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转运呼吸机招标预告(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2025)



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一批采购(LZZC2025-G1-990756-GXDD)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委托,拟对医疗设备一批采购(LZZC2025-G1-990756-GXDD)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10月09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
联系人:韦华艳、梁斌雄、黄燕梅    联系电话:0772-2120191

附件:医疗设备一批采购(LZZC2025-G1-990756-GXDD)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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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756-GXDD采购人: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资格审查六、评标七、中标和合同八、其他事项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第一章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756-GXDD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医疗设备一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756-GXDD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预算总金额(元):105511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05511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最高限价(如有):1055110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根据拟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类别(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不需提供]: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生产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办理报名:“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注意事项: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未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售价(元):0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756-GXDD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2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20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进行下载,下载路径: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①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保证金:0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下同)等,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0601500000000022053,联行号:31361400601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险、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险、保函原件[提交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对应开标室,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需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广西柳州政府采购网)。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延长线东侧红葫路6号项目联系人:胡俊项目联系方式:0772-33574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项目联系人:韦华艳、梁斌雄、黄燕梅项目联系方式:0772-2120191附件:采购需求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财库〔2019〕9号及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属于以上品目清单的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网信网(htt://www.cac.gov.cn/index.htm)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查询方式:网站首页→网信政务→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发布),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家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投标无效。如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内“产品类别”中的所描述的产品,但不属于所列“产品描述”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投标无效处理。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6.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7.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8.本项目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要求单价控制价(万元)所属行业1转运呼吸机2台1.适用于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2.整机为电动电控设计,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电池续航时间≥10小时。呼吸机主机重量≤4.5kg。3.高性能涡轮,峰值流速≥210L/min。4.可配备提拿悬挂一体化多功能把手,可配备无消耗氧传感器,无需校准和更换。5.支持高压氧气气源和低压氧气气源两种方式。6.具有关机状态下电量显示功能,掌握机器剩余电量。7.支持显示≥100小时的全部监测参数趋势图、表分析,≥8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8.最高工作海拔≥7000m,满足高海拔和直升机转运要求。具有自动海拔补偿功能和自动漏气补偿功能。▲9.工作温度范围:-20~50℃,满足低温和高温环境下工作要求。10.标配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如BIPAP或DuoLevel或BiLevel)、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mode等)。▲11.具备呼吸同步技术:自动调节吸气和呼气触发灵敏度、压力上升时间,提高人机同步性和舒适度,减少手动调节参数。12.潮气量:20ml-2000ml。13.吸气压力:1-60cmH20。14.呼气末正压:0-50cmH20。15.吸入氧浓度:21-100%。16.吸气时间:0.1-10s。17.压力触发灵敏度:-20-0.5cmH20,或OFF。18.流速触发灵敏度:0.5-20L/min,或OFF。19.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20.氧疗流量:2-80L/min。14.1455工业1转运呼吸机2台21.采用≥7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幕,具有屏幕亮度自动调节功能,根据环境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屏幕亮度。22.配置清单(单台):主机1台、细菌过滤器1个、氧气软管1根、呼吸管路附件包1套、模拟肺1个。14.1455工业2呼吸机2台1.适用于对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的呼吸机,中文操作界面。2.采用≥12.1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幕,分辨率1280*800。▲3.屏幕显示:多至4道波形同屏显示,支持呼吸环、波形和监测参数同屏显示。4.自检功能,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泄漏量和顺应性,测试流量传感器、呼气阀和安全阀等部件。5.≥120分钟内置后备可充电电池(1块电池),电池总剩余电量能显示在屏幕上。6.电动电控呼吸机(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方便进行转运。7.具有有创通气模式、可选无创通气模式。8.病人信息,当前的设置参数、报警限和趋势等数据可导出。9.呼吸波形及呼吸环可截图,屏幕导出保存U盘。10.吸气安全阀组件可拆卸,并能耐受高温高压蒸汽灭菌要求,以防止交叉感染。11.呼气阀组件一体化设计,内置金属膜片压差流量传感器,精度高,寿命长,并能耐受高温高压蒸汽灭菌要求,以防止交叉感染。12.可选配旁流CO2监测。13.可选配主流CO2监测,同时监测气道死腔VDaw和肺泡通气量Vtalv等参数,可以监测容积-CO2环图。▲14.呼吸机整机重量小于11kg(不包括台车),方便手提移动。15.标配模式:容量控制通气下的辅助控制通气A/C和同步间歇指令通气SIMV、压力控制通气下的A/C和SIMV、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16.可选高级模式:双相气道正压通气(如BIPAP或Bi-vent);自动适应性压力调整容量控制功能(如AUTOFLOW或者PRVC等);压力释放通气APRV和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模式(PRVC-SIMV)。17.其他功能: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雾化、纯氧灌注、智能吸痰程序(可选),NIF(可选)、PEEPi(可选)及P0.1测定(可选),监测参数的≥72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11.6100工业2呼吸机2台18.可选配置低流速P-V工具,帮助确定最佳PEEP值。19.可选配自动插管阻力补偿(ATRC)功能,选择不同孔径的气管插管,呼吸机可以自动调节送气压力,使插管末端的压力与呼吸机压力设置值保持一致。20.具有智能同步技术,可以将【呼气触发】设置为【Auto】,通过对波形特征的抽取和分析,自适应算法动态调节【呼气触发】至最佳值,提高人机同步,使病人呼吸更加舒适,可以减少治疗过程中频繁的呼吸机设置值调节。21.具有高流量氧疗功能,可以调节氧疗流速和氧浓度,具有湿化器,加湿加温后氧疗效果更佳。22.具有单位理想体重输送的潮气量(TVe/IBW)监测功能。23.设置参数23.1潮气量:20ml-2000ml;23.2呼吸频率:1-100次/min;23.3SIMV频率:1-60次/min;23.4吸/呼比:4:1-1:10;23.5最大峰值流速:≥210L/min;23.6吸气压力:5-80cmH2O;23.7压力支持:0-80cmH2O;23.8PEEP:OFF,1-45cmH2O;23.9压力触发灵敏度:-10-0.5cmH2O;23.10流速触发灵敏度:0.5-15L/min;23.11氧浓度:21-100%;23.12叹息功能:有。23.13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24.监测参数24.1气道压力:PEEP、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等监测。24.2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总的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的分钟通气量、泄漏的分钟通气量的监测。24.3潮气量的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的监测。24.4呼吸频率监测:总的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的监测。24.5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24.6吸入的氧浓度的监测。24.7趋势图和趋势表显示。24.8具有压力/容积、流速/容积、流速/压力环3种呼吸环监测。24.9肺的力学: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和时间常数的监测。25.其他功能25.1便利的锁屏功能;25.2漏气自动补偿,管道的顺应性和BTPS补偿功能;25.3提供直流(12V)和交流两种供电方式;25.4提供高压氧气气源和低压氧气气源两种方式;25.5能够和监护仪连接,把呼吸机的监测信息实时显示到监护仪上,满足科室信息化的需求。▲26.吸气阀和呼气阀外观不同,避免误装。27.配置清单27.1主机:1台;27.2三芯电源线:1根;27.3氧气软管:1根;27.4一次性附件包:1套;27.5呼气阀流量传感器:1个;27.6湿化器:1个;27.7支撑臂:1根;27.8锂电池:1块;27.9台车:1台。11.6100工业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台1.用途说明:该设备主要用于腹部、肝胆、肾脏、乳腺、甲状腺、肿瘤科、外周血管、外科、急诊、重症ICU等临床医学检查,具备可持续软件升级能力,能满足将来不断扩展的临床应用需求。2.实时解剖M型成像单元,≥3条取样线,360°任意角度和位置调节取样线,腹部探头及相控阵探头均可实现,支持组织多普勒成像,支持TDI、TVI、TDI-PW、TDI-M等4种模式。3.彩色多普勒血流成像单元。4.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5.方向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6.PW脉冲多普勒成像单元。7.实时宽景成像单元,要求腹部、高频、阴道探头均可支持。8.可选配弹性成像。9.具备穿刺引导线。10.组织谐波成像。27.0000工业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台11.空间复合成像。12.斑点噪声抑制技术,支持所有探头。13.线阵探头具有梯形扩展成像功能。14.线阵探头二维视野角度独立偏转。15.实时全域动态聚焦。▲16.主机操作系统:基于Windows平台,非嵌入式平台,方便升级与维护,同时主机机身一体化内置探头接口≥2个;▲17.具备血管测量包: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IMT,可同时进行血管前、后壁的内中膜一段距离的描记、生成测量数据结果≥7项(包含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取样框测量长度、有效测量长度、SD及质量指数);18.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以中文直观显示;19.探头规格:腹部探头2.0-5.0MHz、高频探头5.0-12.0MHz、心脏探头2.0-4.0MHz,基波≥5种,谐波≥3种,彩色≥4种,PW≥3种;探头应具有自动冻结功能,启动冻结时间≥3种可选;20.为拓展未来应用,系统可支持加配探头:无线腹部探头、无线线阵探头、阴式探头、双凸双平面探头、单线单凸探头、经腹部专用穿刺探头等;▲21.动态范围≥180dB,步进≤4dB可视可调;22.最大测量速度:PWD:正或反向血流速度≥8.2m/s;CWD:正或反向血流速度≥14m/s;23.多普勒取样容积宽度:0.5-32mm;▲24.外设和附件:主机内置锂电池,并内置机身一体化输出接口:USB接口≥2个;S视频≥1个;HDMI接口≥1个;VGA接口≥1个;MIC接口≥1个;25.电影回放:支持向后存储和向前存储,时间长度可从200帧到2000帧自由任意设值,电影存储:可向后存储≥60分钟;26.配置:26.1主机:1台;26.2探头:3把(腹部、高频、心脏探头各一把)。27.0000工业一、商务条款基本要求1.产品及服务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基本要求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投标人须保证产品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全部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而成,是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决不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列明详细的产品及相关产品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和生产厂家及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与实物一致),技术文件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5.投标文件应正确反映所投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所投产品如包括必备的随机附件及零配件、易损易耗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其清单。6.未尽事宜按设计图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者更换同类产品。2.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于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质保期外,只收配件成本费,免服务费。3.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4.为采购人的日常使用、维护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5.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6.质保期内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中标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7.设备维修或更换后其质保期相应顺延。8.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在要求质量标准范围内的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均要负责维修,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9.对因采购人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中标供应商负责保修,但中标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1.质保期内,发现设备存在制造上的缺陷,中标供应商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或更换必要配件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该缺陷导致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能使用,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更换整件产品,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常用易损件备品备件作为采购人平时应急使用,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零部件。2.投标产品如包括必备的易损易耗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其清单。使用期限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如有“使用期限”要求的,需写明该设备的“使用期限”。2.中标供应商交货时,所提供货物如有“使用期限”要求的,应符合以下要求:2.1“使用期限”≤5年的,交货时,所提供货物的“剩余使用期限”需大于等于该货货及余商1个物“使用期限2.2“使用物“使用期限相关法规指明4.“剩余的时间。计算交货日期的时月1日,中标月=57个月。5.设备使”的90%;期限”>5年的,交货时,所提供货物的“剩”的85%;3.“使用期限”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指从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到该货物达方法为:“剩余使用期限”=“使用期限”-间间隔)。如某货物,其“使用期限”为60供应商交货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其“剩用期限要求余使用期限”需大于等于该到规定的“使用期限”所剩(货物生产日期至中标供应个月,生产日期为2024年余使用期限”=60个月-3使用期限≥10年≥10年≥10年序号产品名称1转运呼吸机2呼吸机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应包含设备本身费用以及设备调试至可正常使用前,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以及软件终身升级费用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2.报价特别说明:本项目每项货物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控制价,总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交付和安装1.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柳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中标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4.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附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并交付给采购人,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5.中标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6.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卸货、搬运及安装,按照采购人要求将货物搬运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组合成套。验收要求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符合国家官方合格标准。2.中标供应商须确保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供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将关键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验收要求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6.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或投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7.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验收前,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完毕、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招投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8.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可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垫付和承担。9.验收时中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0.中标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须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复核并书面回复最终验收结果。11.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和支付款项,并依照处罚条款作出相应处罚:(1)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未达到其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导致无法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2)提供的货物经查证无法得到生产厂家正规售后服务的;(3)提供的货物未经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4)提供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了纠纷或诉讼,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的;(5)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真实的;(6)发现所提供的产品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培训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关人员的培训,保证采购人有关人员能熟练、独立掌握货物的基本操作技能及运行原理。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由采购人指定。所有培训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负责上门维修,升级、维护,定期巡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交付并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真实、准确、有效、正规发票,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支付申请、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转账支付本项目全部款项。违约责任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按要求在5日内更换完毕,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货物投入使用后,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交货时未发现的其他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包括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而未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具备的资质材料或资质材料到期未及时更新提供的),采购人可要求更换或退货,中标供应商须支付采购人该批货款额的30%作为赔偿金。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该批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提供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了纠纷或诉讼,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的,采购人可拒绝验收,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该批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天向采购人偿付该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该批货款额5%。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5.中标供应商未按签订的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签订的合同合计金额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承诺由生产厂家提供正规售后服务但经查证后无法得到生产厂家正规售后服务的,采购人可拒绝验收。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的,产生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7.如发现所提供的产品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产品或退货,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此条赔偿总额为该批货款的50%,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8.将本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签订合同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包装方式按产品出厂时的包装。运输方式不限。二、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核心产品本项目序号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特殊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该设备、配附件(如有)、耗材(如有)有效的备案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该设备、配附件(如有)、耗材(如有)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整机产品注册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拟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类别序号产品名称医疗器械分类1转运呼吸机三类2呼吸机三类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类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15便器坐便器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3服务器HJ2507网络服务器A02010104台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网络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HJ2517扫描仪3A020202投影仪HJ2516投影仪4A020201复印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文印设备A02021001速印机HJ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HJ2532轻型汽车8A020305乘用车(轿车)A02030501轿车HJ2532轻型汽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HJ2532轻型汽车9A020306客车A02030601小型客车HJ2532轻型汽车10A020307专用车辆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HJ2532轻型汽车11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热水器HJ/T362太阳能集热器13A020619照明设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用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199其他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205木制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399其他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599其他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602金属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3A060804水池HJ/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J/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HJ/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纺织产品30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HJ410文化用纸31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HJ/T413再生鼓粉盒32A100203人造板A10020301胶合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纤维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刨花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细木工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其他人造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板(地板)/HJ2540木塑制品34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A10030102水泥HJ2519水泥35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A10030301商品混凝土HJ/T412预拌混凝土36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石膏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A10030701瓷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4炬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5陶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99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陶瓷砖39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3自粘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HJ455防水卷材40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2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J456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墙面涂料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4A100604防水涂料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5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6A100701门、门槛HJ/T237塑料门窗/HJ459木46A100701门、门槛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窗HJ/T237塑料门窗48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HJ2537水性涂料49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HJ2541胶粘剂50A180201塑料制品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再生塑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附件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第三章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756-GXDD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G1-990756-GXDD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40.2款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20%计算(取整到元),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9.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电话:0772-2120191,通讯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B座910。12.1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13.1报价文件【以下第1项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如有请提供,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开标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不具备不需提供);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不具备不需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资格证明文件【以下第1至7项必须提供(符合不需提供的情形除外)且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明文件有附件的须提供相应附件,否则其投标无效。】13.21.投标人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自然人投标的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提供);4.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6.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7.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复印件[根据拟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类别(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不需提供]: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生产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注:1.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附在主体资格证明之后),否则投标无效,并认可以总公司名义获得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及评审要素得分项。13.3商务文件【以下第1至5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如有请提供,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投标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2.投标声明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3.商务偏离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6.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注: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13.3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技术文件【以下第1至4项均要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如有请提供,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技术偏离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2.投标产品配置清单(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3.项目拟投入人员一览表(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4.项目实施方案(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9.投标人可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审要素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注:若招标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投标人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1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下同)等非现金形式交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交到指定账户,投标人将银行转账支付形式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本项目不接受现钞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无效。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星支行17.1银行账号:70601500000000022053联行号:313614006011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投标人将支票、汇票、本票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原件,支票、汇票、本票无效的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其投标无效。支票、汇票、本票不允许背书、或者有条件的支付,否则其投标无效。3.投标保证金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将保险、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单独密封的保险、保函原件[提交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北楼4楼)对应开标室,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需提交],保险、保函无效的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其投标无效。保险、保函必须为无条件保险、保函,否则其投标无效。注:1.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险、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和相应原件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由对应机构承担投标人违约赔付责任。17.2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的,均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或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7.2.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9.10投标文件份数: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编制要求。20.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按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按投标无效处理。21.3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6项。22开标时间及地点:按第一章“招标公告”。2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起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结束前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7.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1.中标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2.中标供应商为中型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3.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合同签订前5日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37.1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下同)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承诺的培训、配套质保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则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剩下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签订合同。若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柳州中山东支行账号:452060501018000077552转账时注明:××××项目,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转账的持银行回执复印件(非转账的出具其他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到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签订合同。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险、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2)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险、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8.1签订合同携带的资格证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证件。3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因此请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内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未注明的视为投标文件中不涉及商业秘密。39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9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公章”“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质保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8.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8.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9.质疑和投诉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按照桂财采【2007】65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否则视为已经收到。12.2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当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3.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5.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的,均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或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3)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7.2.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7.3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和份数19.1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进行下载,下载路径: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或者加盖电子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6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9.7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19.8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19.9投标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19.10投标文件份数: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编制要求。20.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补充和撤回20.1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0.2.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1.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报价文件”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本项目报价超出招标文件所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本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本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7.3条(2)项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8)开标结果(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21.2在资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数据对接,可直接在线查询)(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符合不需提供的情形除外)”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符合不需提供的情形除外)”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1.3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商务文件”和第13.4条“技术文件”中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人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5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12)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1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1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5)未响应合同条款要求的;(16)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22.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开标程序23.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3.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23.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5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0.4条进行修正。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资格审查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4.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4.3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1.2条。24.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5.组建评标委员会25.1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5.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26.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7.评标程序27.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符合性审查。27.2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3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电子签名,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9.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9.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9.2评标办法。本项目将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0.投标文件修正30.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0.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0.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30.4开标结果(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人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七、中标和合同3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3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4.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5.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36.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37.履约保证金(如有)37.1中标供应商须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37.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则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7.3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大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37.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38.签订合同38.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资格证件,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8.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8.3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38.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其他事项40.代理服务费40.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40.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下表仅供参考):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如有)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小写)退付到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签章:年月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签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五人及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百分制进行打分。二、评标方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金额=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柳财采〔2022〕18号)之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20%的扣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1价格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所投全部货物由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则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标人价格分=基准价/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30分2技术分(满分40分)产品性能(满分30分)(1)基本分(满分18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均无负偏离得18分,技术参数在允许负偏离的项数范围内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3分,基本分扣完为止。(2)产品性能分(满分12分)①实质性参数: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均无负偏离,标注“▲”号技术参数要求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正偏离),每有一项加4分;②一般参数: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均无负偏离,未标注“▲”号技术参数要求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正偏离),每有一项加3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中文版技术白皮书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佐证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正偏离)。(3)产品性能=(1)+(2)。注:偏离认定说明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0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计划方案,确保质量及交付期的组织方案,人力资源和技术力量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一档(0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不符,无法保障项目实施。二档(4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考评内容,描述较简单,基本能保障项目实施。三档(6分):项目实施方案满足上述考评内容,方案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转运呼吸机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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