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原材料供应配送服务招标预告(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0942
项目名称: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卫市政府食堂(南餐区)原材料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方式: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比例:
100.00
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中卫市政府食堂(南餐区)原材料供应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984000.00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492000.00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492000.00

报价方式:
折扣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一至八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本项目一至八标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包装和运输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大肉
中卫市政府食堂(南餐区)原材料供应配送服务项目(大肉)
1
492000.00
标的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大肉:符合 GB/T9959.3-2019 标准,应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屠宰时间≤24 小时,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二标段(大肉).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除外),最低报价得分 10,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商务标响应情况
5.00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3
参数响应情况
15.00
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重要技术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参数。满足所有重要技术参数要求的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等)且加盖公章,否则不加分。

4
配送方案
21.00
投标人应根据对个学校餐厅供给的了解,拟订适宜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配送货物数量和种类分析、货源及渠道介绍、储藏及配送期间品质监控、配送人员安排、配送运输工具、配送响应时间和最短送达时间、与采购方协调工作计划及流程等 7 个模块。模块中内容清晰、明了、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模块中内容表述较准确或表述较清晰的,基本满足实际情况的得2分;模块中内容表述不准确或表述不清晰的,不能满足实际情况的得1分;若缺失模块内容,或不提供模块内容则该模块不得分。

5
质量保证体系
20.00
投标人应拟订适宜于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包含不限于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的内控管理制度、配送台账计划、食品原料溯源方法质量监控措施、配送人员健康保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 案等 5 个模块。模块中内容清晰、明了、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4 分;模块中内容表述较准确或表述较清晰的,基本满足实际情况的得 3分;模块中内容表述不准确或表述不清晰的,不能满足实际情况的得1.5分;若缺失模块内容,或不提供模块内容则该模块不得分。

6
售后服务方案
12.00
投标人应根据配送经验,拟订适宜于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不限于出现不符合要求大米的处理方法、售后处理时间、固定的售后负责人及其他售后人员、应急预案等 4 个模块。模块中内容清晰、明了、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3 分;模块中内容较清晰、明了、具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 分;模块中内容表述不准确或表述不清晰的,不满足实际情况的得 1 分;若缺失模块内容,或不提供模块内容则该模块不得分。

7
配送保障
12.00
1.投标供应商具有经营实体店的得 1.5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仓储配送中心的得1.5分;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配送及分拣人员清单,劳动合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每提供 1 个人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 注:须提供实体店/仓储内外清晰的照片及租赁合同(需包含面积、地理位置等内容)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8
类似业绩
5.00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合计:
100.00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服务内容:中卫市政府食堂(南餐区)原材料供应配送服务。2.报价方式:本项目供应商配送的所有食材以统一的折扣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时,请填报折扣,例如:报价折扣为9.5折;则填写示例为:9.5折。在本项目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基准价格*折扣(例如:市场价格为100元,折扣为9.5,执行价格为100*9.5=95元)。供应商所有配送的原材料价格以甲方询价小组每月在本地大型超市或批发市场该商品的询价确认结算价,然后结合供应商的报价和折扣确定原材料当期的供应价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原材料结算金额=原材料供应数量×原材料市场询价确认价×折扣,结算时以实际配送量据实结算。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上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3.服务地点:中卫市政府食堂(南餐区),工作日上午8:00-9:30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临时下单配送时间为下单后2个小时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合同签订条款支付。5.包装和运输方式:包装:在货物包装袋上明显部位贴有标签。标签中包括:货物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检验合格证、供货商等信息。运输:投标人具有专业的配送团队(人员具有健康证,根据食材配送量的大小,保证配送人员)、专业的运输配送车辆(厢式货车必须具备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必须有满足供货需求的能力(需在供货方案中附实体店门店图片及地址截图、运输车辆截图、加工车间图片、人员相关证件)。6.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1、货物种类:大肉2、配送时间:整体要求:1)配送及时到达指定地点;2)每个工作日上午8:00-9:30准时送到;临时下单配送时间为下单后2个小时以内送到。2、标的详细参数:大肉:符合GB/T9959.3-2019标准,应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屠宰时间≤24小时,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但我实际,制定本验收方案。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履约验收,供应商应当严格按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工作,及时提供与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做好技术说明、测试演示或场景应用情况分析等工作。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明证据材料。履约验收程序1、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2、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附件1),未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供应商。3、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前期参与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及政府采购回避制度规定的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4、履约验收小组应当由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由采购人从本单位自行选择,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验收。5、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履约验收方式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市场实际和履约风险控制等情况,采用一次性验收、分节点验收和分期验收方式等。(一)一次性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成,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验收条件进行一次性验收。对单一类别采购数量特别大的项目,可以采用抽样验收办法;非单一类别的采购项目,应当对所有采购标的进行验收。(二)分节点验收。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过程的特定节点或多个节点的履约情况进行分别验收。如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分节点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节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整改或依约定解除合同。节点验收结果应当形成书面验收材料,作为采购项目验收档案组成内容。(三)分期验收。适用于“一次采购、按期续约,采购合同一期一签”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和履约周期较长需分期管理的采购项目。分期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分期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整改或依约定解除合同,属于合同续签采购项目的,应当终止续签合同。7、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采购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采购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履约验收应当采用节点建档模式,实现验收工作总体可追溯。验收建档环节包括:归集验收依据、明确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一)归集验收依据。实施验收前,验收小组应当将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等)、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封样样品等验收依据进行归集。(二)明确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方案内容包括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其中,验收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应当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工程类项目的履约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三)实施验收。验收小组应当根据验收方案和验收证明资料,对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验收证明资料可以为现场展示、技术说明、测评测试、音视频、检验检测、专家论证、调研分析、争议纠纷解决、分节点验收、分期验收资料、工作量、问卷调查等,验收印证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四)出具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意见报告,列明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和供应商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对验收意见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的,第三方机构应当自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送采购人。供应商对验收意见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签字前向验收小组说明情况,验收小组应当对有异议的验收事项进行复核。复核后供应商仍不认可验收意见报告结论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采购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8、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报送的验收意见报告进行确认。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异议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9、采购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验收内容和标准,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达成补充约定;不能协商一致也不能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10、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符合,但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以及合同金额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11、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1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信用评价指标,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至履约验收期间双方履约情况,在“宁夏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相互进行评价。13、履约验收相关费用支出,采购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问题导致重新组织项目验收的,由供应商负担重新验收费用。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委托费用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费用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复杂程度及验收工作量协商确定。履约验收小组成员中邀请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可以参照《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76号)执行。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支付。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获取劳务报酬。14、履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或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向供应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不得支付采购资金(不包括按规定已支付的款项或合理比例的预付款等):(一)采购项目未经验收;(二)采购项目验收不合格;(三)采购项目验收部分不合格,且影响整体功能;(四)合同履行中未订立补充合同或未按规定条件及标准订立补充合同的追加采购部分。16、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档案归入采购项目采购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档案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货物类)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节点验收 □分期验收(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验收内容和标准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等技术、性能指标等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等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其他验收内容和标准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如有)验收情况说明(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即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需在此说明相关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如有)验收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确认(同意验收结论/不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三方机构签章采购人确认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第三方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说明: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服务类)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节点验收 □分期验收(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验收内容和标准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其他验收内容和标准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如有)验收情况说明(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即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需在此说明相关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如有)验收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确认(同意验收结论/不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三方机构签章采购人确认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第三方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说明: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工程类)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节点验收 □分期验收(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采购需求制定人员/实际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验收内容和标准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施工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其他验收内容和标准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如有)验收情况说明(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即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的需在此说明相关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如有)验收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确认(同意验收结论/不同意验收结论)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三方机构签章采购人确认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第三方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说明: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参会人员签到表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12345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小组人员签到表项目名称:验收时间: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12345验收人员劳务报酬发放表项目名称: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序号姓名验收现场职务身份证号开户行及收款账号联系电话劳务费金额签字1成员2成员3成员合计 大写: 小写: 元采购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原材料供应配送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