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招标预告(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2060260025400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项目代码:

2504-330206-04-01-181608

标段(包)名称:

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2060260025400001001

招标人:

名称: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4-86788509

电话:0574-86879331、18966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11 14:03:3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16 00:00:00

信息来源:

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招标编号:A3302060260025400001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06月1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基[2025]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北仑镇东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8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327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规划建设的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地块内。项目建设用地包括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及配套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3820㎡(约20.73亩),其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位于二期地块西侧,用地面积约8460㎡(约12.69亩),配套道路位于电镀废水处理中心东侧,与二期纬五路入口连通,用地面积约5360㎡(约8.04亩)。本工程即废水处理工程作为园区配套的重要环保项目,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³/d,再生水水量为500m³/d,中水回用率为50%。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北仑区,大榭大桥与大榭二桥之间、南侧为横二路、西侧为大榭二桥连接线、东侧为纬五路。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原始场地测绘、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艺设计、结构、给排水、消防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幕墙、光伏、室外附属市政及管线综合、绿化景观、装修、海绵城市、基坑围护等)及项目前期报批、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工作。设计费最高限价:约157.82万元。2.3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原始场地测绘、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杰瑞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5.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6时00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月日09时30分。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通过“杰瑞宁波投标工具V1.0-202408”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6.3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灵江路366号14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74-86788509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联系人:吴巍、吴丽丽电话:18966389626、0574-86879331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北仑区大碶街道灵江路366号14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74-8678850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联系人:吴巍、吴丽丽电话:18966389626、0574-868793311.1.4项目名称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1.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北仑区,大榭大桥与大榭二桥之间、南侧为横二路、西侧为大榭二桥连接线、东侧为纬五路。1.1.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规划建设的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地块内。项目建设用地包括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及配套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3820㎡(约20.73亩),其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位于二期地块西侧,用地面积约8460㎡(约12.69亩),配套道路位于电镀废水处理中心东侧,与二期纬五路入口连通,用地面积约5360㎡(约8.04亩)。1.1.7项目投资估算约86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原始场地测绘、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设计深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分包且分包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范围内承接业务。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设计人员配备要求、设计方案可行性等。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方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杰瑞网上电子交易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系统”中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组成(1)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个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第二个信封包括商务标。☑单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2)组成内容:①资格审查资料(采用A4纸张规格):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②技术标(明标,采用A3纸张规格):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保证金投标承诺书设计方案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③资信标(采用A4纸张规格):资信标自评分表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④商务标(采用A4纸张规格):投标函设计费用清单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1、最高投标限价157.8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80%(含本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系数:1.0)。□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2)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相应限价。(3)其他: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2、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将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送达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交易厅联系人:吴巍联系电话:18966389626其他:/□(4)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交投标保证金。选择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其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复印件,核查证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核查证明的发布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业绩汇总表(资格审查业绩的汇总)”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告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资质证书有效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②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人应当使用“杰瑞宁波投标工具V1.0-202408”制作生成后缀名为“.tdxe”的电子投标文件。(2)“杰瑞宁波投标工具V1.0-202408”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3)投标人应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后缀名为“.tdxe”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杰瑞宁波投标工具V1.0-202408”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CA锁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一网交易→数字证书互认)。(4)单个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应控制在500M以内,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或读取,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5)投标工具使用问题咨询,请联系0574-26877268,QQ群558360599,679884706。3.7.3(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3.7.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资信评分业绩: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同3.7.3(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通过“杰瑞宁波投标工具V1.0-202408”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1)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除外),视为拒收: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②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③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的);(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交易厅,详见中心电子显示屏)。(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杰瑞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xtjr.zwb.ningbo.gov.cn:8433/live/list.html)。(4)其他:若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为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3)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4)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如有);(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8)开标结束。5.2.2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在“杰瑞宁波投标工具V1.0-202408”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一般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②开标结果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③随机抽取□线上抽取:招标人在在线开标室通过系统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和随机确定的数值、排序。☑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和随机确定的数值、排序,抽取过程现场直播。通过摇球确定排序的,投标人对应球号以当场告知为准。5.3开标异议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我要提问”窗口提出。5.4特殊情况处置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推迟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4特殊情况处置或延长解密时间。推迟开标时间和推迟时间重新开标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延长解密时间的,在线告知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4.1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甬资交管办〔2024〕3号)的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因素,不作为定标依据。☑7.4.3是否需要考察、质询及具体要求☑否□是,具体要求:(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7.4.4是否开展现场面试及具体要求☑否□是,方式: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其他:(答辩题目、通知方式及相关安排、规定等)☑7.4.5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的其他情形/☑7.4.6重新定标的其他情形/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2%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5.2(1)投诉受理部门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325室电话:0574-8938488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作否决投标处理:(1)形式评审内容:①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的;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或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④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且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的;⑤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同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函出现两个以上且其中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信息填写不一致的;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未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⑦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⑧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⑩其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或内容不齐全,不符合评标要求。(2)资格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②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资质、业绩、人员资格及其他要求(如有)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④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禁止投标情形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⑥其他:/。(3)响应性评审内容:①投标内容、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的;②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的;③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④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递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保证金的;⑤权利义务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⑥投标文件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的;⑦勘察纲要、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规定:a.勘察设计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的;b.勘察设计范围、内容、依据、工作目标不满足要求的;c.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不可行的;d.勘察设备配置不满足工作需求的;e.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不可行的;⑧勘察设计费用清单:a.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b.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c.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⑨其他:/。(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10.2电子招标投标(1)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2)CA数字证书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互认;(3)投标工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4)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咨询服务→联系方式;(5)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导入失败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所有操作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电子招标投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③投标人应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WIFI(可能造成MAC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10.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评标系统”(以下简称“评标系统”)“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10.4陈述或答辩(1)陈述或答辩人:进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陈述或答辩方式:□现场陈述□现场答辩(3)陈述或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①通知方式:;②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或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4)陈述或答辩地点:。(5)陈述内容或答辩题目:。(6)参加陈述或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陈述或答辩人应在陈述内容和答辩题目的范围内进行陈述或答辩。(8)其他:。10.5严重失信、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行贿犯罪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5严重失信、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行贿犯罪查询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0.6定标前核查定标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1)核验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下载打印最新发布的,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并加盖单位章,通过直接、邮寄、电子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送达地址:(应包括电子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其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小企业身份。身份不符合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0.7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需补交纸质投标文件5份。10.8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4)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北仑区交易中心现行收费标准支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8特别说明☑(5)社保证明: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7)本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勘察和设计,若勘察和设计分开单独招标,则相关内容按勘察或者设计分别适用。(8)其他:。……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纲要、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制作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所附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单位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除评定分离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2定标活动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4.3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因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是否需要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4招标人可在定标会议中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是否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场面试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5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4.6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8履约保证金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9.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的结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投诉受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5.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一)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的形式评审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的资格评审内容。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的响应性评审内容。2.2详细评审标准2.2.1评分标准(1)资信标评分标准:见附表;☑(2)商务标评分标准:见附表。2.2.2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见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评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幅度;(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设计费用清单的其他评审和商务标得分的计算。3.2详细评审3.2.1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选择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1)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数量≤15家的,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均进入详细评审。(2)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数量>15家的,对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或资信与报价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前15家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a.按本章第2.2.1(1)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A;□b.按本章第2.2.1(2)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c.评审得分=A;□c.评审得分=A×%+B×%;d.投标人的资信标、商务标、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e.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抽签序号为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签到号。3.2.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5%(即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85),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以投票并说明理由的方式,按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10家的,推荐7家中标候选人,若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多于7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10家的,按其数量的2/3(计算结果为小数的,向上进位取整)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多不超过10家。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商务标评审表评审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57.8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的80%(含本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系数:1.0)。商务标得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偏差扣分/☑商务标定性评审1.商务标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商务标评审不合格的,该投标人应作否决投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商务标独立评审,提出各投标人的评审意见,应包含投标人的优点、缺点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3.经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意见汇总,对各投标人出具总体评审意见,总体评审意见应经评标委员同意,不同意总体评审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持保留意见并书面记录。计算精度的说明投标报价以“%”为单位时,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风险控制价、招标人意向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他未明确的计算结果,不再四舍五入,代入到下一步的计算中。☑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时,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风险控制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招标人意向投标报价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其他未明确的计算结果,不再四舍五入,代入到下一步的计算中。附表.资信标评审表评审项评审标准评审等级及得分基本分值/投标人统一得30分建筑市场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为准。A级,得60分B级,得55分C级,得40分D级,得30分其他情形,得0分设计资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确认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得5分;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得4分。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得3分。其他投标人合同履约能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投标人的响应时间、服务半径、售后服务等服务能力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应统一评分标准(不同评委对同一投标人的评分应一致),划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分。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得0分。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能体现合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如有)。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得0分。注: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资信标自评分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附表.评审因素评审项评审因素设计说明设计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满足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方案总体定位是否准确、布局是否合理;整体方案是否具有协调性;设计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可操作性。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控制措施是否可行。估算资料造价估算资料是否齐全,总造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服务安排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商务标(1)报价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风险。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审因素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指出其中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评标委员会将各成员的意见汇总,对汇总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汇总表中注明不同意见,并说明其不同意见的理由。(二)定标办法1、定标办法本次定标采用下列方法,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并注明投票选择、不选择或差别化排序的理由。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重新招标。2.定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甬资交管办[2024]3号)》,相关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3、定标因素3.1投标报价3.2企业实力3.3企业信誉3.4团队管理水平3.5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4、定标程序。4.1定标会议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召开。4.2招标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涉及定标的其他资料等)。4.3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定标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采用记名投票并注明投票选择、不选择的理由(一人一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则对并列的中标候选人再次票决确定排名。4.4定标委员会若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满意,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4.5招标人将在定标后3日内将定标结果进行中标结果公告。5.中标价以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6.本细则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定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定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7、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包括定标委员名单、定标程序、定标因素、定标结果等内容。定标报告应当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发包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双方就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北仑表面处理中心污水集中处理工程。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规划建设的北仑电镀产业园二期地块内。项目建设用地包括电镀废水处理中心及配套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3820㎡(约20.73亩),其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位于二期地块西侧,用地面积约8460㎡(约12.69亩),配套道路位于电镀废水处理中心东侧,与二期纬五路入口连通,用地面积约5360㎡(约8.04亩)。本工程即废水处理工程作为园区配套的重要环保项目,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³/d,再生水水量为500m³/d,中水回用率为50%。3.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位于宁波北仑区,大榭大桥与大榭二桥之间、南侧为横二路、西侧为大榭二桥连接线、东侧为纬五路。4.工程投资估算:约8600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2.工程设计阶段: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原始场地测绘、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艺设计、结构、给排水、消防水、电气、暖通、智能化、幕墙、光伏、室外附属市政及管线综合、绿化景观、装修、海绵城市、基坑围护等)及项目前期报批、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工作。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日历天,其中:原始场地测绘、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同时各阶段从按发包人提供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的相关设计前置条件文件起开始计算);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设计中标费率为%,工程费用暂为万元,合同签订时暂以此作为设计费计算依据,结算时以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为准;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2.签约合同价为:暂定设计费人民币(大写)整(¥万元)。五、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代表(1)发包人代表:;(2)承包人代表设计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以下各项文件共同构成本合同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1)本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含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3)发包方在发包方式、合同支付条款等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按合同要求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4)支付合同款项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同的发包、履约、验收等相关资料,承包人未提供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合同价款;(5)发包人在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发包人。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效的履约担保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含附件)一式8份,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 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下列第(2)个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条款。示范文本中的“设计人”即本合同的“承包人”,本合同中的“设计人”由专用合同条款1.1.2定义。(1)房屋建筑类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2)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工程相关会议纪要。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8本合同中承包人、设计人的定义关系本合同所指“设计人”即“承包人”。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现行的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和宁波市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及规程(如有冲突,按从严原则)。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由设计人自行提供;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根据发包人提供设计人的设计任务书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其附录;(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三天内的书面通知形式包括传真及向双方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以电子邮箱、QQ、微信等形式发送的相关书面函件的PDF、JPG等格式的电子扫描件,正式书面函件可在之后一周内邮寄方式寄出(应提供按正确地址、接收人邮寄的证明)。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本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1)发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附件2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协助承包人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负责与第三方的协调等。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3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2)一个阶段完成后须经发包人确认且无异议后,设计人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发包人事先同意的除外。3)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7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若未提出不同意见,视为无任何异议,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资料的理解准确性、完整性负责。4)设计人在设计中应以投资限额为基础,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研究,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概算不偏离项目立项批复估算,并做好对方案与扩初设计的及时调整以确保设计概算能符合限额设计指标(除非发生发包人要求的工程范围变更或为保证设计目标和建设标准不得不对限额指标进行调整并获得立项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投资变化的情况)并及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并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批准设计概算。5)所有施工图纸编制深度需符合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要深化到可以准确指导施工、可以清晰计算工程量并满足施工图预算准确编制为止。6)设计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设计,如出现因此原因而引起的的施工图纸偏差、施工签证及工程量的追加、投资的增加,设计人应承担其设计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7)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发包人或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相关单位组织的审查并不减少承包人的所有责任。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文件后,尚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8)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设计计算书或设计计算原始文件(包括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等),以便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在必要时使用其它程序进行验算,承包人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9)设计人在设计总承包范围内,认为需要分包的专项设计(分包范围需符合本合同3.4条规定),由设计人自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设计单位(须经发包人认可),但设计人承担设计责任,其设计深度及质量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需求,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0)用于本工程的重要材料和设备需实用,施工工艺需采用浙江省和宁波市现行成熟的施工工艺。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11)设计人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联系单须后附设计概算;严禁设计人直接向施工单位签发联系单。12)设计人应积极、主动做好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区域内和周边在建或已建工程等的沟通、联系、衔接工作。13)如发包人提出需要,设计人应配合做好设计试桩工作,并充分利用试桩成果进行桩型设计。14)设计人必须按本合同和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时处理相关设计问题,参加发包人组织与本工程有关的考察、调研。15)设计人因设计条件须开工后提供而需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和为专业工程进行综合管线叠图等配套设计等设计任务应及时完成,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和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进场;综合管线叠图等配套设计,以及其它二次深化设计,均应在相关设计条件提供后15日历天内完成。16)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需要在技术允许范围内随时对设计进行改正。设计修改程度要满足发包人要求。17)设计人在履行本协议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承包人须保证,发包人使用承包人的设计成果将不会对任何第三方构成侵权。任何第三方向发包人提出的侵权之诉讼或索赔均由承包人承担处理、应诉和赔偿责任。若发包人由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均应当由承包人无条件全部承担。18)在现场工作的设计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保密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对自身的个人安全防护和安全行为负责;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或支出(本合同项下应由设计人承担的责任、损失及支出均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罚款、罚金、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费、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19)对发包人提出的与本工程有关但本合同设计范围未列明的工作内容,设计人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无条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另行解决。20)设计人需提供正式的原始场地测绘报告给发包人。3.2项目负责人3.2.1设计项目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姓名:,;设计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履行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权利和义务。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的按1万元/人/次予以违约金扣取,更换其他设计人员的按0.5万元/人/次予以违约金扣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发包人认为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扣取违约金至全额履约担保。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收取100%履约担保额度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另行赔偿。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随本合同同时提交。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收取50%履约担保额度的违约金(累计收取限额为全额履约担保),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另行赔偿。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 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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