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设备招标预告(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柳州市精神病医院)2025)



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LZZC2025-G1-990579-GXTH)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委托,拟对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LZZC2025-G1-990579-GXTH)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8月1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运学 联系电话:0772-2802228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幢5层

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3日

附件信息:

LZZC2025-G1-990579-GXTH-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预公示).doc636.2K

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iTT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579-GXTH采购人: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8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40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8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579-GXTH项目名称: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预算总金额(元):2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20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全数字双平板悬吊X线摄影机(DR)】1套(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根据投标货物所属类别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免于经营备案的或者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不需提供):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②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2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20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地址: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街道航四路3-2号项目联系人:古老师联系电话:0772-31316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幢5层联系电话:0772-2802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运学电话:0772-2802228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提供由中国网信网(http://www.cac.gov.cn/index.htm)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内“产品类别”中的所描述的产品,但不属于所列“产品描述”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3.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的“≥”和“≤”偏离说明,“≥”:“=”为无偏离,“>”为正偏离;“<”为负偏离,“≤”:“=”为无偏离,“<”为正偏离,“>”为负偏离。4.“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各项需求,带“▲”的参数(第三方设备和服务除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佐证,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不带“▲”的参数(第三方设备和服务除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佐证,否则视为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或产品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6.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1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全数字双平板悬吊X线摄影机(DR)】1套一、设备基本要求:1、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全数字双平板悬吊X线摄影机(DR)】,配置全数字平板两块,一机多用,能完成门诊、急诊、住院部患者的全身各部位、各体位、各角度的全数字X线摄影检查。在站立位倾斜摄影时X线球管与探测器可实现自动跟踪;在站立位和卧位之间可以一键电动切换摆位;具有尘肺功能、长骨拼接功能和AI辅助诊断功能;可根据DICOM WORKLIST 的待检查信息智能设定曝光参数,以满足医院临床和体检工作中的高级诊断需求。同时主控制台的主机中提供高级临床应用功能,例如:组织均衡等。2、系统主要部件,包括X线球管、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均为设备制造商原厂生产,以保证系统各部件之间互相匹配达到最佳状态。二、技术规格及系统概述:主要组成:悬吊球管+可倾斜数字平板胸片架+电动升降数字摄影床。1、立式胸片架1.1、胸片架安装方式:落地式1.2、探测器纵向移动范围:≥150cm1.3、胸片架中心点距地面最小距离:≤28.5cm1.4、有电离室自动曝光1.5、滤线栅栅密度:≥70线/cm1.6、平板探测器电动倾斜,角度变化范围:+90度~-20度1.7、平板探测器可垂直电动运动1.8、平板探测器可同时进行垂直及倾斜的电动运动1.9、X线球管与平板探测器具有纵向及倾斜角度自动跟踪功能1.10、胸片架顶端具备曝光状态指示灯带1.11、具备红外遥控器,遥控实现胸片架电动升降及平板电动倾斜2、电动升降数字摄影床2.1、摄影床:固定式安装,电动升降2.2、床体升降范围:≥30cm2.3、有电离室自动曝光2.4、有床体运动控制2.5、摄影床上滤线栅密度:≥70线/cm2.6、摄影床上滤线栅栅比:≥12-12.7、床面运动:八方向浮动2.8、床体最低高度:≤59cm 2.9、最大承重:≥350kg2.10、检查床床面规格:≥80cmx230cm2.11、床面材料:碳纤维2.12、床面滤过:≤0.8mm Al equiv @ 100 kVp 2.13、检查床面纵向移动范围:≥110cm2.14、检查床面横向移动范围:≥20cm2.15、具备锁止开关2.16、具备急停开关2.17、摄影床踏板双击解锁安全设计,避免误操作2.18、摄影床可以和球管SID跟踪2.19、摄影床平板探测器可以和球管纵向跟踪2.20、摄影床平板探测器可以和球管旋转/打角度跟踪3、数字平板探测器▲3.1、两块平板均为无线平板,可移动应用,可互换使用,满足离床摄影需求3.2、成像介质:数字化平板探测器(Flat Panel Detector),非CCD结构3.3、探测器结构:碘化铯/非晶硅整板结构,非拼接平板3.4、平板探测器与DR生产厂商为同一品牌▲3.5、平板探测器的像素尺寸≤100μm3.6、图像分辨率 ≥5.0 lp/mm▲3.7、两块平板探测器规格均:≥ 17"× 17"3.8、平板探测器的采集矩阵≥4200×42003.9、平板探测器的图像输出灰阶度≥16bit▲3.10、平板探测器的量子捕获效率(DQE)≥75% @0 LP/mm4、图像采集工作站4.1、采集操作台显示器:≥24英寸,显示矩阵为1920 × 10004.2、CPU单个核心主频:≥3.5 GHz4.3、CPU核心数量:≥4核4.4、硬盘存储:≥1 TB4.5、图像存储数量:≥17000 幅图像4.6、内存容量:≥32GB4.7、曝光至图像预览时间:≤2秒4.8、曝光至最终图像显示时间:≤6 秒4.9、网络通讯标准:支持多项DICOM服务类别,如存储、打印、传输、接收、工作列表等5、X线高频高压发生器▲5.1、高压发生器功率:≥80KW5.2、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5.3、支持自动曝光控制(AEC)5.4、最大管电流≥1000mA6、X线球管6.1、球管支架安装方式:悬吊式6.2、阳极热容量:≥350KHU6.3、阳极散热率:≥75KHU/分6.4、球管小焦点尺寸≤0.6mm6.5、球管大焦点尺寸≥1.3mm6.6、球管焦点最大功率≥93KW6.7、球管水平轴旋转角度≥-135度~+180度6.8、球管垂直轴旋转角度≥-135度~+180度6.9、球管垂直移动范围≥ 160 厘米6.10、有自动准直器6.11、球管上具有近台操作液晶屏,液晶屏可根据球管旋转自动调整显示方式6.12、近台操作液晶屏可实时显示并调节KV、mAs值6.13、近台操作液晶屏可实时显示SID、球管的角度6.14、近台操作液晶屏≥12inch6.15、近台操作液晶屏可以选择患者▲6.16、球管悬吊支架可以根据系统的预设位置实现一键自动摆位功能,准直器自动切换到所需尺寸7、有操作系统8、图像后处理功能8.1、具有局部放大观察功能8.2、具有图像曝光条件和剂量显示8.3、具有病人资料显示8.4、具有边缘增强功能8.5、具有窗宽/窗位调节功能8.6、具有动态范围调节功能8.7、具有图像反转功能8.8、具有漫游功能9、高级临床应用功能9.1、多频滤过图像处理9.2、智能窗宽窗位9.3、带有主机自动识别登记工作站传来的所有病人登记信息功能9.4、立位智能全景一体化自动无缝扇形拼接成像。根据需成像区域不同,系统自动计算需采集图像数量,按下曝光按钮后系统自动进行曝光采集,并全自动形成长下肢或长脊柱图像。9.4.1、自动拼接功能可以完全在DR采集工作站上全自动的完成,无需额外的图像处理工作站9.4.2、立位拼接范围≥ 150cm9.4.3、采集时间≤12s9.5、计算机视觉辅助摆位曝光系统9.5.1、系统可自动提示平板探测器边缘位置9.5.2、系统可自动提示AEC位置9.5.3、系统可以自动探测患者体厚,并推荐合理的曝光条件9.6、胸部疾病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三、第三方设备和服务1、自动跟踪X线防护系统1套2、≥98英寸4K分辨率液晶智慧屏示教系统(包含98英寸4K分辨率液晶智慧屏1个+诊断工作站1台+无线投屏器1台)3、铅防护6件套(无袖铅衣+全袖铅衣+铅帽+铅围裙、铅围脖、铅眼镜)1套4、大功率抽湿机1台5、30°和45°三角垫2套6、下肢全长站立位无机玻璃支架1套7、终端电表1个▲8、按医院要求的机房交钥匙工程(包含现有场地改建、装修、监控系统、语音通话功能等,防护等级为≥4mmPb,包含电动防护门、铅透视窗口等)▲9、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成的机房的预评、环评、控评。工业二、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售后服务基本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以下售后服务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就此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采购需求中有特别规定外),且质保期内上门维修免收维修费和元器件费。2、采购范围内的货物提供送货上门,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供技术培训,直至操作人员熟练操作产品的各项功能。3、故障处理:产品保修期不低于3年,须提供原厂保修承诺。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出现故障应在接到故障通知起1小时内响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需要现场服务的,保证技术人员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48小时;保修期后供应商在接到通知的48 小时内作出响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需要现场服务的,保证技术人员在 2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如需更换零配件及消耗品,不超过10天(自然日)。如发生 非用户导致的重大损坏,在设备更换或维修正常工作后延长相应时 间的保修期。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该损坏 设备的更换或维修。4、质保期内提供维修服务(含人工费、配件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所更换的所有零配件全部使用原厂配件;保修期以外一律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收费,提供终身上门维修服务。5、若产品自带软件的,则须提供质保期内升级服务。6、提供质保期外零配件优惠供应方案。7、厂家售后服务优于投标人承诺的,按厂家承诺执行。▲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广西柳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工作)10 个工作日起支付 50%,正常运行 6 个月后付清尾款。 注:所有款项均待财政性资金下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包装和运输1、原厂原包装,包装完好、完整无破损、未开封。2、包装及运输方式应综合考虑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3、国家对包装及运输有相关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中标人应当执行。4、产品(含包装)运抵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前发生损坏的,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验收条件及标准1、交付验收时,采购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等共同进行验收,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2、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合同签订时若采购方对所供产品有疑问的,则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参数真实性证明材料、授权书原件、供货证明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材料不全者,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不予验收。3、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安装、调试(测试),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软件运行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方可验收。4、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凭证,视为验收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要求的,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验收方法及方案1、验收小组的组成:本项目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成员组成由熟悉掌握该项目采购的技术人员(专家)、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使用部门或单位专业人员、采购人采购项目的有关人员或受托采购的代理机构人员组成,明确验收小组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整个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2、验收费用:验收小组成员所产生的的劳务费、检验费及相关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验收方式:提供货品清单。表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年月、所有设备的名称、品牌和型号、各设备厂家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监督(采购人)电话等内容。在供货前,中标人须向验收小组提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验收小组安排验收时间,验收小组到指定供货地点进行验收。必要时采购单位也可根据需要,将产品送检测机构检验,切实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部门]标准及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规定要求和供应商的响应承诺等情况以及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公告:所有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同时采购人将验收结果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公告。5、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了解或知悉采购人的相关业务信息,为确保采购人业务信息的安全,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6、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 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规定执行。▲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投标产品如包括必备的易损易耗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提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及价格。常年备有设备配件,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其他要求1、投标人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2、产品说明①投标人所提供的任何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按投标无效处理,采购人有权汇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中标后,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汇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②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供应商有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则投标无效。③本项目货物涉及的产品及其配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芯片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范围内的产品及其配件,否则投标无效。④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产品如有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的,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库〔2019〕9号以及财库〔2019〕19号文规定,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采购货物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从其规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4、中标人于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保证原件、供货证明原件、检测报告,否则采购方将不予验收通过。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00计算机★A02010105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8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9平板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20000办公设备A02021000打印机A02021001 A3黑白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2 A3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3 A4黑白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4 A4彩色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5 3D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6票据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7条码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08地址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099其他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21100输入输出设备★A02021104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21118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00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00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00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00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00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00变压配电变压器能效等级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 》(GB 20052)9★A02060900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00生活用电器A020618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4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 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10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19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00照明设备★通照明用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0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00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224100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50201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50201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50201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50201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本表格原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的表格附件,其中名称及编码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修改。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6.2联合体投标要求无7.2是否允许转包/分包□允许/√不允许。转包/分包内容: 。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6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标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经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复印件(根据投标货物所属类别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免于经营备案的或者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不需提供): (1)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2)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整机产品注册证明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限);(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格式自拟)7、投标人情况介绍;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货物配置清单;(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6、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后附); 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一、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转账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提交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将保函、保险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保函、保险单原件(原件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未足额交纳的,或保函、保险单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单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3)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保函、保险单原件退还手续。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供应商。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无2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5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随机抽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价相同时)□其他方式: 35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2-2802228,通讯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壹佰城市广场2栋5层北侧。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 8时 00分到 12 时00 分, 15 时00分到 17时30 分40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项目(√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德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20 0410 5250 0340, 41.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2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5.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8.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2投标保证金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投标人。18.3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7)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2.4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以报价最低者参与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则以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或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36.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36.6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7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8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9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货物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其他事项40.代理服务费40.1代理货物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40.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 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 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 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 0.05%5~10亿元0.035% 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 0.006%0.006%0.006%100亿以上 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以下勾选的方式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货物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货物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0)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提供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自身出具的产品(服务)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扫描件[包括进货(服务)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拟投入项目人员所提供社保同月份)》;②近一年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③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并同时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所有相关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固定联系电话以供确认。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或者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不被评标委员会完全接受的,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30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302技术分(满分45分)评审因素2.1基本分(满分30分)(1)标记“▲”为实质性参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第三方设备和服务除外),任一项不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负偏离做无效投标处理。(注:技术支持资料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或产品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一般参数及功能(不带▲号的参数)负偏离一项扣3分,漏项的每一项扣3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注:不带▲号的参数(第三方设备和服务除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否则视为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以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证明或产品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302.2技术方案分(满分15分)一档(0分):未提供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二档(5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方案基本可行,实施步骤、计划及组织方案基本完整,并且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三档(10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方案详细,实施步骤、计划及组织方案周全,分工明确,能较好保障项目实施质量;能提供实施进度计划表;能切合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实施对接方案,方案能表明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技术路线;能提供交付时间保证措施、技术服务等内容。并且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四档(15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切合实际,实施步骤、计划及组织方案完整周全;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能较好保障项目实施质量;能提供实施进度计划表,对各个时间节点的实施内容有详细的描述及承诺,确保项目高效完成;能切合本项目实际提供具体的实施对接方案,方案能清楚的表明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技术路线清晰;能提供交付时间保证措施、安全实施工作措施、技术服务等内容;能提供有建设及指导性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等内容。并且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53商务分(满分25分)评审因素3.1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分(满分12分)一档(0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或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二档(4分):有服务计划,有管理制度及故障的预防性维护和响应计划,包括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和响应时间等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三档(8分):有服务计划,有管理制度,有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完整、可行,有到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的,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处理流程、故障恢复时间等满足采购需求;且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厂商具有充足的售后资源及规范的管理制度。四档(12分):有明确服务计划,有管理制度,有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完整,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故障出现解决方案、有定期回访维护方案 (注明时间)、技术培训方案、保修期外维修方案;制定故障出现后的解决方案计划,包括故障原因分析、故障处理流程、故障恢复时间等;能提供定期维护计划,承诺对与产品相关的服务项目及实操流程提供操作指导,提供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并提供跟踪服务具体措施,同时提供实施效果评估并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并经评委认可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的。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的投标产品厂商应能保障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和提升服务水平。123.2质保期(满分8分)投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整机质保期为3年的基础上,投标产品增加1年质保期的得2分,满分8分。83.3信誉业绩分(满分4分)(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1 分。(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通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能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1 分。(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合同中的同类产品名称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不予计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满分2分。43.4政策功能分(1分)(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0.5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或分标)金额比例得0-0.5分。1总得分=1+2+3100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正文”30.2规定推荐。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表编号: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及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按医疗设备标准进行运输。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工作)10个工作日起支付50%,正常运行6个月后付清尾款。(注:所有款项均待财政性资金下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4、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壹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 年 月 日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一般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本合同适用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二、填写说明(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删除加所在地名称。(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X年X月X日前交货。(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资金性质按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填写。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四)本合同统一用A4纸打印。(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本合同各条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解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_]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第二节商务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商务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格式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如有委托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二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3.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4.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中标记。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格式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根据评分标准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第三节技术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技术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一、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需求偏离表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货物参数货物名称所提供货物的内容1……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2.当投标文件的货物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货物参数”、“所提供货物的内容”中标记。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货物配置清单格式投标货物配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生产厂家产地……注:若本表格式可根据投标人实际需求作调整或附上相应附件。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本项目所担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4、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序号优惠内容适用机型单价比投标报价优惠率1 %2 %3 %投标人名称(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组织机构]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_]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资格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技术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四、商务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2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2、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3、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设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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