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预告(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FNYGC2025080023
工程名称
宝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宝应县望直港镇、射阳湖镇
工程规模
2025年度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BYFNYGC2025080023001
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
公开招标
71
2025-09-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8-22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8-22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8-2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射阳湖镇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暂按478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泵站、桥梁、涵洞、渠道、田间配套建筑物、机耕路、土地平整等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的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以全部竣工验收为准,暂定36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1万元(工程造价暂按478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本标段为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按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J1-J4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2人(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规定要求;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它要求: 3.10.1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为: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投资额在2850万元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投资额为准,如未注明,以中标通知书涵盖的合同投资额为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 3.10.2投标人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4.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byfzx/)、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 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 编: 邮 编: 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李国程 电 话: 电 话: 0514-88261798
2025年8月22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宝应县望直港镇、射阳湖镇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2258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人
李国程
传真
电话
0514-88261798
邮编
225800
E-mail
yzjc8223378@126.com
相关附件
图纸.rar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招标文件标段编号:BYFNYGC2025080023001招标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2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无需提供投标备份文件)3.8资格审查资料3.9暗标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需提供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评标结果公示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8.3签订合同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异议与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3.4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1监理服务范围:B.1.1监理工程范围B.1.1条中所规定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B.2监理内容:B.2.1施工方面B.2.2咨询方面B.3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B.3.1定期信息文件B.3.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B.3.3监理过程文件B.3.4其它B.3.5文件报送份数C.1监理费用C.2支付办法C.3其他说明事项一、甲、乙双方约定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四、违约责任五、对督促单位的约定和授权六、检查方式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各自上级主管部门一份。第五章技术资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目录1.1投标文件封面1.2投标文件目录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6.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7.类似工程业绩监理的类似工程一览表(含附件)8.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当力求统一,监理大纲应具备的基本项目统一按以下顺序编排:.(一)工程概况;(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范围和总目标;(三)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四)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组织;(五)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制度;(六)项目监理目标控制措施:1、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2、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3、投资控制的主要措施;4、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5、合同及信息管理的主要措施;9.投标安全承诺书(单位公章)10.监理取费11.其他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宝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宝应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射阳湖镇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暂按478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泵站、桥梁、涵洞、渠道、田间配套建筑物、机耕路、土地平整等工程施工。2.3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的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以全部竣工验收为准,暂定360日历天;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1万元(工程造价暂按4786万元)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本标段为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按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J1-J4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2人(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规定要求;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其它要求:3.10.1类似业绩的认定标准为: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投资额在2850万元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投资额为准,如未注明,以中标通知书涵盖的合同投资额为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3.10.2投标人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10.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8.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9、联系方式招标人: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邮编:,邮编:225800联系人:,联系人:李国程电话:,电话:0514-882617982025年8月22日地址: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邮编:邮编:225800联系人:联系人:李国程电话:电话:0514-882617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政府、宝应县射阳湖镇人民政府地址:/联系人:/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联系人:李国程电话:0514-882617981.1.4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1.1.5建设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射阳湖镇1.2建设资金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的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主要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1.3.2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以全部竣工验收为准,暂定3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2.2澄清和答疑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30时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17:30时获取方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附件);☑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含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附件);☑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5月-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监理大纲;☑监理取费;☑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安全承诺书☑其他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3.2.2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费用暂按4786万元计算,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71万元。结算时,监理酬金以最终受监建安工程造价审定价为计费额基数,按合同约定办法进行调整。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万元3.4.2投标保证金退还/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3.8暗标编制要求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各投标人不得在监理大纲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1、监理大纲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3.8暗标编制要求(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3)监理大纲中凡要求提供的监理工程流程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无需递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时间和开标登录网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登录网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v2.0”“https://www.yzggzyjyzx.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guide”。(3)解密地点。通过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V2.0)完成投标文件解密。(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电脑登录“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通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提出和答复异议以及文件传输等活动,异议的提出和答复必须在系统“异议”板块采用文字方式。(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群聊、直播、桌面分享等相关准备工作。(6)依据《V2.0版本(新)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房建市政、农业工程)》,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可提前两小时登入扬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进行网上签到并填写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QQ等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开评标与中标后的业务联系,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互动交流”板块中反馈。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对于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建议所有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可在开标前两小时内进行相关网络测试及签到并填写相应信息,以保证顺利完成开标程序。访问路径: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在首页右侧找到7.0版本下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入”的模块,点击进入即可参与;操作手册请在扬州市公共资源网站底端的“下载专区”中进行下载。(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通过“公告栏”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按规定时间通过扬州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文件限定时间之内完成(目前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投标人网络与5.1开标时间和地点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招标人在征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暂时中止开评标。(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参与远程交互人员的交流发言,发送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均被视为是投标企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采取现场直播,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出现现场音视频延迟或卡顿现象,但并不影响抽取结果。(11)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可随时进行沟通交流,如现场管理端在10分钟内无法与客户端建立起联系(无人应答或不作响应等),即视为投标人放弃交互权利,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处置方式(招标人可以不再通过其他方式与投标人建立联系),投标人必须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同时,所有交互内容必须与此项目有关的方可提出,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将会对其单位做出禁言处理。(12)在开标会议进行过程中,投标人若对开标有异议,请在开标结束前在系统“异议”板块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如实记录。开标结束后,请投标单位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的澄清或者说明要求。特别提醒: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软件环境的设置。建议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不低于百兆)、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电脑系统win7及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可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xzzq/201608/be11aa0fdecb4fc289692a737439b3aa.shtml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3)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和发布,网址为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pro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070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14-82087167、4009980000。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扬州市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网上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2.2解密时间现场解密的:/;远程解密的:以现场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进入投标人解密阶段后30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及以上单数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9.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宝应县农业农村局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最低标准和专业要求1、项目总监1人,项目总监具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3、监理员2人(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备注: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监理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监理人员最低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价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55%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10.2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2、本项目监理大纲采用暗标。3、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材料,均以彩色原件扫描件形式编制进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原件扫描件关键信息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该扫描件未提供。4、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全套书面投标文件肆份给招标代理机构。5、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6、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按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J1-J4标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和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澄清答疑模块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2.2.4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招标文件澄清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通过“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电子化交易系统“答疑下载”模块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由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和其他费用组成。3.2.2监理费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致,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发送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中。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3.6.3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6.4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7投标备份文件(无需提供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3.8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3.6.1项的要求。3.9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大纲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编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需提供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4.1条、4.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4.4.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投标文件唱标顺序;(5)需抽取相应数值进行基准价计算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众随机抽取;(6)按照宣布的唱标顺序开标,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解密,公布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等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评标结果公示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8.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总监理工程师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签订合同8.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9.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将书面告知异议提出人;作出答复前,后续招标投标活动将暂停开展。投标人对开标的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前述异议事项,异议提出人未按程序和规定时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亦将丧失进一步提出投诉的权利。9.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监理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类似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投标安全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供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55分2、监理大纲:22分3、企业业绩:10分4、总监素质:6分(业绩6分)5、专业配置:7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2投标报价本工程监理费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赋分标准如下:投标人报价为71万元时,得基本分45分,报价费每低5000元加1分,最高得55分(比如:报价费66万元时,得55分)。以上分值计算采用插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552.2.3技术标1、监理大纲是工程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的指导性文件,是监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依据。监理大纲应包括评分细则内容编制。2、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监理大纲进行评审。3、在监理评标中,监理大纲实得分必须达到满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监理大纲视为不可行。4、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5、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规定:各投标人不得在监理大纲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①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行距为固定值25磅。②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③监理大纲中凡要求提供的监理工程流程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均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基本要求监理大纲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分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2分监理工作制度2分质量控制的措施3分进度控制的措施2分投资控制的措施2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1分合同、信息管理措施1分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4分监理工作流程图2分根据工程情况需要的其它内容1分企业业绩企业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标准: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投资额在2850万元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有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投资额为准,如未注明,以中标通知书涵盖的合同投资额为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10分总监素质项目总监业绩项目总监业绩标准: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投资额在2850万元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或国土整治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注明的投资额为准,如未注明,以中标通知书涵盖的合同投资额为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拟派总监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监名称6分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监变更资料。注: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理资源配置专业配置具有测量、造价、安全、路桥、机电等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得5分,每少1个扣1分。注: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者监理工程师证书上专业为准,需提供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监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证书原件扫描件添加进投标文件中。5分监理部成员(总监除外)具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2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时的成员不一致的;(6).总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0).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4).监理组所报人员配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或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备专业要求的;(15).监理组所报成员超过在手项目规定的或项目总监有在手工程的或在手工程情况不符合扬州市相关规定的;(16).经评委会评审,确认监理大纲不可行的;(17).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其它合理性重大偏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码:。六、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七、监理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八、双方承诺1、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2、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第一责任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单位”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监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委托人实施的监督。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第二条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监理人的义务与责任1、严格执行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运用合理的技能协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维护监理委托单位以及项目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3、监理工作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遵守职业道德。4、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监理业务。5、监理单位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经营活动。监理人员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6、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由于未按合同规定进行监理而造成工程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与项目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与项目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监理机构定期向委托人和见证人书面报送:监理月报、每旬简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事件专项报告。8、监理人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工程建设质量要负责到底。9、监理人要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在项目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工程的工作量和工程款进行复核和签认。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自身的县级报账工作。第四条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1、委托人负责与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调外部关系,按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支付监理酬金。2、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前期工程资料,行政文件及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和采购协议。3、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监理人和承包单位的相关事务。第五条监理人的权利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人以下监理权利:(1)协助委托人选择符合规定的施工队伍,具有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2)对工程质量有严格把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提出整改。对项目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有检验权。(3)对工程未按项目规划图、项目计划任务、工程规划型号、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定点位置施工,有权责令停工并及时向委托人和见证人反映并出具报告。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一、监理人员的配备,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二、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三、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及时书面通报工程情况。四、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合理事项。第七条监理报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八条其他(1)由于工程需要,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员出差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承担。(2)监理人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3)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提交仲裁机关仲裁。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2)国家相关政策、法规。(3)国家先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评定标准。(4)委托人和施工单位的正式合同,协议第三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范围:。(2)监理内容: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3)审核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提出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4)审查和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要督促项目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5)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应进驻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进行建设监理。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6)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7)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和工程付款凭证。(8)定期向监理委托人书面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9)工程竣工后,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档案材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提交工程监理报告。(10)在工程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承担质量责任,并督促承包单位保修。第四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第五条违约责任监理人违约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委托人逾期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工程监理费=监理受监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审计金额×%,即人民币万元整。工程监理费的支付方式:根据财政部门县级报账制要求,按照县级报账的程序和规定以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经业主方认定并同意后支付该工程的监理费。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监理报酬。第七条合同变更除不可抗力外,非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因工程项目增加,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计算: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更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难以解决的,双方同意由向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本工程包括全部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整体完工直至验收结束。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B.1监理服务范围:B.1.1监理工程范围附件A所述工程项目。B.1.2监理业务范围B.1.1条中所规定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B.2监理内容:B.2.1施工方面(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开标后的施工招标工作。(2)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分包人资格。(3)督促发包人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被监理方的开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经发包人批准,签发开工通知。(4)审批被监理方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临建工程设计及现场试验方案和试验成果。(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被监理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被监理方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被监理方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被监理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核实质量管理文件。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工艺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由发包人报质量监督部门批准后实施。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协助发包人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被监理方递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被监理方的收方计量,签署付款意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10)组织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被监理方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13)其他相关工作。B.2.2咨询方面(1)受发包人委托和发包人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3)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B.3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B.3.1定期信息文件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报送监理月报、年报,其主要内容为:(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重要特征及情况简介;(2)大事记;(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7)现场会议和来往信函;(8)监理工作情况;(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动态、投入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11)进度款支付情况;(12)图片;(13)水文、气象自然情况。B.3.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4)发包人要求递交的其他报告。B.3.3监理过程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B.3.4其它按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与记录。B.3.5文件报送份数一式三份。附件C监理费用与支付C.1监理费用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监理费用最终按受监建安工程造价审定价为计费额基数,按合同约定办法进行调整。监理费用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监理费用最终按2025年度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实施监理的工程结算审计审定总价×中标监理费率计算确定。C.2支付办法支付办法工程监理费=实施监理的工程结算审计审定总价*中标的监理费率;2025年年底工程建设主体任务目标基本完成、没有重大质量安全负面清单的,可按不低于50%付款,余款项目县级初验合格后报账支付,并留3%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1年期满,期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无息),若期间有其他因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后果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时解决,产生相关费用的监理单位应先督促施工单位先行支付到位后方可支付监理费质保金。C.3其他说明事项1、委托人将严格按照履约考核表中规定的内容对监理机构进行考核。若项目建设期内违约罚金超过3万元或履约考核被处罚4次(含)以上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公司下一个年度不得参加我县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并视情况将有关不良行为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2、考核办法:(1)监理人在签订合同时报送的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合同期内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日必须在现场工作,每天不少于8小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人将以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督查,若发现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未在施工现场,且无正规请假手续,委托人将记录缺勤一次,并按考核办法对监理人进行处罚。若缺勤记录达到4次(含)以上,该监理公司下一个年度不得参加我局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若缺勤记录达到五次(含)以上,委托人将直接与监理人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并且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该监理公司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2)其余考核办法详见附表。3、开工前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规划及细则、每月5日前报送监理月报、原则上每天于工作群上传施工现场影像资料、工程竣工后7天提交档案资料。4、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应先完成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与施工单位共同向建设单位申请单项工程四方验收,监理人应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验收。6、履约考核扣款在结算时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时间违约罚金备注关键人员到位必须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随机检查1万元/人建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离开工地需书面请假,并由本人签字,业主方在工程开工日至竣工日期间(以业主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以随机抽查形式进行督查。随机检查1000元/人次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控制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一经发现施工过程中有质量违规现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项目负责人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施工期间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而监理单位未向业主反映或未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的。随机检查3000元/项次严格监管工程现场原材料,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随机检查3000元/项次施工期间全程现场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质量违规现象及时制止、停工。随机检查3000元/项次工程工期控制按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计划安排,如有单位施工工期滞后应及时书面向业主反映。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监理单位未向业主及时反映的。随机检查2000元/项次工程造价控制监理人员应按监理职责、合同及招标文件等规定进行全过程控制,对工程变更联系单签署、工程决算审核等过程应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或签署违背项目管理规定的内容。随机检查3000元/项次工程竣工评价在单项标段工程竣工后10日内,未能及时上报标段完工情况书面评价的。规定时间2000元/每延迟10天工程完成报表每月未能及时上报每个标段工程完成情况的或报送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规定时间2000元/次每天报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机械数量,在指定工作群上报施工现场图片的或图片报送不符合要求的。规定时间200元/天工程监理资料竣工验收后,上交业主资料不全、不真实的;竣工图纸上工程的位置、数量、规格等和实物不符合的。随机检查1000~1万元/项次监理周例会总监应准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月例会,如有特殊情况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请假条,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无故缺席监理周例会。规定时间2000元/项次附件D监理大纲监理大纲由监理单位编写,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述明监理的组织、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监理的方法和手段等。在监理投标时,列入投标书;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监理规划,送交发包人。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廉政合同(格式一: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甲方:(发包人)乙方:(监理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以下简称甲方)与承担工程监理标合同段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2、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3、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农业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4、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廉政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5、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严禁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金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财物;对推辞不掉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应立即上缴纪检监察部门或廉政帐户“510”。2、甲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提供吃、住、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亲朋好友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规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私下进行交易。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财产性权益。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任何不当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吃、喝、玩、乐等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财物。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进行私下交易。四、违约责任1、甲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的,对违法违纪人员,将依法查处。2、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5万元的违约罚款,若严惩违反《廉政合同》的,在1-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农业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市场,对违法违纪人员,将依法查处。五、对督促单位的约定和授权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督查单位为,。双方授权督查单位主持本“合同”执行情况的督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规范内的裁定意见,执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处罚。六、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由督查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各方约定的其它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方式、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督查部门各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工程监理J3标段廉政合同(格式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以下简称甲方),与承担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约定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编号:)工程监理、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业主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5、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严肃查处本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对乙方承建的施工项目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不准从事与其监理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无正当理由拖延签发工程量清单、资金支付,损害乙方利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2、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乙方不准以任何理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监理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4、乙方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5、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安排工作或劳务。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不准与甲方串通,损害业主的利益。四、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条款的,对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2、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条款的,对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五、对督促单位的约定和授权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督查单位为,。双方授权督查单位主持本“合同”执行情况的督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规范内的裁定意见,执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处罚。六、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由督查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由各方约定的其它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方式、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八、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各自上级主管部门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纪检监督方:(盖单位公章)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纪检监督方:(盖单位公章)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技术资料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