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畜禽肉蛋类 猪肉 鸡肉 鸭肉 羊肉 牛肉 鹅肉 熟肉制品 蔬菜招标预告(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HXXD-2025CG-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映欣
项目联系电话:185855627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营盘东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映欣、18585562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胜竹、0855-8277708
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逸景高山 3 栋负一层 102 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HXXD-2025CG-002
采购预算:1120000.00元
最高限价:11200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5 -08 -27 至2025-08-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会议纪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余映欣
·联系方式:18585562700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胜竹
联系方式:0855-8277708
五、附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行政区域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6:19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1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映欣

项目联系电话
18585562700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营盘东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映欣、18585562700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逸景高山 3 栋负一层 102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龙胜竹、0855-827770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公示(州局).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HXXD-2025CG-002采购预算:1120000.00元最高限价:1120000.00元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5-08-27至2025-08-29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会议纪要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项目联系人:余映欣联系方式:18585562700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龙胜竹联系方式:0855-82777085、附件采购内容要求一、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供应食材及其配送服务,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瓜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及奶制品、粮油面类、干货、调味料、冻品类等。二、采购内容及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政府采购品目:综合零售服务(编码:C23140100),具体内容为:2.1食材供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鲜冻禽畜肉类等主要食材,具体如下:序号分类品种名称1畜禽肉蛋类猪肉、鸡肉、鸭肉、羊肉、牛肉、鹅肉及其副产品等2熟肉制品蒸煮香肠制品、腊肉制品、酱卤制品等3水产品鱼类等4蔬菜类小白菜、大白菜、凤尾、芹菜、菠菜、儿菜、青油菜、红油菜、厚皮菜、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小青椒、大青椒、甜椒、四季豆、豇豆、娃娃菜、韭黄、韭菜、折耳根、 茼蒿、香菜、大葱、小葱、山药、 蒜苗、蒜、葱、碗豆尖、藕、土豆、丝瓜、黄瓜、冬瓜、油麦菜、西兰花、花菜、空心菜、生菜、笋、玉米、姜、南瓜、芋儿、洋葱、蒜苔、黄豆芽、绿豆芽、茄子等5食用菌平菇、金针菇、茶树菇、虫草花、竹荪等6谷物细粉大米、小米、杂粮米、小麦粉、糯米粉、玉米粉、澄面粉、 燕麦粉等7豆腐及豆制品豆腐、豆腐皮、豆腐干、豆花、干腐竹、干豆筋、干豆结等8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红薯加工品、马铃薯加工品、其他 豆类植物加工品等9禽蛋鸡蛋、鸭蛋等10植物油及其制品菜籽油、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等11坚果炒制坚果等12乳制品鲜牛奶、灭菌乳、发酵乳等13水果类苹果、香蕉、橘子、西瓜、葡萄等14调味品生抽、老抽、香油、盐、鸡精、醋、味极鲜、花椒、大料、孜然粉等备注:本表仅列举食堂部分常用主要食材,项目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2.2配送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计划,在约定时间内,将需供应的食材安全、可靠的配送至项目实施地点。除特殊情况外,供应商每天配送时间为:上午6:30点之前。供应商同时应和采购人共同完成当次配送食材的点验和入库。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提供停车卸货场地、库房。三、供应的食材应满足以下要求:序号指标种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技术指标肉类总体质量要求(1)肉类的理化指标及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或采购人所在地区最新标准执行。★否2(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否3(3)肉类供应商供应的动物类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供货时一并提交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必要时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否4(4)所供生鲜肉确保为出厂后48小时内;冻肉确保为出厂后3个月内。★否5(5)保证所供肉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参考正规市场品质及来源。#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6非肉类总体质量要求(1)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同时保证食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情况;★否7(2)食品的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否8(4)蔬菜和水果化学药物不超标,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包装食品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在保质期范围内,保持较好的外观;水产品品质新鲜质量安全。★否9(5)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蔬菜不供应溯源不清的蔬菜。#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10(6)配送食材送达验收时不超过食材生产日期至保质期限日的 1/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 10 天以内的,送达验收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的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以内的,送达验收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的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否11面条米线质量要求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无杂质。△否12鲜冻鱼质量要求体表光滑,有鳞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否13鸡蛋质量要求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圆形,鸡蛋新鲜。#否14冻品质量要求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否15蔬菜质量要求供应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否16水果质量要求供应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过熟或欠熟。#否17豆腐及豆制品质量要求须保证食品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否18大米质量标准符合GB/T 1354-2018中关于米的标准。#否19面粉(含面粉配料)质量标准(1)通用面粉达GB/T 1355-2021国家标准。#否20(2)高筋面粉达GB/T 8607-1988国家标准;低筋面粉达GB8608-1988标准。#否21食用油通用标准供应非转基因食用油。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否22大豆油质量标准符合质量标准GB/T 1535-2017标准。★否23肉类通用质量要求(1)鲜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脂肪洁白;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肉质有弹性,放手后指压的凹陷立即恢复,不粘手;外表微干或微湿润,脂肪团聚于表面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否24(2)冻品外包装需密封、完整,无破损,商品合格证齐全。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承诺退货。★否25鲜猪肉通用质量要求猪主要部位肉符合GB/T 9959.1和GB/T 9959.3等规定。包括去骨前腿肉、去骨后腿肉、带骨方肉和去骨方肉,均要求一级。肌肉颜色为鲜红色,脂肪颜色为白色。肥膘厚度1.0~2.5cm,质地呈现肉色红、光亮、致密,没有霜降或异味。△否26五花肉质量要求肥瘦相间,肉质细腻,三层见花。△否27肋排质量要求肋排去剔前排后11-13根肋骨,整块重量1.2KG-1.8KG,纹理清晰,边缘整齐。△否28猪脏器及副产品质量要求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凝血块、无血污、泥污、颜色正常。△否肚: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疡面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物、无粘膜、无边油。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粘膜。舌: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病变、无异物、无舌苔、附肉少、无血污、泥污。耳: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病斑、无破损。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猪心: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瘀血,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猪肝: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密,肝叶完整,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有鱼腥味。猪口条: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异物。猪尾:品质新鲜,去毛洁净,不带毛根或绒毛。29鲜牛肉通用质量要求牛肉颜色呈正常鲜红状,脂肪微黄,表面有光泽有正常油脂分泌,触摸略感粘稠,按压有弹性,无发酸发臭气味,无腐坏变色现象,挤压无水溢出。△否30牛柳(牛里脊肉)质量要求牛里脊圆形长条,形如黄瓜,肉质细嫩。△否31牛腩质量要求牛腹部及靠近牛肋处的松软肌肉,带有筋、肉、油花的肉块。△否32鲜羊肉质量要求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否33冻畜肉质量要求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否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包装:按标准部位分割外包装无破损有生产日期。34鲜鸡(鸭、鹅)类质量要求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否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万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气味: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35鲜鸡类各部件质量要求鸡爪: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无残缺、脚趾根上无黑斑、允许有少量红斑。△否鸡翅:品质新鲜、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及溃烂、无血水血污、允许有少数斑、允许剪修但最大范围不超转弯关节处。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品质新鲜、无残骨无伤斑及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外形美观。鸡胸肉: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数红斑。鸡肝:品质新鲜、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渍。鸡胗: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无出血、瘀血、病变。鸡心:品质新鲜、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瘀血、病变,气味正常。鸡脖:品质新鲜、去劲部皮、无羽毛、无血污。鸡头: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伤斑、无溃烂、无血污。蹄筋: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顺直、干燥。36禽肉(冻)色泽: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否外表: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气味:无腐臭气味包装: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37其他食材质量标准以上未详细列明的商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质量标准。△否38特殊准入认证要求对实行食品质量(SC)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在验收时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否39综合供应能力要求果蔬供应链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签约的蔬菜、水果基地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0主食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大米、面粉生产基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1食用油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食用油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2牛奶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牛奶生产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3猪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猪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4牛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牛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5羊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羊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6禽肉供应链能力要求具有自有或签约的禽肉屠宰、加工厂或者直销、代理、经销商资格之一。△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一笔交易发票等复印件。47采购能力要求2024年 1月1日以来具有鲜冻禽畜肉、主副食鲜蔬等其他食材类食材(含本包拟配送食材)的进货内容。△是,提供2024 年 1月1日以来的从上游供货商进货单或双方的合作协议或交易发票。合作协议或交易发票中应体现投标人名称。48简易加工能力要求能够完成本合同采购食材的简易加工。#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9运输卫生要求投标人整个运输过程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冷冻制品、生鲜蛋奶、冷冻家禽、鲜猪肉等冷链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藏车进行运输。△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0运输工具管理要求投标人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管理范围,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否51规范包装要求包装产品交付时,必须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不得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否52一般配送要求采购人按期(日/周)向投标人发布采购内容,投标人应在送货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核对确认采购内容无误后,按每日约定时段配送至采购人指定验收地点。★否53应急配送要求投标人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具备应急采购、储备、运输等能力。#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4质量安全把控要求质量检验场所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租赁或固定合作质检实验室,能够用于检测本包采购的食材。△是,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复印件,提供具备检验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5质量检验能力(1)能够检测成品和半成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甜味剂、着色剂、漂白剂、酸度调节剂。△是,提供具备检验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6(2)能够检测食材中的微生物,至少包括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提供具备检验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7(3)能够检测食材中的重金属,至少包括铅(Pb)镉(Cd)汞(Hg)砷(As)铬(Cr)。△是,提供具备检验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8(4)能够检测食材中的农药(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等)和兽药(磺胺类、甲氧苄啶、氟苯尼考、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地塞米松、喹乙醇代谢物、氯丙嗪、替米考星、甲硝锉、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氯毒素、AOZ、SEM、无氯芬酸钠)残留。△是,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作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9(5)能够检测鲜冻禽畜肉中的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注:★代表符合性审查指标项;#代表重要指标项;△表示一般指标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标注#为重要服务内容、标注Δ为一般服务内容。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6个月,具体自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6个月(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机关食堂,配送地址:1.贵州省凯里市宁波路20号(黔东南州税务局宁波路办公区机关食堂)2.贵州省凯里市营盘东路6号(黔东南州税务局营盘东路办公区机关食堂)。二、服务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最新食材及食材配送相关法律法规及执行。供应商应遵守相关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政策执行,符合国家检验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3、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4、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5、符合GB1312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6、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7、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8、符合GB/T22165-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通则》9、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10、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11、符合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12、符合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13、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14、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其他未列出的产品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上述标准已废除或国家已出台最新的标准规范,则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四、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质保五、安全责任(1)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是供应商的原因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配送车辆安全责任:供应商在原材料配送过程中需自行保证配送车辆的安全,配送车辆在任何地点和时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付款方式供应食材按日(次)验收并入库,验收合格后,原则上次月底前支付上月配送食材费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合同款项,待项目完成终验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细节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约定,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七、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八、质量要求(一)1.配送的食材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不得配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3.不得配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4.不得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投标人对所送货物按需进行预包装,货物的包装及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5.不得配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6.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7.投标人配送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8.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9.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10.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11.调味品及副食品:调味品和副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可追溯来源。(二)其他质量要求1.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分等分级的质量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中位数水平,如质量或规格等级划分为1、2、3、4、5或大(L)、中(M)、小(S)的,应选择1、2、3或大(L)、中(M)等级。2.食品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有关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应与其内装物一致。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除上述已明确配送时间、保质期和检验检疫要求的食材外,其他食材送达验收时不得超过食材生产日期至保质期限日的1/3,(例如:食材保质期限为10天的,送达验收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的3天;食材保质期为6个月的,送达验收时间不能超过生产日期的2个月,其他同理以此类推)。超过以上保质期规定送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实施无条件退货。3.食品采购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污染、超过保质期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采购没有产品标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的预包装食品。4.投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九、履约验收要求9.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2025年7月的采购需求,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月度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汇总当月食材验收情况。第2次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2025年8月的采购需求,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月度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汇总当月食材验收情况。第3次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2025年9月的采购需求,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月度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汇总当月食材验收情况。第4次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2025年10月的采购需求,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月度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汇总当月食材验收情况。第5次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2025年11月的采购需求,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月度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汇总当月食材验收情况。第6次验收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以及2025年12月的采购需求,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月度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汇总当月食材验收情况。9.2具体要求1.验收人员由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投标人须委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材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2.配送要求采购人至少在配送前一日18时前向投标人提供所需的食品订单,投标人须在1小时内反馈是否可以备齐所需食材。配送时投标人须严格依据确定的食品订单将采购人所需的食品备齐,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将菜品分类好,免费配送至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落实办理,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需具备每日1-2次的补货能力。3.验收流程验收小组按订单对采购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货不对版、质量不好的食材不予验收,对于数量不足的食材,按照实际数量入账,填制验收记录和验收单。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4.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以月为考核周期,采购人按照《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月总分为100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也可以合理的调整考核内容,在不违反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纳入考核办法中。在考核周期内累计两次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或因中标人提供食材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人服务资格并重新招标。(1)月累计考核得分=月总分(100分)-月累计考核扣分,考核标准如下:《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投标人名称:年月序号考核评分标准考核扣分扣分事项1配送食材不能按要求提供进货查验记录、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每发现1次扣5分。  2配送人员没有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或健康合格证明失效的,按次扣3分。  3配送食材未能提供清晰的配送清单给采购人验货的,按次扣2分。  4未按照合同约定时段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或未在指定地点卸货的,按次扣2分。  5未按照应急配送要求,在2小时内保质保量完成配送的,按次扣2分。  6配送食材剩余保质期少于三分之二的,按次扣2分。配送过期的食材,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立即更换,按次扣5分。  7配送食材存在偷工减料、缺斤少两情况的,按次扣5分。  8配送食材不新鲜、有腐烂变质等质量问题或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立即更换,食材无法更换或被退回的按次扣5分。  9因中标人提供食材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按次扣30分。  10配送食材时车辆未清洗消毒,或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按次扣5分。  11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配送车辆或配送人员的,按次扣3分。  12中标人发现问题未及时与采购人汇报或协商的,按次扣3分。  13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的,按月扣10分。      月累计考核得分:    分。   (注:月累计考核得分=100分-月累计考核扣分。)投标人签名确认:采购人签名确认:(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序号考核等级划分考核得分(总分为100分)当月考核扣除金额1较好90分(含)以上不扣除。2一般80分(含)以上不足90分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的10%。3不合格79分(含)以下扣除当月食材配送总金额的30%。(3)考核人员:由采购人指定部门具体负责。(4)考核时间:采购人在配送食材当日进行验收入库、考核打分,在配送食材次月填制《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将月累计考核得分作为支付中标人当月食材配送金额的依据之一。十、其他要求10.供应和配送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2.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所供物资的运输及装卸。配送车辆凭采购人制发的专用通行证进出各配送点位,车辆进入采购人指定场地后,应缓速慢行,听从采购人工作人员指挥,在确保采购人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输装卸。3.所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安全、可靠。4.投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应当依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5.中标人需按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肉禽类兽药及瘦肉精残留检测报告等。6.投标人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处置,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7.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8.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采购人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食堂和投标人,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进行监督考核。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对投标人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9.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提供完善的履约配置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场地、车辆等信息和数据)并接受采购人实地监督,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响应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0.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食品、原料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并由中标人负责支付。10.2车辆管理1.投标人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应负责将物资在规定的时段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对运输车辆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4.投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0.3质量安全把控方案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内容要详细描述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措施、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10.4货物验收方案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货物验收方案。对规定各项验收指标提出明确的验收前提条件和验收依据及标准,列明需要移交和交付的各类检验报告和证明证书。对验收中可能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10.5应急保障方案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在自然灾害、极端事件、市场关闭、物资紧缺等突发紧急情况下拟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充分供应、按时保障等措施,确保全局食堂食材及时供应不间断。10.6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由验收人员直接向投标人提出退(补)货申请,投标人按照申请内容给予退(补)货。发现质量隐患,但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7人员要求1.总体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团队编制和人员资质务必保证运营服务质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团队人员,确实需要更换服务团队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团队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必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除专门负责本项目财务的会计外必须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要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和服务要求。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及配送车辆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管理团队项目经理: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明确一名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10.8管理实施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质量安全把控方案。方案内容详细描述供应货物质量把控措施、检验检疫关键环节把控、不符合质量标准货品处置等内容,确保提供食材安全可靠。2.投标人供应以下食品的,采购人全部退货,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10)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3.凡投标人所供应货物应为原箱包装,拆包或重组包装的应提前向采购人说明,定量包装批量误差不应超过实际标示的5%。10.9风险管控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先送货后结账的模式,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以下约定及合同违约相关条款处理:(1)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2)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出现两次解除供货合同;(3)凡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并拒绝退换的,采购人可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解决相关食材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专人对食材进行抽检,若发现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予以退换货;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1)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供餐延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2)投标人以书面、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包括对部分食材不再供货;(3)投标人虽未通知采购人不再供货,但1天没有供应采购人采购的货物,包括对部分食材没有供货;(4)投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提价的。七、十一、其他要求1.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第1次付款根据2025年7月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的验收情况,据实支付。第2次付款根据2025年8月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的验收情况,据实支付。第3次付款根据2025年9月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的验收情况,据实支付。第4次付款根据2025年10月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的验收情况,据实支付。第5次付款根据2025年11月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的验收情况,据实支付。第6次付款根据2025年12月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的验收情况,据实支付。2.定价方式1.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供应商报出统一的折扣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10%~20%),折扣率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保留位数超过2位的部分直接舍弃,如报价94.347%,则取值为94.34%。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结算单价按832平台定价执行,不适用于折扣率。2.结算公式:结算价格=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折扣率×实际供货量。如:结算周期内某类物品基准价为10元/千克,若投标折扣率为90%,实际供货为1千克,那么该类物品的结算价为10元/千克×90%*1千克=9元/千克。基准价参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黔东南州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定价,定价单位为500克,基准价以上月最后一日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配送价格低于基准价的按配送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配送价格高于基准价的以基准价结算。中标人应在每月结算时自行提供报价网站平均价格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网站没有的货物,依次参照佳惠、合力(需定位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进行定价,定价单位为500克,网站零售商品有多个规格的,以最大规格的每500克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具体的“报价网站食材价格”,结算价格=基准价×折扣率。基准价以上月最后一日价格为基准计算本月价格。投标人配送价格低于基准价的按配送价格为基准价,配送价格高于基准价的以基准价结算。投标人应在每月结算时自行提供定价大型商超或APP定价日价格基准的照片、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及佳惠、合力超市没有的货物,则参照当地农贸市场货物当日均价进行定价。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投标人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书面申请协商并在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3.报价应包含所供货物费用、税费、配送、运输、人工、搬运、装卸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另行收取费用。3.保密要求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1.供应商对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采购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采购人保密的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供应商服务结束后,供应商均应及时归还甲方采购人,对采购人要求删除的电子文档应从供应商及其雇员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3.供应商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以上1.2.3.款在服务有限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畜禽肉蛋类 猪肉 鸡肉 鸭肉 羊肉 牛肉 鹅肉 熟肉制品 蔬菜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