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招标预告(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划分为3个标段,即SQ2025-QLYH2标段、SQ2025-QLYH3标段、SQ2025-QLYH4标段。
SQ2025-QLYH2标段:S325京杭运河七号桥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预防性养护及桥梁维修改造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SQ2025-QLYH3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G343淮泗河一号桥、G343朱成洼河大桥等桥梁的支座、伸缩缝的专项养护。
SQ2025-QLYH4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G205新沂河特大桥、G343新濉河大桥等桥梁的变截面连续箱梁、组合箱梁、PC空心板梁底板纵向裂缝、PC空心板梁结构性裂缝、RC空心板梁底板横向裂缝、墩台基础冲刷病害等专项养护。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情况:本项目未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市场调研、招标文件满足公平竞争条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要求。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7月7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xuw_sq@jsgl.cn;
或招标代理邮箱:jstysq@126.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科   0527-84355182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繁   17366401570

附件:

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2、3、4标段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稿.pdf
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桥梁养护.pdf

江苏省(自治区、直辖市)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SQ2025-QLYH2标段、SQ2025-QLYH3标段、SQ2025-QLYH4标段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4301000001034446)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单位盖章)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7月3日招标公告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SQ2025-QLYH2标段、SQ2025-QLYH3标段、SQ2025-QLYH4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京杭运河七号桥位于S325宿迁市宿城区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41+367,桥梁全长771.54m,建设年代2004年。该桥跨径组合为5x20+3x20+3x20+4x20+2x20+(66+110+66)+2x20+4x20+3x20m,引桥为20m空心板梁,主桥为(66+110+66)m双塔斜拉桥。主桥上部结构为混凝土矮塔斜拉桥,引桥上部结构采用空心板梁,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京杭运河七号桥分为南北两个桥幅,南侧(左幅下行)桥幅为老桥,北侧(右幅上行)桥幅为新桥。桥梁维修改造方案:上、下行主桥采用主动加固方式抑制中跨底板横向裂缝;上、下行引桥采用粘贴斜向钢板加固腹板裂缝;同步对其他病害进行维修处治。G205新沂河特大桥等45座桥梁进行专项养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桥梁变截面连续箱梁维修加固,组合箱梁维修加固,PC空心板梁底板纵向裂缝加固,PC空心板梁结构性裂缝维修加固,RC空心板梁底板横向裂缝加固,墩台基础冲刷病害维修加固,支座养护,伸缩缝养护,三、四类主要部件重点桥梁养护维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2标段划分本次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即SQ2025-QLYH2标段、SQ2025-QLYH3标段、SQ2025-QLYH4标段。招标范围如下:SQ2025-QLYH2标段:S325京杭运河七号桥施工图范围内的桥梁预防性养护及桥梁维修改造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SQ2025-QLYH3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G343淮泗河一号桥、G343朱成洼河大桥等桥梁的支座、伸缩缝的专项养护(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SQ2025-QLYH4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G205新沂河特大桥、G343新濉河大桥等桥梁的变截面连续箱梁、组合箱梁、PC空心板梁底板纵向裂缝、PC空心板梁结构性裂缝、RC空心板梁底板横向裂缝、墩台基础冲刷病害等专项养护(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3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养护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项要求:,3,3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4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个月(12025年月或月)。65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1.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1)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3.7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余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①推荐为SQ2025-QLYH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②推荐为SQ2025-QLYH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③推荐为SQ2025-QLYH4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3.8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地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邮政编码:223800邮政编码:223800联系人:徐科联系人:姚工电话:0527-84355182,电话:17366401570E-mail:jstysq@126.com监督部门:1、宿迁市数据局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1628.其他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月日18:00至2025年月日9:30。(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月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025年月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宿迁市金桥商务大厦联系人:徐科电话:0527-8435518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11楼联系人:姚工电话:173664015701.1.4招标项目名称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项目1.1.5标段建设地点宿迁市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省补专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1.3.4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无安全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本款补充第(12)条:(12)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1.4.3其他关联情形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下列情形之一的: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g、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k、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l、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m、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n、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o、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互串通投标行为。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本款第(6)条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款补充第(8)、(9)条:(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D级及以下的;(9)投标人无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清)”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附件:《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附件理办法(试行)》(苏交规1〔2023〕4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附件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2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附件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5〕1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附件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苏4交规〔2024〕1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附件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5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6见》(交公路规〔2020〕5号)附件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7〔2021〕65号)附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8(苏交规〔2021〕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附件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9〔2022〕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混附件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实施方案》10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附件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1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苏交质)〔2016〕16号注:上述文件如有更新,执行最新文件规定;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或修改的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清)”菜单以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默认接收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默认接收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单信封□√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SQ2025-QLYH2标段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万元);SQ2025-QLYH3标段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万元);SQ2025-QLYH4标段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万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3.2.8最高投标限价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缴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由投标人在以下2个开户行中自行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2)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3)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及链接编入投标文件,供评委查询验证。如投标人选择线下办理担保保险的,须将保单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提交诚信承诺书(承诺书详见投标保证金格式),同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原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担保保函、保险保单的,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出函机构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兑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愿承担投标保证金兑付主体责任,承诺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自愿承担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不接受采用现金以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诉讼赔偿等后果。(4)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的,使用投标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2501048786850),并备注为:**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作为缴纳凭证。数字人民币缴纳相关操作指南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数字人民币应用操作指南。(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用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存在未履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被江苏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信用承诺失信3.4.1投标保证金单位的,只能采用现金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标段。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汇兑形式缴纳的,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到账记录开具已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情况列表,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保证金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1、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以未经审核备案的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3、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1)放弃中标的;(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4.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施工类,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的截图及查询网址。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A的投标人(施工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可减免50%。7、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基础上优惠20%。8、投标保证金不得债权转让。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在第3.4.4项中补充(4):3.4.4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贿赂评标专家或招标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资格审查资料表格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应全部由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报名时提交的投标报表(下简称《投标报表》)自动生成,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对“投标报表”进行修改。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在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填报《投标报表》,如果没有填报《投标报表》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视同该投标人未填报《投标报表》。“投标报表”填报时应提取最新基本信息,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资料完整情况决定是否通过初步评审。3、投标人的资质、财务、投入人员资历和业绩、单位业绩等应在“表1~表7”中按表格对应填报。4、表1~表7中的财务数据、人员情况、代表工程、在建工程等将作为评审过程中的主要参考依据。已备案的投标人应认真核查信息系统中《资料汇总表》中的内容,如发现财务数据、业绩、证书有效期或其它内容有异议,投标人应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中备案和补充单位业绩中“工程简介”内容,以能充分体现投标人填报的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资格条件的要求。5、所有附表都必须认真填写,没有可填内容时应填写“无”,但不得缺省该表格。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不能通过初步审查。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目前若有在建项目,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投入该人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0年~2025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不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分数:0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另行提供投标文件文本,具体份数由发包人确定。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补遗书。5.2.1开标程序按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流程。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总人数的1/3;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3名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以书面形式发出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7.7.1履约保证金1、本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及要求:(1)以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账号由投标人从以下账户中自行选择: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账号:1116020029300289661)②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13026901201000082029)(2)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的,使用投标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工商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22501048786850;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6524500009),并备注为:**工程履约保证金。数字人民币缴纳相关操作指南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数字人民币应用操作指南。(3)以银行保函、保证担保等非现金方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人处。2、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5%(其中在江苏省7.7.1履约保证金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中标人(施工单位)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4%,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的中标人(施工类,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以数字人民币或转账支票电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现金方式缴纳的由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代收、代管、代退。采用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由招标人进行收退、管理。3、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办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退付手续。4、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如实际交工日期超过履约担保期间,承包人应及时延长履约担保期间。5、履约保证金不得债权转让。6、履约保证金缴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677、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四条等规定,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予以公告。同时,可以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8.5.1监督部门第8.5款细化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办理。1、宿迁市数据局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16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需自行下载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检测文件。3.2.9(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第1条招标范围内其所投标段的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根据。投标人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中国政府(江苏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中。(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费用为全部保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投保,发包人予以配合。投保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公路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在工程量清单100章“保险费”单独计列,计入合同总价中。届时业主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保险收费单据据实支付,但最高不能超过投标时的投标报价。(4)承包人应按照“《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25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号)”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足额缴纳。该费用按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计入合同总价中,发包人据实支付,最高支付金额不高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5)承包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3号、《宿迁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宿交发[2018]142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企业用工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宿治欠办发【2020】1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宿治欠发〔2022〕8号)、《关于印发宿迁市2023年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宿治欠办发〔2023〕5号)等各级相关农民工工资的规定,并按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合同实施中,发包人将对此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承包人信用等级评价;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农民工上访等一切风险因素及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6)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5〕1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安全生产费的最终结算金额以3.2.9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但最高支付额为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的报价金额。(7)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气象等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及施工计划,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所需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中的施工方案仅是设计单位提供的参考意见,并非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必须采纳的。因此,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调查,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施工经验、设备配备等选择合适的方案。考虑到减少项目施工对地方的干扰和影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在施工前期完成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改路、改河、改渠(沟)工程,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的阶段性工期要求,根据要求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期计划。(8)本项目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投标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招标人不再单独计列。(9)承包人应在服从全局、保障施工期的基础上,遵循发包人、交警、路政、城管等行政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及临时安全设施设置方案,并经发包人同意且通过交警、路政、城管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审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相关行政部门可能收取的各项费用、可能发生的全部现场工程措施费用、临时安全设施设置费用、方案审查费、协调工作费用和规费等,上述费用均含在相关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干扰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包含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交通未按规定运行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造成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迟及费用增加,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协助做好协调工作,发包人的协调不免除承包人自行解决矛盾的任何责任。(10)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借土场地、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本工程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临时占地的租用手续,并支付租用以及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确定本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临时用地数量,用地计划经业主审批后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临时占地费含入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计列。(11)本项目施工所需供电、供水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12)本工程投标报价将视为优质工程报价。投标人中标后应精心组织施工,充分考虑各项保证措施。若投标人未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应无条件采取措施补救,直至工程达到优良等级,所需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计列。(13)本项目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苏交质公(2016)35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公〔2017〕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宿交发(2018)100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区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宿污防指办(2019-62号)《关于修订宿迁市市区施工工地扬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工豁免规则的通知》、宿大气办发(2019)8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施工工地扬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工豁免规则的通知》、苏环办(2019)254号《关于切实加强施工工地塑料防尘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其费用在清单100章中“施工环保费”单独列支,由承包人自行报价,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经审核后的环保措施实际投入进行计量支付,但支付总额不超过该项的投标报价。(14)本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要求承包人提交纸质交(竣)工资料的同时,提交全部相应资料的电子档案(含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所需费用在工程量清单100章“交(竣)工文件费”中单列,计入合同总价中。在本项目交工验收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交工会议相关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列。(15)SQ2025-QLYH2标段航评水上作业许可在工程量清单100章“航评水上作业许可费”中单独计列(15万元),计入合同总价中,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中不得进行调整。(16)SQ2025-QLYH2标段施工监控费为不可竞争费,经招标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实施,此费用在工程量清单100章“施工监控费”单独计列,计入合同总价中。(17)安全评价在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评价”中单独计列(5万元),计入合同总价中,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中不得进行调整。(18)SQ2025-QLYH2标段、SQ2025-QLYH3标段交通组织费在工程量清单100章“交通组织费”中单列,计入合同总价中。(1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根据各标段中标金额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的67%计算,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该费用不单独计列。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本款补充第3.5.12至3.5.13项:3.5.12“投标报表”中填报的内容: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业绩,已完类似项目、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3.5备案。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单位业绩、人员业绩中“工程简介”内容,以能充分体现投标人填报的单位业绩、人员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资格条件的要求。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3.5.1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更换的情况,中标人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将下两个季度履约考核评价为中。7.4第7.4项细化为:如果根据本章第3.5.11项、第7.7.2项或第7.8.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8补充7.8.3(3)项:(3)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有权对投标书中出现的不平衡报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调整,但不变更总报价,如投标人拒绝调整,则视为拒绝中标,但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8增加8.6款末补充以下内容: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最高投标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10.2补充第10.2款: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10.2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或单价、总额价中。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分摊在相应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10.3补充第10.3款: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10.4补充第10.4款:本工程实行标后约谈制度,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在发布中标公示到签发中标通知书之前,对拟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企业分管招投标业务的领导)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约谈。由其对投标真实性、中标后履约等方面进行承诺,中标人不参加约谈或拒绝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0.5补充第10.5款: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0.6补充第10.6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中标人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线上合同签订。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养护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名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5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含项目经理1名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项目总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保险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保险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6月或5月)。19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1.1.31.1.41.1.5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1.3.3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1(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22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1.9.31.9.4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23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24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5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6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人异议(含澄清)”菜单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27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8(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29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上传。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电子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30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7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1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2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2)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33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34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3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8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4.2.3逾期上传的或未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39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40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2款采用以下条款: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5)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6)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5.3款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7)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8)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专项工程施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