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标预告(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2025)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HBYJ-ZFCG-202500587-JYJ003-1
(二)项目名称: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6-2025-00705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公告附件
(三)项目预算:86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86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08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亚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安居小区二期34栋A一层,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1392644717@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盘龙大道47号附1号
联系人姓名:邹诗恒
联系电话:1760710223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亚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安居小区二期34A栋一层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527224527

相关下载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相关合同

一、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进口节能产品预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1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项餐饮业否否否是占比100%无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不适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不适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其他要求: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综合评价后决定是否续签,每次只能续签一年,最多只能续签两次。二、项目概述(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物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1)采购标的: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用餐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按规定餐品留样待查,留样时间为48小时。所有饭菜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达到食品行业所规定的要求。餐食食材应保持新鲜,不能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保障学生餐食安全。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为资格审查材料,未提交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竞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六)《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勤【2022】1号)(七)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后勤【2022】4号)(八)省教育厅省财政市场监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及其他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注:(1)如以上规范/规程/标准有不同之处,应选择较严格或标准较高者;有更新的标准规范版本,应当采用最新的版本。(2)若中标单位采用的规范或标准在上述技术规范中未明确的,应明确其所执行的标准或使用规范的出处,并同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文本,该标准文本必须是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同等或高于上述规范要求之标准,中标单位应同时提供该文本译文,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低于以上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四、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拟派足够的劳务人员提供全体教职工与学生的食堂午餐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活动的餐饮服务。2、菜品管理:①营养: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②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③质量:色香味俱全,菜品不得有异物;④菜谱:每周更换,注重菜品品种,不定期提供特色餐。3、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4、投标人应派专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对配送公司供应的粮食及蔬菜等货物的清点、验收、入库等,严格把好食品货物的采购关,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杜绝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进入食堂。中标投标人须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熟食品及调味料。5、每天食堂供应的每道菜肴须进行留样,做好留样记录。留样要求:食品留样实行专人、专柜、专器管理,留样要加双锁,并在视频监控范围内,每份菜肴不少于150克,保存时间48小时,冷藏温度0-6度,留样盛器需带盖容器,留样放置位置相互间保持一定间距,防止留样食品相互感染。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堂劳务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培训合格后上岗。7、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和外购无包装熟食须回烧(仅限荤菜,素菜隔夜菜不可再食用)。8、食品仓库、冷库、冰箱应保持整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不少于15厘米)存放,挂牌标明进货日期。9、所有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蒸汽消毒餐具应控制在100°C以上,时间为10分钟以上,以保证消毒的效果。未经消毒的餐具绝不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10、食堂馊水由专业机构负责处理、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中标投标人负责处理,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水及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须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定期对拟派至本项目的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给采购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12、禁止乱动天然气设备,使用天然气禁止随便改动、迁移燃气设备,禁止擅自私接软管、胶皮管或增加设备,以免漏气,发生事故。定期检查燃气灶具及阀门管线。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有人照看,人走火灭,防止外泄的天然气在空气中混合成爆炸气体遇有火种就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13、对于教职工及学生投诉餐厅服务、饭菜质量、餐厅卫生情况的,采购人将教职工及学生合理的投诉要求告知中标投标人,由中标投标人进行处理,并在三天内将处理或整改结果告知学校。如不能及时整改,每次向学校支付违约金500元。(二)人员要求工作时间:上午7:00~下午14:00;人员配备:投标人配备人员不少于3名红案厨师,其余人员投标人自行配备。应合理配置及利用。所有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岗。(三)设备设施要求1、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服务对象为采购人全体师生。为保证食堂正常运作,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餐厅、厨房、餐具等相关设施,供中标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只拥有服务期内的使用权,服务期结束后(无论是自然终止还是因故中止),上述固定资产须立即无条件按清单移交采购人。2、中标单位对食堂现有建筑主体不得变动其结构和使用性质。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中标单位可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要求对厨房、餐厅合理调整布局。若确需更新和添置设施设备,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购买,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期满后,所有设备移交采购人。3、食堂的设备设施布置要合理,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堂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相对独立。4、设备使用、维护、报损以及归还:(1)采购人免费提供的设备、餐具、玻璃器皿等供中标单位使用,中标单位在使用中按照正常规程操作,发现设备故障、破损的问题时,中标单位需及时通知采购人。(2)在中标单位进场前,双方需对以前的设备、餐具、玻璃器皿等进行盘点,并在盘点清单上签字确认。(3)双方约定:餐具的月度损耗率为餐具总金额2%,中标单位进场前办理交接签署需确定金额前需与采购人确认总金额。超过部分归中标单位承担。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餐具清单和报损清单,并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抽查。(四)卫生要求1、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省、市、区卫生等职能部门制定的标准。2、就餐环境要求良好,应保证食堂通风、干净卫生、地面无积水,有剩饭剩菜等垃圾处理设施,室内温度超过26℃应开电风扇或空调等。3、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4、中标单位负责食堂服务窗口的管理,打扫食堂区域的卫生,并实行门前三包,所需清洁卫生易耗品、清洁消毒剂等均由采购人负责。5、食堂的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餐厨垃圾由中标单位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定委托有资质处理的公司或单位进行处理,日产日清(馊水回收人、单位必须有回收废油脂等相关资质并将资料交采购人备案),以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餐厨垃圾的处理应符合武汉市的有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6、中标单位必须负责对厨房烟道及排烟系统定期进行清理和清洗,委托有资质处理的公司或单位进行处理,费用由采购人负责。7、本项目有害生物防治、白蚁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执行该项工作(如具有相应有害生物防治资质单位)。(五)食材质量要求1、中标单位禁止采购加工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无检验合格证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对食材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食材及时退货。2、食品及其原料分类进行加工,工具、容器等分开使用,有明显区分标志,加工过程无交叉污染现象。加工环境保持整洁。3、设施设备定期清理保洁,餐具摆台后或师生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4、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5、公用餐具每餐消毒,消毒餐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6、食品要求:中标单位服务期间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六)食堂安全管理要求1、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需对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堂安全等工作负全责。2、中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安全工作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专项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齐全、措施可靠,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检查、整改等工作开展有制度、有记录,有台账、有考核、有奖惩。3、中标单位应配备持证专职食品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在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全过程管控,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4、中标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食堂各出入口的准入管理,建立无缝连接的电子监控系统,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严格值班制度和检查制度,有专人值班,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特别是食品加工操作间、原料存放间及食品仓库,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确保用餐的卫生安全。5、中标单位应配备消防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更换损坏、残破、过期的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6、中标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损失、赔偿和罚款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和名誉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经营协议,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一切损失。(七)食堂服务质量管理要求1、中标单位所经营食堂的主副食烹饪制作规范,遵照“卫生、营养、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型的同时兼具营养价值,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份量价格、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等实施全方位监管。2、中标单位应主动了解采购人需求,接受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食堂品种搭配,努力改善伙食质量,并主动采取措施保证食堂成本基本稳定。3、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例如遇停电、停水、断气等突发事件,必须保证按时、按量正常供餐等)。(八)食堂内部控制制度1、中标单位须派遣业务能力强的管理、技能和服务人员,引入6T、色标管理等先进方法,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并明确内部管理制度报采购人备案。2、中标单位应定期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中标单位承担所聘人员的管理教育责任,严禁违法、违纪、违规。凡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中标单位每起承担500-3000元经济处罚;若被地方媒体曝光、出现影响采购人形象的事件,中标单位承担50000元经济处罚;若情节严重、给采购人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3、采购人制定有食堂服务承包方管理办法,并建立考核制度,对员工日常进餐、年终满意度、食堂后厨进行考核,相关考核处罚措施将与每月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挂钩,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遵照执行。(九)运营管理要求1、食堂坚持统一管理,封闭式运行,分操作间经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工作区域就餐人员必须遵守食堂就餐时间和文明就餐公约。2、委托服务期间,严禁中标单位转租、转包、分租、分包。3、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中标单位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4、中标单位每周五前制定下周的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十)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只可供应教职工和学生饭菜,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商品一律不能供应。2、中标单位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运营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3、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管理要求,在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由中标单位负责缴纳。4、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场地,不得占用公共场所。5、中标单位提供的膳食要足量、优质、品种多样化,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人会不定期在员工中调查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6、中标单位不得利用采购人场所为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提供外卖等膳食服务。7、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必须缴纳伙食费,缴纳伙食费标准与学生同质同价。五、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食堂餐饮制作服务整体采购,总价包干。项目服务费用按照一年(9个月计算),根据学校实际发生服务时间情况据实结算,食堂服务人员的聘用及派驻由服务方负责,但必须经采购人审查,持有效健康证、身份证等必备的证件上岗,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为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税金、管理费、利润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临时性服务费用(如:加班费)不包含在包干价内,根据学校需求,由双方另行协商支付。若因服务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服务方承担。2、食堂水费、电费、天然气及食材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水费、电费及天然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二)若本项目采购人食堂的实际用餐职工人数,与项目初始确定的总人数相比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动,采购人将依据人数变化的具体幅度,对中标单位的食堂运营服务费用进行合理调整(人数增加时相应提高费用,人数减少时相应降低费用),同时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配置数量做出适配性增减(如增配或缩减岗位、调整人员编制等)。对于采购人做出的上述费用调整及人员配置变动,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执行,不得提出异议或拒绝配合。各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到用餐人数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这一因素,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成本波动、人员调配压力、运营效率影响等各类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三)场地要求:1、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供应,包含如下:餐厅场所、厨房、一间干燥通风的储藏室、全套厨房设备、厨房和餐厅区域日常清洁所需的设备、人员现场办公室、办公桌、椅子、文件柜等,供工作所需。2、如冰箱或冷库因停电原因发生故障,采购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食物损失。如因中标单位安全措施原因发生的撬窃事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并赔偿。(四)服务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中标投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采购人单位负担。(五)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其他合同另行约定。(六)在校情况目前现有在校就餐人数: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在校就餐教职工、学生约3600人;(七)用餐地点: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外国语小学校内食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二)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确保饮食、消费安全和食品卫生。(三)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1、发生食物中毒、消防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3、发生擅自减少分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且经采购人规劝不改的;4、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采购人规劝整改无效的;5、不服从采购人管理和服务要求,情形恶劣的;6、采购人认为其他违反协议的行为;(四)工作考评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检查要求考核办法检查结果相关证照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公司应该派专人负责核查证件逾期扣除当月劳务费一万元并解除合同食堂卫生环境食堂操作间、用具摆放整齐,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无积污检查食堂现场一次不合格罚款200元学校“防尘”“防鼠”“防蝇”设施配齐,完好,无鼠蝇检查“三防”设施及现场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教工餐厅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油污,桌椅摆放整齐检查食堂现场一次不合格罚款200元垃圾桶加盖外观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消毒检查食堂现场一次未做到扣款200元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健康证逾期每人扣款1000元并调离,超过两次终止合同有证从业人员后期无影响食品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疾病取得健康证后发现患病未调离岗位的发现一次扣款200元从业人员上岗要求统一着装,口罩,做好晨检记录检查食堂晨检记录本一次不规范扣款500元清洗消毒餐具消毒必须按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要求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检查消毒记录及餐具食物无记录或餐具不净一次扣款500元,超过三次终止合同食品仓库库存食品必须上架,冷冻食品必须保证贮存温度与品质,并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购买日期,保质期,做到生熟食分开,仓库原料离地离墙核查仓库实际情况记录无记录,食品混放,货架物品不整洁问题,扣款500元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操作间不许摆放洗涤剂、84消毒液等洗涤、消毒用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发现一次扣款200元食品原料必须分池清洗,加工制作过程必须生熟分开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不合格罚款200元专用的留样冰箱正常运转,并按食药局、教育局的各项规定做好记录核查留样记录本和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扣款2000元不同区域使用的抹布是否用颜色区分,是否分开清洗,是否做到色系管理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款200元原料、半成品、成品工具、品具分开,有明显区分标志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款200元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是否清洁,是否消毒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款200元根据季节变化开启相应设备做好食品的保温和防变质的工作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及饭菜温度和品质一次未达标或接到师生投诉扣款500元菜品的配送及餐具的回收严格按照《食品法》和食堂操作规范制度,按时完成分餐工作,用完餐后做到餐具回收及清洗消毒工作听取师生意见,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扣款500元食堂安全设备食堂操作间消防器材按消防要求配齐,灭火器在有效期内,负责及时跟学校后勤部门沟通检查灭火器一次未达标扣款200元排烟设备,是否每周清洗并做好相应清洗记录检查排烟设备一次未达标扣款500元食堂公示学校有食堂公示牌,是否做到一周菜谱公示检查食堂公示牌一次未公示扣款1000元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五专”“五专”落实情况一次未达标扣款500元每周食堂员工会议记录和日常管理项目经理是否做到每周一小会每月一大会,协调学校与食堂的各项工作,聆听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平时员工的操作技能、食品安全的相关培训工作聆听师生意见和看师生意见调查表一次未达标扣款200元,三次未达标、屡教不改终止合同落实文明创建工作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员工落实文明创建工作,和教育局、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文明办,及教育局、学校考核一次未达标扣款1000元交流学习项目经理是否做到食堂各员工在领导视察食堂管理工作上的讲解,及学校食堂工作当中的交流学习一次未达标扣款500元(三)其他特别说明及约束条款1、投标人在本次服务开始和结束时均应在工作上与采购人作好交接,并平稳过渡,避免影响采购人工作安排;2、投标人需要提供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管理制度、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投标人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3、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若需更换,更换前必须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4、本方案描述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