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招标预告(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



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对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进行预公示(详见附件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07月12日17:00前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及依据(格式详见附件2)。

招标人: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58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
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19939295693

2025年07月09日

附件:

附件1: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反馈意见书.doc

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14)招标人: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142、项目名称: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8527734.23元最高限价:8527734.2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新财公开采购-2025-14-01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一标段1538678.471538678.472新财公开采购-2025-14-02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二标段2391259.522391259.523新财公开采购-2025-14-03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三标段1763609.861763609.864新财公开采购-2025-14-04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四标段1332709.251332709.255新财公开采购-2025-14-05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五标段898011.52898011.526新财公开采购-2025-14-06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六标段603465.61603465.6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15.2项目地点:新郑市辖区内5.3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本级财政资金5.4标段划分:一标段:2025年新郑市龙湖镇东徐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2025年新郑市新村镇代湾村混凝土道路项目三标段:2025年新郑市郭店镇郭庄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四标段:2025年新郑市薛店镇西场李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湛张村农田水利灌溉项目六标段: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黄岗村农田水利灌溉项目5.5工期要求:一、二、三、四标段:60日历天五、六标段:90日历天5.6质量要求:合格5.7项目属性:政府采购工程5.8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5.9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2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3.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3.6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3四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五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六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2)缴纳日期: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3)缴纳方式: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保证金账号信息: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郑州银行新郑支行账号: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中标公告公示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招标人确认签订合同后,按原路径自动退还。详情请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规范—《投标保证金业务办理指南》。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4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联系人:柳先生联系方式:0371-608758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5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联系人:马翠陈志滨联系方式:19939295693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马翠陈志滨联系方式:1993929569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地址:新郑市人民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联系人:柳先生联系方式:0371-608758181.1.3代理机构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联系人:马翠陈志滨联系方式:199392956931.1.4项目名称新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新郑市2025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项目1.1.5项目地点新郑市辖区内1.2.1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本级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1.3.2工期要求一、二、三、四标段:60日历天五、六标段: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3.4标段划分一标段:2025年新郑市龙湖镇东徐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2025年新郑市新村镇代湾村混凝土道路项目三标段:2025年新郑市郭店镇郭庄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四标段:2025年新郑市薛店镇西场李村混凝土道路建设项目五标段: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湛张村农田水利灌溉项目六标段:2025年新郑市辛店镇黄岗村农田水利灌溉项目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说明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1.10.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控制价等2.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通过“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相关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须确保与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的内容一致。(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电子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按照要求盖电子签章。(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4.2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4.2投标文件的递交(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5.2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中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由业主单位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6.3.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注:每个投标单位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7.3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出具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的单位: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需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国内地市级及以上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根据新评预[2025]号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538678.47元二标段:2391259.52元三标段:1763609.86元四标段:1332709.25元五标段:898011.52元六标段:603465.61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10.2监督单位监督单位: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2684176地址:新郑市华夏国际8楼10.3农民工工资保障1、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作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诺;同时还应作出在10.3农民工工资保障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支付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存储时间及方式: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到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房间(新郑市人民西路277号)咨询,咨询电话:0371-63206128。10.4政府采购政策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作加分处理,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②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评审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3)小微企业应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本次招标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10.5质疑与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5、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10.5质疑与投诉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10.6其他1、招标代理机构只对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中标人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依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所述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2、付款方式:支付节点和比例详询招标人,以合同签订为准。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4、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解释顺序按页码顺序;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1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及标段划分1.3.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三)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四)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五)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六)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七)为本项目的代建人;(八)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九)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2(十)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十一)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十二)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十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十四)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五)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十六)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1.5.3本次招标中标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对所提问题进行澄清;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新郑1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1.11.1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拟在中标后不允许分包;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偏离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偏离。1.13相关解释1.13.1“投标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3.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且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4其他1.14.1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中规定的内容为准。1.1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格式、表格、条件等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的,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或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14(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出。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4.3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项目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9)服务承诺(10)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3.2.2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3.2.3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报价。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澄清、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情况、承包范围等,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相关要求。3.2.5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决定因素。3.2.6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2.7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出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中标公告公示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在招标人确认签订合同后,按原路径自动退还。详情请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规范—《投标保证金业务办理指南》。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串通投标的;(4)发生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备选投标方案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7(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按照要求盖章和(或)签字。(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手册”。3.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6.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只须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4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18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并退还。4.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不见面电子开标会议开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使用电子评标方式评标的,按规定对加密投标文件予以解密;(4)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唱标;(5)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阶段。5.3开标时,须遵循以下要求进行:5.3.1电子开评标时,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及时上报系统技术人员解决。5.3.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3.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5.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3.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清标,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一致,如不一致者按废标处理。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有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标委员会不向任何单位解释评标过程,不退还投标文件。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标明推荐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7.2中标通知书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20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有其它相关规定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将划分标准及相关要求公布如下: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23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4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因企业相关证件报告等都是从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系统获取,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请及时更新完善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系统相关证件报告等企业基本信息再制作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因系统获取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不存在或获取的信息已失效而影响投标人正常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且扫描件(或图片)必须清晰可见。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如根据系统要求需自动生成格式,以系统生成格式为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控制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五、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水井施工单位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凿井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25力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无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书面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无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满足政府采购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财务报告2024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且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和社保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材料)信誉要求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备注:采用电子评标时,资格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证件等,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且扫描件(或图片)必须清晰可见。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工期一、二、三、四标段:60日历天五、六标段: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他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45分技术标:50分综合标: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2、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100%至95%(含100%和95%)范围之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至95%(含100%和95%)范围之间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分。3、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五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4、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含五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当所有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至95%(含100%和95%)范围之间的,则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的95%。2.2.3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商务标(45分)投标报价(40分)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得满分40分;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40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3、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40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得分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得分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项最多得4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2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3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业人员证件(上岗证或资格证),齐全者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件原件扫描件为准)2.2.4(1)技术标(50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针对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施工过程中关键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合理得当,是否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措施评分:1.方案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2.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3.方案一般,得2分;2.2.4(1)技术标(50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4.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针对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评分:1.整体及阶段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内容充实、全面、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得6分;2.内容基本全面,有一定的可行性,得4分;3.不完善,内容简单,可行性不强,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针对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完整、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评分: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满足要求,得6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3.内容一般,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针对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评分:1.内容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2.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大气防治措施及承诺(5分)针对大气防治措施及承诺是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且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满足要求,得5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工期保证措施(5分)针对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各阶段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可行,各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明确,关键线路清晰是否具体、可靠、得当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满足要求,得5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28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针对是否有详细、针对性强的劳动力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和周转材料的供应计划是否具体、可靠、得当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6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3.内容一般,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措施(5分)针对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含扬尘治理)、工艺创新方面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5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3分)针对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布置是否科学、合理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3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风险管理措施(3分)针对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等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3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2.2.4(3)综合标(5分)服务承诺(5分)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加快工程进度和交工后回访服务及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措施可行等方面及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优惠服务承诺:内容详尽、完善、合理的得5分;内容基本详尽、基本完善、基本合理的得3分;内容不详尽,不完善,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作加分处理,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②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评审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9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3)小微企业应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本次招标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30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每个投标单位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单位在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清标,本项目的五、六标段专业内容为水利工程,清单无法在系统中转换格式,需要评标委员会手动清标。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一致,如不一致者按无效标处理。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应全面复核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31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③仅该投标人按照不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修正并计算投标报价,其余投标人报价得分不变。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初步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的;(3)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5)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8)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9)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每一成员均须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综合得分=A+B+C)。(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平均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平均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合同条款及格式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35(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36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38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39。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40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42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43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44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45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支付节点和比例详询招标人,以合同签订为准。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46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47×××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反馈意见书×××(招标人、代理机构):针对×××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我单位反馈意见如下:一、投标人资格存在××××(比如:倾向性)内容,建议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1.2.…依据是:二、招标参数(采购需求)存在××××(比如:不明确)内容,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意见如下:1.2.…依据是:三、评审办法存在××××(比如:不合理)内容,建议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1.2.…依据是:特此函告!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衔接资金基础设施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