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修复工程招标预告(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2025)



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人
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8868814199

招标代理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258616529

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

反馈方式
请将反馈意见发送邮箱至9901582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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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预公示附件.pdf

天台县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白招备[2025]号招标项目: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招标人: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盖章)联系人:徐程楠联系电话:18868814199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代理项目联系人:俞锦芳电话:18258616529(政府网646529)2025年6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它资料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天台县小额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试运行投标人须知1、天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可以通过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121.199.71.140:8006/login?t)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登录2、不见面开标系统对投标人终端要求:(1)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IE11以上浏览器,office2010以上文字处理软件,摄像头、带声卡耳机;(2)互联网网络带宽50M以上。投标人应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否能正常收看视频直播;特别提示:IE浏览器需安装插件,请按提示自行安装相关插件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插件的设置。3、不见面开标系统需使用数字证书(CA)操作。投标企业主体信息未入库或未取得数字证书(CA)的,请查阅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天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库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主体信息入库、数字证书取得和绑定均在网上进行,天谷咨询电话:4000878198(数字证书)。4、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在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天台县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如对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通过天台县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询标确认、开标记录确认。投标人如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7、为确保不见面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可以加入QQ“天台乡镇小额投标群”(群号:658624129,二群808106661),进行业务咨询。此群也将作为不见面开标的备用远程交互群。8、其他事宜,详见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重要事项说明:1、本项目是天台县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采用的是电子辅助评标模式。根据有关规定,不再设立网上报名环节,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天台小额水利投标工具-4.5版本生成制作,内容包括资信标和商务标、技术标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传输将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规定格式为“.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4、简易操作流程(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5、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6、特别提醒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操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根据操作手册(请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代理设置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8)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安装品茗驱动插件。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7、如有疑问,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电话:陈宇峰18006860526;计价服务电话:金文韬13957679912。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街道-招标公告(网址:http://121.199.71.140:8006/login?t=BH)投标人资格条件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或距离投标截止日最近发布的)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3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投标截止日前(含投标截止日),如项目负责人在原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但至投标截止日还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通过招标方式的,为双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成功签订的),视为未承接该项目。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可以不提供,如中标,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配备齐全)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投标时可以不提供,如中标,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要求配备齐全)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三其它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三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序号资格条件内容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程楠电话:1886881419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俞锦芳电话:18258616529(646529天台政府网)1.1.4项目名称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1.1.5建设地点天台县白鹤镇1.1.6现场管理机构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1.1.7设计人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1.1.8监理人待定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土墙:c30混凝土墙身及基础等;排水沟:c30混凝土排水沟,含钢筋工程;其他工程:砂砾反滤包、沥青防腐木板、d110pvc排水管、原水毁构筑物拆除等。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为施工总承包。1.3.2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投标截止日前(含投标截止日),如项目负责人在原项目的中标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选人公示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但至投标截止日还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通过招标方式的,为双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成功签订的),视为未承接该项目。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标两部分组成。一、资格标由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工具4.5版本自动生成的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一)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二);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三);3、台州市水利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四);4、履约行为表(投标文件格式五);5、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文件格式六);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七);7、证书材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的打印页面;(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并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5)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的清晰的扫描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6)项目负责人的由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三类人员”B类证书;(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备注:1)以上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可提供相关电子证书。2)以上资格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信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3)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者视为不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下阶段的商务标评审。二、商务标由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工具4.5版本自动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3.2.2预算造价预算造价:285512元。投标总报价上限投标总报价上限:256961元(预算造价×90%,取整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生效,有效期为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担保金额:56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电子保函缴纳方式,且电子保函的出具日期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3)电子保函受益人: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电子保函投保人:。(3)电子保函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款中所列条款。(4)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5)开标结束后,电子保函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6)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银行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温馨提醒:不允许提交纸质保证金保函(保单),否则将被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3.6.4投标文件的份数公示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另行提供与其在本项目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肆份。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无需现场签到、递交资料,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2.3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一个已加密投标文件,直接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打开中心网站http://121.199.71.140:8006/login?t,插入CA锁,点击锁登录,输入密码登录小额电子交易系统。2)须先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待办”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详见《天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工具操作示意卡》。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电子招投标工具开发商: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高宇航13906595706代工18358655863,QQ群:658624129,二群8081066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天台县白鹤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平台:不见面电子交易平台。5.2开标程序先开资格标,待资格标评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说明:1、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时间自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下令“开始解密”时开始计算),开标现场直播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然后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下令“开始解密”后,输入CA锁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如果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以否决投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3、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能在线签到的单位做否决投标处理。4、商务标评审过程中的D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产生。注:若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开标现场网络或系统问题或电力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经监管人员认定后项目延期评审,除此之外其它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完成解密的,则直接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资格和商务评审。7.3.1履约担保中标人按中标合同金额的2%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担保形式,如不能办理保函,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采用转帐方式解入招标人指定帐户。7.3.4中标无效情形《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以下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1、恶意串通招投标的中标无效。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2、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3、招、投标人事前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中标无效。详见《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中标无效的情形。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实行电子辅助评标,即全部投标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和电子辅助评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上传至天台县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2、投标人应保障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进行CA解密。开标时无法成功完成CA解密,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辅助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小组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标底价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的电子招标文件版本编制(经软件公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司确定)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标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版投标制作工具(投标工具4.5版),经软件公司确定因未使用最新的投标制作工具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评审时,评标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5、投标人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解密。开标时,以交易系统上传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若网上上传的文件不能读取,评标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6、关于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错pin码次数过多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小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7、资格标相应要求盖章处应按要求使用CA加盖单位章。8、商务标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加盖单位章。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等其他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应按要求使用CA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个人章。10.2特殊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3、当word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word招标文件为准。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工程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7)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并到投标截止日还在限制期内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4)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7)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8)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工程现场。1.9.2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预算书;(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款规定)至少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款规定)至少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款规定)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交易场所(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3.2.3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或者对《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中的自查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有《关于印发的通知》(台公管办〔2022〕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3.4.5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2)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3)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4.6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3.6.3投标文件份数:公示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另行提供与其在本项目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肆份。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7.1.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2.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限制投标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2.5出现本章7.2.2项~7.2.4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7.2.6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7《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3合同签订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担保形式。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3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第(十八)条款的规定: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4)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4)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4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程序和内容评标的一般程序4.1(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资格标的审查;(3)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审查;(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6)推荐中标候选人;(7)完成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的审查(资格标、商务标)4.24.2.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2.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文件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询标并认定,作为投标文件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4.3.1资格标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3)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7)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3.2商务标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6)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7)工期不符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8)质量及安全文明要求不符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9)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3.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经询标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加盖签章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套投标工具);(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电脑硬盘号一致);(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属串通投标行为的。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44.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电话确认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4.4.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人的的委托代理人10分钟内无法联系或电话通知要求澄清说明后10分钟内没有回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4.5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4.4.1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0.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D值即为0.XY。4.4.2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中间按内插法计算。4.4.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1)投标报价低者;(2)抽签确定。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如有事项需要抽签确定的,抽签规则统一为:1、投标人对应签号按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的先后顺序确定(即签到时间最早的签号为1,次早的签号为2,以此类推);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先抽到球号对应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依次类推。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资格进行详细评审,如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1名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4.6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记录(如有);(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如有);(5)推荐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浙水建【2014】1号文《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第4章通用合同条款。第2节专用合同条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1.1.6其他1.1.6.2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承包人认为满足自身施工所需的全部场地。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4条规定,批准因变更而变动的单价和合价;(4)按第23条约定,作出索赔的处理的决定;(5)批准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的调动和重要设备的调遣;(7)作出其他影响工期、质量、合同价格等其他重大决定。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必须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管理,并为其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数据、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及各种报表。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督不减轻承包人的责任。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4)本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并将场地恢复原貌,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5)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应按照水利部、台州市及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归档要求及时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提供,该项工作作为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6)在保修期内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需保修责任范围的事项应及时按质检标准修好。(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8)本工程的弃渣场及堆料场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应将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⑴至(8)各条款涉及的各类费用均应列入相关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向承包人另行支付。如因此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4.2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承包商履约保函有效期内,如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履约义务未完成的,应在履约保函到期日前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4.3分包删除本条全文,代之为不允许分包。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补充4.5.5款:(1)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位达到22天及以上。(2)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月到位达不到22天的,每天扣除人民币500元,每月结算;累计不到位15天的,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以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驻工地时间按天签到为准。发包人有权对严重违约的承包人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5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每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人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300元,每月结算。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以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擅自调换每一人次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设施、行车干扰、道路维护修复、噪音粉尘扰民等所有不利的状况,所产生的费用和所有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在报价中综合考虑。(2)承包人负责场内过境车辆的协调和分流工作;(3)本条(1)~(2)款相关费用计入措施费,不再另行计费。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首级施工控制网成果。承包人在接到首级施工控制网成果后14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工程区域内的水文、地质等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5承包人的安全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合同签订时,承包人应同时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9.4环境保护补充以下条款:9.4.7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9.4.8承包人应尽可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好施工时段和施工方式。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落实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9.4.9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附近和施工公路沿线居民点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理,禁止随意抛弃、排入水体。9.6水土保持增加以下条款:9.6.4承包人的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集中堆放、拦挡、排水、苫盖及回覆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地点消纳,禁止随意倾倒或在河道里堆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复耕或恢复植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有关标准按工程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增加以下条款: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开工本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11.2竣工(完工)全部工程要求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起天内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0天;(2)风速大于17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10天;(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10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冰雹天气或日降雪量超过10mm以上的天气大于10天;(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注:1)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恶劣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2)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3)受本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人方能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4)以上气象条件指工程所在地气象防汛部门发布的气象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开工令发出后天300(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工期提前不奖励。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第11.4.3项规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除外)。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13.7.7工程标准要求为:合格。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2007)有关规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述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14验收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按通用条款。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具体由监理人按有关规定确定)。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范围外,单价不作调整。15.3变更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另外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和程序应遵照天政办发[2015]38号《天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执行,否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1)人工预算单价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的规定,不分工程类别,人工预算单价为128元/工日。(2)材料预算价格采用投标期基价【《台州造价(正刊)》2025年5月(除税天台价)价格】。(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定及浙水建[2016]14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计算。(4)定额采用投标期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水利部颁布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定额含量计价。(5)取费标准:按浙水建[2016]14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9]4号文件。(6)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预算造价)×100%(7)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由发包人确定15.4.4本合同工程新增或变更工程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要求增加合同总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用与其他项目(安全施工费、保险费)费用。投标报价时安全施工费不得优惠。15.4.5承包人不得因本工程的工程量调整(增加或减少)原因而提出索赔或其他补偿要求。15.4.6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得因本工程施工场地政策处理原因而提出索赔或其他补偿要求。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⑴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⑵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删去第16.1条全文,并代之以:本工程建设中所需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结算时价格可调整外,其他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结算价格按以下方法调整:价格调整以投标期基价【《台州造价(正刊)》2025年5月(除税天台价)】与施工期算术平均价格【为该项目施工期《台州造价(正刊)》(除税天台价)每月的算术平均价】对照计算,如施工期算术平均价格超过预算期基价±5%的,则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只计材料信息价差价及其税金)。上述主要材料中,石是指碎石、砾石、块石。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17计量与支付删去全文,以下列条款代之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3.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本工程施工过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完工验收合格,并且结算经有关部门造价审定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8.5%。17.3.2承包人收取工程款前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专用发票。17.4质量保证金17.4.1完工验收合格,并且结算经有关部门造价审定后,留工程结算价款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并待完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本款增加:17.5.3工程价款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定后支付。工程审计(价)后的核减费用超过送审结算价5%以上部分的审计(价)费由承包人承担。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本款补充:以发包人委托的审价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办理最终工程结算。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工程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合格,验收程序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浙江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余由发包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同通用条款。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同通用条款。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同通用条款;费用承担:同通用条款。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1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按保险人规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按保险人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险金额:相应的保险费进入报价,结算时根据发票按实结算。20.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由承包人自行决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保险条件:满足合同条款的规定。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免赔额部分及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于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故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2.违约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向约定的合同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2友好解决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第三方或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5.合同类型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及编制依据同预算价,即按照发包人预算书的计量依据、组价方式、取费标准等进行计算,在合同执行期内,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范围外,不得调整单价,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按承包人投标总报价的综合优惠率同口径优惠,综合优惠率=(1-承包人投标总报价/预算审核报告书的预算总造价)*100%;26.补充条款26.1工程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电、停水原因的工期延长将不予批准。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26.2承包人按工程需要自费提供和维修施工所需的照明、看守、围栏等,须做好工程施工所需的维护、安全等工作。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26.3在汛期期间,承包人应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日历天)。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公章),承包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附件二廉政建设协议书(格式)(本格式为廉政建设协议书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廉政建设协议书(格式)立协议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增强各方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到业主单位与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树立企业新形象,特此签订本协议: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建设中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就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有权向甲方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十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依照工程合同并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向乙方追究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十二、本廉政协议作为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三、本协议书壹式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本格式为安全生产协议书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一、甲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械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最新颁布《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项目专职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十一)为确保承包人安全投入,安全施工费实行总价包干,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安全设施完成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据实支付。月计划中应说明下月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计划,经监理批复后实施。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如违反甲方对现场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分必须在及格分数线上。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壹式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签订日期:第二卷第五章图纸施工图纸另行提供。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四、履约行为表五、台州市水利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一、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白鹤镇桐坑溪西渠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放置处(正、反面)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放置处(正、反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