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招标预告(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2025)
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2025FS0128
项目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万元
最高限价:340万元
采购需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工程、水文站设施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甲级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式: 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3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08号万方广场3号楼六层
联系方式:李壮 1330968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查安敏 13156589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安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3156589528
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FY2025FS0128-1]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FYZF
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Y2025FS0128项目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0万元最高限价:340万元采购需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工程、水文站设施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甲级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3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08号万方广场3号楼六层联系方式:李壮13309688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方式:查安敏131565895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查安敏(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156589528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Y2025FS0128项目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0万元最高限价:340万元采购需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工程、水文站设施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甲级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3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08号万方广场3号楼六层联系方式:李壮13309688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方式:查安敏131565895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查安敏(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156589528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1/74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Y2025FS0128采购人: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单位盖章)2025年7月2/7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公告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3/7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Y2025FS0128项目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0万元最高限价:340万元采购需求: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工程、水文站设施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4/7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甲级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需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3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7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08号万方广场3号楼六层联系方式:李壮13309688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方式:查安敏131565895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查安敏(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1565895286/7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3.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是☑否(提醒: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约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处均应勾选是。)3.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jyzx.fy.gov.cn,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免收14.1磋商有效期12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2.4最后报价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22.4最后报价扣除(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及以上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查看30.1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其他要求:(3)收取单位: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时(5)退还时间: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且经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审核完成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采购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1.1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1、中标(成交)服务费:27360元(大写:贰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2、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元(大写:/元整)。注: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仅适用于工程类示范文本,其他类别示范文本不得收取。2.(1)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目不高于6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2)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的,成交服务费定额收取2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3)非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可参照以上标准,由各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确定3.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按规定填写,否则,中标人(成交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成交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成交人)。4.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0或用“/”标注。5、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让利中。6、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项目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并备注“××××项目成交(中标)服务费”或“××××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31.1成交服务费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市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账户账号:15912311450019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市交易中心(界首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8090102100004099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市交易中心(太和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00445475810300000042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交易中心(临泉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10278839066600000026开户银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交易中心(阜南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账号:20000451027566600028429开户银行: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市交易中心(颍上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10285334066600000013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管鲍支行34.3质疑函递交的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34.3质疑函递交的方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8-2232961、0552-3092295电子邮箱:/、ahaz888@163.com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508号万方广场3号楼六层、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投诉函递交的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联系电话:0558-2261464、0558-2390077通讯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02号、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35其他内容/35.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35.2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35.3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4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3.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行融资申请。4.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5份。6.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水建设〔2024〕138号),供应商不得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及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承接本工程施工自检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7.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应与参与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13/74电子交易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可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响应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14/74用同一数字证书。四、响应文件提交(一)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递交。(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响应文件解密(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在线解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隐藏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响应文件请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部门处理,全部解密成功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解密后的响应文件至评审系统等待评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部门联系电话:0558-2390000。六、评审(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审,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15/74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七、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二)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解密等采购活动,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活动不暂停、不终止。16/74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7/74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需满足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8/74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公告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19/74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免收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20/74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21/74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22/74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7421.3如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可通过远程登录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方式进行网上澄清、说明或更正,也可凭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参加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因供应商没有登录系统、未及时在线参加等情形而无法答复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2.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74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注: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25/74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成交服务费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74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4.3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4.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74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付款。方式一、如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采购人将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检测方案通过备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扣回全部预付款),提交竣工检测报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②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检测方案通过备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提交竣工检测报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方式二、如成交供应商非中小企业,检测方案通过备案后支1付款方式付至合同金额的60%,提交竣工检测报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服务地点阜阳市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4二、项目概况颍河治理一期工程涉及阜阳市颍上县、界首市、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治理范围为颍河干流界首至沫河口段,长度203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河道疏浚工程:疏浚颍河干流阜阳闸下引河出口至济广高速桥段河道、长9.63公里;(2)圩口治理工程:治理阜阳市城区段邢集圩、芦华圩、范沟圩等3处圩口,退建后新筑圩堤长10.43公里、加固圩堤长15.0公里、铲除老堤长12.05公里,新建圩堤硬质护坡长9.4公里,新建圩堤堤顶防汛道路长25.43公里,新建排涝泵站6座,拆除重建圩堤穿堤涵闸2座、接长1座;(3)颍右堤除险加固工程:颍河右堤除险加固长17.22公里;(4)颍河干堤涵闸工程:拆除重建颍河干堤穿堤涵闸2座、加固1座、拆除复堤1座;(5)颍河干堤堤顶道路工程:新建、重建颍河干堤堤顶防汛道路长54.3公里;(6)河道护岸工程:新建、重建河道护岸64处、总长25.88公里;(7)工程信息化建设;(8)水文设施影响处理工程。工程等级:颍河干流堤防(不含淮北大堤、阜阳市城市防洪堤)级别为2级,邢集圩、芦华圩和范沟圩堤防级别为4级;邢集圩等圩堤穿堤涵闸建筑物级别为4级;考虑远期规划,颍河干堤上穿堤涵闸级别按1级设计。新建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穿堤箱涵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一致,为4级。本工程属于防洪工程,保护人口超过150万人,保护农田面积超过200万亩,对应工程等别为大型。工程部分投资约8.32亿元,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三、服务需求1.服务内容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29/74工程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内容包括不限于:(1)原材料(含混凝土配合比验证)、中间产品质量检测;(2)回填土(压实度)质量检测;(3)建筑物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4)建筑物结构钢筋间距及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检测;(5)机械电气检测;(6)金属结构检测;(7)信息化工程检测;(8)地基基础检测(含桩基检测静载试验、截渗墙检测);(9)外观质量:构筑物外观尺寸,表面是否平整,边线是否顺直,主体结构是否有裂缝,砼表面有无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等;(10)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2.服务要求2.1质量检测的依据(1)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2)国家标准、行业部门有关文件、办法以及相关行业标准;(3)工程承包合同认定的其它标准和文件;(4)批准的设计文件等。工程质量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2.2服务要求(1)质量检测单位应根据质量检测服务大纲以及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编制详细的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报采购人审批,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检测方案按时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质量检测方案至少应包括:检测工程情况;检测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检测的依据;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方式;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细则;质量检测机构及主要检测人员;其他合同约定事项的安排。(2)做好试验检测数据的记录与存档,按统一标准和格式及时编制并向采购人提交质量检测和评价报告,为采购人实施质量监督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3)档案管理应标准化、规范化,满足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完工后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4)检测单位应通过质量检测工作及时、真实地向采购人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提出解决问题30/74的建议和方案。(5)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向采购人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情况。(6)质量检测单位应对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中按国家规定应予以保密的技术信息、检测成果中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7)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需要;对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形成质量隐患或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报送采购人及质量监督部门。3.检测机构及人员3.1检测机构3.1.1检测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采购人提供与其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采购人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质量目标。3.1.2检测机构应按照“准确、可靠、科学、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1.3检测机构应根据相关行业的规定和工程进展情况分项目编制、修改及完善检测计划及实施细则。3.1.4检测机构主要人员的资质应在检测大纲中详细描述,应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的要求,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检测人员组成应合理,检测人员的素质、数量、专业配置及层次结构等必须满足工程进展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需要。3.2检测人员3.2.1主要试验检测人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检测人员相应专业的从业资格证书。3.2.2检测人员的调整主要检测人员需保持相对稳定。在服务期限内,若更换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才可实施。四、报价要求总价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中应包括为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成交义务而发生的人员费、食宿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仪器设备购置使用费、调研费、方案及成果编制及咨询费等一切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1/74五、其他要求1.质量目标: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需要。2.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水建设〔2024〕138号),供应商不得与本工程施工单位及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承接本工程施工自检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3.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应与参与建设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隶属同一经营实体。32/74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4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5磋商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6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不得相同以评审时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特定资格要求(1)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甲级资质;(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8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9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34/74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8%,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2%(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8分)服务方案评委对以下方案内容进行逐项评分:(1)工作范围及内容;方案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工作依据及目标;方案内容包括工作依据、工作目标。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质量检测计划、工作程序及方法;方案内容包括时间计划、人员配备计划、设备设施计划、工作程序及方法。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0-40技术资信分(88分)服务方案的不得分。(4)成果全面性、时效性;方案内容包括成果全面性保证措施、时效性保证措施、技术保证措施。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质量控制体系;方案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进度控制体系;方案内容包括进度计划、控制体系、保证措施。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7)对本项目检测工作重点、难点理解与认识;方案内容包括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保证措施。整体内容全面,且能够结合实际补充相应分析理解内容,要点突出、逻辑清晰,得5分;整体内容基本全面、要点基本突出、逻辑基本清晰,得3分;内容部分缺失,不能突出要点,逻辑不清晰,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合理化建议。能够结合对本项目的分析和理解提出3条及以上建议,建议内容合理适用,具有可实施性,得5分;能够结合对本项目的分析和理解提出2条建议,建议内容合理适用,具有可实施性,得3分;能够结合对本项目的分析和理解提出1条建议,建议内容合理适用,具有可实施性,得1分;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40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和能力(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2)每有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质量检测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合同验收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已完成证明,如前述内容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涉及阜阳市的6个县市区,供应商应合理配备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0-3037/7421分。注:①提供证书扫描件;②同一人员职称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质量检测类似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合同验收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项目已完成证明,否则不得分。0-9认证体系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0-9价格分(12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2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2%×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38/7439/7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40/74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FY2025FS0128甲方(采购人):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乙方(中标人):签订地:安徽省阜阳市签订日期:年月日41/74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1.2.2服务内容: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包括①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金属结构、机电设备、信息化工程、水文站设施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度量;②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工程施工相应环节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及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1.2.3服务质量:检测服务成果应达到或满足国家规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质量目标,满足竣工验收需要。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颍河治理一期工程质量检测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1.5.2服务地点:阜阳市;1.5.3服务方式:采用有偿委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43/74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阜阳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44/7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45/74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46/74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7/74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甲方在验收合格后退还;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8/74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约定内容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其他要求:(3)收取单位: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时(5)退还时间: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且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完成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甲方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2.3.2归甲方所有2.5甲方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付款。方式一、如乙方为中小企业,则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为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甲方将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检测方案通过备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扣回全部预付款),提交竣工检测报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乙方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②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乙方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2.5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甲方可不再支付预付款;检测方案通过备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提交竣工检测报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方式二、如乙方非中小企业,检测方案通过备案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提交竣工检测报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11.372小时内2.11.472小时内2.15.1无2.15.3无2.18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六份,乙方四份。2.19(1)乙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其他项目组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时段进驻工地,均需参与工地考勤,如有违反,对项目负责人乙方应承担2000元/天违约金,对其他项目组人员乙方应承担每人500元/天违约金;(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甲方(或监理人)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及相关部门检查、督查活动等,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3)因乙方未履职尽责,造成建设项目受到相关单位通报或相关检查、稽查等发现问题的,根据情形严重程度,乙方应承担2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其他工作,根据情形严重程度,乙方应承担1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50/7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质量检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