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 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 桥吊大梁防撞预警系统 岸式起重机大梁安全预警系统 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招标预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2025)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文件预公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2025年7月30日)
一、招标编号:BEJS-FW-2025-1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因传统机械式或激光式的桥吊大梁防撞预警系统其本身精度、稳定性较差,易受大风、雨雾等不良天气的影响,加装一套基于计算机视觉与毫米波雷达融合技术的岸式起重机(以下简称为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以加强桥吊大梁防撞的效能,包含项目相关设备的功能设计、硬件供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验收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五、交付时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90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类似大型港机设备防撞预警系统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gdzzb.nbport.com.cn)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5年月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月日09时00分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会议室(北仑区迎宾路227号综合楼505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227号
联系人:虞工
电话:0574-276987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蒋森佳、彭秀雅
联系电话:0574-87939871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1013557842@qq.com
软件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 咨询热线:400-666-4230
 

附件信息下载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招标文件终稿7.28(预公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EJS-FW-2025-13招标人(盖章):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的委托,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BEJS-FW-2025-1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内容:因传统机械式或激光式的桥吊大梁防撞预警系统其本身精度、稳定性较差,易受大风、雨雾等不良天气的影响,加装一套基于计算机视觉与毫米波雷达融合技术的岸式起重机(以下简称为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以加强桥吊大梁防撞的效能,包含项目相关设备的功能设计、硬件供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验收等;具体详见招标需求;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五、交付时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90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类似大型港机设备防撞预警系统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gdzzb.nbport.com.cn)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16时00分。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八、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2.投标人应于2025年月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十、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月日09时00分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会议室(北仑区迎宾路227号综合楼505室)在线公开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迎宾路227号联系人:虞工电话:0574-27698710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联系人:蒋森佳、彭秀雅联系电话:0574-87939871软件咨询电话:0574-27680520CA咨询热线:400-666-4230第二章招标需求一、招标内容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服务内容因传统机械式或激光式的桥吊大梁防撞预警系统其本身精度、稳定性较差,易受大风、雨雾等不良天气的影响,加装一套基于计算机视觉与毫米波雷达融合技术的岸式起重机(以下简称为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以加强桥吊大梁防撞的效能,包含项目相关设备的功能设计、硬件供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验收等。二、技术要求1、概述1.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宁波舟山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招标,涉及该项目相关设备的功能设计、硬件供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有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同时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能源管理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1.3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应执行较高标准。1.4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技术响应表。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要求。1.5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1.6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1.7投标方需具有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程序编写的能力,使用的软件不涉及第三方。1.8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1.9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即发生一切侵权行为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1.10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1.11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及改造实施工作,且为保障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的完整性,招标文件中出现遗漏部分,采购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一旦中标,总费用不予调整。1.12本技术要求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起生效。本技术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2、项目具体技术要求及设计依据2.1本项目具体技术要求相机配置:系统需加装2台高清夜视广角摄像头(国内知名品牌),摄像头需具备高抗震能力、防水等级高(如IP69K)、低延时等特点,并覆盖至少160°及以上的广角视野。毫米波雷达配置:系统需加装2台毫米波雷达,全场景覆盖(桥吊大梁左右两侧3m以内),支持77GHz频段,具有至少0.1°的角分辨率。防护等级IP67,响应时间≥20MS,误差±50mm,USB接口。图像生成:摄像头与雷达应具有一体化的设计,实时生成岸式起重机大梁周边全景视图,通过计算实时生成1、2级安全预警在驾驶员眼前的显示屏上。安全预警:基于毫米波雷达实时扫描的计算和相机采集桥吊大梁的现场图片作为预警模型的训练集,通过训练采集的图片得到一个最好的训练模型,之后通过此模型检测摄像头覆盖范围的区域,并将摄像头检测的目标信息与雷达检测的目标信息进行融合。最终,当系统检测到障碍物,触发报警。服务器配置:CPU推荐采用高性能的CPU,如IntelXeon系列或AMDEPYC系列。内存容量建议配置至少64GB的内存,以支持大规模并行计算和图像数据的快速存取。显卡选用NVIDIATesla或Quadro系列显卡。存储采用高速固态硬盘(SSD)作为系统盘,以提高系统启动和程序加载速度。配置高性能的网络接口,如10Gbps以太网,以确保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和高效性。远程监控与诊断:支持远程监控和故障诊断功能,便于管理人员实时掌握系统运行状态并及时处理故障。现场施工过程中全部工艺需要符合相关国标要求,任何线缆不得裸露。专利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后,中标人为招标人设计开发并申请一项发明专利,专利归招标人所有。备件要求:为保障桥吊安全预警系统稳定运行,现场所采用的元件,包括服务器、摄像头、毫米波雷达、信号传输线缆等在内,需至少有一套备品备件,出现故障能够及时更换。2.2本项目的设计依据遵循兼容性,提供各种接口,可以独立运行,也可以在综合自动化信息平台下统一调度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IEC国际标准组织ISO电子工业联合协会EIA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上述标准如有差异时,则采用较高的标准。如果投标人希望采用相当于或高于上述标准和规范的其它标准或规范来补充或替换上述标准和规范,则应事前向招标人呈交所执行的有关标准文本,以便招标人确认该标准是否可以接受。3、总体要求本项目加装的桥吊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具体实施的设备及功能要求见下表:名称监测范围报警级别距离设定功能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作业区域内(无盲区)一级3米减速二级1米停止3.1系统功能模块介绍系统功能主要包括通讯实施、硬件安装、软件开发等。3.2通讯实施※通讯实施分硬件和软件,硬件须敷设光缆、电源线缆集控室,软件为系统通讯接口软件,有中标方开发及部署,从而保证基于计算机视觉与毫米波雷达融合技术的岸式起重机大梁安全预警系统实时监测作业。3.3※系统服务器的配置并需满足于本项目的算法运力运行要求;相机的选型须具有防腐蚀、IP等级为IP67;硬盘录像机须大于10T,须满足于3个月以上历史图像记录。3.4安全预警模块说明※系统须具有实时监测功能并分为一二级预警功能,一级报警区域为毫米波雷达和相机融合覆盖的大梁作业区域范围的轮廓,若有障碍物进入该区域3米系统界面将提示报警信息并减速;二级报警区域为大梁大臂左右1米距离区域,若有障碍物系统将立即停止作业,从而保证生产安全。(预警模块接入对应侧拉绳防撞限位电气回路。当检测到有目标移动到一级预警区域后,该侧限位断开并报警。当驶离一级报警区域则解除限位限制)4、项目施工安全4.1本项目改造的施工应遵守国家适用的安全法规和宁波舟山港关于第三方管理的相关规定。4.2中标方施工前,买方对投标方提出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认可,对增添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4.3中标方对施工中的安全负责,并与买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4.4中标方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和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必须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质能够满足其工作需要。4.5负责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属具必须在工作前的安全确认,并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有效。4.6中标方须负责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港口有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定穿戴、使用。5、验收5.1中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项目的验收;5.2投标方在设备竣工验收时向招标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图纸:5.2.1系统各部件或设备安装施工竣工图纸;5.2.2系统设备的电气竣工图纸;5.2.3系统设备的性能测试报告;5.2.4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5.3最终图纸应注明项目名称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至少应包括上述内容,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上述内容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地提供。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均采用中文语言的版本,交货时移交资料包括纸质版5份、电子版光盘2份(图纸为CAD格式)。6、质量保证6.1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包装和运输在ISO9001质量体系下进行全过程控制,遵循国际标准或用户指定规范执行。6.2投标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6.3质量保证期至少为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12个月)。6.4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投标方应提供系统的终身有偿维护服务。三、★商务要求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12个月。售后服务1、在质保期内,凡因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选材不当引起系统损坏、运转不灵以及出现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免费为招标人及时进行修理、更换。立即修理是必须遵循的原则,投标方应提供24小时365天全天候技术支持电话服务,当收到技术服务要求通知或故障申报,应在2小时内作出问题解决处理方案。如果2小时内不能通过电话联系或远程网络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服务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设备故障,并保证服务工程师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恢复设备正常运行;2、设备或系统经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后,应保证性能符合合同要求,可投入正常运行。所更换的零部件或维修的主体结构质保期应重新自运转之日算起,期限仍不少于12个月(以中标人承诺质保期为准);3、如果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质保期内,设备经中标人三次及以上的检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停工期累计达3个月,招标人将保留退货索赔的权利,中标人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交付时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接甲方通知后90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付款条件1、结算方式:规定甲、乙双方的全部往来结算方式,均凭正式发票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不允许采取现金结算。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和验收合格证书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3、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及扣款事项后30天内无息付清,如发生质量问题未解决,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质保金(如中标人承诺质量保修期延长,则质保金退还时间相应延长)。4、因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投标人如为小额纳税人,须提供小额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使用其税率。合同签订本项目最终合同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直接签订。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2投标报价及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内容应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等。★3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要求招标人澄清的疑问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招标人一旦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视为该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已送达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及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为准。答疑与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受收人进行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回执确认。5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7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基层专栏(http://hgdzzb.nbport.com.cn/)。8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0采购资金来源:自筹。★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12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不符,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1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名。1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的70%并结合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最低收费3000元,最高收费40000元),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此项费用。 1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价收费标准(万元)30万以下0.0530-100万(含)0.1100-200万(含)0.2200-300万(含)0.3300-400万(含)0.4400-500万(含)0.5500-750万(含)1750-1000万(含)1.51000-1500万(含)21500万—2000万(含)2.52000万—3500万(含)33500万—5000万(含)3.55000万—7500万(含)47500万—1亿(含)51亿以上7注: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2.对于招标服务期在1年以上且按每年报价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按1年的中标金额计取。3.对于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限额以上招标采购项目参照项目计划金额计取,对于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限额以下招标采购项目按每个项目2000元计取,多家中标人费用平摊。4.限额以下非招标项目按实际成交价0.2%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0元,5万元以下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16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投标方需自行到现场进行勘察,与招标方进行交流。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保险、税金、基础数据、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设计、维修、安装、调试、检测、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6.“线上形式”系指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允许参加投标;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线上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线上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线上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受收人进行线上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并要求回执确认。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线上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3.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价格标,第二部分为商务技术标,第三部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其内容分别为:第一部分:价格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价格标封面;(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商务技术标封面;(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响应表(对招标需求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格式见附件);(4)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5)专利证明承诺书(若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企业综合实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9)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对策措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0)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第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附件);(4)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5)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6)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7)信用中国查询截图;(8)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9)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商务响应表、技术响应表、同类项目业绩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费、专利费、维修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设备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等。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线上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如有投诉质疑,在投诉质疑处理好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退还。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如串标围标等;(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价格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法人章、被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电子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或未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带★项不响应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线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方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8.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9.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11.投标文件报价存在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含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0ptane_0000、0100_0000_0000_0000序列号除外)、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14.超过最高限价。四、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如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重新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五、开标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如有)共5人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线上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4)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线上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务部分以商务标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标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定标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基层专栏网站上公示3日。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将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授予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供应商。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评标程序1.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价格、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价格”和“商务技术”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委评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评委评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评审过程中,若本项目仅剩余2家投标单位,经评审,评委一致认为仍具有竞争性,继续评审。如有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情况出现,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3.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务部分以商务标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标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价格调整的原则(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2)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价格。但在签订合同时,调整部分的价格不计入合同总价,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漏项项目。(3)如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投标价格不予调整。但在签订合同时,超出部分设备及相应价格应予以剔除。(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调整原则,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照相应的价格评分方式评分。(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如高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按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如低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7)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的,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的,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5.澄清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线上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复均应以线上形式提交,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必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确认或盖章,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汇总纳入评标报告。6.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则技术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7.中标结果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基层专栏上公示,根据公示和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履行的,招标人重新招标。四、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和价格评分。商务资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评分,评标因素及标准详见附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70分价格70分1、评标基准价①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下,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8%;②投标人为五家以上,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98%。2、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评标价高于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价格分=7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0。评标价低于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价格分=7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0。注:以上公式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投标人所报税率不一致,则按不含税价格进行评比。2商务资信技术得分30分企业综合实力(2分)根据投标人的营业收入、企业规模、企业资信(信用)、荣誉证书等进行评议,优(1.5-2],良(1-1.5],一般[0-1]。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2024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表等相关内容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酌情扣分。同类项目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大型港机设备防撞预警系统项目业绩的,提供1个不得分,每增加1个得1分,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专利证明(2分)投标人承诺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为招标人设计开发并申请一项发明专利且专利归招标人所有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2025年4月-6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项目组成员(5分)(1)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2)项目团队中具有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专家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安全监管部门公布的有关专家名单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及在本单位2025年4月-6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技术方案(1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全面、合理性,科学性等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优(7-10],良(4-7],一般(0-4],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对策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特点及重难点的分析理解并提供应对措施方案。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优(3-4],良(2-3],一般(0-2],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目录前增加索引页,针对评标办法中的每一个评分项目,注明投标文件内相应的页码,以方便检索。2.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法),酌情评分部分的最小评分单位为0.1分。3.请投标人书面提供评分标准表中需要投标人承诺或者证明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如不提供相应的承诺及资料,将视其无法提供。4.投标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社保时须用红色框圈出相关人员社保,便于寻找。5.带“[]”表示包含此数,带“()”表示不包含此数。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以下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委托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主要内容因传统机械式或激光式的桥吊大梁防撞预警系统其本身精度、稳定性较差,易受大风、雨雾等不良天气的影响,加装一套基于计算机视觉与毫米波雷达融合技术的岸式起重机(以下简称为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以加强桥吊大梁防撞的效能,包含项目相关设备的功能设计、硬件供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验收等。第二条合同费用本合同暂估共计人民币(大写)整,即¥元,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等。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除税金外的一切费用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税金部分按照税率调整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价税合计也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第三条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规定甲、乙双方的全部往来结算方式,均凭正式发票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不允许采取现金结算。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验收合格证书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3.余款10%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及扣款事项后30天内无息付清,如发生质量问题未解决,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质保金。4.因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导致甲方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5技术要求。第五条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90天内完成。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4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而产生的差价、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仲裁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乙方应继续赔偿。竣工验收不合格,修理和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亦应按照上述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项目结束后,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根据第四条服务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签署书面验收单。第七条质保期1.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书面验收单签署完毕之日起个月。2.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包装和运输在ISO9001质量体系下进行全过程控制,遵循国际标准或用户指定规范执行。3.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应提供系统的终身有偿维护服务。第八条安全责任和保密义务1.乙方需为其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2.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确保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财产和作业货物的安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和任何其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3.乙方在承包业务前,应全面了解学习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协议》,并组织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全面认真学习其中的规定。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遵守安全环保责任协议及相关规章制度,统一着装,严禁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安全环保责任协议》相关的扣罚约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4.乙方人员的作业方式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5.乙方自备的工具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不得进入甲方场地使用,否则因此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6.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员工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员工乙方不得派往甲方场地作业。乙方人员因违规操作、未遵循甲方规章制度或者甲方管理等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在履行合同中尽谨慎义务,防止数据丢失和数据失真,否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费用、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和消除影响以及第三方代为履行的费用。8.乙方对履行本合同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数据以及资料等,负有全面、严格的保密义务,否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费用、由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和消除影响以及第三方代为履行的费用。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金钱给付义务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3日内提供证明,否则应当对因此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本约定如与法律规定的专门管辖或专属管辖相冲突的,应服从法律的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注:具体填写规范的仲裁机构名称),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注:填写具体的仲裁地点,仲裁地点可以与仲裁机构所在地不同)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庭的组成应有3名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对于合同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乙方应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使用农民工时,乙方应依法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全员实名管理,严把施工人员准入关,全面记录施工人员各项信息。2.甲方有权对乙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需配合好甲方的检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并暂停乙方1年期间参加甲方招标比价项目投标资格。3.若乙方发生工资争议,或恶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引发干扰甲方生产、办公等秩序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而产生的差价、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仲裁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乙方还应当就差额予以补足。4.乙方在完成施工时应充分保护甲方的环境,努力配合甲方建设绿色环保港区。5.乙方在完成施工的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环境卫生,施工完成后,作业地点及途中、周边场地均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无洒落,无垃圾,无遗留物。6.乙方自备工具的作业方式、噪音、排放等方面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7.乙方人员在甲方地点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违反《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方式参照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内容达成的完整及唯一的合同,取代以前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所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谅解和沟通。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逾期完成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而产生的差价、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仲裁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差额予以补足。因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亦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法律、政策执行。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在甲方工程技术部签订。5.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工程建设廉洁合同附件2.安全环保责任协议附件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附件4.港口设施保安协议附件5.技术要求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合同签章处列明的通讯信息适用于本合同履行及司法文书的送达。任何一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一旦按照所载地址邮寄(包括变更后的)并被证明已寄出,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签收人是谁,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发包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677659608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北仑迎宾路227号地址:邮政编码:315800邮政编码:企业负责人:朱龙剑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27698775电话:传真:27687546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3101984139050501248账号:附件1: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工程名称:甲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乙方: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各方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本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经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工程建设廉洁合同。第一条甲、乙双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把保质保量和严格执行工程条款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国家和各方的合法利益。合同各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的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使本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同时成为党风廉洁建设的过程。涉及发生合同各方的不廉洁行为,合同各方有查处和支持、配合查处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甲方廉洁建设义务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请、索礼、索贿;不准收受乙方赠送的礼物、礼金和礼券;不准向乙方报销应自理的各种费用;不准参加由乙方提供的公费旅游;不准接受乙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为亲属、子女向乙方分包工程项目;不准为亲属、子女向乙方介绍或推销物资和商品;不准把亲属、子女安排到乙方工作;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住房装修等劳务。第三条乙方廉洁建设义务乙方不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行贿和给予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用公款宴请甲方业务人员或提供娱乐活动;不准向甲方业务人员提供廉价的物资和商品;不准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和亲属到本单位工作;不准提供资金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及子女和亲属进行旅游;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和亲属购买和推销商品;不准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等劳务。第四条合同各方的权利甲方、乙方单位发现有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况时,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向有关各方党组织及其上级机关反映和举报。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单位如发现乙方单位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行为的,有权解除“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为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如发现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行为的,并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本廉洁合同与“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合同”同时签订,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各执一份,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相互监督。甲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乙方:盖章:盖章:附件2:安全环保责任协议甲方(委托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乙方(中标方):乙方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港区内进行施工、作业。为保证施工安全,明确安全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甲方设安全责任人为:乙方设安全责任人为:1甲方安全责任与义务:1.1施工(作业)前,甲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将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告知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其落实。1.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1.3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施工、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2乙方安全责任与义务:2.1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范:2.1.1熟悉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安全注意事项,按规范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监管人袖标;2.1.2配合做好施工人员进港安全教育工作,规范落实特殊作业申报、执行;作业风险辨识、交底、管控;落实作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2.1.3全方位管控本施工(作业)范围的安全状态(必要时应增派安全监管人),并能即时汇报当前作业情况及安全状态;2.1.4履行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及“四不伤害”工作要求;2.1.5作业前检查施工(作业)进场设备、设施、工属具等的安全状态,杜绝“带病”作业,遵守相关操作规程;2.1.6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提醒人员注意正确站位,做好防坠、防火、防机械打击等措施;正确做好作业联络配合;2.1.7有效合理布置、落实施工(作业)区域封围,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封围区域;2.1.8全程监督作业人员操作规范、及时查处并制止违章行为,不得脱岗、不得兼做其它工作;2.1.9监督并检查作业人员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2.1.10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2.1.11作业区域范围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2.1.12施工、检维修作业完成后,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方可离开。2.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全面辨识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插入项)2.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临时工具房内禁止乱搭乱放;保持物品摆放整齐、清洁;严禁吸烟;严禁将该区域作为施工用途;如需堆放危险品的,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采取措施,并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少量堆放。2.4乙方施工(作业)前所必须履行以下职责:2.4.1施工(作业)前,甲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对乙方进行该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2.4.2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培训教材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无措施或未教育到位的人员严禁施工。2.4.3乙方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组织人员学习甲方辨识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落实相关措施进行控制。2.4.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如:电工、气割焊工、叉车操作工、起重操作工等上岗证需齐全有效,且特种作业证需在甲方备案。2.4.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港区必须由乙方负责统一接送,乘坐的所有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按一般违章进行处罚,并由乙方负责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车辆、人员的临时出入证。若需上甲方机械设备或进入封闭区域、办公区域作业的,乙方必须提前和甲方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得到甲方许可后才能作业;若是设备和重要设施,须在设备、设施的相关部位悬挂警示牌。2.4.6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施工设备或向甲方借用(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2.4.7乙方需动火作业、临时用水用电、或借用(租用)甲方设备设施工具的,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进行。2.4.8乙方在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2.4.9乙方在相关设备进场前须先保证设备及安全装置安全有效,所使用的空压机安全阀须校验合格、铭牌清晰,乙炔气瓶防回火装置安全有效。2.5乙方施工(作业)中所必须履行以下职责:2.5.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严禁在工前、工间喝酒,严禁在施工现场和禁烟场所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2.5.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5.3乙方必须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盲目作业。2.5.4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2.5.5出现交叉、高空、特殊作业时,必须与甲方联系,经许可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后方可进行,并且要设专人进行联系和监护。2.5.6乙方对甲方的作业及交通安全有影响的区域,必须先报甲方许可,并设立警戒线、安全岛等警戒标识。2.5.7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港区,必须遵守甲方的港区出入管理规定及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不能在施工区域和规定进出路线以外区域走动。2.5.8乙方在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临时占用需向消防主管部门提出使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做好应急措施。2.5.9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严禁乱扔垃圾,工业垃圾(包括废油、油渣、油脂、废油回丝、油擦布、废油桶、油漆桶、废旧电池等)和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放置在甲方指定地点,严禁乱放油品油漆以及其他废旧物品。乙方应防止油品等污染物的泄露,同时加强对甲方绿化的保护,不得损坏甲方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2.6乙方施工(作业)结束后所必须履行以下职责:2.6.1乙方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做到工完场清,并及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3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3.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3.2本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处理。3.3施工(作业)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环保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3.4甲方将随时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现场情况,如乙方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或乙方人员存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将参照《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规定的违章类别对乙方实施经济处罚或停工整顿等措施,其中严重违章行为,每发生一起扣罚500元,一般违章行为,每发生一起扣罚300元,轻微违章行为,每发生一起需支付违约金200元,若情节严重的或屡教屡犯的,甲方将有权停止乙方员工进入港区。被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报公司安委会审定后,作出相对应的考核。3.5乙方在甲方所属区域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必须立即向甲方通报。3.6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因双方责任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交警、安全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为准),由各自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租用的叉车、设施设备、工器具等,所发生的事故或其它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7由于乙方或自然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如因乙方及乙方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3.8乙方被甲方考核扣款的,将以工作联系单方式告知,并及时将违约金交于甲方计划财务部。乙方不及时上交扣款的,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项目费用中进行相应的扣减。3.9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违章达到2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相应工程建设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4.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4.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4.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乙方:盖章:盖章:附件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为配合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二集司)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本公司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本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1.本公司理解北二集司合规管理需求,在合作范围内遵守北二集司对第三方的合规管理要求。2.本公司具有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合同义务。3.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任何不廉洁行为,严格履行以下合规义务:(一)本公司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二)本公司员工不得给予北二集司及相关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三)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北二集司及相关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四)本公司员工不得参加北二集司及有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五)本公司员工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影响廉洁商业的行为。4.本公司坚持诚信商业行为,依法依约保守北二集司的商业秘密。5.本公司严守缔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变更、中止以及不履行合同,发生履约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通知北二集司。6.本公司同意在合同目的范围内配合北二集司的合规检查,不得隐瞒可能造成北二集司利益受损的信息。7.本公司承诺对本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公司及员工未遵守承诺事项,本公司承诺自愿赔偿由此给北二集司造成的损失,或按相关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北二集司有权终止相关合同。本承诺函一式三份,经承诺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诺人保留一份,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保留两份。承诺人(盖章):2025年月日附件4港口设施保安协议甲方(委托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乙方(承揽方):为加强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维护港区经营生产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宁波港域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乙方在进入甲方生产、生活区域内负有安全、保安等责任,为保障甲方港口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制度和规定,自觉接受公安、边检、海关等执法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检查。进港作业前对所属人员进行港口设施保安、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教育培训,确保进港人员具备基本的保安知识和应急技能,并督促其在进港作业期间严格遵守。2、乙方的进港车辆必须牌证齐全,持有有效(有效期限、效力范围)宁波港专用通行证件,进港人员必须按要求预约审批、办理人员通行许可等手续。进出引桥、码头、国际航行船舶等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车辆须征得口岸单位认可,并持有口岸单位签发的有效登轮、通行(许可)证件。3、进港从事船舶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边防、海关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港作业前应办妥口岸放行(许可)手续并向甲方申报作业计划,进港作业时需向门卫提供作业证明及管理部门意见,经门卫检查后从专用通道进出。4、进港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与作业无关的区域,不得从事与作业无关业务,不得搭乘无关人员,不得从事危害港口设施安全的活动、不得夹带化学危险、剧毒、走私等非法违禁物品。在港作业期间发现有偷渡、走私等违法或恐怖活动等迹象的,应立即向港区现场管理人员或口岸、公安等单位报告。5、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甲方有权按公司相关规定或签订的管理协议,采取暂扣或收回通行证件、责令停止作业、禁止入港等措施进行处罚,涉及违反口岸法律法规的,移交公安、边防、海关等执法单位处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协议与《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合同》同时签订,盖章后生效。甲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日期:2025年 月 日日期:2025年 月 日附件5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价格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年月日2.投标文件目录: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价格标,第二部分为商务技术标,第三部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其内容分别为:第一部分:价格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价格标封面;(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商务技术标封面;(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响应表(对招标需求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格式见附件);(4)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5)专利证明承诺书(若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企业综合实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8)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9)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对策措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0)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第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附件);(4)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5)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6)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7)信用中国查询截图;(8)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9)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1、第一部分:价格标(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我方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4、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5、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投标人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遵守所有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满足招标需求2服务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3税率 6%注: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内容应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设计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等。投标人如为小额纳税人,须提供小额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使用其税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1)商务响应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承诺和说明偏离情况注: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针对招标文件有关的包括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及地点、结算方式等内容,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若所有条款均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招标文件内所有商务条款均无偏离”的字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技术响应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条款号产品名称招标技术和规格要求投标人对照规格偏离情况注:1、投标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若所有条款均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招标文件内所有技术条款均无偏离”的字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同类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主要实施内容)采购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价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专利证明承诺书(若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企业综合实力(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整体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加盖公章);(8)项目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及关键技术对策措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9)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第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致(招标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线上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5)投标声明书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6)信用中国查询截图;(7)投标保证金付款证明;(此处粘贴或扫描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8)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系统 加装岸式起重机大梁防撞安全预警 桥吊大梁防撞预警系统 岸式起重机大梁安全预警系统 桥吊大梁安全预警系统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