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微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预告(安徽两江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



马鞍山市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一期)

招标人名称
安徽两江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15505550082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5-5206657

公示起始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9月22日

提出意见渠道
https://zbcg.mas.cn/TPBidderNew/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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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可在预公示期内,按照提出意见渠道登录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意见及依据,留下具体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预公示-马鞍山市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一期).pdf

马鞍山市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皖E0-11-2025-招标人:安徽两江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印章)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印章)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见附件)第六章图纸及附件(见附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一、招标编号:皖E0-11-2025-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一期)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向山镇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两江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109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锁库路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占地面积4401.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生产厂房、研发楼、门卫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各单体工程概况如下:1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458.7平方米,建筑长度48米,建筑面积4439.9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2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458.7平方米,建筑长度48米,建筑面积4439.9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3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458.7平方米,建筑长度48米,建筑面积4439.9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4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699.7平方米,建筑长度42米,建筑面积5170.3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5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065.7平方米,建筑长度35米,建筑面积3268.5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6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428.5平方米,建筑长度47米,建筑面积4349.3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7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761.2平方米,建筑长度58米,建筑面积5351.2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8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942.6平方米,建筑长度64米,建筑面积5991.6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9号楼厂房:占地面积1942.6平方米,建筑长度64米,建筑面积5991.6平方米,地上三层,无地下层,最大跨度8米,檐口高度20.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丙类生产车间。研发楼:占地面积3598.11平方米,建筑长度94.1米,建筑面积14523.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92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8.48平方米,地上六层(局部两层),地下一层,最大跨度10.5米,檐口高度23.9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功能:研发、综合办公。门岗一:建筑面积37.45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最大跨度4.2米,檐口高度3.4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门岗二同门岗一)室外工程:道路面积13480.3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面积3824.78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924.26平方米,绿化面积5961.99平方米,围墙长度821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502-340504-04-01-229339。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2000万元。4、质量要求:合格。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为202701094.49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开标室。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自行选择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编制、生成投标文件,并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9月日至2025年10月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下载详见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3、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投标人需登录“标证通”APP进行身份认证比对,相关操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徽两江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花雨路109号邮编:238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杜尧电话:15505550082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邮编:2430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洋、黄麟电话:0555-5206657、520038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含山县政府大楼西侧大楼208室电话:0555-4327519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账户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账号:账户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账号:账户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账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子文档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联系电话:0555-5200336)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1.10.4重要提示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澄清、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2、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11分包□不允许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中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分包前,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12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网银、电汇、转账第二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第三类:□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4、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见招标公告。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③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3.4.1投标保证金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的,办理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支)出。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或保证保险)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函(或保证保险)扫描件、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编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审查认定。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②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是否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是☑否】6、定标候选人若采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将随定标候选人公示一并公示。7、其它注意事项(1)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中(定)标候选人须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注: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主体和责任主体均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后文不再赘述。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如有)和评标办法(如有)中的具体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签字:签字或签印鉴章盖章:盖单位公章或盖电子公章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签字、盖章均接受电子公章、电子印鉴章、电子签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3.7.7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2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材料第二部分包括:商务标部分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选择“开标大厅”登录即可。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开标系统在屏幕上显示的已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先后顺序,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同时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含)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本项目评标、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由定标委员会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同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1定标时间招标人自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会议。如因招标文件约定或其他特殊原因,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7.3.2招标人核验中标人相应证书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资质证书原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提交至招标人核验(以上资料中,国家、省对电子资质证书、电子建造师注册证书等有相关要求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电子证书供招标人核验),招标人核验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7.4履约担保及约谈1、履约担保(1)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2)比例/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3)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符合以上形式之一的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2、按规定属约谈的工程,中标后须进行约谈。参加约谈的人员须是中标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领导及中标项目经理。3、履约担保的退还:承包人无违约情况下,如为汇款方式提交的,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期满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7日内退还;如为其他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到期后履约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7.6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具体金额和方式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在合同中约定。(2)质量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工程所在地的与招投标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及安徽省地方标准;10.1(3)安徽省及马鞍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发布的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管理规定等;(4)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5)工程建设地点所涉及的场地情况、基础条件等。(6)有关政策要求:①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②省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5〕4号)执行。③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各类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方式,不得强制预留工程款做为质量保证金。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农民工工资专业账户按安徽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以及我市最新相关文件(如有)执行。⑤如本项目涉及交通导改等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我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交通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马住建〔2023〕4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马住建〔2023〕3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交通封闭实施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深化后实施。施工现场采用封闭施工,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的型式和标准做好施工围挡,同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做到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本招标文件不对上述情况一一进行描述。10.2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综合单价法(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公布)。2、投标人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组织复核,确实有误的,应予以调整,招标人将调整结果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否则后期不予调整。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4、本次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不包括招标人自身采购材料)单价采用马鞍山市建设工程10.2造价管理信息中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具体月份详见招标控制价)。5、招标控制价中如果有以暂估价或暂列金额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暂估价或暂列金额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暂估价或暂列金额虽未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马鞍山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10.3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均按合格产品价格编制。10.41、投标人在报价时,另行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中标后,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另外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单位、审核单位。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90%向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2.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中标价费率100万元以下1.0%例如:中标金额3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0.7%费额如下:1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1%=1万元;0.55%(500-100)*0.7%=2.8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0.35%(3500-1000)*0.35%=8.7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0.2%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15.3万元*90%=13.77万元0.05%注:计算后不足肆仟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0000万元-100000万元肆仟元向中标人收取。100000万元以上0.01%2.2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2.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2.4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在以下账户中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名: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47012331030000015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计1+2.8+2.75+8.75=15.3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2.5招标代理服务费须从中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汇出,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3、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45%向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计算示例4.80‰5.00‰2.00‰2.10‰4.30‰4.60‰1.80‰1.90‰3.80‰4.00‰1.60‰1.70‰3.40‰3.60‰1.40‰1.60‰3.00‰3.10‰1.30‰1.40‰5000万元以内2.80‰2.90‰1.20‰1.30‰10000万元以内2.50‰2.60‰1.10‰1.20‰10000万元以上2.30‰2.40‰1.00‰1.10‰注意: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例如:中标金额3500万元,工程类型为建筑工程1、计算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如下:3500*2.8‰=9.8万元;应收工程量清单编制费=9.8万元*45%2、计算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如下:3500*1.2‰=4.2万元;应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4.2万元*45%=1.89万元3、应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4.41+1.89=6.3万元4、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25%向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计算示例中标价工程量清单费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筑工程费率安装工程费率建筑工程费率安装工程费率100万元以内200万元以内500万元以内1000万元以内2000万元以内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4.41万元中标价工程量清单费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建筑工程费率安装工程费率建筑工程费率安装工程费率100万元以内4.80‰5.00‰2.00‰2.10‰200万元以内4.30‰4.60‰1.80‰1.90‰500万元以内3.80‰4.00‰1.60‰1.70‰1000万元以内3.40‰3.60‰1.40‰1.60‰2000万元以内3.00‰3.10‰1.30‰1.40‰5000万元以内2.80‰2.90‰1.20‰1.30‰10000万元以内2.50‰2.60‰1.10‰1.20‰10000万元以上2.30‰2.40‰1.00‰1.10‰注意:本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例如:中标金额3500万元,工程类型为建筑工程1、计算工程量清单审核费如下:3500*2.8‰=9.8万元;应收工程量清单审核费=9.8万元*25%=2.45万元2、计算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如下:3500*1.2‰=4.2万元;应收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4.2万元*25%=1.05万元3、应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2.45+1.05=3.5万元10.5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马政办(2015)41号】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到使用砂浆,则应当使用预拌砂浆。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此类费用。10.6在线提起询问、异议、投诉方式:1、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网上提问10.62、在线提起异议,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异议3、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投诉举报(投诉受理机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555-5200185)10.7项目经理到岗履约约束条款:1、投标前,已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岗位的,不得在本次投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存在已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岗位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次投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对本次投标项目全面履约;(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若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中标后被查处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涉嫌挂靠的报相关部门处理。3、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次投标项目,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仍无法变更到位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因此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愿同意放弃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依法变更的除外;或提供已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的除外)。4、若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出现拟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形时(含已公示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的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但投标人提供放弃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除外;或提供已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的除外)。10.81、创建优质工程√不要求。□要求。①创建优质工程奖励要求:□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给予合同金额的/奖励;□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给予合同金额的/奖励;□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给予合同金额的/奖励;②创建优质工程其他要求:/10.82、相关创优奖励政策执行马鞍山市《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文件。10.9若本项目有危大工程,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如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且措施切实可行。10.10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中投标人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举例:某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A、B企业进入评审程序。A企业投标文件中响应该项目的投标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要求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评标委员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时,A企业注册建造师不满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则A企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B企业投标文件中响应该项目的投标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评标委员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核查时,B企业注册建造师须满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则B企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成员所承担相应专业对应的资质,来认定其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数量。投标人对以上注册建造师承诺要求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定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执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定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评标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到定标候选人上述相关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来认定。特别提示1、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投标函中”增加项目经理到岗履约的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格式增加“项目经理承诺函”等内容,请投标人认真审阅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导致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投标人”均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3、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均指拟派本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重要提示11、本项目招标清单采用新接口18MZB格式,各投标单位投标清单须采用18MTB格式,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单方面承担。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扫描件、影印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投标人单方面承担。3、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预设的相应模块(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如未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委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等时间,因投标人网络速度慢、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无法操作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编制、生成投标文件,并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查阅操作手册,熟悉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编制投标文件的流程。如有疑问,请联系相应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服务商。重要提示2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详见“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有涉及系数抽取、号码抽取等,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交易中心见证。3、开标过程中展示的有关信息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委会以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实名制”投标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详见招标公告。相关要求如下:1、“实名制”投标是指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投标联系人进行身份验证的投标活动。投标联系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完成身份认证比对。2、参与“实名制”项目的投标人须自备智能手机,下载、安装、调试好“标证通”APP(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3、联合体单位参与“实名制”项目投标的,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投标联系人办理实名制验证。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1、不见面开标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不见面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系统自动记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录开标过程,当众开标;(4)公布开标信息;(5)抽取与评标办法有关的相关系数(如有)以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投标人(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操作,交易中心见证,抽取结果由主持人录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可自行查看);(6)开标结束。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投标截止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所有投标人均须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投标人解密,视为放弃投标。(3)经检查确认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4、意外情况的处理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2)交易系统发生故障,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以上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评标;(2)项目封存,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封存所有开评标数据,另行通知开标时间。5、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6、注意事项(1)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均可在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交易文件在线解密、互动交流、在线提疑、澄清等开标活动。(2)不见面开标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3)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4)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询标、告知等信息,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告知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线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5-5200194。)(5)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系统操作人员,均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且保持通讯畅通。(6)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①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版本。②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③内存要求在4G以上。④要求正确安装马鞍山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专业职责分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以资质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4.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或修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问题。1.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布澄清或修改。1.10.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澄清、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发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及法律、法规规定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和招标文件澄清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2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材料;第二部分包括商务标部分。3.1.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组成投标函部分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技术部分包括:(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材料包括:(7)资格审查资料(8)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至少包含“项目经理承诺函”)(9)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3.1.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组成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总价;(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税金计价表;(10)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11)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若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商务标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报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另行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中标后,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另外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单位、审核单位。分标段以招标项目的中标价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规定向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审核费。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简介、(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资质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影印件)(本项目如无委托代理人,则不需要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施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投标人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3.7.7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8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编制、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下载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通畅状态下启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市场化试行版)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1.2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投标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允许其参加开标程序,不送交评委会评审:(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4.2.5所有投标人应使用本单位CA锁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锁但未能成功解密的,不予开标,不送交评委会评审。4.2.6招标人应在所有投标人按规定完成CA锁解密工作后,进行招标人CA锁解密工作。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递交,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执行)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招标人代表(如有)、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3开评标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开评标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经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投标文件封存,待设备恢复后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本项目评标、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按评标(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顺序进行。7.1.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提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7.1.4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7.2定标7.2.1定标委员会按规定组建。定标工作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定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定标等工作,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责任。7.2.2招标人自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定标会议。如因招标文件约定或其他特殊原因,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7.2.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招标人可以从余下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组织定标活动,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7.2.4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等原因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应当从以下后续处理方式中选择一种,具体为:(1)继续定标(仅剩1名情形除外);(2)重新招标。7.3中标通知中标人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提交至招标人核验,招标人核验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与约谈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3按规定属约谈的工程,中标后须进行约谈。参加约谈的人员须是中标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领导及中标项目经理。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7.6质量保证金金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定)标活动中,评(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定)标。9.4对与评(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定)标活动中,与评(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定)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内容如下:一、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下表标准进行评审:围串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同时将围串标等行为报管理部门处理:1、不同投标文件的创建标识码相同的;2、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3、不同投标文件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5、评委发现有其它围串标违法违规情形的。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资质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具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的资质证书企业资质等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及国家规定的资质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其他要求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2、联合体投标的,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相关要求且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3、未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或“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的成员单位与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成员单位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评委会作初步审查不通过处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规定不得高于规定工期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规定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整、详细,对关键部位有着重阐述(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提出质量管理措施,切实可行(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有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完整计划【若本项目有危大工程,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清单,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如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且措施切实可行。】(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有分部分项专业工程施工进度控制计划,有开、竣工日期(5)资源配备计划:建筑材料、劳动力的配备合理(6)项目管理班子: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满足本工程需要;其他主要人员:配置要求合理、专业齐全、职能明确,能满足本工程需要;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职(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7)施工设备:应列出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机械设备(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列出本工程所需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9)施工防护措施:有冬、雨季施工措施和防护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2.1.4商务标初审标准1、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上围串标评审、第2.1.1条、2.1.2条、2.1.3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以下阶段评审。2、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以上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1)投标总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总报价>控制价)(2)子目单价超控制价相应单价5%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子目单价-控制价相应单价)>控制价相应单价╳5%);(3)修改清单、未按要求报价的;(4)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环境保护税费率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费率的;利润按零报价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要求报价的(如本项目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报价与各组成部分不闭合;各组成部分之间不闭合的。注:评委依据本章第2.1.1条、2.1.2条、2.1.3条、2.1.4条及围串标条款的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步审查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步审查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二、详细评审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详细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技术标(满分35分)商务标(即投标总报价)(满分6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满分分值2.2.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基坑支护、土建、装饰(含外装)、安装、室外附属工程等)(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得6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较科学合理,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得4.5分。(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得3分。(4)内容有待完善的,1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有详细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且措施周全、具体、有效,得6分。(2)有一定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且措施较周全、具体、有效,得4.5分。(3)有基本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且措施基本周全、具体、有效,得3分。(4)内容有待完善的,得1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有详细的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得5分。5分(2)有一定的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计划图表编制较完善,安排较科学合理,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得3.5分。(3)有基本的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计划图表编制基本完善,安排基本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得2分。(4)内容有待完善的,得0.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得5分。(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备较齐全,得3.5分。(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备一般,得2分。(4)内容有待完善的,得0.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使用计划(1)投入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等有详细周密的安排计划,数量、时间安排合理,得5分。(2)投入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等有安排计划,数量、时间安排较合理,得3.5分。(3)投入的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等及数量、时间安排一般的,得2分。(4)内容有待完善的,得0.5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篇幅最多不超过300页(包含封面、目录、底页、空页),若超过,则施工组织设计不予评审得分。2.2.2投标人综合实力企业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完成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为14000万元以上(1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含4.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一个符合以上要求的业绩,另得1分,最多另得1分。本项满分3分。3分2.2.2投标人综合实力企业业绩注:(1)业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不含业务章、项目部章、技术章等)的验收材料扫描件。(2)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无验收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注: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材料中有多个验收时间的,有任一时间满足要求即可)。(3)提供的业绩无论是独立投标人承揽的业绩,或是联合体投标承揽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揽施工内容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内容须达到14000万元以上(1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含4.0万平方米);若合同或验收材料未体现以上要求,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业绩中的总建筑面积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无建筑面积的,评委会不予计分。(注:投标人提供的同一业绩含多份验收证明材料的,按照累加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5)若业绩材料未体现承揽内容的(以上备注的(2)、(3)、(4)情形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6)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3分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揽过完成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为14000万元以上(1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含4.0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2分。注:(1)业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①和②资料: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不含业务章、项目部章、技术章等)的验收材料扫描件。(2)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无验收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注:投标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材料中有多个验收时间的,有任一时间满足要求即可)。(3)提供的业绩无论是投标人独立承揽的业绩,或是联合体投标承揽的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内容须达到14000万元以上(14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在4.0万平方米以上(含4.0万平方米)】;若合同或验收材料未体现以上要求,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投标人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2分(4)业绩中的总建筑面积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无建筑面积的,评委会不予计分。(注:投标人提供的同一业绩含多份验收证明材料的,按照累加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5)若业绩材料未体现承揽内容的(以上备注的(2)、(3)、(4)情形除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6)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7)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分。企业获奖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省优质工程:如“黄山杯”、“扬子杯”等;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以上优质工程奖:仅指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或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②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提供1个得2分,另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奖项,得1分,最多另得1分。本项满分3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表彰文件)扫描件或官方网站发布文件截图,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2)奖项的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表彰文件)上的盖章落款时间或官方网站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如没有落款时间或官方网站文件发布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3)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无法体现企业名称,则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等能体现企业名称的证明3分材料扫描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4)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5)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计分。(6)各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名称:北京:长城杯、安徽:黄山杯、上海:白玉兰杯、浙江:钱江杯;天津:海河杯、江西:杜鹃花杯;重庆:巴渝杯、湖北:楚天杯、黑龙江:龙江杯、湖南:芙蓉奖、吉林:长白山杯、四川:天府杯、辽宁:世纪杯、云南:云南省优质工程;内蒙古:草原杯、广西:真武阁杯、山西:汾水杯、广东:金匠奖、山东:泰山杯、贵州:黄果树杯、陕西:长安杯、福建:闽江杯、宁夏:西夏杯、西藏:雪莲杯、甘肃:飞天奖、河北:安济杯、青海:江河源杯、河南:中州杯、新疆:天山奖、江苏:扬子杯、海南:绿岛杯。2.2.4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满分65分)1、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公告中列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95%(计算结果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2、报价合理性评审: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了说明及证明材料但评委会不予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未达到“施工组织设计”满分值的70%;2.2.4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满分65分)(2)投标人“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未达到“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值的70%;注:所有投标人均未满足该条件,则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综合实力”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E。4、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根据符合进入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去除一定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具体为:(a)当投标人数量≤5,去除0个最高和0个最低投标总报价;(b)当5<当投标人数量≤10,去除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总报价;(c)当10<当投标人数量≤20,去除2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2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投标总报价;(d)当20<当投标人数量≤30,去除3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和3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投标总报价;以此类推。注:在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中,报价相同的,一并去除。例:报价由高至低依次为100、100、90、80、70……55、50,则:按以上(b)情形时,去除100、100、50;按以上(c)情形时,去除100、100、90、55、50。5、以通过初步审查和报价评审要求(即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1-4项)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65分;有效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E一个百分点扣1.4分;有效投标总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E一个百分点扣0.7分;本项扣完为止(不得负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评标基准价E一经评委会确定,不再因任何情况而改变。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有效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分=65-[(有效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E)/评标基准价E]×100×1.4。有效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分=65-[(评标基准价E-有效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E]×100×0.7。2.3确定定标候选人规则评委根据以上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逐项进行评分,并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最终得分及投标总报价均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最终得分、投标总报价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方式推荐定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汇总办法为:各个评委对通过围串标评审、第2.1.1条、2.1.2条、2.1.3条、2.1.4条评审标准的每一个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逐项评分,并将每一个指标项的得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的总得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平均值,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即得到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摇号程序最终得分、投标总报价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按交易系统公布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程序:根据评标办法规定需采用在线抽取方式推荐定标候选人,程序为:1、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唱标”模块序号进行抽取,投标人的各自号码为“唱标”模块中对应的序号。2、按照在线抽取的先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即先抽取到的号码优先推荐。3、以上随机抽取程序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操作,交易中心见证。抽取全过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直播。备注:该在线抽取服务已通过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检测,认定抽取的结果具有随机且不可修改性。4、若因系统原因导致在线抽取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摇号机人工抽取。摇号机人工抽取方式:摇号程序:①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唱标”模块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②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摇出各单位的号码;③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5。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为2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7个。每次投标人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④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推荐定标候选人,即号码大的优先推荐。注:1、评审标准中的“╳╳以上”,如果不另行说明,均不含“╳╳”。2、在开评标过程中,商务标报价小数点超过两位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投标单位小数点修正后的报价即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3、详细评审标准中,如以百分比表述的在评审中均应折算成数字。三、评标说明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分别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各定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内容。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围串标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商务标初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评委会核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以下材料,且仅以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1)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2)企业资质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4)投标保证金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5)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项目经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人员(如有)等)(6)业绩材料要求:若招标公告中有业绩要求,则需按投标人须知3.5.3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步评审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步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1.4.4条、1.4.5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1.3投标报价的修正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开标,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按无效标处理:3.4.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4.2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总价页中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3.4.3商务标投标文件投标总价页未加盖有效法人章、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未签字、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未加盖执业专用章的;3.4.4投标人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资质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材料、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3.4.5未提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的;3.4.6未提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项目经理承诺函”的。3.5评标结果3.5.1确定定标候选人规则:见详细评审标准。3.5.2投标人承诺注册在本单位的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满足其响应投标的资质等级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3.5.3当合格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的竞争性进行判定。如果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5.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5.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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