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招标预告(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2025)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2025年度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14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2025年度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
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采购需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三)其他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六、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反馈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传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逾期送达的意见和建议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九、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
地 址:奉化区江口街道机场南路179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968305426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8645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日月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润合大厦)七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旭姣、张超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23198
质疑联系人:邹玉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23198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89285326
联 系 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x (22.3 KB)

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要求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奉化大队拟通过公开招标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车辆行驶速度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属性、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等鉴定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名称具体事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制动、转向、灯光及防护装置等辆450最高限价400元/辆2车辆行驶速度鉴定视频图像车速、痕迹车速辆180最高限价1800元/辆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痕迹、是否接触、整体分离辆15最高限价800元/辆4车辆属性机非鉴定等辆20最高限价500元/辆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疑难复杂案件、新能源车辆事故成因分析辆6最高限价4000元/辆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按实结算。二、基本要求1、投标人依法科学公正实施鉴定,并对其鉴定活动承担法律责任,其最高管理者应对公正性作出承诺性声明;投标人应有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卷入任何会降低其公正性、诚实性的活动,不允许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影响其公正性。投标人需附相关声明。2、投标人及其鉴定人在行业内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投标人需对本单位在行业内的信誉情况进行说明并附相关声明。3、投标人应对在实施鉴定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和保密责任;投标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布及私自透露采购人委托的检验鉴定项目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应事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需附相关声明。4、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独立的检验鉴定场所;实验室、样品室(物证室)、档案室、办公室、接案室、资料室等功能区域划分科学、设置合理,符合工作要求;对于现场工作以及涉及生物检材/样本、危险性检材/样本的区域和人员,投标人应能够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5、投标人应配备符合鉴定技术标准且满足鉴定项目需要的设备,如项目需要使用非本鉴定机构控制下的外部设备时,投标人应确保所用设备的适用性和校准状态。6、投标人应采用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适用于所进行的鉴定工作的方法,优先选择使用国际、区域、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方法,经确认的非标准方法也可使用。投标人应将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采购人。7、投标人应有用于检材/样本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或清理的程序,应对接收、内部传递、处置、保留、返还和清理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保管链”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8、投标人应当在法律或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文书;鉴定文书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或一系列鉴定工作的结果,并且应包括采购人要求的、说明鉴定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9、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相关审查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因鉴定人员、人数发生变化,不再具备鉴定能力或资质的,或因技术场地、仪器设备、鉴定人能力缺陷无法保证鉴定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委托或解除合同。10、鉴定人员能够自行到达指定地点开展鉴定工作或提取与鉴定有关的检材(检验鉴定费以外的费用均由鉴定机构承担)。11、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鉴定工作的要求,紧急案件24小之内完成检材搜集,48小时之内出具检验鉴定结论。12、投标人有转包、分包或无资质承接采购人委托的特定项目鉴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对服务经费的支付,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3、具体实施过程中,若出具的鉴定文书因资质问题未被法院采信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三、具体要求1、车辆安全技术检验1.1人员要求:本项拟投入的鉴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执业范围需包含车辆技术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同时应需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注:1、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人员数量。2、拟投入鉴定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也予以认可),并须提供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则不予认可,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的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1.2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减速度仪、万用表、千斤顶、测量及拆解工具、不少于2台300公斤的称重设备等开展车辆鉴定必要的设备。注:1、以上为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与之相匹配设备数量及种类。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实物照片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对应单个设备视为负偏离。1.3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开展车辆安全性能鉴定工作。2、车辆行驶速度鉴定2.1人员要求本项拟投入的鉴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执业范围需包含车辆速度鉴定,同时应需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注:1、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人员数量。2、拟投入鉴定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也予以认可),并须提供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则不予认可,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的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2.2设备要求投标人应配备数码相机、测量工具、坡度仪、减速度仪、汽车行驶记录仪解析软件等满足车辆行驶速度鉴定需求的设备。注:1、以上为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与之相匹配设备数量及种类。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实物照片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对应单个设备视为负偏离。2.3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基于地面痕迹、塑形变、视频图像、汽车行驶记录仪、事件数据记录器(EDR)等方法进行车辆行驶速度鉴定工作。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3.1人员要求本项拟投入的鉴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执业范围需包含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同时应需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注:1、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人员数量。2、拟投入鉴定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也予以认可),并须提供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则不予认可,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的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3.2设备要求投标人应配备数码相机、测量工具、检材提取工具等满足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需求的设备。注:1、以上为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与之相匹配设备数量及种类。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实物照片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对应单个设备视为负偏离。3.3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基于车体痕迹、地面痕迹、人员伤情等方法进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工作。4、车辆属性鉴定4.1人员要求本项拟投入的鉴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执业范围需包含车辆技术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同时应需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注:1、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人员数量。2、拟投入鉴定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也予以认可),并须提供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则不予认可,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的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4.2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万用表、千斤顶、测量及拆解工具、不少于2台300公斤的称重设备等开展机动车辆特征鉴定必要的设备。注:1、以上为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与之相匹配设备数量及种类。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实物照片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对应单个设备视为负偏离。4.3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开展车辆类型、车辆信息、车辆结构等鉴定工作。5、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5.1人员要求本项拟投入的鉴定人员应不少于2人,其执业范围需包含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同时应需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注:1、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人员数量。2、拟投入鉴定人员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注册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的,也予以认可),并须提供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则不予认可,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身份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的对应单个人员视为负偏离。5.2设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数码相机、测量工具、检材提取工具等满足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需求的设备。注:1、以上为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与之相匹配设备数量及种类。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实物照片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对应单个设备视为负偏离。5.3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开展疑难复杂案件、新能源车辆事故成因的分析工作。四、商务要求项目要 求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采用折扣形式报价,折扣是指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折扣,以%为单位,保留百分数整数位,即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仪器工具、各类社保和保险、服装费、办公经费、通信费、培训费、交通费、用餐补助、耗材、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并不予调整。2、本项目按实际工程量结合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中标折扣结算。投标人所报折扣中标后不予调整。本项目结算总价 =(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实际工作量)+(车辆行驶速度鉴定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实际工作量)+(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实际工作量)+(车辆属性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实际工作量)+(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中标折扣×实际工作量),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保证金不适用付款方法和条件每个月末按实结算,次月10日前支付。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他说明1、本招标所提的要求仅为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的要求;2、供应商应对投标材料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及其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