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招标预告(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知识产权局、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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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就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非政府)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6、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5年06月25日17点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B-2座1107室)。联系人:曹威,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6月20日

附件信息:

ZJXL-YHSCJD-202501 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初稿(6.19).docx (123.2 KB)

ZJXL-YHSCJD-202501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初稿(6.19).docx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非政府)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JXL-YHSCJD-20250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6第三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7第四章合同格式18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六章评标办法37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非政府)的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L-YHSCJD-202501项目名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10000最高限价(元):2100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1210000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06月日至2025年06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标书费缴费凭证5.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将供应商报名表扫描件和标书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XL87967630@126.com)。(2)报名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不予受理。6.标书费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7月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曹威、胡校芳联系电话:0571-87967630传真:0571-85024997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17972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3、投诉受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汪老师监督投诉电话:8951788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1797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B2座1107室联系人:曹威电话:0571-8796763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5分包或转包1.本项目不得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7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提供目录。将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密封,并在外包装封皮上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均应胶装。8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2.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已盖章签字)一致,PDF格式,U盘存储。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U盘随报价文件一并密封)9投标保证金无10履约保证金无11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密封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12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在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体发布,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主动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3信用记录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2)各区段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金额 费率100万元以下 1.2%100-500万元 0.64%备注:本项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供应商自行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单价中列支。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华浙广场支行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15招标文件询疑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16质疑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起算日期: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发售截止日之后报名的投标人,质疑起算日期以发售截止日起计算)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否则,被质疑人不予接受。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将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17质疑受理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人:葛梅兰电话:0571-87967630传真:0571-85024997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B2座1107室18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9投诉受理联系方式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汪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788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0其他事项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天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21解释顺序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符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22合同签订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签订完合同。23其他评审现场如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补正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JXL87967630@126.com向供应商发送澄清、说明、补正等,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等。1采购说明1.1采购法律依据本次采购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定义(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四)“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五)“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指应当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或条款,“★”为重要条款。(七)“废标”系指整个采购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便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也无效。(八)“无效标”系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其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为无效。(九)“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的投标文件(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1.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对投标人的限制及委托有关说明1.3.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疑点澄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2.2.2在投标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2.2.5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6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3.2投标文件的编制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格、商务资料和技术参数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对其投标的评定。投标文件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2.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第3.2.1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提出的要求编写。3.2.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明确响应。3.2.4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2.5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3.2.6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投标文件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及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若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3.2.9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3报价要求3.3.1投标报价: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监理费、税金、利润等完成所投标项规定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均包含在总价之中。3.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的服务必须按采购数量全部进行报价。3.3.3每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3.4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3.3.5投标报价明细表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类填写,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4投标文件的提交4.1投标文件的标记、装订及密封4.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4.2投标截止时间及截止时间的变更4.2.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送达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逾期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4.2.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时在招标公告同媒体公告。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通知。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4.3.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密封物上标明修改字样),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4.3.3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4.3.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投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4.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4.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修正报价,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开标、评标及定标5.1开标5.1.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5.1.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5.1.3开启标书结束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核实;5.1.6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1.7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5.1.9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5.2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或评标过程中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5.3审查内容5.3.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5.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5.3.1.2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性的投标文件。5.4评标5.4.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审慎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评标,不受任何倾向性和引导性言行的影响;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5.4.2评标组织5.4.2.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4.2.2评标委员会在成员之中(除采购人代表)可推荐一名组长,主持评标工作,集各成员意见,使整个评标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5.4.3评标纪律5.4.3.1开标、评标过程由监督人全过程监督,整个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5.4.3.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规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属于实质性负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情形的,应当询问投标人代表,并允许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和撤回。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不得作为评标依据。5.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5.5评标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流程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组长—符合性审查—资信部分评审打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打分—公布资信、技术总得分—公开唱投标报价—报价文件审查、计算报价得分—编写评标报告,并签署—宣布评标结果。5.6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5.7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5.8评标过程保密5.8.1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标和比较、中标成交投标人推荐等评标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5.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9中标条件5.9.1通过资格审查的。5.9.2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5.9.3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5.9.4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5.10定标办法5.10.1定标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应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0.2采购人在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前向监管部门报告说明。5.10.3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标结果。5.11落标解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5.12中标公告5.12.1定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结果,同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12.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5.13签订合同5.13.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1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5.13.3拒签合同的责任: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13.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须赔偿专家评审费、代理机构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人工费等不低于中标价金额2%。6其他6.1合同履约考核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人进行履行合同考核和验收,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配置、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提请采购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1至3年内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质疑6.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上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6.2.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6.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6.3投诉6.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监管部门提起投诉。6.3.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6.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6.3.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采购单位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一、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1.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3其他相关标准。二、项目背景为促进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配合采购人工作,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中开展调研走访及统计分析相关工作内容。三、服务内容基于对相关政策、信息、数据等工作内的研究基础,中标人需开展以下两项工作:1、调研走访、填制表单及统计汇总分析相关工作:为促进辖区内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深度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动力,为地区产业政策落地提供数据支持。2、数据提取的相关工作:辅助开展个体工商户监测分析,辅助采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生命周期数据,对本区域内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生存现状、行业数据等方面进行数据提炼和结构性分析,按需出具阶段性工作汇报。四、服务要求1、受托方须委派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为采购人提供创业创新推进工作相关服务,并自行获取工作内容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及设施配套。2、项目服务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为人正派、办事公正、熟悉群众,热心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未曾受过刑事处罚)。3、熟悉余杭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情况及发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4、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保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因业务承揽获悉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信息、汇总数据等。第三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验收要求针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服务期满前通过考核才可组织项目验收。项目终验要符合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评审。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待款项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50%款项。四、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中标人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五、保密要求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及培训。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成果的保密工作。第四章合同格式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为指引性文件。在合同签订时,招标人有权合理修改本合同条款。若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同时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在评标答疑时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中标通知书等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选用)7.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服务质量保保证期内,如有数据调整、系统维护等情况,乙方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8.2履行方式:8.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9.1付款方式: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用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或内容是投标人的风险。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3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应对《技术条款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偏离情况明确作出“偏离”、“无偏离”的应答,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无偏离”应说明如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偏离,回答“偏离”应明确说明哪部分偏离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1.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按规定被保密保存。1.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本项不作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内容。2.2报价文件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资料。2.3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诚信承诺书;(2)投标人简介;(3)技术条款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逐条填写);(4)商务条款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逐条填写);(5)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6)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7)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程序、服务期间所需配备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等;(8)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时间进度计划安排等);(9)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组成;(10)培训计划安排(如有);(11)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响应时间、处理、售后人员、突发事件服务承诺情况等);(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1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文件或说明。3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后附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JXL-YHSCJD-20250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标人:日期:年月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上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其他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单次监测费用报价报价参与本项目的竞标。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编制和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具体内容为:4.1资格证明文件4.2报价文件4.3商务技术文件5、我方承诺在确认中标后5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异议。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9.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9.1至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10、中标后放弃中标,赔偿专家评审费、代理机构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人工费等不低于中标价金额的2%。投标人全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注: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报价总价(小写)报价总价(大写)服务期注:1、本表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四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采购编号:)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和竞争,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单位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单位,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2.1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2.2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2.4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5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2.6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三、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竞争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参与竞争的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单位的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逐条逐项列示投标产品的具体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等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本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空白或者不填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名称目: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逐条逐项列示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本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空白或者不填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如有)其他资质情况(如有)联系电话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附件八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服务期间所需配备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列表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出厂日期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1总则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审人员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标准和要求,客观、独立、审慎地开展评审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对落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2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意见和评标报告。3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后续程序);(2)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5)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评标;(6)根据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分;(7)报价文件评标及评分;(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投标文件的审查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4.3无效投标4.3.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4)投标人存在串通行为或虚假投标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4.3.3在报价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报价评标环节:(1)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顺序和格式除外);(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串通投标情形认定4.4.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经查实有上述4.4.1和4.4.2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向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4.5废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的报价、综合实力、技术(服务)、信誉、业绩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统一打分,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服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独立打分。所有分值均在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分+资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投标人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5.1投标报价分15分投标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5.2资信评分1分5.2.1投标人自2022年6月以来独立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1分。(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1分)原则上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5.3技术评分84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下表),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范围评分类型1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2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调研走访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2、填制表单及统计汇总分析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3、数据提取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0-15主观分3服务方案:1、调研走访服务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2、填制表单及统计汇总分析服务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3、数据提取服务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15主观分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6项目组织实施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7内部管理制度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8信息保密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9服务响应及承诺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10项目资料文档管理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11应急预案0-4分(评分范围:4,3,2,1,0)0-4主观分12拟派人员技术力量:1、拟派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0-5分(评分范围:5,4,3,2,1,0)(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此项不得分)2、拟派项目团队情况(除项目经理外)(评分范围:5,4,3,2,1,0)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此项不得分):2.1人员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0-5分(评分范围:5,4,3,2,1,0)2.2人员团队分工岗位设置情况0-5分(评分范围:5,4,3,2,1,0)0-15主观分6.评标报告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6.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标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对评标报告进行签字确认。如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6.3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采购项目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非政府)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JXL-YHSCJD-20250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6第三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7第四章合同格式18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六章评标办法37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非政府)的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L-YHSCJD-202501项目名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10000最高限价(元):210000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1210000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06月日至2025年06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和标书费缴费凭证5.获取方式:(1)网上报名:将供应商报名表扫描件和标书费缴费凭证发送至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XL87967630@126.com)。(2)报名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不予受理。6.标书费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华浙广场支行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7月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曹威、胡校芳联系电话:0571-87967630传真:0571-85024997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座1107室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17972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3、投诉受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汪老师监督投诉电话:8951788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1797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B2座1107室联系人:曹威电话:0571-8796763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5分包或转包1.本项目不得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7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提供目录。将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密封,并在外包装封皮上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均应胶装。8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2.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已盖章签字)一致,PDF格式,U盘存储。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U盘随报价文件一并密封)9投标保证金无10履约保证金无11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密封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12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在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体发布,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后主动来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3信用记录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参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要求:“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若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2)各区段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金额 费率100万元以下 1.2%100-500万元 0.64%备注:本项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供应商自行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单价中列支。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杭州华浙广场支行银行账号:33106609001817003630415招标文件询疑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16质疑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起算日期: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发售截止日之后报名的投标人,质疑起算日期以发售截止日起计算)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否则,被质疑人不予接受。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将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17质疑受理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理人:葛梅兰电话:0571-87967630传真:0571-85024997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B2座1107室18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9投诉受理联系方式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汪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17886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五号楼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0其他事项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采购成本,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天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电子扫描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代理机构决定是否申请抽取专家。21解释顺序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符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22合同签订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签订完合同。23其他评审现场如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补正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JXL87967630@126.com向供应商发送澄清、说明、补正等,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等。1采购说明1.1采购法律依据本次采购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定义(一)“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四)“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五)“采购人”系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指应当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或条款,“★”为重要条款。(七)“废标”系指整个采购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应予废标,即便确定了中标人,中标也无效。(八)“无效标”系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其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为无效。(九)“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的投标文件(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1.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3对投标人的限制及委托有关说明1.3.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疑点澄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2.2.2在投标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2.2.5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6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3.2投标文件的编制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格、商务资料和技术参数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对其投标的评定。投标文件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3.2.2投标人应按照上述第3.2.1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提出的要求编写。3.2.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明确响应。3.2.4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2.5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3.2.6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7投标文件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及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8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若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3.2.9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3报价要求3.3.1投标报价: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监理费、税金、利润等完成所投标项规定的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均包含在总价之中。3.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的服务必须按采购数量全部进行报价。3.3.3每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3.4投标人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3.3.5投标报价明细表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类填写,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格式。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4投标文件的提交4.1投标文件的标记、装订及密封4.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4.2投标截止时间及截止时间的变更4.2.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送达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逾期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4.2.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时在招标公告同媒体公告。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通知。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4.3.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密封物上标明修改字样),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4.3.3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4.3.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投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4.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4.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由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修正报价,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开标、评标及定标5.1开标5.1.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5.1.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5.1.3开启标书结束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核实;5.1.6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1.7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5.1.9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5.2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或评标过程中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根据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5.3审查内容5.3.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5.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5.3.1.2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3.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性响应性的投标文件。5.4评标5.4.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审慎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评标,不受任何倾向性和引导性言行的影响;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5.4.2评标组织5.4.2.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4.2.2评标委员会在成员之中(除采购人代表)可推荐一名组长,主持评标工作,集各成员意见,使整个评标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5.4.3评标纪律5.4.3.1开标、评标过程由监督人全过程监督,整个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标信息。5.4.3.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规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属于实质性负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情形的,应当询问投标人代表,并允许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和撤回。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不得作为评标依据。5.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5.5评标流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流程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组长—符合性审查—资信部分评审打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打分—公布资信、技术总得分—公开唱投标报价—报价文件审查、计算报价得分—编写评标报告,并签署—宣布评标结果。5.6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5.7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5.8评标过程保密5.8.1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标和比较、中标成交投标人推荐等评标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5.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9中标条件5.9.1通过资格审查的。5.9.2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5.9.3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5.9.4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保证。5.10定标办法5.10.1定标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应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0.2采购人在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当在确定前向监管部门报告说明。5.10.3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标结果。5.11落标解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5.12中标公告5.12.1定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结果,同日,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12.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5.13签订合同5.13.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1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5.13.3拒签合同的责任: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13.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须赔偿专家评审费、代理机构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人工费等不低于中标价金额2%。6其他6.1合同履约考核采购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人进行履行合同考核和验收,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配置、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投标文件有关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提请采购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给予网上通报,禁止其在1至3年内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质疑6.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上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2.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6.2.4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6.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6.3投诉6.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监管部门提起投诉。6.3.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6.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6.3.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采购单位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一、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1.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3其他相关标准。二、项目背景为促进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配合采购人工作,在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中开展调研走访及统计分析相关工作内容。三、服务内容基于对相关政策、信息、数据等工作内的研究基础,中标人需开展以下两项工作:1、调研走访、填制表单及统计汇总分析相关工作:为促进辖区内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深度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动力,为地区产业政策落地提供数据支持。2、数据提取的相关工作:辅助开展个体工商户监测分析,辅助采集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生命周期数据,对本区域内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生存现状、行业数据等方面进行数据提炼和结构性分析,按需出具阶段性工作汇报。四、服务要求1、受托方须委派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为采购人提供创业创新推进工作相关服务,并自行获取工作内容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及设施配套。2、项目服务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为人正派、办事公正、熟悉群众,热心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未曾受过刑事处罚)。3、熟悉余杭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情况及发展,具有相关工作经验。4、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保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因业务承揽获悉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信息、汇总数据等。第三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项目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验收要求针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服务期满前通过考核才可组织项目验收。项目终验要符合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评审。三、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待款项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50%款项。四、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中标人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五、保密要求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及培训。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成果的保密工作。第四章合同格式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为指引性文件。在合同签订时,招标人有权合理修改本合同条款。若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同时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在评标答疑时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中标通知书等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质量保证期(选用)7.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服务质量保保证期内,如有数据调整、系统维护等情况,乙方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8.2履行方式:8.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9.1付款方式: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11.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1.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用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或内容是投标人的风险。1.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3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应对《技术条款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偏离情况明确作出“偏离”、“无偏离”的应答,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无偏离”应说明如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偏离,回答“偏离”应明确说明哪部分偏离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1.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按规定被保密保存。1.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证明文件(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证明材料;(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本项不作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内容。2.2报价文件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资料。2.3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诚信承诺书;(2)投标人简介;(3)技术条款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逐条填写);(4)商务条款偏离表(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逐条填写);(5)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6)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7)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程序、服务期间所需配备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等;(8)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时间进度计划安排等);(9)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组成;(10)培训计划安排(如有);(11)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响应时间、处理、售后人员、突发事件服务承诺情况等);(12)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1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文件或说明。3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见后附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JXL-YHSCJD-20250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标人:日期:年月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授权委托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上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合同条款及其他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单次监测费用报价报价参与本项目的竞标。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编制和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具体内容为:4.1资格证明文件4.2报价文件4.3商务技术文件5、我方承诺在确认中标后5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异议。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9.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9.1至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10、中标后放弃中标,赔偿专家评审费、代理机构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人工费等不低于中标价金额的2%。投标人全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注: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费用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报价总价(小写)报价总价(大写)服务期注:1、本表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四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采购编号:)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和竞争,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单位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单位,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2.1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2.2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2.4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5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2.6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三、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竞争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参与竞争的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单位的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备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逐条逐项列示投标产品的具体技术性能指标和参数等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本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空白或者不填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名称目: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逐条逐项列示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本表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空白或者不填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全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七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如有)其他资质情况(如有)联系电话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附件八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服务期间所需配备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列表名称规格数量产地出厂日期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1总则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审人员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办法、标准和要求,客观、独立、审慎地开展评审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对落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2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意见和评标报告。3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后续程序);(2)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5)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评标;(6)根据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分;(7)报价文件评标及评分;(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4投标文件的审查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4.3无效投标4.3.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4)投标人存在串通行为或虚假投标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4.3.3在报价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报价评标环节:(1)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顺序和格式除外);(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串通投标情形认定4.4.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经查实有上述4.4.1和4.4.2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向采购监管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理。4.5废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的报价、综合实力、技术(服务)、信誉、业绩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统一打分,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服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独立打分。所有分值均在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分+资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投标人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5.1投标报价分15分投标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5.2资信评分1分5.2.1投标人自2022年6月以来独立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每个得0.5分,最高1分。(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0-1分)原则上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为准,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5.3技术评分84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下表),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为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范围评分类型1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2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调研走访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2、填制表单及统计汇总分析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3、数据提取的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0-15主观分3服务方案:1、调研走访服务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2、填制表单及统计汇总分析服务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3、数据提取服务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15主观分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6项目组织实施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7内部管理制度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8信息保密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9服务响应及承诺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10项目资料文档管理方案0-5分(评分范围:5,4,3,2,1,0)0-5主观分11应急预案0-4分(评分范围:4,3,2,1,0)0-4主观分12拟派人员技术力量:1、拟派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0-5分(评分范围:5,4,3,2,1,0)(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此项不得分)2、拟派项目团队情况(除项目经理外)(评分范围:5,4,3,2,1,0)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否则此项不得分):2.1人员工作经验、学历等情况0-5分(评分范围:5,4,3,2,1,0)2.2人员团队分工岗位设置情况0-5分(评分范围:5,4,3,2,1,0)0-15主观分6.评标报告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6.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标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对评标报告进行签字确认。如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6.3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采购项目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调研及分析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