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招标预告(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二次)
项目编号:GZYD-2025-3601
采购预算:2681122元
最高限价:2681122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 2025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18275262403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易典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爱林、赵园、罗明会
联系方式:1808450129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需求公示-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二次).pdf176.3K
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二次)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二次)采购人: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项目编号:GZYD-2025-3601预算金额:2681122.00元最高限价:2681122.00元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标项名称: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二次)数量:1预算金额:2681122.00元采购内容: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局盖章的免税证明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及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社保局盖章的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查询显示无法搜索该企业,则视为其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贵州省地方标准。3、质量保证期硬件质保3年,软件质保5年。所有软件功能完善且终身免费使用。4、验收规范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或委托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清点、检查,双方签字确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5、售后服务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体由供应商自行提供。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7、安装由具备安装要求单位及人员承担安装、调试,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8、其他要求(1)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投标人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2)供应商项目实施前必须制定完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须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组织项目服务团队。质保期外须配合采购人对有关设备的检测检修。(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制造、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等均符合国家有关产品制造和验收标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对应检测(验)报告、证书等所有佐证材料(如有)的原件或复印件到采购人处,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佐证材料进行核查。(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的设备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视为虚假应标,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解除合同。(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投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双方自约定。四、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五、无效标条款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文件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账户转出;(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注: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