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化仪招标预告(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卫生院牌子)2025)


越城区 | 临床检验设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公示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技术和商务要求;
2、是否出现违反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的情况;
3、是否出现内容遗漏或表述不清而影响投标的情况;
4、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5、合理性意见或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09-1517:00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同时提供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或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递交后请与项目接收机构联系人确认接收。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冯莹洁
5、联系电话:13757590582
6、联系邮箱:13757590582@1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提供本人的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代理机构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邵玮廷,18158677572

附件信息:

征询稿-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docx158.6K
意见建议书.docx12.4K
授权委托书.docx12.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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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docx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DT-F-25038采购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前附表6二、采购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2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6第三章采购需求18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8二、商务要求18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0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5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46一、供应商询问46二、供应商质疑46三、供应商投诉47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DT-F-25038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货物采购要求复杂,考虑履约风险与管理的复杂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西湖路5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邵玮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58677572质疑联系人:陈亚萍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387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冯莹洁、陈国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590582质疑联系人:茹丽萍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373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传真:/联系人:张哲钦监督投诉电话:0575-8826600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公告补充事项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2、采购类别:货物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3是否提供样品: 否 4是否演示: 否 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否 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 无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9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收费标准:本项目协议价5000元。(2)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9545201040012508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广场支行(3)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4)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10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部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工业行业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效力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1采购本国产品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浙政发〔2022〕14号)等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部分(不含服务部分,详见前附表)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或分包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或分包方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制造,则这一方(或多方)视为小微企业,其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4%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各方承担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以及各方的合同份额,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3节能环保政策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投标声明函;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6.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5-2.1.6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2.1项目明细清单;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供货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项目实施方案;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及其价格清单(如有);2.2.7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2.9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2.10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2.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内容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以使“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开标一览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3.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开标一览表”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投标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1.开标出席1.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4.1评审程序: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5.7在《开标一览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的。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但未能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或具体原因未被评审委员会认可的;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响应)无效:6.1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15.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6.1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包括但不仅限于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执行的政策性规定的;6.1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6.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备案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4.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序号货 物 名 称数量1生化仪1台二、设备技术要求及相应配置序号参数要求★1.1分析速度:比色恒速≥2000项/小时;选配ISE的综合速度≥2400项/小时1.2分析方法:终点法,速率法,固定时间法;支持单/双、三/四试剂测试和双波长检测检测原理:包括比色法、比浊法、电极法等1.3试剂位≥140个试剂位,单盘试剂位≥70个,支持市面上常见的第三方通用包装试剂瓶,试剂仓冷藏温度2~8℃1.4具有独立的试剂盘触控显示平板,独立操控,支持试剂在线装载功能,仪器在运行过程中可添加试剂▲1.5仪器可同时支持在线分析项目数:≥70个项目,支持浓缩试剂自动稀释,支持试剂扩容,同项目放置多瓶试剂;1.6进样方式:轨道式批量进样,一次性进样容量≥300个1.7样本容量:在机样本数量≥600个1.8支持样本自动稀释重测,具有样本自动增量、减量及稀释重测功能1.9最小加样量≤1.5ul,最小0.1ul步进1.10样本针清洗:支持超声波强化清洗1.11样本分析,可定量分析脂血、溶血、黄疸指数,并关联检测项目及时提醒1.12 前带检测功能:具备前带检测功能1.13所投产品在省级及以上临检中心年度质量报告中有独立分组。(提供报告文件资料,未提供的视为不响应)▲1.14 最小反应体积≤80ul;1.15最大反应时间≥10分钟▲1.16比色杯:双圈比色杯支持不同干扰项目分开设置,降低携带污染,光径5mm;1.17反应杯材质:石英玻璃▲1.18反应杯清洗:9阶自动清洗1.19光学系统:全息光栅后分光,支持≥16个波长,340~850nm1.20 吸光度线性范围 0-3.5 Abs1.21光源:卤钨灯光源1.22温控系统:固体直热或其他干式恒温方式,温控:37℃±0.1℃,无需添加抑菌剂等保养液★1.23陶瓷芯注射器,≥500万次耐久寿命▲1.24样本探针功能:动态液面检测、气泡检测、空吸检测及横、纵向保护功能,随量跟踪功能二、商务要求★1.供货期及供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地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调试: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请考虑到本次投标报价中。★3.质保期本次采购整机质保期不少于3年,合同签订后提供相应保修时间的原厂书面保修承诺,所有产品出厂时间要求在交付时间前6个月内。4.技术培训4.1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4.2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5.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预付款;采购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款项。6.售后服务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7.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8.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特别条款:A.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中作为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品牌均相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70分,价格分30分。下述所列为评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01标商务技术分: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1同类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投标产品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3分2技术参数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符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条款的响应情况: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28分,打“★”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废标;打“▲”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视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8分3技术措施(6分)安装调试方案,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案考虑充分措施,由评委进行评分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制定周密科学,操作性强的得4.1-6.0分,方案安排较为合理的得2.1-4.0分,方案安排一般的得0.1-2.0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交货计划与验收流程、质量控制以及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明确、措施严密可行、操作性强的得4.1-6.0分;方案明确、措施粗略、操作性较强的得2.1-4.0分;方案措施粗略、操作性一般的得1.1-2.0分;方案措施欠佳或存在明显缺陷、操作性不强的得0.1-2.0分,未提供不得分。12分4维修成本维修成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原厂维修服务费等。保修方案(如按年或按次报价表)、服务计划、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维修成本价格实惠、合理的,方案内容详实,逻辑缜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强的得6.1-9.0分;维修成本较实惠、较合理的,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1-6.0分;维修成本实惠程度有待提高、合理性有待提高的,方案内容一般,基本能符合采购需要,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一般的得0.1-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分5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方式、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能力,专家根据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综合评议: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故障及配件供应响应及时的得4.1-6.0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故障及配件供应响应基本及时的得2.1-4.0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太合理,故障及配件供应响应不太及时的得0.1-2.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6培训方案培训方案的具体承诺、实施计划安排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充分满足采购需求4.1-6.0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2.1-4.0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0.1-2.0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7其他优惠承诺投标人需保证承诺中标后以此内容提供优惠承诺条件。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人的招标服务要求基础上,对提出其它实质性优惠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提供内容完整充分,可行性强的得3.1-4.0分,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充分,可行性较好的得2.1-3.0分,提供内容部分完整充分,可行性强一般的得0.1-2.0分,不提供不得分。4分8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免费质保年限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免费原厂质保期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不计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2分注:所有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逾期不得分。01标价格分: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文件制作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有关格式附件如下: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2:资格文件目录目录1.投标声明函…………………………………………………………………(页码)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页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页码)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6.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页码)6.2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页码)注:以上文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投标供应商根据内容做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关联点设置。附件3:投标声明函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方(填写投标人全称;联合体投标的写全部联合体成员)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填写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若我方中标,承诺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3.我方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投标文件中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保证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同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且合法的任何数据或资料。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6.我方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我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我方承诺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2、以(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货物和服务为:甲方:…乙方:……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比例分别为:甲方:…乙方:……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其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填写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合同占比(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将工作内容1分包给(填写分包供应商1名称),(填写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该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填写投标供应商名称)将工作内容2分包给(填写分包供应商2名称),(填写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该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分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所有分包合同份额合计占到合同总金额的%三、特别约定本协议为意向协议,正式协议待中标(成交)后签署,正式协议不再对分包标的和合同占比进行调整。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1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2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填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认可并承担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友情提示:1、请仔细核对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作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7: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制作说明:1、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的彩色图片,内容清晰可辨,加盖单位CA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3、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附件8: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9:商务和技术文件目录目录1.项目明细清单………………………………………………………………(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4.项目实施方案………………………………………………………………(页码)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页码)6.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及其价格清单(如有)……………………………(页码)7.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页码)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页码)9.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页码)10.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11.其他商务技术(资信)文件或说明………………………………………(页码)注:以上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范本基础上适当微调,使得内容更加完备。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做好关联点设置。附件10:项目明细清单项目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部分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12…服务部分(如有)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时间12…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对上表进行细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1:技术响应表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货物部分序号货物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服务部分(如有)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注: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供货期及供货地点质保期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付款方式…注: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若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清单项目实施人员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本项目工作内容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及其价格清单(如有)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及其价格清单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序号名称制造商名称单价市场价单价报价对应的投标设备名称1.2.4.5.6.…注:以上为主要消耗品及易损配件的报价,采购人据此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相关价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5:类似业绩一览表(如有)类似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标项: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验收报告(有/无)12…备注:1、请在此表后附上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图片(如有)。2、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6(如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首台套或制造精品产品核心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备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应与《开标一览表》、《项目明细清单》中的相应产品一致。2、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采购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特别提示: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中关于无效投标的内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附件17: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地址:日期:附件18:报价文件目录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页码)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自拟)……………………………………(页码)附件19:(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规模划分按《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函与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3、“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按前附表所列填写,有实质性偏离的将不予享受价格扣除。4、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20:(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请填写采购人名称)的(请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编号:标项:序号货物名称或其他服务报价项品牌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人民币元)12…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否则有可能会被认为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并作无效投标处理。3.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布中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接受社会监督。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一、供应商询问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需要解释的,在政采云系统内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询问(加盖单位CA章),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2采购机构一般通过与询问相同的形式答复。二、供应商质疑2.1质疑有效期: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在政采云系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在线质疑:(1)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更正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供新的事实或证据的除外。2.2质疑主体的有效性: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2质疑人应当与质疑事项须存在利害关系,不得提出“自杀式质疑”。2.3质疑的答复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机构视情以变更公告等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4质疑的撤回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系统撤回已经被受理的质疑书。三、供应商投诉3.1投诉有效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特别提醒: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供应商必须先质疑后投诉。3.2投诉内容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书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1:请求2:……本公司承诺接受数据电文形式的质疑答复,视为书面答复。(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委托授权代表提出质疑,格式自拟)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投标人签章:日期:意见建议书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自然人提出的,填写本人姓名)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三、意见建议事项1:依据:意见建议:事项2:依据:意见建议:……联系人签字(签章):供应商签章:日期: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就(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意见征询(需求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我方对授权代表签字的《意见建议书》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签章):日期:年月日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DT-F-25038采购单位: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前附表6二、采购文件7三、投标文件9四、开标评标12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6第三章采购需求18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8二、商务要求18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20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5第七章询问、质疑及投诉46一、供应商询问46二、供应商质疑46三、供应商投诉47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DT-F-25038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货物采购要求复杂,考虑履约风险与管理的复杂性,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递交,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补充事项”。(重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西湖路5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邵玮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58677572质疑联系人:陈亚萍质疑联系方式:0575-880387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04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冯莹洁、陈国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590582质疑联系人:茹丽萍质疑联系方式:0575-881373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传真:/联系人:张哲钦监督投诉电话:0575-8826600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公告补充事项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2、采购类别:货物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注意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投标供应商务必认真学习网上相关培训课程。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详见http://www.sxyc.gov.cn/art/2019/9/11/art_1559761_38044415.html《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准备工作的通知》。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5、CA申领需要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和绑定。6、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7、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后在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只网站下载不视为获取。8、预留充足时间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提前一天,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前处于加密状态)。六、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http://zfcg.czt.zj.gov.cn/和http://www.sxyc.gov.cn/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七、、供应商入驻(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现场审核):参与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入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机构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入驻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越城区内企业入驻咨询电话:0575-89116928;非越城区内企业入驻详询当地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外企业入驻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3是否提供样品: 否 4是否演示: 否 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否 6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7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时间: 无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8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 不允许 转包。9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收费标准:本项目协议价5000元。(2)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公司名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9545201040012508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广场支行(3)以上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4)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10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部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化仪采购项目工业行业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效力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签订及履约、付款等全过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投诉,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2、名词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与采购人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行使采购活动组织等事宜。2.2“采购机构”: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投标人”指已经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潜在投标人”指未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6“授权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指受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本项目投标、质疑投诉、合同签订等整个采购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经营者等同于法定代表人。2.7“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的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在本采购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前标注“★”符号。2.8“投标人公章”指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或其电子签章)。2.9“投标有效期”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一个适当时间,投标有效期内需完成开评标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事宜。3、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3.1采购本国产品除采购文件明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外,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应当提供本国生产的产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3.2扶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浙政发〔2022〕14号)等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部分(不含服务部分,详见前附表)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或分包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或分包方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为小微企业制造,则这一方(或多方)视为小微企业,其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4%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在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各方承担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以及各方的合同份额,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所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否则不予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3节能环保政策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中有被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该供应商的业绩分为满分。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4.1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变更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4.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更正公告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5、参考品牌本采购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言1.1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专业术语和外文证明材料除外。2.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2.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1投标声明函;2.1.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1.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需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授权);2.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2.1.6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1.6.2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注:“资格文件”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2.1.5-2.1.6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资料。2.2“商务和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2.1项目明细清单;2.2.2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缘由。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无偏离或正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采购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2.2.3商务响应表(需对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供货期限等商务要求进行逐一答复、说明和解释,正偏离的需详细说明);2.2.4项目实施方案;2.2.5项目实施人员清单;2.2.6消耗品、维修零配件及其价格清单(如有);2.2.7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2.2.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情况表(如有)(采购清单中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相关对应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节能产品)(附证明材料)。2.2.9优惠条件及其他额外承诺;2.2.10按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2.2.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投标人简介等,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内容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以使“商务和技术文件”内容更加完备。供应商自有的各类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图片(标项内另有规定的除外),加盖供应商CA签章。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核验。2.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3.1开标一览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3.4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开标一览表”需按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的要求制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CA章或内容有实质性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所有盖章、签字部分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和签字。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3.1电子投标文件,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utm=a0017.1b5152f3.cl12.1.6a74a560d9dd11e9943b71555d71591e)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上传,未按“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将无法上传和解密。3.2投标文件须为PDF格式文档。3.3投标文件需做好“标书关联”(即设置关联点),未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失分或无效投标处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4投标人需在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加密投标文件。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失败后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3.5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署(盖章)。友情提醒:在生成加密电子标书过程中,花费时间较长,预计需要10-20分钟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不要关闭投标客户端。4.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替换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形式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最终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不接受其他途径的补充和修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5.2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开评标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需与投标人书面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的保密6.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解密前处于保密状态。6.2解密成功后,“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自处于数据隔离状态,各部分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评审时可见,不受解密影响。四、开标评标1.开标出席1.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无法在线询标等。1.2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出席现场开标会议,但除电子交易技术指导外,现场不接受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2.开标大会程序开标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2宣读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供应商名单。2.3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情)。2.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登记的手机号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上传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并解密。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解密时间截止后仍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投标。2.5采购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发布资格审查结果。2.6评审委员会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发布评审结果。注:评审期间的询标、澄清都将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2.7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计算价格分。2.8汇总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根据总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评审结果。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参与本项目进口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3.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预算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成员人数为七人及以上单数。3.3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审组长。3.4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由于专家库无相应专业专家或技术复杂等原因允许采购人自行组建或推荐抽取评审专家,相关操作规则需符合法律规定。4.评审4.1评审程序:4.1.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1.2“商务和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审查范围包括实质性响应条款、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的对采购文件构成重大偏差的内容。4.1.3商务技术评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4.1.4“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报价有效性、准确性等。4.1.5报价评分:根据评审价格和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分。4.2评审委员会不负责解释投标人的得分高低和失分情况。4.3评审委员会不得依据投标文件(包括样品、演示)以外的资料评分。4.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政采云平台中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主动澄清。4.5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5.报价修正规则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双方均作无效投标处理);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单一来源采购除外);6.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不实信息的;6.5投标文件制作出现如下情况:6.5.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资格文件”的;6.5.2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6.5.3“资格文件”或“商务和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6.5.4对招标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6.5.5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6.5.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5.7在《开标一览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的。6.6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项目不符或内容严重不全的;6.7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6.8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9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但未能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或具体原因未被评审委员会认可的;6.10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包括单价限价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类限价)的;6.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6.12评审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6.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1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1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资质证书;6.1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6.1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项目实施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6.1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1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6.1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响应)无效:6.1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15.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但不仅限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6.1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包括但不仅限于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6.15.6法律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6.16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其投标无效;6.1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18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强制执行的政策性规定的;6.19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的;6.20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定标7.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7.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一致。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的申领8.1本项目采用的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中登陆后领取(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另行规定)。8.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发出。8.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不妨碍相关质疑投诉的提出和处置,中标结果在法定情形内允许改变。在处理完针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或投诉前,原则上不签订采购合同。9、中止电子交易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经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中止电子交易活动:9.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完成采购活动的;9.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9.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9.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采购。五、合同签订及履约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采购人和中标人需在投标有效期内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有效期允许延长,但需征得中标人同意。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备案3.1中标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4.履约验收4.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2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4.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检查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服务不达标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或有违采购合同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序号货 物 名 称数量1生化仪1台二、设备技术要求及相应配置序号参数要求★1.1分析速度:比色恒速≥2000项/小时;选配ISE的综合速度≥2400项/小时1.2分析方法:终点法,速率法,固定时间法;支持单/双、三/四试剂测试和双波长检测检测原理:包括比色法、比浊法、电极法等1.3试剂位≥140个试剂位,单盘试剂位≥70个,支持市面上常见的第三方通用包装试剂瓶,试剂仓冷藏温度2~8℃1.4具有独立的试剂盘触控显示平板,独立操控,支持试剂在线装载功能,仪器在运行过程中可添加试剂▲1.5仪器可同时支持在线分析项目数:≥70个项目,支持浓缩试剂自动稀释,支持试剂扩容,同项目放置多瓶试剂;1.6进样方式:轨道式批量进样,一次性进样容量≥300个1.7样本容量:在机样本数量≥600个1.8支持样本自动稀释重测,具有样本自动增量、减量及稀释重测功能1.9最小加样量≤1.5ul,最小0.1ul步进1.10样本针清洗:支持超声波强化清洗1.11样本分析,可定量分析脂血、溶血、黄疸指数,并关联检测项目及时提醒1.12 前带检测功能:具备前带检测功能1.13所投产品在省级及以上临检中心年度质量报告中有独立分组。(提供报告文件资料,未提供的视为不响应)▲1.14 最小反应体积≤80ul;1.15最大反应时间≥10分钟▲1.16比色杯:双圈比色杯支持不同干扰项目分开设置,降低携带污染,光径5mm;1.17反应杯材质:石英玻璃▲1.18反应杯清洗:9阶自动清洗1.19光学系统:全息光栅后分光,支持≥16个波长,340~850nm1.20 吸光度线性范围 0-3.5 Abs1.21光源:卤钨灯光源1.22温控系统:固体直热或其他干式恒温方式,温控:37℃±0.1℃,无需添加抑菌剂等保养液★1.23陶瓷芯注射器,≥500万次耐久寿命▲1.24样本探针功能:动态液面检测、气泡检测、空吸检测及横、纵向保护功能,随量跟踪功能二、商务要求★1.供货期及供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地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安装调试: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请考虑到本次投标报价中。★3.质保期本次采购整机质保期不少于3年,合同签订后提供相应保修时间的原厂书面保修承诺,所有产品出厂时间要求在交付时间前6个月内。4.技术培训4.1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4.2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5.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预付款;采购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款项。6.售后服务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7.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8.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四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化仪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