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预告(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需求预公示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需求预公示的公告
我单位拟对食堂食材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预公示,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技术参数、评分细则和商务要求等予以预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详见附件)。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向我单位反馈。
提交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反馈,线上为电子邮箱、线下为现场递交。对逾期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林燕
联系电话:1300952623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大厦C座
邮箱地址:851866848@qq.com
附件:《政府采购预公示基本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02开发区食堂附件2.pdf
附件2:《政府采购预公示基本信息表》一、政府采购预公示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SW-2025-KF-01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划分采购包数量:1预算总金额(万元):114.8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采购包基本情况包号采购包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所属行业采购需求概述评标办法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备注1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14.84农林牧副鱼业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供应职工工作日用餐,为供给食堂食材,综合评分法否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号采购包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所属行业采购需求概述评标办法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备注1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14.84农林牧副鱼业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供应职工工作日用餐,为供给食堂食材,综合评分法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证》。3.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包号采购包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所属行业采购需求概述评标办法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备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三、商务要求采购包1(包名称):标的预计提供的时间2026年01月标的预计提供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大厦C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税务局食堂投标有效期90天付款方式按月据实支付验收要求1.证照检验(复印件,原件备查):(1)首次配送水产类(含冻品)、调料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2.实物检验。中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验,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3.若检验过程中发现食材质量问题,中标人代表须现场进行问题确认。若食材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采购人将随机抽取食材样本封存并作相关标识记录,中标人配送人员须予以配合确认。样本封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作为中标人所配送的食材的品质依据之一。验收要求5.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而需要退(换)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更换到位。在更换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视为中标人逾期配送。6.交货质量检验仅为简单的初步检验,不代表中标人所供食材的最终质量。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若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售后服务1.食材出现以下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换)货:(1)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的计划要求的。(2)带包装的食材,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3)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4)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发现,采购人将对该批食材全部退货,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作出该批食材货款2倍的赔偿(赔偿金在货款中扣除),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销售的。(3)掺假、掺杂、伪造的。售后服务(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四)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采购人提出退(换)货。若中标人对因质量问题被采购人提出退(换)货有争议的,可留样备检,并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0其他四、技术要求采购包1: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面向对象情况所属行业技术要求食堂食材食堂食材年1114.84114.8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农林牧副鱼业详见附表一说明打“△”号品目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附表一:采购标的1是否允许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一、项目概述1.项目背景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食堂供应职工工作日用餐,为供给食堂食材,进行本次采购。本次采购约1148400元1、肉类(约6000000元)2、米面油类(约80000元)3、水产类(约30000元)4、调料类(约100000元)5、蔬菜类(约250000元)6、水果类(约70000元)7、饮品类(约18400元)2.项目内容肉类、米面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调料类、饮品类食材采购。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需服从招标人安排,根据招标人的物资货品的消耗需求响应招标人每月的供货计划(初步计划频率,供货期间视实际情况调整)。招标人如有必要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供货计划、货品价格、货品种类等不局限于以上方面的内容进行任务布置与调整。中标供应商应当为满足招标人的合理实际需求而进行调整,从而更好的完成本次采购任务。合同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情况为准,款项据实结算。(1)中标供应商各类食材、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2)中标供应商供应的物品应建立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可追溯性(SC认证)认证机制,以及提供农残检测、甲醛检测等各类检测项目合格证明报告(如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均必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提供蔬菜类农残值检测合格证等),保证食品安全。(3)中标供应商应配置必要的配送设备设施,具备冷链设备(保鲜库、冷藏库、冷链车、制冰机、保鲜箱)物流能力,保证全程冷链,快速供货。(4)其它日常用品类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5)凡因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的,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6)合同最终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情况为准,货款分期据实结算。当期货款结算金额=当期货款金额*(1-总价下浮率%),当期货款金额=(单品时价*单品数量),单品时价以呼和浩特市东瓦窑农贸市场或美通农贸市场单品价格为参考确定。二、投标/响应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证》。3.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5.本次采购不分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项目需求肉类、米面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调料类、饮品类食材采购。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1.主要商务要求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品质要求品类A:畜、禽肉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1)总体要求: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如带包装的食材,需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有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3.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禽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畜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鲜畜(猪、牛、羊等)肉类1.来源: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24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具有由地**府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具有可追索性。2.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3.鲜肉:颜色均匀,肌肉呈淡红色或鲜红色(牛肉),脂肪洁白或淡黄色(牛、羊肉);外表微干或微湿,触摸不粘手,切面有湿润而无黏性,有各种畜肉的特有光泽;肉质紧密,纤维清晰,鲜肉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4.五花肉: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5.猪蹄: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等异味。6.鲜骨:骨管内充满骨髓,质硬,色黄,骨的折断处有光泽,骨髓与骨腔边缘紧密结合。冷冻畜(猪、牛、羊等)肉类1.冻猪肉: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2.冻牛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3.冻羊肉: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生鲜禽及冷冻(鸡、鸭、鹅等)肉类1.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2.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黏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毛及毛、毛根;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3.冷冻禽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腊(肉)肠类1.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SC2认证色。,表面干爽,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品类B:米面油类(1)总体要求: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米类1.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1354-2018)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6)及相关国家最新标准;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大米包装规格:50KG/包、30KG/包、15KG/包。面粉类1.相关标准符合GB/T1355、GB/T8607标准,原料要求:谷物加工品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变质、霉变、发芽、有毒有害物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生产要求:谷物加工品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检验要求。谷物加工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卫生指标、营养成分等。食用油1.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不得有沉淀污物。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淀粉1.符合GB31637-2025国家标准。色泽白色或类白色,无疑色。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水分:各类淀粉符合标准要求的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2的规定。副食品及烘焙材料1.标签要求:谷物加工品的标签应标明名称、原材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等信息。包装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卫生。品类C:饮品类(1)总体要求: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自制饮品①原材料要求:选择新鲜、干净、无污染的食品原材料,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②卫生要求:在制作自制饮品前,需要进行充分的手部卫生和器具消毒,确保制作过程的卫生安全;③添加剂要求:自制饮品的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不能添加违禁或超标的物质;④贮存要求:自制饮品需要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存放,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2.奶制品的品质检验标准①巴氏杀菌乳:中标人提供的巴氏杀菌乳应符合GB19645-2010国家标准,要求当天鲜奶并提供全程冷链运输配送。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气味:具4污凝GB1滋味乳:风味准。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品类D:水产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②(1)总体要求中发酵乳: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9302-2025国家标准。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2.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③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活鱼类: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体色青亮,手摸有黏滑感;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皮肤天然色泽明显;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2.鲜鱼类:鱼鳃盖紧闭,用手抠时感觉很紧,鳃的色泽鲜艳,鳃上无黏液,呈透明状,无异味;鱼眼澄清透明,向外凸出,黑白分明;鱼嘴紧闭,口腔清洁无污物;表皮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并紧附在鱼体上,不易脱落,腹内无胀气,腹色正常,质地坚硬,肛门紧缩,呈圆坑状;鱼体坚硬肉实,手感富有弹性,挺而不软,弯度小,用手压之有凹陷,抬手后立即复原,肉的横断面紧密,肋骨与背骨处的鱼肉组织坚实,不离刺;内脏鲜红,肠鳃坚韧有弹性,胆囊完整,腹腔清洁。3.冻鱼虾类:体表色泽鲜亮,清洁无污物,具有海水鱼虾或淡水鱼虾固有气味;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鳞片完整、不易脱落;眼球饱满,黑白分明,角膜透明;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肛孔白色凹陷;冻得坚实,以硬物敲击能发出清晰的声音,体温为6℃~8℃;解冻后与鲜品特征相同,用刀切开肉质坚实、有弹性,肉不离刺,背骨处无红线,胆囊完整无破裂。4.虾类不能为死亡后冷冻品。5566778899品家国动G织有固血保品家国动G织有固血保品类E:调料类(1)总体要求1.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类F:蔬菜类(1)总体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①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②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③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④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莽菜、空心菜、筒蒿、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3.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无畸形、无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根;5.薯芋类:马铃薯、番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未变绿;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8.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9.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豆芽类禁止使用添加剂催芽浸泡,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品类G:水果类(1)总体要求1.当季各种水果,无虫、无杂质,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色泽本样、不得过熟或欠熟。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及法规。(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品类H:干货类(1)总体要求: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肉皮:作为干肉皮,要求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2.玉兰片: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3.黄花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4.黑木耳: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5.银耳: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度高。6.香茹:分为花菇、厚菇、薄茹和姑丁四类。7.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8.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9.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褶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10.菇丁: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11.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12.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13.蹄筋: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14.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结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15.鱿鱼: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16.紫菜: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17.鱼肚:体大整齐、肚厚、身干、光洁明亮、无虫蛀。类I:蛋类(1)总体要求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二、食材仓储要求全标准,农产品符合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1.食材配送前仓储由中标人负责。植物检验2.储存条件须满足食品卫生及安全的相关法定要、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2)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卫生及安全标准。1.禽蛋的品质要求:3.生鲜食材的仓储区,不同品种食材分区域储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存,鲜肉类仓储温度0℃~4℃B2749国家标准。色泽:具有禽,冻肉冻品类仓储温度蛋固有的色泽;组在-18℃以下。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韧性,蛋三、食材配送要求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具有货物有的气味,无异味;(一)采购计划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块及其他组织异物。包装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采购人在每周五17:00前,将下周的肉禽类采购计划以《食材采购计划单》的形证产品的安全和卫生。式书面通知中标人。采购人的计划单需列明的食材品名、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及包装等。2.水产品按要求实时配送,《食材采购计划单》在前日12:00前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中标人。3.若采购计划存在不清晰、不准确、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4.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对配送产品进行粗加工,如食物的去皮、研磨等。中标人按要求进行粗加工的,采购人不需支付加工费。5.中标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拒绝采购人提出的采购计划。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核定价格后以价格过低等理由)拒绝采购人的采购计划累计3次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二)组织采购1.中标人根据计划单所列明的食材品名、品牌、规格、质量、数量及包装等要求组织供应配送,不得擅自更改送货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2.若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中标人须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3.所有食材的采购须来源清晰,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执行,做到索证无误,并把索证记录表和有关证明提供给采购人。(投标时出具响应的承诺,中标后提供)★4.供应链要求:鲜肉类须源于正规肉联厂,家禽类须源于受地**府相关部门监管的家禽供应场。畜禽冻肉、水产类含冻品、米面油类、调料类、饮品类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出具响应的承诺,中标后提供)(三)交货时间、地点1.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每周计划,于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当天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单位食堂)。每天首批食材须在早上5:30前送达,若需调整时间,采购人将另行通知。2.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2小时内送达相应货物。3.中标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逾期配送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收。出现2次逾期配送的,采购人有权暂停该中标人的配送任务安排;出现3次逾期配送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由该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四)配送车辆及人员★1.中标人委派的食材配送车辆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具备齐全的法定证照,且为食品运送专用车辆。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盖,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通风散热适宜。2.配送车辆须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消毒措施,每天做好车辆运输配送、清洁消毒记录,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3.中标人委派的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的身份及健康证明文件,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配送过程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和卫生等防护用品。(投标时出具响应的承诺,中标后提供)★4.中标人须保证委派的配送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各项健康管理措施。(投标时出具响应的承诺,中标后提供)★5.中标人须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作食材配送车辆及人员的登记备案;若服务期内需要变更的,须在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变更登记。(投标时出具响应的承诺,中标后提供)6.每次配送食材,中标人使用的车辆及人员须为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及人员,若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使用备案清单之外的人员或车辆送货的,视为违规转包或分包。7.中标人须对配送人员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配送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内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配送人员出现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意外伤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五)中标人如遇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按食材配送要求执行的,须立即通知采购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四、食材验收要求(一)交货质量检验1.证照检验(复印件,原件备查):(1)首次配送水产类(含冻品)、调料类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2.实物检验。中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验,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3.若检验过程中发现食材质量问题,中标人代表须现场进行问题确认。若食材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采购人将随机抽取食材样本封存并作相关标识记录,中标人配送人员须予以配合确认。样本封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作为中标人所配送的食材的品质依据之一。5.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不符而需要退(换)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更换到位。在更换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视为中标人逾期配送。6.交货质量检验仅为简单的初步检验,不代表中标人所供食材的最终质量。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若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二)交货数量检验1.中标人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四联的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确认(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品牌、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2.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3.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数量不足而需要补货的食材,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补充到位。在补充到位之前,均视作中标人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到位,视为中标人逾期配送。(三)退(换)货及质量处罚1.食材出现以下情况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换)货:(1)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的计划要求的。(2)带包装的食材,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3)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4)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发现,采购人将对该批食材全部退货,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作出该批食材货款2倍的赔偿(赔偿金在货款中扣除),并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销售的。(3)掺假、掺杂、伪造的。(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四)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由采购人提出退(换)货。若中标人对因质量问题被采购人提出退(换)货有争议的,可留样备检,并委托采购人所在地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食材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付款方式:按月据实付款。五、监管要求1.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为本项目每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2.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及配送服务须服从采购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3.中标人应有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针对本项目应制定本项目完善的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采购方案、配送方案及应急管理方案,明确实施团队的组织管理和时间、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具体安排,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过程合理、规范、安全,保证食材和配送服务的质量。4.采购人不定期抽查中标人的食材质量及配送服务情况,若不符合投标承诺或招标要求的,采购人将要求该中标人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对此不良行为记录在案,暂停其供货资格1次。服务期内累计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5.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对采购人的食堂或中标人配送的食材进行检查时,中标人须无条件全力配合。6.中标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自己及货物来源最新的、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求的全部有效证明材料。7.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或中标人的资质情况在合同期间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该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8.中标人须安排1名专人作为售后服务人员与采购人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质量和数量不符合要求等售后服务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中标人须提供对供应食材的供货承诺及自罚。(投标时出具响应承诺)9.最终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形式为报价下浮。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包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