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招标预告(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



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新发改【2024】20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11500-04-01-537225,招标人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新发改【2024】20号
2.3项目概况:
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0亩,主要内容分为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两部分,其中工程EPC总承包内容为建设建筑面积145671.43㎡的标准化厂房、仓库、研发及检测中心、食堂、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4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
2.5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二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
(1)勘察设计范围:
勘察范围: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条件,并形成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的各阶段报批、报审、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以施工、验收、移交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
(2)施工及采购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二标段:监理
(1)监理服务范围: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
2.7质量要求:
一标段: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二标段:
(1)监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
一标段:项目总工期720日历天。
二标段:自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或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6)一标段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3家。
3.2 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四库一平台查询为准)。
3.2.4财务要求: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
3.2.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4.5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上午 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新县市民之家五楼开标  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6—2791360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集镇兰河工业园兰河大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
联系人:史福洲
联系电话:13303767757
监督部门: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新县朝阳路
电    话:0376-2966249

(一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docx

(二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docx

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一标段)招标编号:新发改【2024】20号志高工程管理ZHIGAOPROJECTMANAGEMENT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6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3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招标公告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新发改【2024】20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11500-04-01-537225,招标人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2.2招标编号:新发改【2024】20号2.3项目概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0亩,主要内容分为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两部分,其中工程EPC总承包内容为建设建筑面积145671.43㎡的标准化厂房、仓库、研发及检测中心、食堂、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2.4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2.5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2.6招标范围:一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1)勘察设计范围:勘察范围: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条件,并形成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的各阶段报批、报审、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以施工、验收、移交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2)施工及采购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二标段:监理(1)监理服务范围: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2.7质量要求:一标段:(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二标段:(1)监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2.8计划工期:一标段:项目总工期720日历天。二标段:自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3.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或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6)一标段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3家。3.2二标段: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四库一平台查询为准)。3.2.4财务要求: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3.2.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4.5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新县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上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6—2791360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集镇兰河工业园兰河大道1号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联系人:史福洲联系电话:13303767757监督部门: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新县朝阳路电话:0376-296624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6—279136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联系人:史福洲联系电话:133037677571.1.4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1.1.5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资金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一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1)勘察设计范围:勘察范围: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条件,并形成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的各阶段报批、报审、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以施工、验收、移交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2)施工及采购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1.3.2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7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成果通过审查。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1.3.5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标段: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或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6)一标段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3家。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不分包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变更、答疑及澄清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月 日上午09时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澄清发出即确认收到。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系统内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修改发出即确认收到。 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浏览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系统内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2.4最高投标限价1.本标段工程总承包(EPC)费用由设计费和施工费组成,其中:施工拦标价为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100%;勘察设计拦标价为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1.95%投标单位各项投标报价超过相对应的各项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行后续评审,按无效文件处理。2.施工费含建安费、设备购置费。3.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均应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4.投标系统中“投标一览表”第一行“投标总价”填写施工报价费率,单位默认为%。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适用投标保证金;□适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大写),0.00元(小写)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二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A.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人基本账户(请务必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生成电子投标保函;(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3)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办理成功且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后,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B.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具体要求如下:(此条款仅适用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信公管办【2022】3号文精神,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填写,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的投标文件中,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 年 月 日上午09时00 分开标地点:新县市民之家五楼开标 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评委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附表费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5其他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个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3.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执行。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期1.3.1本标段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保修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交易中心网上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交易中心网发出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技术方案(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勘察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扫描件。3.5.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其他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制作4.1.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4.1.3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4.1.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可以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4.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2投标文件的上传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接受:(1)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2)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拒收或不予受理的情形。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对开标记录的任何异议不再接受。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的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企业提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保修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发包人要求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 50 分综合标: 20 分商务标: 3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A×50%+B×50%其中:A为招标控制价。B为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至高于招标控制价×95%(含等于)范围内的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总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此条件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总报价不足五家时,以此范围内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B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全部低于95%×招标控制价时,则以95%×招标控制价作为B值。有效投标不含弃权标、无效标和废标。备注: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含95%)-100%(含100%)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投标总报价低于95%×招标控制价的,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仍可参与下一阶段评标。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50分)总体方案(4分)1、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和重点的分析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切实可行。(0-2分)2、提出技术建议合理全面,技术过程措施妥当,符合项目实际。(0-2分)项目建设和管理方案(4分)1、项目建设总体思路(0-2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0-2分)项目设计方案(10分)1、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方案(0-3分)2、先进设计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0-3分)3、工程系统方案(0-4分)设计工作计划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2分)对设计工作计划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酌情打分。(0-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对关键工序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关键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施工解决方案完整、安全,质量保证切实可行,措施得力。(0-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先进、合理性。(0-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0-3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确保文明及环保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先进、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酌情打分。(0-3分)工程进度组织措施(3分)根据本项目是由多个单个工程组成,且不确定开工时间节点,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各种因素下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3分)资源配备计划(3分)劳动力配备计划、选用的劳务施工作业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及主要施工机械配备计划合理、可行。(0-3分)临时场地和设施、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3分)针对临时场地和设施、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流程、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协调机制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有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等环保措施,配有相关装置。(0-3分)技术、质量、进度、档案、造价管理及协助验收(3分)技术、质量、进度、档案、造价管理流程、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协调机制的科学合理、措施得力有效及协助验收的服务承诺。(0-3分)扬尘治理(3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相关规定,防治措施科学、先进。(0-3分)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3分)项目沟通制度完善、程序科学,协作关系明确,包括与业主等专业部门与机构(0-3分)注:1、评委根据各投标企业编制技术标内容是否反映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各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对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2、以上技术标评审由评委在各项技术标对应的量化标准分值区间内进行合理打分,存在缺项的针对缺项内容统一按0分计取。3、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统一按0分计取。4、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以所有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2.2.4(2)综合标评分标准(20分)企业业绩(6分)1、设计类业绩: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类行业设计业绩(含EPC项目),每提供一项设计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2、勘察类业绩: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类行业勘察业绩(含EPC项目),每提供一项勘察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3、施工类业绩:2021年10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揽过建筑工程或市政项目业绩(含EPC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注: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中标公示,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未提供者不得分。人员配备(6分)投标人(联合体任一单位)除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外,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提供总图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造价专业注册证书人员的,得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在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编制在投标文件内,未提供者不得分。履职尽责承诺(2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履约保证。由评委在分值0-2分范围内酌情打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优惠承诺(3分)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2<得分≤3;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在0.5≤得分≤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的不得分。综合评价(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详实、合理、符合性及响应程度等横向比较打分:优得3分,良得1分,一般得1分。注:1、投标企业的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2、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等应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施工投标报价得分(25分)通过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计算出投标价的得分,即: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2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者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者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备注: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参与本报价计算得分。勘察设计费费率(5分)各有效投标人的勘察设计费费率报价与计算的勘察设计费费率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线性插值法计算,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审查其资料。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技术标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综合标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商务标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最终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及其他有关规定,具体条款由发包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即开始设计工作,现场施工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人开工令时间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本项目合同价款分为两部分:(1)设计费,暂定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建安施工费,暂定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件及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直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第二部分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5章发包人要求本工程总承包模式采用EPC模式,按照合同约定,中标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应遵循以下法律法规:1.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2.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现行的规范、标准及行业的有关规定。3.以上两项规范涉及到的其他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规定和地方管理规定。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承办单位: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4、建设规模和内容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0亩,主要内容分为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两部分,其中工程EPC总承包内容为建设建筑面积145671.43㎡的标准化厂房、仓库、研发及检测中心、食堂、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5、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720日历天。6、质量要求及勘察设计、施工规范要求6.1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成果通过审查。(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6.2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最新发布的为准。7、设计及施工、采购要求7.1设计要求7.1.1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设计服务、配合设计报批报审;施工期服务;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7.1.2设计标准和规范:(1)本项目相关的规划和基础资料;(2)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政策意见管理规定;(3)发改委有关项目核准文件。7.2服务内容及要求7.2.1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如有)履约行为负总责。本次招标包含勘察、概算及规划方案设计、修规及报规报建、工艺深化设计等内容。7.2.2勘察设计阶段:(1)设计阶段的总体策划和协调。(2)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和有关部门审查意见对设计内容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3)各阶段的设计深度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定的编制和设计深度要求。(4)对其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发包人需求,适时提供图纸和相关设计资料。7.3采购阶段:(1)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在全部材料、设备、配套设施的采购中,严格遵循在满足功能需求和造价管理的前提下,质量最优原则。(2)做好与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各阶段材料、设备、配套设施的协调、配合、比选工作。(3)向发包人提供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或厂家的样品,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但并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质量责任。7.4施工阶段:(1)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成员按时到位。(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遵循功能不变的的前提下,承包单位按工程需求完成全部设计,按图施工不调整合同费用原则。(3)承包人自行办理政府规定相关施工场地的交通、环卫和环保等手续,自行解决发生民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事件,并承担相关的费用。(4)本工程涉及城市主干道,要求提供相对整洁的施工周边环境。(5)全部管理人员、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牌、安全帽、农民工统一着装。(6)保证节假日、农忙季节不停工。(7)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8、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如有)。(3)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4)区域用地规划图(5)区域道路网规划图(6)为承包人就近提供所需的施工水源、电源点,承包人安装计量装置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10、其他要求10.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专业人员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精心作业、安全作业。10.2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备案手续的审批,保证相关资料、档案齐全。10.3设备供货商:主要材料、设备的供货商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10.4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立项批复(如有)。2.发包人现有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一标段)EPC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技术方案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九、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施工报价为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勘察设计报价为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工期日历天,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责任、义务。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及标段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内容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 %施工投标报价(%)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日历天保修期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要求: 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施工项目经理姓名注册编号备注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一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一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方。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签字和盖章确认。2.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5、技术方案(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要求的内容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continue@@continue@@continue@@continue@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一施工项目经理二施工技术负责人三勘察项目负责人四设计项目负责人五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勘察………………六设计………………七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施工………………(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施工项目经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如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其他人员附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附件: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或施工单位)出具。6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三)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或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如有内容,需在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表格自拟)九、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如有内容,需在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表格自拟)十、其他资料(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附件: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人(盖章)年月日(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二标段)招标编号:新发改【2024】20号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1章招标公告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新发改【2024】20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11500-04-01-537225,招标人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2.2招标编号:新发改【2024】20号2.3项目概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80亩,主要内容分为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两部分,其中工程EPC总承包内容为建设建筑面积145671.43㎡的标准化厂房、仓库、研发及检测中心、食堂、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2.4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2.5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二标段: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2.6招标范围:一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1)勘察设计范围:勘察范围: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条件,并形成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的各阶段报批、报审、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以施工、验收、移交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2)施工及采购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二标段:监理(1)监理服务范围: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2.7质量要求:一标段:(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二标段:(1)监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2.8计划工期:一标段:项目总工期720日历天。二标段:自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3.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3.1.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或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签章),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6)一标段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3家。3.2二标段: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四库一平台查询为准)。3.2.4财务要求: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3.2.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4.5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新县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上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6—2791360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新集镇兰河工业园兰河大道1号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联系人:史福洲联系电话:13303767757监督部门: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新县朝阳路电话:0376-296624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新县豫东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76—279136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联系人:史福洲联系电话:133037677571.1.4项目名称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1.1.5建设地点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1.1.6项目建设规模豫东南高新区新县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资金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业主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1.3.2服务期限自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监理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四库一平台查询为准)。财务要求: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变更、答疑及澄清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月 日上午09时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澄清发出即确认收到。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主体系统内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修改发出即确认收到。 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主体系统内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2.4最高投标限价1.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建安工程费的0.79%。投标单位各项投标报价超过相对应的各项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进行后续评审,按无效文件处理。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适用投标保证金;□适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大写),0.00元(小写)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二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A.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人基本账户(请务必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否则无法生成电子投标保函;(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3)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办理成功且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后,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电子投标保函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B.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具体要求如下:(此条款仅适用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信公管办【2022】3号文精神,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可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填写,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的投标文件中,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字。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入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月 日上午09时00 分开标地点:新县市民之家五楼开标 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评委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7.4.1履约担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4电子招标投标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0.5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附表费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7付款方式实际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10.8其他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个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3.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执行。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货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在投标预备会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浏览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系统内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电子交易平台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浏览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系统内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自行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风险或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项目管理机构;(5)资格审查资料;(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监理大纲;(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投标承诺函;(11)其他材料。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承诺工期完成本工程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其他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或造价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XYTF”。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的扫描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3.7.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制作4.1.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4.1.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并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4.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2投标文件的上传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接受:(1)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2)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拒收或不予受理的情形。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5.2开标程序5.2.1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5.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对开标记录的任何异议不再接受。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的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发包人要求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 36 分综合标: 24 分商务标: 4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A×50%+B×50%其中:A为招标控制价。B为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至高于招标控制价×95%(含等于)范围内的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总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符合此条件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总报价不足五家时,以此范围内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B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全部低于95%×招标控制价时,则以95%×招标控制价作为B值。有效投标不含弃权标、无效标和废标。备注: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5%(含95%)-100%(含100%)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投标总报价低于95%×招标控制价的,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仍可参与下一阶段评标。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标准2.2.4(1)技术标评分标准(36分)监理大纲(36分)保证旁站监理措施(4分)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4分)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4分)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3分)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3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3分)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0-3分)检测设备和仪器配备(0-3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针对性建立措施(0-3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0-3分)合理化建议(0-3分)注:1、评委根据各投标企业编制技术标内容是否反映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各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对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2、以上技术标评审由评委在各项技术标对应的量化标准分值区间内进行合理打分,存在缺项的针对缺项内容统一按0分计取。3、单个评审因素确定为不合格的,评委应由注明理由和依据,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通过,统一按0分计取。4、技术标得分计算方法:以所有评委赋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2.2.4(2)综合标评分标准(24分)业绩(4分)备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7月以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的得2分。(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中标公示,否则不得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以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的得2分。(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网页版中标公示,否则不得分)奖项(6分)投标人自2022年7月以来承接过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获得省级及优质工程奖的(如中州杯),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文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扫描件或文件扫描件时间为准。本项最多仅计两个奖项。同一项目仅计取 1 次得分总监职称和学历(2分)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类高级职称(含正高和副高)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项目部组成人员(6分)1、拟投入本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含项目总监)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岗位配置齐全、合理得4分,以上人员每缺一个岗位人员扣1分,扣完为止。3、造价专业人员(不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服务承诺(3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包含:①与监理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承诺②协调合同纠纷的承诺③在后期相关工作中,积极配合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能替采购人排忧解难的承诺及其他实质性承诺)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综合评价(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详实、合理、符合性及响应程度等横向比较打分:优得3分,良得1分,一般得1分。注:1、投标企业的业绩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2、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等应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40分)投标报价得分(40分)通过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计算出投标价的得分,即: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4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者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者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商务标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审查其资料。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技术标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综合标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作为商务标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最终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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