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预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5)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3038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方式: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比例:
100.00
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包1:行政政法、社保处等对口预算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30000.00

报价方式:
费率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
行政政法、社保处等对口预算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
230000.00
标的1-评审咨询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一年(2025年9月2026年9月)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8.26(上传).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费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费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费率又不能证明其费率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磋商费率得分=磋商基准费率/最终磋商费率×20。磋商基准费率为最终磋商费率的最低费率。

2
项目团队
15.00
1、项目团队应至少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住建部颁发);技术人员2人(建筑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技术人员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满足以上条件得10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每增加1名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加至5分止。 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证件(造价师工程师职业资格证、注册证或职称证)的复印件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40.00
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方案应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应清晰全面,能够实现采购人的工作意图和目的,具体应包含:①对各项评审工作内容的理解和思路;②熟悉各项评审体系,包括各项评审标准、评审权重、资料来源等;③拟定相关工作计划,提供相关的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④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把控合理、人员保障到位、具有有效的措施,且能满足各阶段工作要求;⑤能够结合工作内容,合理运用各项评审方法,能给结论做出易于理解的解释。 注:按照以上5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具体、有较强的针对性的得8分;每提供一项内容较完整、科学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提供一项内容不完整、针对性差与项目实际需求脱节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
业绩情况
10.00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注:类似业绩指新建或维修改造项目概(预)算评审,投标文件中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不得分。

5
内部管理制度
5.00
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分为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 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完整具体,科学合理得5分;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不够完整的得3分;内部管理制度不科学合理、不够完整、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内部管理制度不得分。

6
服务承诺
10.00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问题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等) 服务承诺方案内容描述全面、详细具体、合理得10分; 2、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问题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等) 服务承诺方案内容科学合理、不够全面的得7分; 3、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问题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驻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等) 服务承诺方案内容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全面的得4分; 4、未提供承诺方案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

合计:
100.00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2025年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编制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编制时间:2025年07月23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二)需求调查方式:/(三)需求调查对象:/(四)需求调查结果:/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为建立预算编制项目储备库管理常态化机制,提高预算项目编制质量,做好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发〔2023〕9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宁财(预)发〔2024〕213号)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本项目2025年财政厅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具体共划分为四个包,其中包1、包2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包3、包4为项目储备库审核。(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96万元包1预算:23万元(费率上限1.3‰)包2预算:23万元(费率上限1.3‰)包3预算:25万元包4预算:25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包11 行政政法、社保处等对口预算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项1/包22 经济建设、农业农村、资环、综合、教科文处等对口预算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项1/包33 经济建设和公共管理类项目储备库审核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项1/包44 农业农村和社会服务类项目储备库审核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项1/(4)包1—包4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1本项目按照服务内容所处的部门类别和业务性质分为4个包,选取4家第三方机构:包1:行政政法、社保处等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对行政政法、社保处等对口部门预算单位申报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内容包括:熟悉资料、踏勘现场、维修改造方案评审、维修改造预算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自接受任务后15个自然日完成整个评审工作);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等。包2:经济建设、农业农村、资环、综合、教科文处等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评审,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对经济建设、农业农村、资环、综合、教科文处等对口部门预算单位申报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内容包括:熟悉资料、踏勘现场、维修改造方案评审、维修改造预算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自接受任务后15个自然日完成整个评审工作);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等。包3:经济建设和公共管理类项目储备库审核,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对经济建设和公共管理类部门(单位)申请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预算评审;重大政策、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预算部门及单位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研究与制定;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点项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参与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研究等。包4:农业农村和社会服务类项目储备库审核,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对农业农村和社会服务类部门(单位)申请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预算评审;重大政策、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预算部门及单位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研究与制定;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点项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参与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研究等。1.2服务方式在服务期内,包1、包2需安排3名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2人,根据工作需求动态调整;包3、包4各派驻3名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2人,根据工作需求动态调整。驻场人员同时受预算评审中心管理,按时完成预算评审中心布置的工作任务。1.3管理制度预算评审中心对引入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实行“分类建档、信息公开、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办法。预算评审中心根据财政预算评审任务或工作,与选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第三方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和协议约定完成任务或工作,并确保时效性和结论的有效性。实行回避制度,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建立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方机构,在本次服务期内,应终止“协议”,立即退出不再承担任务或工作:服务期内中有2项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因自身原因服务期内不接受任务或工作的。1.4第三方机构的考核(一)预算评审中心对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工作的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采取评级和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为合格,得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全年考核实行单个任务或工作考核和平时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第三方机构完成财政任务或工作后,预算评审中心按照财政任务或工作的类别与性质对其进行考核,年底对每次考核进行分类汇总和总分汇总,以适当方式公布考评结果。1.5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质量与风险控制1.5.1第三方机构的执业质量与风险控制。指在财政各环节进行执业质量控制,保证财政定性定量客观、公正、准确,降低或避免财政风险。1.5.2第三方机构专业素质第三方机构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编制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选择专业技术水平高、综合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建立稳定的评审团队。1.5.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中的重点、难点、疑点的详细情况,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预算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报告。1.5.4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落实保密、廉政规定,不得泄露任何的有关信息,不得提出与评审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得借机承揽业务。预算评审中心项目对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监督,审核结论,及时纠正问题,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2.商务要求2.1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9月2026年9月)2.2包1、包2付款条件:分两阶段付款第一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按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第二阶段:受托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后,委托方按考核结果在30自然日内向受托方按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2.3包3、包4付款条件:分两阶段付款第一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约定服务费用总额的40%。第二阶段:受托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后,委托方按考核结果在30自然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剩余60%。2.4结算支付方式。本项目的服务费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受托方应当在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数额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履约验收方案1.包1—包4(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工作进度进行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一)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二)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三)验收合格的服务,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服务,采购人予以退回并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四)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5)履约验收内容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以实际签订采购合同为准。(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五)风险管控措施1.包1-包4(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及时评估政策调整可能对招标文件产生的影响,及时调整招标文件。(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及时评估实施环境变化可能对采购需求产生的影响,及时调整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及时评估实施环境变化可能对采购需求产生的影响,及时调整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根据预算项目变化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做好招标文件和招标环节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质疑投诉。如出现质疑投诉则按以下措施进行应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6.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认真的分析、估计和预测,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做好招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招标的过程中及时将信息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如拒绝和不正确履行合同,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在招标合同条款中,针对中标人不同情形的违约行为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招标人因中标人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适当的补偿。(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规避风险,通过国家政策、限制性制度和标准,阻止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风险的发生。或调整采购需求,或重新分配资源,停止某些活动。供应商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造成损害行为如触动到相关民事或刑事法律法规条款,采购单位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