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 活动场地改造 跑道改造工程 改造 跑道改造招标预告(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2025)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等内容予以预公示。
一、意见征询编号: HCZB2025-G2-015-TQZX
二、征求意见范围: 有关潜在供应商若认为本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31 18: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
3、意见接收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黄耀
5、联系电话: 0778-2786931
6、联系邮箱: 876676382 @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 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附件信息:
(公示稿)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招标文件.pdf (2.4 M)
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ZB2025-G2-015-TQZX招标人(盖章):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参考格式第五章招标控制价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B2025-G2-015-TQZX项目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预算金额:10277040.91元采购需求:标段一:标段名称: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活动场地改造、金城江区第二小学活动场地改造、金城江区第三小学跑道改造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518203.59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活动场地改造约22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二小学改造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约32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三小学跑道改造约2000平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518203.5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备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会被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审。标段二:标段名称:金城江区第六小学活动场地改造、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澳门城国际城校区运动场改造数量:1预算金额(元):1570041.8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城江区第六小学活动场地改造6967m²,主要为足球场人造草坪改造1458m²、篮球场羽毛球场硅PU面层改造2014m²、跑道丙烯酸面层改造1438m²、健身器材活动场地及舞台广场运动地板改造2057m2;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澳门城国际城校区活动场地改造4450m²,主要足球场人工草坪改造1630m²、塑胶跑道改造1960m²、活动区场地硅PU面层改造680m²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570041.8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备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会被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审。标段三:标段名称:金城江区第十三小学(区五小碧桂园校区)活动场地改造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824553.1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城江区第十三小学(区五小碧桂园校区)改造运动场及篮球场约6000平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824553.1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备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会被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审。标段四:标段名称:金城江区第七小学旧教学楼修缮、金城江区第四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修缮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898574.3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城江区第七小学旧教学楼修缮,修缮面积约10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四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科技楼)修缮面积约700平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898574.3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备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会被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审。标段五:标段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改造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926868.9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修缮,修缮面积约4000平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926868.9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备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会被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审。标段六:标段名称:金城江区第十小学教学综合楼改造、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建围墙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1538798.96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城江区第十小学教学综合楼一楼图书室改造,面积约10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建围墙约520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1538798.9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备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会被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评审时候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注册登录,并在系统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12002876成功上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用U盘装载并包装密封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参加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无。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网(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监督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8-230568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08号联系人:兰老师0778-22963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锦城国际6栋16楼联系人:黄耀0778-2786931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08号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778-229631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锦城国际6栋16楼联系人:黄耀联系电话:0778-27869311.1.4项目名称金城江区2025年中央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项目1.1.5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1.1.6建设规模标段一: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活动场地改造、金城江区第二小学活动场地改造、金城江区第三小学跑道改造工程建设规模: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活动场地改造约22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二小学改造运动场及篮球场改造约32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三小学跑道改造约2000平方米。标段二:金城江区第六小学活动场地改造、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澳门城国际城校区运动场改造建设规模:金城江区第六小学活动场地改造6967m²,主要为足球场人造草坪改造1458m²、篮球场羽毛球场硅PU面层改造2014m²、跑道丙烯酸面层改造1438m²、健身器材活动场地及舞台广场运动地板改造2057m2;金城江区实验小学澳门城国际城校区活动场地改造4450m²,主要足球场人工草坪改造1630m²、塑胶跑道改造1960m²、活动区场地硅PU面层改造680m²等。标段三:金城江区第十三小学(区五小碧桂园校区)活动场地改造工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6建设规模建设规模:金城江区第十三小学(区五小碧桂园校区)改造运动场及篮球场约6000平方米。标段四:金城江区第七小学旧教学楼修缮、金城江区第四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修缮工程建设规模:金城江区第七小学旧教学楼修缮,修缮面积约10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四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科技楼)修缮面积约700平方米。标段五: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改造工程建设规模:金城江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修缮,修缮面积约4000平方米。标段六:金城江区第十小学教学综合楼改造、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建围墙工程建设规模:金城江区第十小学教学综合楼一楼图书室改造,面积约1000平方米、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建围墙约520米。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标段一180日历天;标段二180日历天;标段三180日历天;标段四180日历天;标段五180日历天;标段六180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3.3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1人;6、其他要求:(1)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是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必须为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偏离不允许1.9踏勘不组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1(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0天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澄清或更改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或更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或更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备注: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可以是不产生纳税记录或零报税或无欠税的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6)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截标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7)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一个月所有月份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8)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9)投标声明(格式后附);(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必须是中/小/微型企业);(1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后附),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截标时间前半年连续三个月(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格式后附);(13)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应页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商务文件:(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评标办法中可以加分的资料)。技术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4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指2024年(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一个月所有月份的财务状况复印件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起至今止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加盖印章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注:1.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由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或盖章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均可。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或【使用CA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无3.6.5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装订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不需要装订。3.6.6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12002876成功上传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5.2开标程序采用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要求详见本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后的备注】,专家5人。评标专家分工:分技术、经济类,其中,招标人代表参加技术类2人、经济类0人;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注:经济类评委人数不应多于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广西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7.3.1履约保证金☑否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建筑工程类项目,不限时间、规模10.2招标控制价6.1.1招标控制价标段一:1518203.59元标段二:1570041.86元标段三:1824553.18元标段四:1898574.34元标段五:1926868.98元标段六:1538798.96元10.3“暗标”评审6.1.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电子投标文件6.1.1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12002876成功上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用U盘装载并包装密封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控制价”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监督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8-2305686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招标类)标准和财库[2018]2号文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中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10.10.2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投标人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可以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0.10.3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0.3监狱企业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10.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10.5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描述中,供应商等同于投标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专职安全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整顿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按前附表要求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3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为方便投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招标控制价;(7)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和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澄清文件确认的相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须按以上要求提供,如属“资格证明文件”文件在“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中提供,视为“资格证明文件”文件不全。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4近年财务状况、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日内退回。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采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及签字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6.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12002876成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提交有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或予以退回。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4512002876提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不予接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款和第4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CA锁参加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由此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以下程序进行开标: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由招标人核验投标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4)按照系统显示的顺序依次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解密,如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5)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7)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8)参与现场开标的可以现场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9)招标人代表、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5.3不予开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或在开标时当场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递交的;(3)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的。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2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开标结束后,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招标监督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等待故障排除过程,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3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移交评标资料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6.5中标候选人公示6.5.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发布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6.5.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5.4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6.6确认中标人6.6.1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5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认中标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7.2.1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按照规定公示中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因项目特殊性),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标段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条件的标段投标人少于3个的;(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标段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没有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招标控制价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最迟应当在截标时间7日前公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技术标评审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知识产权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监督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定标原则1.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高得优先;技术标也相等的,由评委记名投票确定;3.供应商可以就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之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将不再推荐为之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1.1资格评审标准合格制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形式性与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签署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专职安全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文件组成已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2.1.2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2.2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得分:80分报价得分:20分2.2.2(1)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80分)项目管理机构(12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3分)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拟派任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初级职称得2分,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其他主要人员(9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1)满足基本要求得5分;(2)其他主要人员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4分施工组织设计(68分)主要施工方法(0分~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8分):有项目总体概述表述清晰完整,有分部分项工程描述,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知道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5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中(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基本案可行,工艺可行、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0分~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切实满足施工需要;良(2.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较详细的组织计划,计划较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中(1分):投入施工材料的组织与施工进度相呼应、材料计划数量基本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质量基本满足施工材料要求、材料进场时间基本合理;差(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0-8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程度,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程度,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程度,采用目前国际、国内的机械设备先进程度。优(8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的机械先进设备,满足施工需要。良(5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的机械比较先进设备,满足施工需要。中(2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安排计划(0分~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2.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中(1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差(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分~8分)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优(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良(5分):应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较合理,有较完善的制度。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较完整,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2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可行。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可行,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差(0分):无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0分~8分)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优(8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良(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中(2分):针对项目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但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制度不够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不够符合实际且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够完善;差(0分):无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得力。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0分~8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基本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可行。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比较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基本保证工期的措施,措施基本可行。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科学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要求;差(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无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无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分~8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优(8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防扰民措施,文明施工检查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良(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比较具体。有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中(2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差(0分):各项措施不合理。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0分~8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优(8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良(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可行;中(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可行;差(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分~4分)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4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2.5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0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且响应性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2)所有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2.2.2(2)报价评分标准(满分20分分)报价评分标准(1)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评标报价=投标报价。(3)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20分。某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金额)/某投标人的评标报价(金额)×20分。投标人汇总得分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按企业资质高的优先;企业资质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高得优先;技术标也相等的,由评委记名投票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资格审查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也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书面提出、投标人书面答复,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时来往的书面材料传递,必须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代理员或者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封存方式封存评标资料。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分工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条的规定组建。首先以记名方式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当需要划分技术类、经济类评委时,应按照规定组建为技术组评委和经济组评委。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明确参加类别。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经济类的评委不应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二分之一。在本附件的表述中,当评委划分为技术类、经济类时,除标明由技术类或经济类评委实施评审外,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3初步评审A3.1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2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须低于或等于,凡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委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基准价。A4.2详细评审的程序A4.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2)报价评审和评分;(3)汇总评分结果。A4.3技术标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组评委进行评审和评分。A4.4报价评审和评分A4.4.1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的报价得分。A4.5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的经济组评委认定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A4.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7汇总评分结果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及本章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按照本章的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投标报价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预算员在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的;B1.6在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7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B1.8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B1.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B1.10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条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B1.11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就本工程提交一个以上的投标文件的;B1.12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的;B1.13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15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B1.16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B1.17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B1.18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标段名称:。2.工程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河池市金城江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9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6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中标后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中标后填写;联系电话:中标后填写;电子信箱:中标后填写;通信地址:中标后填写。1.1.2.5设计人:名称:中标后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中标后填写;联系电话:中标后填写;电子信箱:中标后填写;通信地址:中标后填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所提交的本合同工程所涉地块土地红线范围内所包括的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图单位盖章合格的全套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大样图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文件签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在该工程或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约定工程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为场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七天公共道路通道开通至施工场地外边缘即可,其余由承包人负责修建及保养。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已计价的承包人承担,未计价的由发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可因施工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能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1.4条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按GB50500-2013计价规范要求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中标后填写;身份证号:中标后填写;职务:中标后填写;联系电话:中标后填写;电子信箱:中标后填写;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代表发包人签署与此相关的文件。按本合同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及旅行合同所约定的其他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且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和供应要求:开工前7天将施工所需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内,保证水电供应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水电的使用费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7天,施工中出现非承包方原因的阻碍,由承包方告知发包方,由发包方负责协调解决,满足施工运输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随施工图一起配套提供给承包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7天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及环保、消防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投资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表等,各付相关费用。(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7天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现场进行交验,同时做好交验记录。(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核设计交底。(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执行。若因地下管线,障碍物影响造成的费用增加及施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8)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配合、协调办理项目施工所需相关手续,各付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提交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通过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中标后填写;身份证号:中标后填写;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中标后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中标后填写;建造师执业印章号:中标后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土建 活动场地改造 跑道改造工程 改造 跑道改造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