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建设项目运营承包服务 公墓建设项目 运营招标预告(平南县农文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5)
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平南县农文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项目编号:ZZCX-ZB2025-G3-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7月16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龙光世纪B座42层4223-422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8096968
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附件:(预公示稿)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招标文件.pdf
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项目编号:ZZCX-ZB2025-G3-001公开招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平南县农文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服务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ZCX-ZB2025-G3-0012.项目名称: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3.项目地点:平南县安怀镇德寨村黄牛岭一带。4.采购需求:选取1家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骨灰寄存、墓穴销售、骨灰或旧坟骸骨入园安葬、其他殡葬类服务、园区日常维护维修、保管、管理等。5.服务期限:自该项目建成符合运营条件且交付运营之日起计算20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3.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注:投标人如第一次报名,报名前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并按要求办理企业CA锁,否则无法参加开标,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经在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可直接使用账号或企业CA锁登陆。)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回执,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2)开标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U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参加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网上查询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南县农文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龚州大道中段(县交警大队旁)联系方式:梁工、0775-29899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龙光世纪B座42层4223-4228号项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1-80969683.监督部门:广西平南县农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5-7800598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第二章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二)项目地址:平南县安怀镇德寨村黄牛岭一带(三)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100亩,由公共服务区、骨灰寄存区、公墓区组成,墓穴约21000个,具体以建设设计为准。(四)项目运营范围:①墓穴推广销售、②骨灰寄存、③骨灰或旧坟骸骨入园安葬、④其他殡葬类服务、⑤墓碑设计、制作、安装、⑥园区日常维护维修、保管、管理等。(五)运营模式:本项目由甲方出资建设,建成后发包给乙方代为整体管理和运营,运营期间甲方不参与运营管理。(六)项目运营期限:共20年;实际运营期间自该项目建成符合运营条件且交付运营之日起算。如提前完成销售墓穴并结算完毕可提前终止运营服务。二、承包模式1、承包范围:中标人承包范围与该项目运营范围一致,即①墓穴推广销售、②骨灰寄存、③骨灰或旧坟骸骨入园安葬、④其他殡葬类服务、⑤墓碑设计、制作、安装、⑥园区日常维护维修、保管、管理等。2、承包期间:承包期间与该项目运营期间一致,共20年;实际承包期间自该项目建成符合运营条件且甲方交付运营之日起算;3、承包期间,为维护和保障运营中标人需对招标人移交的整体园区以及该项目资产、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增设、升级、改善、改建,中标人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因此产生的费用在招标人墓穴销售所得部分进行支付;主体结构和道路日常维护维修由中标人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该项目续建、扩建、拓建或平南县辖区内另行建设县级以上公墓(陵园)的,中标人对相关建设、运营事项享有市场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建、承包、合作等权利。5、为保障墓园的统一性,园区内所有墓碑统一规格、造型,由中标人负责墓碑的选材、采购、设计、制作、安装以及蜡烛、纸钱、香火、法事等销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收自支,但是,墓碑建设的收费标准应以市场统价标准为准。6、承包期限届满,中标人无条件退出经营,将该项目交还招标人运营。三、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承包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运营,须向招标人一次性交付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3、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足额付清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招标人以中标人当年(日历年)墓穴销售量与园区建成的墓穴总量之比作为计付比例,于每年1月底前向中标人计返上年履约保证金,直到全部返还为止。四、运营收益分配方案1、运营期间,墓穴销售单价、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批复为准。2、运营收益组成部分:墓穴销售所得、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3、墓穴销售所得分配所有墓穴销售所得统一由招标人名下该项目专用银行账户收取,招标人按如下方案向中标人支付墓穴销售服务费:①墓穴销售量累计达到园区墓穴建设总量的50%或10500个之前(不含本数),招标人按墓穴实际销售税后收入的15%向中标人支付销售服务费;②墓穴销售量累计达到园区墓穴建设总量的50%或10500个(含本数)的,超出园区墓穴建设总量50%部的销售量分由招标人按墓穴实际销售税后收入的20%向中标人支付销售服务费。4、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日常管理收入分配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管理性收费统称日常管理收入,统一由中标人名下银行专户收取,中标人将该部分管理性收费税后收入的10%交付给招标人,其余90%归中标人所有,用于支付中标人管理费用。5、本条款所述“税后”不包含所得税,所得税在实现收益分配后由实际所得人自行缴纳。6、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每个月结付一次,每月5日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上月墓穴销售数据和累计销售数据、日常管理收入收款凭证,招标人须在每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否则视为确认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数据并同意以此作为计付收益的依据。双方核对数据无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本条约定分配方案向对方付清上月运营收益。如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支付的,以应付款为基数按3%/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后,双方有权采取法律程序进行起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墓碑设计、制作、安装作为乙方自收自支项目,不计入运营收益进行分配。8、除墓穴销售款、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墓碑设计、制作、安装等费用外,承包期内发生的其他增项收费,中标人须书面方式告知甲方且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公示后方可收取,增项收费属中标人合法营收,归中标人所有,不计入运营收益进行分配。9、为了尽快收回项目的建设投资成本,招标人应协助中标人有关公墓墓穴在政府机关、企业、社区等范围的销售宣传活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承包服务(重)项目编号:ZZCX-ZB2025-G3-0012承包费和代理服务费说明:1、承包费用详见服务需求。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文执行的收费标准“服务类”规定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称: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银行账号:21021060093004630773投标保证金:无。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否则甲方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实际完成墓穴销售比例返还给乙方,直到全部返还为止。5是否允许分包:□允许☑不允许6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9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4)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或符合残疾人企业的,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有效文件。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10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相符)(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6)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10(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资格证明文件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签字、盖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1)商务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可作为投标人商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有):(2)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及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截标后补正。(1)承包方案;(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可作为投标人技术评分的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其能力的材料(格式自拟)。3.商务技术文件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签字、盖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131、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将于202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在【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县交通运输局)详见LED屏】开标。投标人应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末按时签到的,视同放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以下证件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参加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完整材料或未按时到会的,招标人可将其视为未参加现场开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3、注意事项:(1)为防止因各种系统问题导致不能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在开标日期前1-2个工作日内将文件上传。(2)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14电子投标的地点及要求: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格式(*.GXTF)15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本项目所指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制作本项目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同一个企业CA锁生成的同源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投标人可授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上传至开标系统,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递交: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平南县工业大道(平南县交通运输局)详见LED屏】,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以U盘为载体,并单独用信15封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使用载体和密封将被拒收。在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下,如因为未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要求17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18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抽取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当天在广西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19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自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20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无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23付款方式:按签订合同时约定。241、备注: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参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2、a.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b.查询起止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c.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26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章,其他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的电子印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部分,投标人可用电子签字章加盖或本人签字后形成pdf文件插入签名或签章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27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8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服务需求中带“▲”的条款。2.7“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8“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9“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服务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8.特别说明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服务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标段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标段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三)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服务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四)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在线编制生成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将拒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22.2在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开标程序2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组织现场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3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现场解密,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开标大厅展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评审小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25.2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且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专家库”抽(选)取评审专家。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1.结果公告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3.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34.履约保证金34.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4.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5.签订合同35.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5.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5.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5.5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7.询问、质疑和投诉3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见第六章):(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见第六章)。八、其他事项38.代理服务费38.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8.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6.3‰9.450‰9.450‰100~500万元4.410‰6.930‰5.040‰500~1000万元3.465‰5.040‰2.835‰1000~5000万元2.205‰3.150‰1.575‰5000万元~1亿元1.260‰1.575‰0.630‰1~5亿元0.315‰0.315‰0.315‰5~10亿元0.221‰0.221‰0.221‰10~50亿元0.050‰0.050‰0.050‰50~100亿元0.038‰0.038‰0.038‰100亿以上0.025‰0.025‰0.025‰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8.2.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文执行的收费标准“服务类”规定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称:广西中泽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银行账号:2102106009300463077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含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含7人):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三、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依据本章评标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四、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五、需落实的招标政策性规定:无。六、评分细则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技术部分(85分)服务方案(1)服务方案可行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2)服务方案可行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5分;(3)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10分。(4)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合理的得5分。20应急处理保障机制(1)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可行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2)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可行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5分;(3)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10分。(4)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基本可行、合理的得5分。20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1)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非常完善、合理性强、制度全面性强的得15分;(2)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完善、合理性一般、制度全面性一般的得11分;(3)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基本管理制度的得7分。(4)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基本可行。基本合理的得3分。15员工培训措施(1)员工培训措施可行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强的得20分;(2)员工培训措施可行性一般、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5分;(3)员工培训措施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1020分。(4)员工培训措施基本可行、基本合理的得5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有完善的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健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有基本的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有基本的可操作性的得8分。(3)有基本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收集、保存等流程的得6分。(4)有基本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得4分。10商务部分(15分)业绩(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公墓运营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及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计分依据,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类型,否则不得分)10服务人员1、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人证书的得3分。2、拟派驻的管理人员具备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5合计-100注: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各评标委员会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2.评审过程中如遇未考虑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承包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承包合同”指甲乙双方依照招标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1.2“分红”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承包合同义务后按约定支付的分红。1.3“服务”指承包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甲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乙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甲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9“第三人”是指本承包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承包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承包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6.不可抗力6.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承包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承包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承包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承包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争端的解决7.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承包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承包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7.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7.3因承包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的,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承包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8.违约终止承包合同8.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承包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承包合同。8.1.1如果乙方未能在承包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8.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8.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承包合同义务。8.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承包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乙方应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9.招标法对承包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承包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0.承包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承包合同义务。11.适用法律:本承包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2.承包合同生效12.1本承包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本承包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13.承包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承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1招标文件;13.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3.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3.4承包合同条款;13.5中标通知书;13.6承包合同的其它附件。合同格式++++++合同登记号:运营承包服务运营承包合同书项目名称:平南县黄牛岭公墓建设项目(一期)甲方:乙方:签订地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甲方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上报县政府常务会通过批准同意,在安怀镇德寨村建设一座园林式城市公益性公墓,鉴于墓园建设需投入较大资金,运作经营时间长等因素,为确保该公墓能够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项目运营及承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XXXXXX运营承包服务。(以下简称该项目)2、项目地点:XXXXXXXX,具体以征地范围及建设坐标位置为准。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约100亩,由公共服务区、骨灰寄存区、公墓区组成,墓穴约21000个,具体以建设设计为准。4、项目运营范围:①墓穴推广销售、②骨灰寄存、③骨灰或旧坟骸骨入园安葬、④其他殡葬类服务、⑤墓碑设计、制作、安装、⑥园区日常维护维修、保管、管理等。5、运营模式:本项目由甲方出资建设,建成后发包给乙方代为整体管理和运营,运营期间甲方不参与运营管理。6、项目运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20年;实际运营期间自该项目建成符合运营条件且交付运营之日起算。如提前完成销售墓穴并结算完毕可终止运营服务。二、承包模式1、承包范围:乙方承包范围与该项目运营范围一致,即①墓穴推广销售、②骨灰寄存、③骨灰或旧坟骸骨入园安葬、④其他殡葬类服务、⑤墓碑设计、制作、安装、⑥园区日常维护维修、保管、管理等。2、承包期间:①承包期间与该项目运营期间一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20年;实际承包期间自该项目建成符合运营条件且甲方交付运营之日起算:实际运营起始日以甲方向乙方签发《运营交付确认函》为准。②甲方在平南县黄牛岭建设项目(一期)完成建设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内(年月日前)将项目交付乙方管理、运营。③承包期限届满前,乙方提前完成全部墓穴销售且双方结算完毕,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为合同终止日。3、承包期间,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收益、自收自支项目作为乙方承包费用来源外,该项目的管理、运营费用等成本支出全部由乙方自筹资金进行解决,园区由乙方自主管理、独立运营、自负盈亏,甲方不予干涉,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或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未兑清的履约保证金,其他运营损失由乙方自担。4、承包期间,为维护和保障运营乙方需对甲方移交的整体园区以及该项目资产、配套设备设施进行增设、升级、改善、改建,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因此产生的费用在甲方墓穴销售所得部分进行支付;主体结构和道路日常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该项目续建、扩建、拓建或平南县辖区内另行建设县级以上公墓(陵园)的,乙方对相关建设、运营事项享有市场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建、承包、合作等权利。6、为保障墓园的统一性,园区内所有墓碑统一规格、造型,由乙方负责墓碑的选材、采购、设计、制作、安装以及蜡烛、纸钱、香火、法事等销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收自支,但是,墓碑建设的收费标准应以市场统价标准为准。7、承包期限届满,乙方无条件退出经营,将该项目交还甲方运营。8、不可撤销条款:未经双方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平南当地政府、当地政策等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履行不能的,甲乙双方可协商无责解除合同。如甲方自行解除、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第二条第6款、第四条约定的墓穴销售分配方案向乙方计付未售部分墓穴的销售所得的30%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可期待利益损失。三、履约保证金1、乙方承包本项目的整体管理、运营,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XXXXX:,开户机构XXXXXX,账号XXXXXXX。3、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乙方足额付清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5、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甲方以乙方当年(日历年)墓穴销售量与园区建成的墓穴总量之比作为计付比例,于每年1月底前向乙方计返上年履约保证金,直到全部返还为止。四、运营收益分配方案1、运营期间,墓穴销售单价、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的构成和收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批复为准。2、运营收益组成部分:墓穴销售所得、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3、墓穴销售所得分配所有墓穴销售所得统一由甲方名下该项目专用银行账户收取,甲方按如下方案向乙方支付墓穴销售服务费:①墓穴销售量累计达到园区墓穴建设总量的50%或10500个之前(不含本数),甲方按墓穴实际销售税后收入的15%向乙方支付销售服务费;②墓穴销售量累计达到园区墓穴建设总量的50%或10500个(含本数)的,超出园区墓穴建设总量50%的销售量分由甲方按墓穴实际销售税后收入的20%向乙方支付销售服务费。4、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日常管理收入分配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管理性收费统称日常管理收入,统一由乙方名下银行专户收取,乙方将该部分管理性收费税后收入的10%交付给甲方,其余90%归乙方所有,用于支付乙方管理费用。5、本条款所述“税后”不包含所得税,所得税在实现收益分配后由实际所得人自行缴纳。6、收益分配时间:收益分配每个月结付一次,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墓穴销售数据和累计销售数据、日常管理收入收款凭证,甲方须在每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对,否则视为确认乙方提交的所有数据并同意以此作为计付收益的依据。双方核对数据无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本条约定分配方案向对方付清上月运营收益。如一方因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支付的,以应付款为基数按3%/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日后,甲乙双方有权采取法律程序进行起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墓碑设计、制作、安装作为乙方自收自支项目,不计入运营收益进行分配。8、除墓穴销售款、墓穴管理费、骨灰寄存费、墓碑设计、制作、安装等费用外,承包期内发生的其他增项收费,乙方须书面方式告知甲方且由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公示后方可收取,增项收费属乙方合法营收,归乙方所有,不计入运营收益进行分配。9、为了尽快收回项目的建设投资成本,甲方应协助乙方有关公墓墓穴在政府机关、企业、社区等范围的销售宣传活动。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负责为该项目及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该项目建设、运营有关的批准、批复手续,并将该项目及乙方运营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及自然资源、林业、环保、水利、住建、民政、税务等相关手续办妥。2、对该项目建设、运营涉及的市政规划建设配套费以及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环保、消防、供电、供水、工商通信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负责向上级申请按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建设标准给予优惠或减免,其中运营补助补贴部分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所得。3、为了后期更好地运营项目,甲方配合乙方了解墓园建设情况,参与墓园的设计、建设,确保墓园建成后及时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并提高后期运营空间。4、承包期间,甲方以该项目进行融资、抵押、借贷的,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且不能影响、中断、终止、停止乙方正常运营,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第二条第8款约定赔偿乙方损失。5、承包期间,甲方有权对该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有权要求乙方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扣除未兑清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未售部分墓穴的预计销售所得30%或市场价值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损失优先在未兑清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损失部分超出未兑清的履约保证金,超出部分乙方补足赔偿。6、因甲方原因在平南县黄牛岭建设项目(一期)完成建设竣工验收之日一年内不能移交给乙方正常运营,甲方应返还400万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并按全额履约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运营仍归乙方实施,(剩余400万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三、履约保证金-第4点-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执行。7.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投诉/行政处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其运营权。(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运营期间,应按照项目设计用途等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进行运营和管理,兼顾社会公序良俗,尊重民族和地方习惯、习俗。2、该项目整体承包给乙方管理、运营,运营过程发生的宣传或广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政策和社会导向扶持。3、对甲方移交运营的该项目资产及配套设备设施负责管理及日常的维护、维修;本项目由甲方出资建设,乙方提供公墓经营销售和墓区管理服务,运营期间甲方不参与运营管理,由乙方统一运营管理(包括推广、销售、日常管理等),运营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服务成本由乙方自付。4、承包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乙方将该项目交还给甲方前保证乙方在该墓园项目无债务、无抵押;承包期间乙方因运营该项目以自己名义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受,与甲方无关。5、乙方为甲方招投标项目运营方,对项目无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名义将该项目包括经营权在内的所有权进行抵押或转让。6、乙方应确保项目正常运营,并在10年内完成项目总墓穴50%的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全额履约保证金的2%支付违约金。7.乙方应确保运营期间墓穴购买者所有权益不受侵害、破坏,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六、如果本合同其中某一条款不合法、可撤销、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布为不合法、可撤销、无效或不能执行,则:(1)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可撤销、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尽可能平衡双方间的利益。(2)其他未涉及部分应保持有效。七、其他事项(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因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改变等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履行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责任。如在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及地**府的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的变化,且这种变化对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则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根据有关规定确保乙方优先经营权。八、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守约方为履行合同、维护合同权益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误工费、鉴定费、证据保全费等。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或借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擅自抵押项目资产,甲方可单方解约。九、争端解决1.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十、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自双方签章且每页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下为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箱: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一、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须自行编排页码)1.投标函…………………………页码2.开标一览表…………………………页码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页码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名: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号采购内容承包内容承包期限付款方式和比例12………注: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4.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非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填写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3)请根据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3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编排页码)(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页码;(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页码;(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相符)…………………………页码;(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如委托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人相符)…………………………页码;(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页码;(6)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页码;(7)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页码;(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墓建设项目运营承包服务 公墓建设项目 运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