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经营招标预告(普宁市人民医院2025)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YC025FGG07002GD

一、采购项目名称:
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第一职工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
C22040000 餐饮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5-08-19 16:06:42 至 2025-08-26 23:59:59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普宁市人民医院

地址:
普宁市流沙大道东30号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663-222220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悦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663-6186588

发布人:
普宁市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 2025-08-19 16:06:42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pdf

普宁市人民医院第一职工食堂承包经营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1、普宁市人民医院第一职工食堂位于院内博爱楼三楼,约1060㎡。医院现有职工约2300人,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早、午餐的常态化餐饮服务。2、供应商以中餐形式为采购人提供常态化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配送、食材烹饪、人员招聘及管理、厨具餐具的清洁维护保养、厨房及用餐场所的保洁等。3、应采购人要求提供非常态化餐饮服务,包括临时用餐(如:加班用餐、超过用餐时间用餐)和公务接待用餐。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按不超过《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办法(试行)》的通知》(普市办〔2019〕4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非常态化餐饮服务用餐费用不纳入合同结算范围内,另行向采购人按实报销解决。4、食堂场所、厨具餐具、消防设施设备、生产设施设备及食堂运作必要的其他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运作所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供应商承担。食堂运作过程中,除采购人必须负责提供及承担的部分外,其他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及承担。二、服务基本要求1、供应商负责和承担服务项目相关的所有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发放、劳动纠纷、用工风险、食堂人员工伤赔偿等一切人力资源服务,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整改意见。3、供应商对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合法用工手续。对所录用食堂服务人员健康卫生问题要严格审查,保证食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义务。4、采购人对重要的管理决策有建议权,供应商应予以重视。5、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6、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供应商违法及违规操作或因食材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7、供应商必须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安全环保、消防、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卫生监督等)和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若被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的,处罚款由供应商承担。8、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食堂的卫生状况、安全操作、消防操作、节能降耗的监督检查,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如供应商对存在问题不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9、供应商要做好食堂与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服务期间的卫生检疫、办理健康证、体检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三、食堂服务人员要求1、投入服务人员要求采购人食堂餐饮服务要求设置有三种服务岗位,分别是厨师岗位、帮厨岗位和杂勤工岗位。需配备共不少于20名食堂服务人员,分别为:厨师(兼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帮厨不少于4人,杂勤工不少于12人。2、服务人员上岗要求(1)所有人员应通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且将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后才能上岗,复印件交采购人存档。(2)食堂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统一、清洁的工作衣服、帽及口罩,配餐时戴手套操作;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饰物,手部有外伤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3)所有人员每年体检不少于1次,体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符合国家用工规定。(5)如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3、膳食制作服务要求【厨师】(1)负责早、中菜点烹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烹饪不同菜式,兼顾各种口味。(2)根据季节行情实际,研究制定每周菜谱,控制成本。严格按照菜式规定,烹制各种菜肴,每月保持20%以上品种的变换,并提前两周将菜谱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注意营养合理搭配:早餐做蛋白质、粗粮合理搭配;午餐做到荤素合理搭配,种类多样化。(4)保持地方菜特色和风味,能满足就餐者多样化的口味需求,提高及餐人员的满意度。【帮厨】(1)检查清洗加工食品的质量,禁止使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的食品。(2)蔬果类须清洗干净,洗后无泥沙杂草残留。(3)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专池分开清洗,必须时消毒处理。(4)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分开使用。(5)注意食品安全卫生,清洗过的食品不落地存放,食品仓库或加工区域不得存放私人物品。(6)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①餐具要分池清洗,分柜消毒存放;②按照餐具清洗流程,合理使用洗洁精,减少化学化工类物资残留。(7)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杂勤工】(1)严格遵守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餐厅的各项勤杂工作。(2)协助帮厨做好餐厅清洁卫生。(3)定期盘点厨具、玻璃器皿和使用设备,报告损坏和短缺情况,并向采购人申购。(4)协助厨工做好蔬果类、厨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四、工作要求及供餐标准1、工作要求(1)供应商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开膳工作。食堂正常供餐时间暂定为:早餐:6:30--8:30;中餐:11:00—13:30,具体供餐时间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2)供应商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不得采购过期、腐烂、变质等食材。(3)食堂内所有房间(包括厨房、仓库、配餐间等)清洁卫生由供应商承担,大、小餐厅开餐时间桌椅、地面清洁卫生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要合理使用厨房设备设施,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4)供应商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同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所有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5)供应商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包括着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供应商为员工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7)供应商应爱护饭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食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出租、转让给他人。(8)食堂的剩余饭菜、废弃油脂应按采购人指定地方存放,如采购人没有其他要求,则由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按规定处理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9)供应商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并定期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内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10)如采购人有部分用餐人员无法到现场堂食的,应提供一次性餐具对膳食打包。若采购人有要求的,应安排人员对膳食打包送至相应用餐人员的部门。(1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义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及用餐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所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2、常态化供餐标准供餐菜式由服务承包方自行推出,食堂膳食采用现场加工的供餐模式,实地制作用餐,禁止使用预制菜,并以自选式进行供餐,具体供餐标准如下:(1)早餐:供应商每餐早餐主食品种(粥、粉、豆浆、牛奶、中式包点、面条等)不少于8个,杂咸品种不少于8个。(2)午餐:供应商午餐菜式品种不少于8个(米饭除外,畜禽肉类2-3个,水产类1-2个,蔬果类2个,杂食1个,汤1个)。(3)菜式人均用餐分量要求:①净肉类荤菜≥70g,带骨肉类荤菜≥80g,肉类荤菜指畜禽肉类、水产类;②荤素类(含蛋类)≥80g,指畜禽肉类、水产类与蛋类、蔬果类混制;③蔬果类≥50g,指瓜果蔬菜;④汤、米饭在不浪费的原则上不限量供应。(4)若采购人需要供应晚餐的,服务承包方必须按采购人需要提供供餐服务,且晚餐的供餐标准和餐费按午餐的标准和餐费执行。(5)供应商必须按照供餐标准提供菜式,如出现1次未按供餐标准供餐情况,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处以警告;出现2次未按供餐标准供餐情况,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服务结算款中扣除;出现3次以上不按供餐标准供餐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五、食材采购要求供应商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供应商要严格做到购物索证,建立好购物“台帐”,索证验收“台帐”,“电子”台帐(包括餐具消毒“台帐”)必须专人规范填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检查。1、食材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脏物存在,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果类利用率不低于95%)。(2)冻品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送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4)。(3)冰鲜类食品保质期不得超过48小时。(4)干货类为市场上一级产品。(5)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利用率不低于95%)。(6)鲜肉类应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7)熟食类必须来源于正规店家,保证为当天生产的食品,并符合该类食品的行业标准。(8)粮油、副食,调料类由正规厂家供货,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油。(9)豆制品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0)供应商提供的全部食品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换货;如换货,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2、食材安全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采购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供应商必须包退包换。(2)供应商须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4)供应商须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腐烂、无辐射、无侵权、无变质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5)供应商提供的蔬果类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且具有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供应商对每日蔬果类须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农药含量,含量超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采购人每日对蔬果类进行抽样复检,如复检出现1次含量超标情况的,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服务结算款中扣除。出现3次以上含量超标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果类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供应商将被采购人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3、食材运输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食材运输车辆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2)供应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食材配送延误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不断开发新菜式、新品种,保证饭菜质量稳步提高。2、供应商不得经营与食堂用餐无关的产品、违法违规用品,不超范围经营,并保障食品安全;更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采购人一经发现将直接报案处理并有权单方直接解除合同。3、就餐者采取刷卡用餐方式为主,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卡机系统,发卡、注销、挂失、系统维护以及充值、消费、财务报表等工作由采购人负责。4、如供应商有另外的订餐小程序,可向采购人推荐,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5、如有接待餐或者其他采购人要求的餐食,则采购人需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供应商准备。6、供应商须制订紧急供餐方案,确保特殊情况时的供餐。如遇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告采购人,并负责提供其他方式供餐,2小时内保证采购人职工就餐。7、供应商可提供经营宵夜及各类特色美食,经营时间向采购人总务股报备。8、积极参与并做好采购人在重大疫情防疫期间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9、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接受采购人和地方***门的治安管理。10、供应商必须树立为采购人服务的意识,配合采购人做好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工作,参加采购人召开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听取职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并不断改进工作。11、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供应商应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到位。1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13、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内负责医院食堂相关证件的年审、换领等手续,采购人及时提供相关证明配合供应商办理。供应商每年向医院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以便医院存档。14、供应商应为采购人食堂每年购买保险额为500万元以上的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交采购人保管,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为受益方。15、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得的服务数量与金额,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若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合同自动终止。如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16、供应商在本项目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如税费及其他因承包经营须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按时缴纳。如需开通外线电话或网络,费用由供应商负责。17、供应商经营食堂的食材采购成本(包括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辅料支出,包含当期实际耗用的米面、蛋奶、果蔬、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水产品、调料及其他原料等八大类别)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65%。18、医院食堂服务对象仅限于本院在职职工,不得向就诊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七、服务质量考评1、每月由采购人组织职工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每月评定一次,以100分为总分,采购人将根据当月情况对月考核表中各项指标进行评分,食堂的月评定分数为评审人员分数总和的平均值。月评定分数达到80分或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职工食堂服务工作考核表》、《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表》)。2、月评定不合格时按以下措施执行:(1)月评定分数70-80(不含80)的,采购人有权处以供应商人民币3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服务结算款中扣除,同时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限期通知书;(2)月评定分数60-70(不含70)的,采购人有权处以供应商人民币5000元罚款,罚款从当月服务结算款中扣除,同时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限期通知书;(3)月评定分数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或解除合同,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附件职工食堂服务工作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得分1资质证照情况有效性是否超过有效期。1分在有效期内,1分;超过有效期,0分。2管理制度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分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5分。3人员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是否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1分每发现1人无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扣0.5分。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情况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1分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5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是否洗手、消毒。1分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在岗并按规定履行职责。1分不在岗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扣1分。7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情况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时是否抽烟;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佩戴饰物;是否手部破损而未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2分每发现1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8食品安全培训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1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情况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1分;无或档案不规范,0分。9场所卫生和设施设备情况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情况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是否有蜘蛛网、霉斑或其他明显积垢;地面是否洁净,是否有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是否通畅;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存放设施是否密闭,外观是否清洁;是否有昆虫鼠害。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0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和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与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转和使用。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1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和贮存食品的容器情况是否无毒无害。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2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贮食品及原料情况是否在食品制作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其他禁止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12存、经营和使用等情况食品及原料情况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13食品经营和使用行为是否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14食品原料贮存情况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原料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5食品添加剂存放情况是否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有专人保管,使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建立使用台账。1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6加工操作情况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和设备标识、使用、存放、清洁情况粗加工水池是否有标识,并按要求分类清洗植物性食品和动物性食品;生熟容器、工用具是否有明显区分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使用前是否进行消毒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7食品原料使用情况是否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仍在加工、使用。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18食品烹需要熟制加工的食3分每发现一处不规饪过程品是否烧熟煮透;熟制品存放的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半成品、食品原料是否分开存放;餐具、食品或已盛装食品的容器是否直接置于地上;是否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范扣1分。19专间情况专间符合规范要求情况是否有非操作人员擅自进入专间,是否在专间内从事与之无关的活动;是否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或杂物;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是否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专间温度是否控制在25℃以下。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0.5分。20专间内食品存放情况剩余尚需使用的直接入口食品是否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21餐饮具洗消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餐饮具清洗水池是否足够使用,并与粗加工水池分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要求;采用化学消毒的有效消毒浓度和浸泡时间是否达到要求;采用热力方法的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是否达到要求;餐饮具的消毒效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21餐饮具洗消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是否有明显标识。3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22其他有关情况留样规定情况是否按规定留样。2分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23废弃油脂和餐余垃圾处理情是否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和餐余垃圾。2分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24整改情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4分每宗扣4分。25满意度情况投诉情收到职工投诉的,且核实投诉成立。16分每次扣4分满意度问卷情每月将随机收集8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表。40分每份每项不满意的扣0.5分总体评价:(可附页)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考核人员签名:日期:备注: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问卷表亲爱的职工们,为了你们健康成长,使医院职工食堂更好地为你们服务,请认真如实填写下表。1、菜饭是否卫生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2、饭菜是否有营养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3、饭菜是否新鲜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4、冬天食堂饭菜保温情况(冬季可选)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5、菜类更新情况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6、饭菜的味道怎样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7、饭菜量是否够吃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8、用餐的环境卫生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9、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10、服务人员个人卫生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11、食堂饭菜价格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12、你对院内职工食堂有何建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承包经营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