中DN300-DN400给水主管257m,DN50-DN225给水支管541m。3.招标范围: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4.最高投标限价:487753元。5.工期:45日历天。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7.安全要求:合格。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文件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失信记录。预中标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xx月xx日至2025年xx月xx日16:00时。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六、投标保证金1.金额:8000元整。2.投标人应于2025年xx月xx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xx月xx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xx月xx日9时00分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xx月xx日09时00分在线开标;开标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九、其他事项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十、联系方式发包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项目负责人:张老师电话:0574-27695311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联系人:孙广烨彭秀雅电话:13867892658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CA咨询热线:400-666-42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2发包人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项目负责人:张老师电话:0574-276953111.1.3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联系人:孙广烨彭秀雅电话:138678926581.1.4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结构类型/1.1.8招标工程类别/1.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标段划分数量1个标段1.3.3质量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4安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5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2.2.1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2025年xx月xx日16时00分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向招标代理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回答。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孙广烨电话:138678926582.2.2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布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组成。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6.拟派项目经理的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温馨提醒:根据建办市〔2021〕40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3.1投标文件组成8、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统一要求为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10.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二、商务标组成: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投标报价文件:(1)封面(2)投标报价表(3)投标总报价一览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主要材料价格表(6)安全生产费用清单(7)安全生产费用明细表(8)综合单价分析明细表5.设备材料品牌选定表6.投标人自选材料三、技术标组成:1、技术标封面;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3、根据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编制4、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说明。3.2投标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法报价说明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90天。3.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人员无需到场。5.3开标前验证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开标前不再进行验证。6.1.1评标小组组建评标小组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家。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包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基层专栏上(http://www.zjseaport.com/jtww/)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7.4.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2%形式:履约保证金担保收件人:招标人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可为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PDF上传版本,但须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公章)。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签字或盖章。(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3)温馨提示: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利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10.2其他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2份10.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发包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发包人负责解释。10.6关于社保的说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或在澄清、补正时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以下情形时,原则上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10.6关于社保的说明;(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10.7发包人的补充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具体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50%,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且单项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4万元;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总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不单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10.8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帐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价收费标准(万元)30万以下0.0530-100万(含)0.1100-200万(含)0.2200-300万(含)0.3300-400万(含)0.4400-500万(含)0.5500-750万(含)1750-1000万(含)1.51000-1500万(含)21500万—2000万(含)2.52000万—3500万(含)33500万—5000万(含)3.55000万—7500万(含)47500万—1亿(含)51亿以上7注: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2.对于招标服务期在1年以上且按每年报价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按1年的中标金额计取。3.对于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限额以上招标采购项目参照项目计划金额计取,对于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限额以下招标采购项目按每个项目2000元计取,多家中标人费用平摊。4.限额以下非招标项目按实际成交价0.2%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0元,5万元以下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1.1条所述的招标方式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发包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1.7本招标项目结构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1.8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3招标范围、质量及工期要求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3.2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3.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合格条件。1.4.1.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1.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1.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4.2.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4.2.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1.4.2.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2.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2.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2.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2.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2.9被责令停业的;1.4.2.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2.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2.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发包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发包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任何判断和决策负责。1.9.4经发包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发包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发包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发包人原因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发包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发包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布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发包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技术标组成。主要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3.1。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3.2.2本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等直接费及企业管理费、规费等间接费和利润、税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施工期内价格不予调整(除设计修改或材料变更外)。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单价、合价的,将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合价中。如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必须在答疑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将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发包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3.5资格审查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中的相关要求。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发包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的内容。四、投标4.1电子投标注意事项4.1.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可为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PDF上传版本,但须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公章)。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签字或盖章。4.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且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4.1.3温馨提示: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利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4.2.3逾期在投标管家工具上传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同时开启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及技术标文件,投标人在系统上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六、评标6.1评标小组6.1.1评标由发包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6.1.2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6.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过程的保密6.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发包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3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6.4评标评标小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发包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结果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基层专栏上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包人将授予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侯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自身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提供的资料失实的经查实的。在此情况下,发包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结果排名次低的投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2.2公示期间,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查处。7.3中标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7.4.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签订合同7.5.1发包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和中标人将不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将同时报发包人办公室备案。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5.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7.5.4.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7.5.4.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5.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7.5.6招标工程竣工时,发包人和中标人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结算、审计,任何与该合同条款精神有抵触的其他协议都不能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八、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小组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剩余有效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人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对发包人的纪律要求发包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发包人串通投标,不得向发包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1条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要求。IP雷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含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0ptane_0000、0100_0000_0000_0000序列号除外)、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内容齐全。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款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4.1条款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4.1条款规定。技术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4.1条款规定。安全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4.1条款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符合第三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1.3技术标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规定为明标或暗标的技术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技术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内容齐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技术标中无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第三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1.4商务标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商务标编制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内容齐全。工程质量等级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安全等级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投标函按规定内容填写,内容齐全。投标函附录按规定内容填写。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权利义务承诺已承诺同意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投标报价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已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商务标投标文件已声明哪份有效;2.未超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备注应一致。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招标人约定的设备品牌投标人对于招标人约定的设备品牌应在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中选择确定一种进行报价,并与招标人约定的对应设备的品牌一致,在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设备材料品牌选定表》”中填写选择一种品牌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或填写“响应招标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暂列金不得改变招标人暂列金(如有)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5%。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商务标中无发包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本章第三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或量化因素评审或评分标准详见“评标细则”2.2.1技术标详见“评标细则”技术标评审。2.2.2商务标投标成本价界定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的合理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按“评标细则”规定。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条款规定的办法,按照“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办法或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技术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商务标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细则”。三、评标程序按照先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然后评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按下列评标程序进行评审。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2条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第2.1.3第2.1.4条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1.3.1第二章“总则”第1.4.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3.2经评标小组认定,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3.1.3.3不按本章第3.3条款规定对评标小组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4投标报价形式的确认:工程量清单报价以综合单价为准,但评标依据为以单价和提供的工程量为基准的总价。3.1.5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1.5.1投标报价文件中算术性错误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的,其商务标做无效标处理。3.1.5.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5.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5.4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1.5.5当各子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项目核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6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认定:3.1.6.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6.2一般将投标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担保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机械配备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性等作为实质性内容。3.1.6.3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1.7经评标小组初步评审,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标准规定的投标文件达到3个或3个以上时,评标小组对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剩余有效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人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3.2详细评审3.2.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评标细则”确定的量化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技术标得分。3.2.2对被界定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或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3.2.3经评标小组详细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且被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小组否决全部投标。3.2.4对通过详细评审的商务标,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的办法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3.1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细微偏差:3.3.2.1经评标小组认定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的细微偏差。3.3.2.2投标报价文件中算术性错误绝对值累计未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的。3.3.3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应作出有利于发包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4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发包人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小组按照“评标细则”规定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发包人招标办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细则一、根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特制订本工程评标细则。二、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商务标组成。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满分为15分;商务标满分为85分。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资格条件评审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签字盖章、标注、格式等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内容不全,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2、技术标评审(满分15分)。对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1)对技术标的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规定的技术标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所列评审内容和评审标准各自单独进行评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标得分(15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业绩(3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管道敷设项目的业绩,且单个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提供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保障施工期间交通畅通及环境卫生。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进行综合评议,优5-3分、良3-1分、一般1-0分。项目进度(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针对本项目工期的承诺进行评分,承诺每缩短5天得1分,最高2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机械设备投入、人员配备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投入、人员配备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优2分、良1分、一般0分。材料品质(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品牌进行评议:优3-2分,良2-1分,一般1-0分。(若选用自选品牌材料的,须详细说明品质和档次,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1.以上分值重复的地方,下限不含,上限含。3、商务标评审(满分85分)。(1)对商务标的签字盖章、格式是否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规定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4项规定的商务标评审标准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2)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规定审查投标报价是否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同时对各有效的投标报价按下列原则和程序进行集体评分。(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BB=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投标单位小于等于5家,以各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B值;如果投标单位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以各投标人投标价去掉最高价、最低价以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B值;如果投标单位大于10家,则以各投标人投标价去掉最高价、次高价及最低价、次低价以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B值(若有两个及以上最高价或最低价时,任意去掉两个最高价或最低价)(二)商务标得分计算方法:C=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当C=B时,商务标得分I=80分当C<B时,商务标得分I=80-40×(C-B)/B(满分为85分)当C>B时,商务标得分I=80-80×(C-B)/B4、投标得分(满分100分)投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附则:1、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组价的作为无效标处理)异常现象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一旦发现假冒,即取消其投标资格。3、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认真评标。四、推荐中标候选人:1、本次评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按投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中标候选人并列明顺序。如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以其中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决定排名先后。五、本办法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甲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所在地: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所在地:联系人:,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镇海港区3.工程内容:进港大道入口处新建一条给水干管和若干给水支管(包括相应的阀门等附属设施),该管道专供进港大道入口附件食堂和办公楼的生活用水点。新建的给水管径DN50-DN400,长度798m,其中DN300-DN400给水主管257m,DN50-DN225给水支管541m。4.工程承包范围: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所在地:联系人:电话:传真:/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即¥元)(含税,税率9%,其中税前¥元,税额¥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可调总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全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乙方(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地址:电话:0574-27695298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901160009200161473账号:邮政编码:315200邮政编码:日邮政编码: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主要内容如下: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镇海港区。3、工程内容:进港大道入口处新建一条给水干管和若干给水支管(包括相应的阀门等附属设施),该管道专供进港大道入口附件食堂和办公楼的生活用水点。新建的给水管径DN50-DN400,长度798m,其中DN300-DN400给水主管257m,DN50-DN225给水支管541m。4、工程造价: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即¥)(含税,税率9%,其中税前¥,税额元)。详见预算书,工程完工后按实结算。第二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1、工程承包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包部分材料。2、工程结算2.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的依据。中标后工程量按实计算、调整,但中标单位所报的预算书中的单价不得调整,作为工程结算审计单价。2.2其他增加的单列项目、小项目和零星工程,发生时,结算时有定额可套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和省市其他有关补充定额及有关解释文件规定等。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工程结算2.2并考虑投标浮动率进行下浮确定新增单价,报甲方审定后方可作为变更价格。注:(投标下浮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公布的招标控制价×10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均扣除暂列、暂估金额)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3.1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乙方应将月度计量报表报发包人一式贰份,经甲方审定后付款。3.2在不存在乙方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报月支付申请报表,经甲方审核后付款,按照月度工程计量的80%支付,重大变更或签证单超过50万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签证资金进入下月进度款拔付;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的80%后停止支付进度款,待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造价的98.5%,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并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注:1、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甲方财务规定,一次性付款超过10万元的工程款支付不低于50%的承兑汇票。甲方在乙方提供有效、足额且可以通过抵扣认证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据此拒绝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或承担应予承担的责任。4、如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或集团监察审计部,工程款的结算最终以审计机构的审定数为准。如由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核减的数额超过送审金额5%以外或核增而发生的审计追加费由乙方支付。5、履约担保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乙方需提供履约担保。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工程验收合格、提交结算、履行手续后无息退还。第三条工期1、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2、竣工日期以竣工报告为准。3、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四条物资供应1、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第1方式办理:(1)本项目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项目提供;(2)本项目所有材料由甲方按项目提供;(3)本项目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由甲供以外的材料由乙方提供,招标文件中明确甲供的材料由甲方提供。2、材料价格的确定:主材的品牌型号价格需经甲方确认,辅材的价格以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为准。3、所有材料、设备进场程序、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第五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第六条施工前准备1、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甲方应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1份,或施工技术资料_1_份,或与乙方完成施工交底。2、乙方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3、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三通一平”。4、乙方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铺设管理。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费为其现场全部施工人员在合同工期内的意外伤害事故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证其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得到全额赔偿或补偿;如实际施工期超过保险期的,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另办续保手续。乙方应将投保凭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乙方拒不投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若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无论乙方是否办理保险,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与甲方无涉。6、若乙方未能妥善处置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引发受伤害家属干扰甲方生产、办公等秩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第七条施工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标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2、乙方上道工序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得招用聋哑、痴呆、视力低差、未成年人、年老体弱、60周岁以上及其他不宜参与施工的人员。5、若由于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原有设施(包括已有电缆和电气设备等)损坏的,乙方需照价赔偿。6、防静电地板拆除过程要做好保护,拆除后运至港区内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好相应防护。7、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现场的安排,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8、乙方现场施工结束,应做好工完场清。第八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行业及设计要求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入,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施工中如遇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乙方强行施工的,相应的工程量不予计入,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全部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施工单位退出工地。由上述原因延期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做出记录,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凡隐蔽工程均应由乙方先行施工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机构,如有),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届时如甲方(监理机构,如有)无特殊原因拒不参加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留档保存。如甲方(监理机构,如有)以后提出检查时,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查费由乙方负担,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由甲方负担。5、在施工中甲方认为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的价格确定:(1)投标书和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按投标书和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2)投标书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3)投标书和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主材价格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和省市其他有关补充定额及有关解释文件规定等,无信息价部分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询价计取。价格均按除税价计入,新增项目按照合同第二条第3款执行并考虑投标浮动率进行下浮确定新增单价,报甲方审定后方可作为变更价格。注:(投标下浮率=(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公布的招标控制价×10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均扣除暂列、暂估金额)(4)人工工日价格:按照2025年4月刊《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发布的有关人工市场信息价;150、161、184元/工日与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价差列入工程造价,仅计取税金,不作为计费基数。(5)材料价格:根据《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25年4月刊(镇海区)信息价;镇海区没有的按宁波市区信息价计算;《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没有的信息价按《浙江造价信息》2025年4月刊计算;无信息价部分参照有关文件并结合市场价计取。价格均按除税价计入。(7)取费标准:1、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市政安装工程中值计取。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根据相应专业工程按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工程计取,不计提前竣工增加费、标化工地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3、规费:按省计价规则相应费率乘0.3系数计取。4、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按9%计取。第九条竣工验收与保修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保修及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本项目质保期限为2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或损坏的,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应立即到现场修复。若承包人不能及时修复,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费用从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第十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含依本合同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竣工验收不合格,修理和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移送全部施工资料,未移交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3、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但乙方未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天内向甲方交付工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4、若乙方未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责任协议》,违规作业造成事故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此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作业的,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差额。5、乙方有其他违约的,每次违约,乙方必须支付甲方500元的违约金。6、乙方若多次违反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或多次未响应甲方施工安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施工期间水、电费按实结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直接向甲方的水、电管理部门按期支付,水电费价格按甲方的水、电管理部门规定执行,水电费价差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行支付。在工程结算款支付申请前提供水电费支付凭证,乙方未按约支付水、电费用的,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此外,乙方负责做好施工期间临时供水、供电的安全使用工作。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安全环保责任协议》。《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安全环保责任协议》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4、施工期间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安排施工,除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赶工期),严禁强行施工和违章施工。若发生强行施工和违章施工,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停工整改和教育(停工期间工期不顺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试行)》(镇港安环[2022]108号)进行考核,每次最低400元。5、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甲方要求乙方全部自行合法倾倒。6、若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扣除工程款1000元/次,甲方凭照片及监控抓拍执行。7、若乙方违反甲方现行相关防疫规定,一经发现按500元/次罚款,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凭照片及监控抓拍执行。8、若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动火管理规定,一经发现按400元/次罚款,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凭照片及监控抓拍执行。9、经甲方安全评估可进行施工的,乙方应24小时响应施工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指示后应及时进行施工,若无响应扣款500元/次。10、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保护好周围的物品,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11、在合同期内,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全部责任。12、临时用电配电箱及该配电箱进线电缆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要求配置漏电保护,且漏电保护功能正常。13、临时用电的责任分界点在甲方供电配电箱断路器出线端,出线端以上部分为甲方负责,出线端以下部分由乙方负责。14、不允许施工单位擅自接电,或无证私自操作招标方配电箱。所有在甲方配电箱内的接(拆)线操作均须由甲方进行,乙方不得私自操作,一经发现按500元/次罚款,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15、乙方应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使用农民工时,乙方应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实名管理,严把施工人员准入关,全面记录施工人员各项信息。16、乙方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确保工资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17、乙方应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施工现场项目位置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实现施工场地全覆盖。18、甲方有权对乙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需配合好甲方的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并暂停乙方1年期间参加甲方招标项目投标资格。19、若乙方发生工资争议,或恶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引发干扰甲方生产、办公等秩序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按甲方实际损失赔偿。20、乙方人员在甲方地点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违反《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取方式参照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共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本合同附件包括:(1)《工程建设廉洁合同》;(2)《工程质量保修书》;(3)《安全生产合同》;(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5)《合作伙伴合规承诺书》。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一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工程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甲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乙方: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各方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本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经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工程建设廉洁合同。第一条甲、乙双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把保质保量和严格执行工程条款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国家和各方的合法利益。合同各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的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使本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同时成为党风廉洁建设的过程。涉及发生合同各方的不廉洁行为,合同各方有查处和支持、配合查处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甲方廉洁建设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请、索礼、索贿;不准收受乙方赠送的礼物、礼金和礼券;不准向乙方报销应自理的各种费用;不准参加由乙方提供的公费旅游;不准接受乙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为亲属、子女向乙方分包工程项目;不准为亲属、子女向乙方介绍或推销物资和商品;不准把亲属、子女安排到乙方工作;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住房装修等劳务。第三条乙方廉洁建设义务乙方不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行贿和给予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用公款宴请甲方业务人员或提供娱乐活动;不准向甲方业务人员提供廉价的物资和商品;不准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和亲属到本单位工作;不准提供资金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子女和亲属进行旅游;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和亲属购买和推销商品;不准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等劳务。第四条合同各方的权利甲方、乙方单位发现有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况时,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向有关各方党组织及其上级机关反映和举报。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单位如发现乙方单位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行为的,视情作出必要处理,直至解除“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如发现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行为的,并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本廉洁合同与“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甲方执四份、乙方各执二份,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相互监督。甲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日期:,日期: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乙方(全称):为保证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威远路市政自来水引入项目-港区内管道敷设施工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等项目。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其他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6建筑(或装饰)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日内派人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盖章,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附件三镇海港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J48GC1D乙方: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1.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镇海港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或超出国家法律法规、港区规定以及擅自开展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1.2甲、乙双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各类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保障各类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的完好性。1.3甲、乙双方应指定联络员,负责甲、乙双方在甲方管辖区域的日常管理、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甲方联络员:,联系电话。乙方联络员:,联系电话。1.4甲、乙双方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甲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甲、乙双方对各自人员的安全负责,必须按规定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体检,接受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取得国家相关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1.6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提供签署本协议所需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1.7乙方人员或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甲方管辖区域。1.8乙方应对其进入甲方管辖区域的相关方人员按本协议规定进行管理。1.9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管辖区域内必须根据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1.10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如进港施工、作业报备的审批、入港证件的核发、安全管理协议的变更等。1.11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甲方管辖区域内的安全风险及相关预控应急措施,乙方应熟知甲方管辖区域内的相关制度规定、各类生产作业风险及各项预控应急措施。1.12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和乙方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有权对乙方进行制止、考核,并停止与乙方的合作。2.生产作业管理2.1乙方进入甲方管辖区域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作业期间与甲方保持联络,并安排人员对作业状况进行现场监管。2.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证明乙方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主管部门对当次作业的批复等文件,上述文件未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作业。2.3乙方应从甲方指定地点进入甲方管辖区域。进入后车辆应安全文明行驶,规范停放;相关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与乙方作业无关的区域;作业完毕的车辆和人员,应及时离开,不得逗留。2.4乙方在甲方管辖区域内作业期间,不得占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公共道路,作业结束后工完场清。乙方在甲方区域产生的所有垃圾及污染有害物质等废物由乙方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自来水引入 管道敷设施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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