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预告(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2025年永康市前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7840900007488002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2025年永康市前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标段(包)名称:

2025年永康市前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7840900007488002001

招标人:

名称: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152****5659

电话:0579-8713182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20 18:35:49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25 23:59:59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接收时间:

6.20(预公示)招标文件(前仓高标准农田).pdf

2025年永康市前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2025永招第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电子签章):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6月目录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其他内容11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审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永康市前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金华市农业农村局以浙农田发〔2025〕2号、金市农【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1)土地平整工程:田块树桩清理661亩,机械翻耕661亩;(2)土壤改良工程:地力培肥433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修复渠道共计53条,总长9502米,渠道清淤共2202米,新建DN300涵洞5处,新建DN400涵洞2处;(4)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共计13条,总长2498米,其中砼路面硬化2498米(道路面积8453m2);(5)岸坡防护工程:田坎修复1091米。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相应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计划工期21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体6.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6.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电话:0579-89295192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7.行政监督部门: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579-871013268、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1079号办公地址:永康市五金北路283号西侧三楼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79-89288916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79-871318232025年月日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1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07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旱改水、垦造耕地、复垦、土地整治等)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5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三其它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注: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三类人员”证书如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https://jsgl.zjdyit.com)上公示。3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5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6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7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同时也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8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金城路1079号联系人:吕女士电话:0579-8928891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五金北路283号西侧三楼联系人:周王挺电话:0579-871318231.1.4项目名称2025年永康市前仓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永康市前仓镇1.1.6现场管理机构永康市水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1.1.7设计人永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列入清单的暂定价、暂估价项目达到规定必须招标额度的,应按规定另行招标确定。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节点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应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除/外,交通工具及食宿均自理。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定于/(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除/外,交通工具及食宿均自理。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1.11分包☐允许,工程分包内容要求:/。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工程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2.1投标人提出澄清申请的时间及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2.2.2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投标文件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需要分别成册,成册要求为:/;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线上招投标,不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7月日09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与开标时间一致)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缴纳方式二3.4.1投标保证金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79-89295192缴纳方式三1.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函至开标现场。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选一,一旦确定且系统显示保证金缴纳成功,将不可再选择其他缴纳方式。3.4.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5.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年~/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之外,其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签字(手签)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然后扫描放到投标文件中。)2.其他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4.1.1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包装和标记无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1、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华水利施工投标工具V1.0.14”(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art/2024/9/30/art_1229633991_1880.html)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将光盘、样品等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2.5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密。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选用)。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的。4./(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情形)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访问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四、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5.2开标程序1.开标程序(一)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开标人、监标人、录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投标文件开启顺序:先开资格标,再开技术标,然后开资信标,最后开商务标。(三)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四)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2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待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投标人可在钉钉群中提交延时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视情况可延长10分钟-20分钟。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视为投标无效。☑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五)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进行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盘号、MAC地址和CPU号)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否决其投标文件。(六)商务评审结束后,招标人代表抽取X值。(七)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2开标程序(八)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九)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小组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注意事项:1)招标代理在开标前建立钉钉群,在线公布开标录像,评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可在群中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进行回复。2)为便于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时加入开标钉钉群,请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开标时间前一小时之后扫描下列二维码获取开标钉钉群二维码,并申请入群,开标钉钉群二维码将在开标时间前一小时更新,在此之前不能获取。进群后,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及时修改“我在本群的昵称”为单位简称+姓名+联系方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未修改的将被移出钉钉群。3)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因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联系未及时加入钉钉群的或未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未及时了解开标情况的,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无异议,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5.3特殊情况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技术、经济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在保证评标委员会实际参与评标的成员符合7人及以上单数的前提下,如出现1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自动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库选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1.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全评制□合理低价制□有限数量制□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审法(适用于评定分离)□定性评审法(适用于评定分离)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推荐3~5名,不排名次;其余不超过3名)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评定分离☑是□否7.1.8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考察、质询定标现场面试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委员会由5人(不少于5人)组成。1.定标时间: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2.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六楼会议室)。(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是否组织考察□是☑否是否组织质询□是☑否考察、质询小组由/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是否定标现场面试□是☑否面试人员/。☑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特别说明:以上定标要素中,“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为第一优先顺序,“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为第二优先顺序,“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为第三优先顺序,前款相同时,参考后款定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递交:1、递交时间及地点:具体递交时间及地点在评标结束后通知中标候选人。2、递交文件、相关资料内容及要求:(1)定标所需资料(一式五份)。(2)法定代表人递交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7.1.8定标方法注:①定标所需资料包装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②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其他定标办法:/。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3.1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含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后)的2%(不得大于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要求执行。招标人将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备注: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所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书中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无须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证明资料,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05月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地址、CPU号三项均相同)。(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投标人出现上述1~5项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上述1~5项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5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开标直播群中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9.5投诉(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投诉受理机构:永康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79-87101326。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2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投标人2025年07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当技术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时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建造师执业章)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部门相关名单公告(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和网址,公示名单无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同时也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8、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当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时需提供);9、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1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在“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13、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14、《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1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1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险保单或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金联保证明);17、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05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注:1)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三类人员”证书如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二、评审打分资料:1、资信自评得分表;2、投标人诚信评分信息表;3、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注册建造师证书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7条处理)。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提供的资料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证书等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或有电子件的,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网页截图或电子件。(不再要求提交原件)2)其他未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示)的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截图(或电子件)或将原件送达的,属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必须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副本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份数。招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到开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刻录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开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随光盘出具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水印码确认书一份,以供招标人核对该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人再次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内容是否一致。10.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元(¥元)。□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预留金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预算价-预留金-暂估价)×(1-下浮值)+预留金+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10.5最高投标限价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2.5%、3%、3.5%、4%、4.5%、5%、5.5%、6%、6.5%、7%、7.5%、8%等16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招标预算指根据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价格进行编制的造价文件。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第2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10.7特别说明1.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有抵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内容为准。2.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11需要补充的内容11.1自行放弃提疑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均可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但必须注意:1、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的,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匿名在网上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2、认为招标文件有违法、违规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3、潜在投标人在提疑截止时间后下载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提疑权力。11.2关于投标工具及电子流程的说明1、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分别编制资格标、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通过“投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含企业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介质)进行签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JhTbs”),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系统。2、在电子投标工具中,资格标、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需上传至对应模块。3、温馨提示: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11.3公证机构浙江省永康市公证处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合同公证的费用和交易服务费。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偏离内容、范围和幅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无须确认。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须确认。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标包括:资格标部分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技术标包括:技术标部分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资信标包括:资信标部分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商务标包括:商务标部分组成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补充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公告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包装和标记。光盘、样品等材料的外包装和标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冋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并递交。4.3.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特殊情况处置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钉钉直播群提出,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前通过钉钉直播群作出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日内,应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诚信等进行核查。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以https://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查询为准),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6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7出现本章第7.1.2项~第7.1.6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8评定分离定标办法(1)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兼顾择优和竞价、公平竞争的原则。(2)评定分离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现场面试、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5)现场面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定标因素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细化。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视为已告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因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出现本须知第7.1.7项情形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⑴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⑵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⑸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⑹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具体行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别说明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四: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标书备注开标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附表五: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工程规模:,。中标价:,元。工期:,个月(或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址)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审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程序和内容4.1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7)推荐中标候选人。(8)完成评标报告。第一节评标办法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2.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3)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的(本项目不适用)。(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5)拟实行分包的,其分包的工作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为准)。(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8)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9)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以下条款规定的:无(由招标人自行扩充,如无,请填“无”)(10)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1)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项或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12)无。(由招标人自行扩充)(13)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由招标人自行扩充)(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4.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分(满分17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后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技术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扣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某一份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技术评分满分17分(各分项最低得分不得低于分项最高得分的60%,缺项不受最低分限制按零分计)。技术评分标准表序号内容要求得分最高最低1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专业配置1.22施工总平面布置1.23施工进度计划1.24施工质量的控制1.25施工设备和检验仪器的投入1.26各专业工程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1.27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施工方案31.88安全、文明施工及标化创建1.2合计1710.2注:技术评审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包括投标人的诚信、企业信用等级。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投标人诚信(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发展改革委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2.企业信用等级最高评分为3分,具体分值见下表:序号内容得分1企业信用等级[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本项最高得3分]3.0(2)标段概算投资≤6000万元全国AAA(或省A)3.0全国AA(或省B)2.5全国A(或省C)1.0全国B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或省D及以下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0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提供显示颁发日期及有效期的网页打印件;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4.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技术、资信总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15家(技术、资信总评分相同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不足15家全部进入评审范围)投标人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5.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4.5.3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1)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4)通过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6)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措施费统一按元填报,后期实施过程中按实结算;本项目暂估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附表B”,投标人须按照暂估价进行组价。投标人未按照该要求制作投标报价的商务标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自行扩充)。4.5.4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4.5.5商务评分计算办法:方法1: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基准价为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A为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个数的15%(5%~2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的数值。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1、1.5、2、2.5、3(由招标人在0~3之间自行确定,但应为5个数组成的等差递增数列,最小公差大于等于0.5)之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2:(1)平均报价值的确定: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个数的/(5%~2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所有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2)基准价的确定:平均报价值与参与计算平均报价的次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下浮X%作为评分基准价。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由招标人在0~2之间自行确定,但应为5个数组成的等差递增数列,最小公差大于等于0.5)之中随机抽取确定。4.6询标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钉钉群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2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4.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的技术、资信评审项目和评分规则,对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打分。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方式如下,进入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在3家及以上5家(3~5家)及以下时,全部合格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多于5家时,选择技术、资信总评分高低排名前15名投标人进入比选范围,从比选范围中选择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注: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第5名,若出现差值绝对值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技术、资信总评分高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总评分均相同时,资信评分高者优先;若差值绝对值、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总评分、资信评分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入推荐名单。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4.8评标报告4.8.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8.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4.8.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开标记录;⑵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⑶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⑷询标澄清纪要;⑸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⑹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⑺其他建议。第二节定标办法一、定标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二、定标组织详见投标人须知。三、定标程序(一)定标前,定标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进行考察、质询,作为定标的辅助资料。(1)考察。是指实地调查,考察内容为招标文件载明的所有定标要素,但评标委员会已经经过评审过的相关定标要素内容,招标人认为不再需要考察的,可以不列入考察内容。考察需对考察内容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在考察报告中需有结论,供定标委员会参考。如招标人组织考察的,应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2)质询。是指招标人以书面方式就投标文件向中标候选人提出问题,要求中标候选人进行答复。就同一问题进行质询的,原则上应当向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可以不再对该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二)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10日内,应召开定标会议。(三)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票决抽签法:□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当“N-n+2”≥得票未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时,则得票未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全部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组合方法:/。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推荐或不推荐的理由;4.定标结果;5.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6.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7.考察、质询报告(如组织考察、质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发包人办公地址或指定的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接受现场条件,施工用地的手续办理、租借、复耕费用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用地范围为:/。2.8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1)按第4.3款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本章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4条规定,批准因变更而变动的单价和合价;(4)按第15.6款约定,批准预留金额的使用;(5)按第23款约定,作出索赔的处理的决定;(6)批准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调动和重要设备的调遣;(7)作出其他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他重大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落实为完成本工程需临时占用征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并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协调,但发包人的协调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义务。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或占地使用协议规定)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3)必须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管理,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数据、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督不减轻承包人的责任。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全面协调好与周边环境关系,施工时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处理好周边环境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工程费用损失。(6)承包人施工时必须与电信、广电、给水、电力、交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7)本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并将场地恢复原貌,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8)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自身原因涉及市政、环保、卫生、交通、污水处理和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事故赔偿责任和社会治安等关系。其中施工期间生产的泥浆等废排水,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现场情况考虑制定处理措施方案。(9)施工区域范围内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项目管理人、监理人的检查;环境保护按招标文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10)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应按照水利部、金华市相关文件资料归档要求及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提供,该项工作作为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11)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需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完成,并达到合格标准。(1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数额: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要求缴纳。民工工资问题,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对所承揽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永康市域范围内的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资金须专项用于已实名登记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其使用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立专户的银行共同监管。开工后,每月25日前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不低于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15%,且确保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13)项目审计、稽查和检查等的配合1)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2)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3)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汇报材料包括完(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报告等,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4)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5)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有关材料的供货合同等资料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取材的料场或供货人和货源应保持相对固定,承包人及其供货人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并送交相应有关资料。(14)承包人应对其申报的相关工程价款负责,经工程审计(或审价),发生“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的情况时,其额外增加的审计或审价费由承包人承担。(15)本工程开挖多余的有用弃渣或其他产品,承包人只能用于本工程建设,不得外销,剩余的有用弃渣或其他产品,须堆放发包人指定地点,由发包人另行处置,若承包人违反,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6)承包人需要提供电子版竣工图。上述⑴至(16)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应列入相关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如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4.3分包:不允放分包;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补充4.5.5款: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20万元。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各方考勤中最少的出勤天数计算。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连续3个月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章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20万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遇法定节假日可扣减),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20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调换每人次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项目组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勤每天按缺勤扣罚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离开施工现场连续天数达到15日的,可视为擅自更换项目人员。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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