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高效利用改造 工程监理招标预告(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5)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502-330206-04-01-6909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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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工程利用自有场地3200平米扩建汽机房、电气间、精处理车间、GIS室、炉后设备配电间等,新增总建筑面积3602平方米。建设一套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该机组由330t/h超高温亚临界锅炉、100MW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以及110MW发电机构成;配套建设一套锅炉烟气处理量不低于50万Nm3/h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进行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建设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2.2招标范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勘察、施工(包含配合设备采购单位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调试试运行、缺陷修复、维护及保修的监理。包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配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2.3服务期限: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为止。施工监理周期包含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2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电力工程监理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合格记录(报告)等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体现竣(交)工验收合格时间和监理合同签订日期、监理合同签约金额、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体现电力工程内容及合同扉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原件备查】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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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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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
联系人:陈敬
联系电话:0574-868592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021-66891065
电子邮件:134039@baosteel.com
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pdf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一.招标条件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502-330206-04-01-6909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工程利用自有场地3200平米扩建汽机房、电气间、精处理车间、GIS室、炉后设备配电间等,新增总建筑面积3602平方米。建设一套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该机组由330t/h超高温亚临界锅炉、100MW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以及110MW发电机构成;配套建设一套锅炉烟气处理量不低于50万Nm3/h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进行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建设地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2.2招标范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勘察、施工(包含配合设备采购单位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调试试运行、缺陷修复、维护及保修的监理。包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配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2.3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为止。施工监理周期包含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2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原件备查】3.3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电力工程监理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合格记录(报告)等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体现竣(交)工验收合格时间和监理合同签订日期、监理合同签约金额、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体现电力工程内容及合同扉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原件备查】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联系人:陈敬联系电话:0574-8685920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联系人:李哲联系电话:021-66891065电子邮件:134039@baosteel.com【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07月日1/114【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第六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14【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2-330206-04-01-6909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工程利用自有场地3200平米扩建汽机房、电气间、精处理车间、GIS室、炉后设备配电间等,新增总建筑面积3602平方米。建设一套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该机组由330t/h超高温亚临界锅炉、100MW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以及110MW发电机构成;配套建设一套锅炉烟气处理量不低于50万Nm3/h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进行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建设地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2.2招标范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勘察、施工(包含配合设备采购单位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调试试运行、缺陷修复、维护及保修的监理。包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配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2.3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开工报告签发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为止。施工监理周期包含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1141【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3.3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原件备查】3.4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电力工程监理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合格记录(报告)等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体现竣(交)工验收合格时间和监理合同签订日期、监理合同签约金额、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体现电力工程内容及合同扉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原件备查】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00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月日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142【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联系人:陈敬电话:0574-86859200招标代理: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8号楼联系人:李哲电话:021-66891065邮箱:134039@baosteel.com5/114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1.6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1.1.7工程估算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服务期限1.3.3质量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其他:/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风险自担。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禹先生13777229636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负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第六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北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blztb.bl.gov.cn/wstb)提出。联系方式:021-66891065,联系人:李哲。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须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内容(1)组成形式:双信封:第一个信封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技术标;第二个信封包括商务标。(2)组成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含税)。3.2.5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3.2.5其他要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3.4.1投标保证金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将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联系人:李哲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3层)联系电话:021-66891065其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电汇形式,汇款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的要求。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告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2)“宁波投标工具”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使用(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3)投标工具,请联系24小时服务电话4000-166-166(服务转7转1);交易系统标书上传、开标系统,联系0574-87187290/7975;系统使用费发票、订单相关,请联系客服电话0574-87187966(夜间18:30至次日9:00咨询QQ群523848305/371887101)。CA锁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一网交易→数字证书互认)。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1.投标截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予开标。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不再退还。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3层交易厅,详见中心电子显示屏)(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4)其他:若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为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5.2开标程序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以及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5.2开标程序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4)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内容;(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完成评审前,将不进行导入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开标:(1)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2)导入并读取所有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内容;(3)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5)开标结束。5.2.4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②开标结果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5.3开标异议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3)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4.1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5.2(1)投诉受理部门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16F电话:0574-8718774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三、初步评审”若投标文件如有否决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作否决投标处理。10.2电子招标投标(1)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2)CA数字证书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互认;(3)投标工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4)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咨询服务→联系方式;(5)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导入失败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所有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③投标人应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WIFI(可能造成MAC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②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③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总监理工程师;c.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现任的总监理工程师。(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证明的复印件,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以下简称“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10.5陈述或答辩无10.6严重失信、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0.7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联系方式:0574-8685920010.8投诉的渠道及方式投诉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省市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16F电话:0574-8938488010.9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10.9特别说明次投标该项目。3.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4.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签订本招标项目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5.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支付。6.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7.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8.其他:中标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员在施工前办理各项报批手续起至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10.10关于社保的说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会保险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或在澄清、补正时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以下情形时,原则上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10.10关于社保的说明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10.11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1.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10.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8/11412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19/11413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0/11414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21/11415(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人要求;(6)采购人提供的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5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11416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3.1.1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2资信标主要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3技术标主要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4商务标主要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11417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制件。3.5.2其他见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24/11418(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11419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26/11420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除评定分离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2定标活动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27/11421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28/11422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29/1142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11424【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表(2021年版)项目名称交易登记号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其他内容投标人确认备注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无开标(公证)结果:进入开标程序共家。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一式三份,招标(代理)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2.电子开标,各方主体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确认开标记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制31/11425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在线开标室“远程询标”窗口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上传。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2/11426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3/11427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2021年版)项目名称交易登记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送交易中心核对并统一打印,由招标人负责发放。2.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份,招标人份,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制34/11428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5/11429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工程监理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6/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资信标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3)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优先。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序号否决情形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的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1)款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规定的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或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1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且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的6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同一投标函出现两个以上且其中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质量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填写不一致的;7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①网卡MAC地址;②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④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9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或内容不齐全,不符合评标要求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的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上表情形之一的,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对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2.1.2资格评审标准:序号否决情形1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如有)、人员资格及其他要求(如有)的;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的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的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上表情形之一的,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对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序号否决情形1投标内容、监理服务期、质量标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的;投标函未按规定填写齐全的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投标报价(如格式等)规定的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有效期内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规定的6权利义务未响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6件7投标人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偏差规定的8监理大纲不符合《第五章采购人要求》规定: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的(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b.未阐明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监理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的;c.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的;d.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的;e.检测仪器和工具不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f.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g.采用的服务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9监理费报价表:a.监理费报价表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b.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c.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0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的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上表情形之一的,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对于否决投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资信分3分;技术分27分;商务分70分。2.2.2评分标准(1)资信标评分标准(3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1业绩(0-3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电力工程监理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每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合格记录(报告)等原件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体现竣(交)工验收合格时间和监理合同签订日期、0-21业绩(0-3分)监理合同金额、体现电力工程内容及合同扉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原件备查)0-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完成过电力工程监理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监理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相关要求。2.资格业绩不计分。0-1小计0-3(2)技术标评分标准(27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监理机构配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专业配置合理。横向比较,相对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1-22监理人员资质情况各专业监理负责人和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提供情况,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完整的得2分,不完整的得0分。0-23监理方案监理方案内容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全面。有效投标单位横向比较,监理方案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2-4分,一般的得1分。1-54施工质量监管质量监管环节、监管重点是否明确,质量监管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横向比较,优秀的5分,良好的3-4分,一般的1分。1-55施工进度监管施工进度监管手段是否合理、有效。横向比较,最为合理的得2分,较合理的得1.5分,一般的得1分。1-26施工安全监管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全面。横向比较,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分。1-57重点、难点工程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是否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横向比较,优秀的6分,良好的3-5分,一般的2分。2-6小计7-27(3)商务标评分标准(70分):序号评审因素计算规则分值40/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1商务标报价评审(35-70)评标基准价算法1)评分范围: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价的平均值×(1-下浮值),下浮值为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商务报价评分标准1.偏差率=0时,即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2.偏差率>0时,每1%扣2分;偏差率<0时,每1%扣1分。3.以上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4.商务得分不足35分的,计为35分;得分最高为70分。小计35-70分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评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幅度;(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资信标、技术标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2.2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1/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监理费报价表的其他评审和商务标得分的计算。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3.4.2评审得分=A+B+C。3.4.3商务标、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2/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评标结果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3/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监理人:*****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44/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附件一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二治安、交通、消防责任协议附件三建设项目廉洁协议及技改工程廉洁承诺附件四宁钢工程质量监理考核细则附件五宁钢工程管理相关管理文件目录(部分)45/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的监理业务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EPC总承包工程;2.工程地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3.工程内容:本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包含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软件设计开发与服务、成品软件采购与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和检测(建构筑物的消防检测、桩基检测及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材料见证取样等质量检测除外)、与接入系统工程施工界面相关工程内容实施及其配合调试等、与新老厂房衔接相关的施工内容等、该工程各类数据具备接入宁钢现有系统与宁钢湖的条件、人员培训、调试、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热负荷试车及试运行等EPC总承包工程内容,保证整套系统的功能完整性。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EPC总承包工程技术规格书。4、监理范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勘察、施工(包含配合设备采购单位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调试试运行、缺陷修复、维护及保修的监理。包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配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5.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建安合同金额:8991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专用条件;46/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3.通用条件;4.附件(一~五)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联系电话:**2.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情况(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完善)序号岗位专业配置人数1总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3专业监理工程师4……备注: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填写,与施工动态结合,满足施工所需,高峰期人数配置不得低于合同约定人数。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含税价: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增值税税率为6%。除税价:**万元。监理人应在付款前向委托人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六、期限1、监理期限:计划于2025年**月**日开始,至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签订为止。施工监理周期包含勘察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具体开工日期以委托人签署的开工日期为准。2、保修阶段服务期限:委托人组织的交工验收合格日起2年。七、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月。2.订立地点:宁波北仑。3.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六份,监理人执四份。47/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签字页)委托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盖章)监理人:****(盖章)地址:宁波北仑临港二路16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仑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9302001040005020账号:****电话:0574-86859200电话:****签定日期:2025年月日协议履行及签订地点:宁波.北仑48/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49/114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利用改造项目-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发电机组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0/1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气高效利用改造 工程监理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