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招标预告(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砀山县征迁服务中心)2025)



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
招标文件预公示
本招标项目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已由审批机关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老供电局西区宿舍、粮食局宿舍楼进行修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额:3188942.09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1日。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砀山县桃源居西侧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87557215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25579555
电子邮件:wh13625579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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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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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P-DSGC2025招标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郭思瑶(签字)审核人:张凯(签字)2025年08月日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4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8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27.合同授予……………………………………………………………………………………2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1.电子招标投标…………………………………………………………………………25第3章评标办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1.评标方法…………………………………………………………………………………282.评标原则…………………………………………………………………………………283.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284.评标程序…………………………………………………………………………………285.评审内容…………………………………………………………………………………296.否决投标…………………………………………………………………………………31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8.评标结果…………………………………………………………………………………339.其他………………………………………………………………………………………34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351.通用合同条款………………………………………………………………………………352.专用合同主要条款…………………………………………………………………………35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361.图纸目录……………………………………………………………………………………362.图纸…………………………………………………………………………………………373.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91.投标文件封面………………………………………………………………………………392.投标文件主要组成内容……………………………………………………………………40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P-DSGC202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日建议书的批复及砀发改投资〔2024〕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砀山县境内。2.2建设规模:对老供电局西区宿舍、粮食局宿舍楼进行修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2.7招标控制价:3188942.09元。2.8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在前一个标段被评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仍然参加评审,但不会被推荐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开评标按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的顺序进行。3.6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3.7其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月日09时00分。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6.异议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7.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0557-2250077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8.在线异议及投诉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址:砀山县桃源居西侧联系人:黄主任话:18755721516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伟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时代广场联系人:张工话:13625579555子邮件:wh13625579555@qq.com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_话:0557-2250077_2025年08月日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招标公告地址: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详见招标公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1.1.5建设地点砀山县境内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188942.09元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4.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项目经理资格: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变更文件等内容。2.2.1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问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问”菜单发起提问。代理机构收到提问后会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回复。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澄清栏。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2.2.3提出异议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在投标截止之日10日前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候人公示期间提出方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文件(须加盖电子印章);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文件(需加盖电子印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表格,投标人可自拟表格。3.3.1投标有效期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现金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3、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4、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从招标系统预约场地审核通过后,生成的随机账号填入)3.4.1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申请电子保函请登录:http://ggzyjy.ahsz.gov.cn/jrfw/financialService.html自主选择平台,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是否*建议各招标人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说明: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认定。投标人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符合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即可。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4.2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宿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宿治欠办〔2020〕15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2、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到人社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的,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2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1〕229号)文件执行。4、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的通知》宿政秘[2015]107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施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保函、电汇、转账、现金办理部门:砀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地点:砀城镇道北路15号3.4.2相关政策要求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56653699886、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起至/年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指年起至年止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指年起至年止3.5.6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7.5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4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网上递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退还,退还投标文件的情形:5.1开标时间和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照开标系统中的程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其中招标人代表/,专家5;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7.1定标方式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结果公示/公告地点(或网址):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2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7.3.1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2%(计算基数按投资额乘以中标费率)。2.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如工期延长,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4.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9.6投诉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投诉受理部门。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0557-2250077砀山县桃源居综合办公楼13楼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5.3.1(2)顺序和要求编写。(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正文及各类型图表,框图一律单黑色,图表和框图内字号为三号至八号,不得有其他颜色的文字和图表出现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中。(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正文一律单面排版,大标题用三号仿宋(GB2312)加粗字体居中(一、二、三、…),其余均为正文部分,正文部分采用小三号仿宋(GB2312)字体;页边距:上2.5CM,下2.5CM,左3CM,右2.5CM,装订线0.3-0.6CM;正文所有字间距为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正文内不允许出现非文字需要的其他任何符号和标志。(4)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不需编制页眉、页脚、页码,不设内封面,不得有图片和扉页出现。(5)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页数不得超过100页。(6)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字体居中(一、二、三、…),除一级标题外,其余均为正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正文内序号排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要求规定如下:正文编制格式10.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一、工程概况1.1……1.1.1…………二、……2.1……2.1.1……2.2…………(7)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中横道图、网络图及一些表格和框图采用何种软件编制自行确定,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编制的要求,且不得出现与投标内容无关的文字、字符或标记;网络图、进度图、平面布置图放在投标文件最后(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8)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未按照要求编制的,该标书一律被否决。(9)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0.2投标文件报送要求本工程由于采用全流程网上招投标,投标文件为网上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请参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上传。10.3农民工工资要求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的通知》宿政秘[2015]107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施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10.4信誉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0.4信誉要求(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以检察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8)被宿州市(含四县一区)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在限制范围内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投标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9)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信誉要求。(2)上述条款第(1)-(5)项,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三日截图并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需提供“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板块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需提供“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板块截图。评标委员会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3)上述条款第(6)-(11)项,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条件的承1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程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诺函。评标委员会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电子招标投标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网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这个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按照手册的提供的方法导出招标清单18szzb——按照投标文件制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插上ca锁同步诚信库并挑选和完善其他信息——根据导出的18szzb做投标清单,18sztb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要按照如上链接投标人手册进行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12-58188516或0557-303032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加密的SZTF。(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四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5)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新点客服电话:0512-581885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12解密1、投标人远程解密,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进行。2、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询标、质疑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投标文件无效;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13质量保证金形式保函(电子、纸质)、保证保险、或现金、支票等形式。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4其他1.技能工人要求: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至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发现违规挂证人员,招标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3.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清单加密锁号、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15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审核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收费标准:以项目投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对应类别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0%1.50%1.00%100~500万元1.10%0.80%0.70%500~1000万元0.80%0.45%0.55%1000~5000万元0.50%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0.20%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②具体金额:23666元。③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④支付方式:转账、现金。⑤支付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2)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①收费标准:以项目投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对应类别收费标准收取。②具体金额:17673.33元。③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④支付方式:转账、现金。⑤支付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编制单位缴纳。(3)控制价审核费用:①收费标准:以项目投资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对应类别收费标准收取。②具体金额:12105.02元。③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④支付方式:转账、现金。⑤支付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审核单位缴纳。(4)评审费用:①支付标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公管规〔2017〕7号)。②具体金额:据实发生。③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④支付方式:转账、现金。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标价建筑工程4.84.33.83.43.02.82.52.3安装工程5.04.64.03.63.12.92.62.4控制价(标底价)中标价建筑工程2.01.81.61.41.31.21.11.0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1工程结算编制工程造价建筑工程3.02.62.11.61.41.21.00.9安装工程3.22.82.31.81.61.41.21.0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送审工程造价(1)基本收费建筑工程3.43.12.72.42.11.91.81.6安装工程3.63.22.82.62.32.11.91.8(2)审核增减额5%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标价建筑工程4.84.33.83.43.02.82.52.3安装工程5.04.64.03.63.12.92.62.4控制价(标底价)中标价建筑工程2.01.81.61.41.31.21.11.0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1工程结算编制工程造价建筑工程3.02.62.11.61.41.21.00.9安装工程3.22.82.31.81.61.41.21.0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送审工程造价(1)基本收费建筑工程3.43.12.72.42.11.91.81.6安装工程3.63.22.82.62.32.11.91.8(2)审核增减额5%核;核;⑤支付时间:评审结束后。16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最终付款时间以上述条件最迟时间为准)预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工程款作为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100%。(同时中标人缴纳审计价的3%(转账或现金)质保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注: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保函的形式缴纳。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中标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如选择转账、现金方式的,由中标人存入审计价的3%(转账或现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返。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4.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1)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0)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4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3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程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4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6)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资格审查资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形,涉及得有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3.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3.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5)展示投标价格。(6)进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评审阶段。(7)复会,宣布初步评审以及技术标评审情况。(8)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9)复会,公布评审结果。(10)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异议、投诉或举报。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结果公示或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1.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8.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8.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1.4按投标人须知7.1条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当事人存在干扰投标、恶意异议、恶意投诉,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披露办法》(宿公管委办〔2018〕3号、宿州规审〔2018〕10号)、《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就上述9.5.1、9.5.2、9.5.3所述内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盒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条件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近年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如有)5.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条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5.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报价:9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5.2.2技术标评分标准10分工程概况(1分)描述是否合理,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主要施工方法(1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有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1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分)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分)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分)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整体(1分)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说明:(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重大偏差,应至少得70%的分数,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并经合议后评委可将其按0分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的,暗标中有单位、个人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按0分处理。(3)、评委会5人以上的,评委评出结果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会5(含5人)人以下的,取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技术暗标电子文档,技术暗标按0分处理。重大偏差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工程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施工时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5.3.2商务标评分标准90分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偏差率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1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其报价不参与B值计算: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含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等信息)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相同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的。2、评标基准价B值1)A值为招标控制价2)B值为≥A值90%的初步评审合格各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小于A值90%的的投标报价不参加B值平均值的计算)。3、评标基准价B值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值;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10<M≤2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1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15%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剩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评标基准价B值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B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1.2评标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2024〕107号)《宿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1.2.1投标人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1.2.2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1.2.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投标截止日前截图并加盖公章)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2.4评标委员会登录安徽省住建厅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9321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其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2.5投标人对提供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相关情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不良行为予以曝光。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确定评审对象,再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然后进行详细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4.1评标工作准备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程情况:(1)听取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2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以上评审内容应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为合格,否则不进入下一步评审。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详细评审4.3.1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后计入评标总分。4.3.2商务评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4.4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5.评审内容5.1初步评审5.1.1形式评审标准:见形式评审表。5.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评审表。5.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响应性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5.3.1技术标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2商务评审:5.3.2.1投标报价评审:(1)投标报价总价的评审: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总价是否合理。(评标基准价是由招标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用于评标使用的工程造价)(2)综合单价评审: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3)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价格评审:是否满足招标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材料消耗量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实体要求,确定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或低于成本。(4)措施项目评审:措施费用报价与其技术标投标文件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或低于成本。(5)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见商务评审表。5.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5.3.3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3.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5.3.5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5.2.1、5.3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5.3.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否决投标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定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有效期内的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5)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函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8)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的,提供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实质性不一致。(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通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0)采用电子投标的项目,CA解密环节,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或非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造成电子标书不能正常下载或导入评标系统的;(11)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含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等信息)一致的;(1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若采用“暗标”,其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的;(13)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14)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2)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临时设施、工程排污费等不可竞争费用清单报价低于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现行文件规定的。(3)税金和其他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基数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等未按规定计费标准进行投标的。(4)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5)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投标报价中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评标结果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或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情况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记入评标报告中。经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所列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8.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9.其他9.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9.2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砀山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砀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二标段)。2.工程地点:砀山县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BIM技术应用费用: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填写说明:专用合同主要条款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列入合同签订前实质性实施合同的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不包括招标文件中所附合同条款)、发包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相关承诺、经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5)通用合同条件;(6)承包人建议书;(7)价格清单;(8)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在开工日期前7天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如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另有图纸需要,发包人可代为联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施工图后应认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图纸中存在问题的应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否则在施工过程中因图纸本身存在的问题而发生变更,并由此导致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予认可,且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期。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承包人自行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月内,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和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其中①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图和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竣工备案要求的纸质竣工资料(按要求盖章、签字)和电子版竣工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一周须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报表等资料。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并采取相应安全设施如封闭护板、封闭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和因施工、进料等与周边发生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保、环卫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交验合格后如属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管的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观测施工场地周围所有管网、管线、排水、道路及邻近建筑物,并充分考虑基础施工对其影响,若发生问题承包人要采取补救措施,费用承包人承担。⑥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和宿州市等有关要求实施,并在交工前拆除临时建筑,临时用地与项目部用地场地需硬化,施工车辆通行区域须配备洒水车专人洒水,禁止灰尘满天,若由此造成的群众阻扰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⑦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宿州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发包人的场地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规定;有配合发包人做好资料归档、结算审计的义务,及时处理好现场事务。⑧扬尘污染防治增加的责任,按照安徽省造价站造价【2014】13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相关规定按最新的执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保等方面向发包人负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并支付2万元/人的违约金,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电汇、保险、银行转账、现金等。若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若采用现金缴纳的,在退还时应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项目规定工期;如工期延长,承包人须无条件顺延保函有效期。3.履约担保退还方式: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及现行规范明确的权限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5.2关于参建单位创建品质示范工程的奖励金额或比例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至少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治安保卫的要求。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要求并满足发包人的合理要求。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