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 肥料招标预告(东兰县林业局2025)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东兰县林业局委托,拟对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G3-240056-GXY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6月23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 联系人:黄红联系电话:0778-2299588附: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G3-240056-GXYX)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稿
                                         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附件信息:

6.20--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pdf (552.7 KB)

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5-G3-240056-GXYX采购人:东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C2025-G3-240056-GXYX项目名称: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肆拾陆万元整(¥5460000.00)最高限价(如有):与采购预算一致。采购需求: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90个工作日,签订合同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成之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提供并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示: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XMbTCwzvN4d8nA62rQEVQ==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3-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下载投标客户端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一供应商客户端”,下载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lzfcg.gxzf.gov.cn”)首页-[办事服务]-[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gcy.zfcg.gxzf.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代理机构向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后,供应商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注:能够处理异常解密、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的前提,是投标人已上传了标书且未能按时正常解密标书;系统生成标书时,生成两份,一份是投标用的标书,一份是备份标书;提供的备份标书要跟上传的电子标书是同一份,否则系统不支持其进行异常解密。)6.评标说明: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评标分会场地址:根据项目要求落实确定。7.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8.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名称:东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778-632863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东兰县林业局地址: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三巷36号-4-联系方式:黄胜0778-6322715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联系方式:黄红0778-2299588邮箱:yxwk2299588@163.com5.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红电话:0778-2299588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5-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规模:退化林修复共8400亩。二、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涉及东兰镇、三石镇、兰木乡、长江镇。三、服务内容:(1)要求在退化的八角中龄林和近、成熟林(死亡木和频死木株数大于20%小于40%)实施,通过采取割灌除草、清除枯死木、频死木等修复措施,及在林木周围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环境等辅助措施来提升森林质量,打造生态功能好、经济效益高、固碳能力强的多功能森林。四、投标说明:1、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4、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五、标记▲符号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时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六、服务需求一览表:标的名称服务面积(亩)服务内容服务要求退化林修复8400林地清理全面割除林地内杂灌、高草、藤本等,所有伐根不高于10厘米。采伐死亡木、频死木全面采伐林地内死亡木、频死木等,并将采伐木原地打枝散辅,所有伐根不高于10厘米。施肥在林地清理及伐除死亡木、频死木后施肥1次,每亩按50株计算,每株施肥1.5kg。施肥时在树的一侧约30厘米处挖40×30×20厘米(长×宽×高)施肥坑,放入肥料后覆土,-6-禁止肥料暴露。肥料使用N、P、K含量不低于30%复合肥,共1次,每次每株施肥1.5kg。▲项目要求:1.中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均须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园林类职称。项目管理人员2人,必须常驻,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运作,配合招标人的考核及会议安排。中标人需调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须向招标人报备。2.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从业人员工资。中标人要在银行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在每次申请得进度款后,将不低于20%的进度款缴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3.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供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及各工序检查验收图片并做好编辑装订;提供作业的进度报表及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4.中标人自行办理项目所需的一切许可手续,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因未办理许可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根据招标承诺吸引的就业人数科学分配到项目地块,要求退化林修复模式每天投入的施工人员均在30人以上,并造好支付农民工工资花名册。▲6.投标人须就上述1-5条款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不响应文件要求导致投标无效。七、其他要求: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2、合同履行期限:90个工作日。3、建设地点:位于东兰县东兰镇、三石镇、兰木乡、长江镇4、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东兰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的其他资料作为本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依据。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方进场正常施工,预付本合同工程量总金额30%的资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量总额80%的资金,余下的20%工程款待审计结算后按审计结果付清;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7-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8-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11A020619照明设备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0-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1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7、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1.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1.5☑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3.1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止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不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止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除自然人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服务方案(组织实施技术人员、技术方案);(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包括投标服务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如有)、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特别说明:因项目存档需要,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3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含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19.2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要求加盖公章)给招标代理机构,一正二副。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文本必须与其上传“政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允许有篡改。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的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0.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1.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2“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5.3(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网站中的查询记录截图并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3家。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招标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综合评分中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人员安排、信誉得分高低依次30.1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招标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按服务水平技术指标高优先、服务方案好优先、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中级职称和园林毕业证的优先、服务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依次确定。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3%(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预交中标金额的3%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如: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中标人提供。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规定,鼓励招标人在与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黄红,联系电话:0778-2299588,邮箱:yxwk2299588@163.com,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5号河池市财政惠文住宅小区54栋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39.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39.1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各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永信万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华信用社银行账号:705312010104185681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6、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6-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招标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招标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2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9-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1.5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0-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电子文件,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0.投标文件的加密、解密2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人应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11-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21.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内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1.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投标文件退回,除此之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8.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2-(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13-的文件资料的;(6)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结果公告31.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15-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5.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书面或电子)。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36.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30.4条的规定执行。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招标人或者受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16-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39.代理服务费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17-(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19-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条(2)或者第5.2条(2)项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1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技术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不得继续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澄清函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电子回函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商务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标方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标因素及分值分值属性评标标准1技术部分(90分)服务承诺及服务方案分(81分)主观分服务承诺分(30分)一档(10分):有可行的承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及措施,可行性一般;二档(20分):为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承诺有合理的保障,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及措施,可行性较强,能及时响应服务需求、售后需求与应急需求;三档(30分):为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承诺有优质保障,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及措施,可行性强,能迅速响应服务需求、售后需求与应急需求。项目服务方案分(42分)一档(12分):服务响应及承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有基本的实施日程表和人员安排,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较简单,实施方案一般。投标人拟投入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力量不足。各项内容描述简单,同比一般,综合评价一般;二档(28分):在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服务响应及承诺满足采购人需求,有基本的实施日程表和人员安排,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全面,实施方案较完整、描述较详细,可行性强。投标人拟投入项目配备有足够的技术人员,且能及时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各项内容完善,同比较好,综合评价良好;三档(42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服务响应及承诺完全满足采购-23-人需求,有详尽的实施日程表和人员安排,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较全面,职责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实施方案十分完整、描述十分详细、技术成熟,可行性较强。投标人拟投入项目配备有足够的、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且能迅速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各项内容详细完善,同比良好,综合评价优秀;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组织人员配置(及相关专业配套情况、工作经验情况)、进度安排、实施管理规范、管理工作流程、过程质量及测试规范等方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服务实施方案,按照其是否能结合本服务项目特点制定合理可靠的项目管理计划、有完善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合理的监管服务项目组织结构、项目实施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项目文档管理方面,集体讨论统一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人员工作安排分(9分)主观分一档(3分):投入人员安排及作业安排基本满足要求。二档(6分):投入人员安排及作业安排满足要求,工作分配方案较合理。三档(9分):投入人员安排及作业安排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工作分配方案合理且详细。拟投入人员得分(9分)客观分一档(1分):拟投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初级职称;二档(5分):拟投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中有一人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三档(9分):拟投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2投标报价(10分)客观分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承接企业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2投标报价(10分)客观分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承接企业为小微企业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5)价格分计算公式:本标项为投标总价招标,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6)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供应商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3综合得分=1+2(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一)综合评分法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25-(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6-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以下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2、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偏离。-27-服务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招标人(甲方),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招标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小微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服务项目名称: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服务项目地点及面积建设总规模退化林修复共8400亩。涉及东兰镇、三石镇、兰木乡、长江镇4个乡镇12个村委会.建设地点及面积如下表:表1,项目建设地点及面积,单位:亩工程类别建设地点面积所在村退化林修复东兰镇3819巴拉村、委荣村、板逢村、达文村乐里村、伦界村退化林修复三石镇1924公平村、弄英村退化林修复兰木乡2485定桃村、王里村退化林修复长江镇172三堂村、周赖村具体地点及面积详见项目作业设计图、表。实际完成面积以验收数为准。3、服务内容:要求在退化的八角中龄林和近、成熟林(死亡木和频死木株数大于20%小于40%)实施,通过采取割灌除草、清除枯死木、频死木等修复措施,及在林木周围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环境等辅助措施来提升森林质量,打造生态功能好、经济效益高、固碳能力强的多功能森林。-28-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提前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林财发〔2024〕138号);(2)河池市林业局关于分解广西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5年提前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的通知》(河林〔2025〕1号);(3)东兰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4)政府采购招标文件;(5)乙方提供的投标文;(6)中标通知书;(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小写:¥元),祥见项目作业设计的投资概算表及中标后的项目服务价格明细表。三、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周期):共90个工作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四、验收方式乙方每进行一道工序,应通知甲方到场技术指导,并在项目完成后,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要及时派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下一个工序。各工序验收结果作为乙方结账依据。(一)验收成员组成项目验收组由县直相关单位、乡镇林业站、村两委、监理单位、群众代表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承建方代表组成。(二)验收办法、内容及验收标准项目验收结果作为县财政兑现结算项目工程款给承建方的凭据,项目验收组务必认真对待项目每一道工序验收,依法依规完成各工序的验收工作。1、验收办法:项目工程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经项目承建方书面申请,由县林业局组织乡镇林业站、村两委、监理单位、群众代表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承建方代表一起,对项目各项工序逐个地块或逐个小班进行检查验收,结合督查开展。2、验收内容:按照技术措施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人工造乔木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29-林各项建设内容等。3、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东兰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方案》及经河池市林业局批复的《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以及相关的其他资料作为本项目实施和验收的依据。五、合同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方进场正常施工,预付本合同工程量总金额30%的资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量总额80%的资金,余下的20%工程款待审计结算后按审计结果付清;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六、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七、后期服务要求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保期为: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2、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等执行。八、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为工作所需要的资料。3.负责落实人工造乔木林、退化林修复及封山育林建设地块。4.负责对项目各工序施工进行监督指导,对项目施工各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并按期支付工程款。5.甲方有对项目验收材料、施工前中后图片、档案数字及相关材料要求的认定权。6.审定乙方制定的项目作业服务方案;检查、监督乙方作业服务的实施情况;负责与乙方确认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相关资料双方留档,有权要求乙方提交项目实施工作的月报及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7.当甲方发现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投入劳务人员不够)(投标文件响应),影响甲方施工项目进度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8.根据乙方申请,组织人员检验项目用苗。-30-(二)乙方责任1.乙方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终止合同后,项目由招投标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承接,若承接的技术队伍也无法投入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则退出该项目建设,甲方亦不支付任何费用,以此类推,直至顺延至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若中标候选人排名前三均无法履行合同的,则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以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人,并报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2.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制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施工。3.乙方施工前必须安排技术人员跟甲方领取作业设计矢量图层并签订保密协议。4.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管理人员2人,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常驻,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运作,配合甲方的考核及会议安排。乙方需调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须向甲方报备。5.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从业人员工资。乙方要在银行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在每次申请得进度款后,将不低于20%的进度款缴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6.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供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及各工序检查验收图片并做好编辑装订;提供作业的进度报表及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7.乙方自行办理项目所需的一切许可手续,如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因未办理许可手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根据招标承诺吸引的就业人数科学分配到项目地块,要求退化林修复模式每天投入的施工人员均在50人以上,并造好支付农民工工资花名册。9.根据甲方资金绩效考核要求提供上级检查项目时所需的各种相关材料。10.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11.对于项目需要使用的化肥,乙方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化肥质量检验报告。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河池市林业局批复的《东兰县2025年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说明书》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31-14.注意施工安全,搞好安全生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乙方要做好所雇请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建立防范机制,制定防范措施,要为雇请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及其雇请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15.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能再转包给第三方。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东兰县。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乙方须为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购买意外商业险。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等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县府办、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监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甲方(公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审核人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电话:0778-6322715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547400邮政编码:-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一、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5-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6-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邮编:邮箱: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37-4.开标一览表(服务类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及单位①单价(元/亩)②总价(元)③=①×②备注12…………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服务期限:注: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8-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所投分标:分标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自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连续一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水河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 肥料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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