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 改扩建工程 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招标预告(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2025)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招标计划
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云南省本级
入场登记部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193.00
招标人:
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联系人:
曾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79-2197704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11-12 17:00
招标范围: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涉及路面施工的所有路段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备注: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
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
193.00
招标计划表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勐绿路面技术咨询(1).pdf
2025-10-10 17:32:45
2
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项目(ZBDL-3标段).pdf
2025-10-10 17:27:10
云南省(省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编号:(自动生成)项目名称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概况(一)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起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与普洱市江城县交界处,接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的终点,止于普洱市江城县与红河州绿春县交界处李仙江下桥北岸,接国道G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起点。路线全长120.851公里,其中:整董至江城段长48.575公里利用既有思江二级公路,其余72.276公里进行改扩建(红桥至整董段长18.488公里、江城至龙箐沟段长22.110公里、龙箐沟至李仙江段长31.678公里)。本次招标内容仅针对改扩建72.276公里。(二)整董至江城段48.575公里维持既有技术标准,改扩建段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K65+515~K72+355.394(江城县过境段)路基宽度12米,其余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标段)信息序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招标方式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备注1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涉及路面施工的所有路段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193公开招标2025年11月拟交易场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模:最终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资格要求:资格要求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设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招标文件为准。备注1、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项目(ZBDL-3标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受托人: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12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项目ZBDL-3标段地占,项日建设地点为云南省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红河州、文山州、昭遇市、曲靖市。招标规模、总投资额如下:序号标段号项目名称预估总投资(万元)预估建安费(万元)1ZBDL-3围道G219线云南勐腊(红桥)至绿春(李仙江)段改扩建工程2522211971032国道G219线云南勐腊(勐醒)至红桥段改扩建工程2681382105903国道G219线云南马关(新桥河)至西畴(撑腰岩)段改扩建工程4405533215684国道G213桧溪至黄华段改扩建工程4542313609605国道G248泸西县城至柴村至丘北双龙营段改扩建工程5058953320506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信息化建设1700/合计19227381422271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项月ZBDL-3标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暂定总价)为人民币¥6084142.00(大写:陆佰零捌万肆什壹伯肆拾贰元整)。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合同谈判纪要;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5、中标通知书;6、投标文件;7、招标文件。五、太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了它们的定义相同。六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香托人向受托人返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的文村。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27日合同订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润城第二大道3号写字楼12楼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草后生效。3(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签章页)委托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委托代理人受托人:中德高(云南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天签名)或(签名)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7日4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招标代理项日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腹行的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110代理报,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5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体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63.1语言文字除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科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施工图批复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木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贡;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不合专用条款内约定;(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川条款内约定:(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1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后实施。7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5、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咨询业务。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8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5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6)依法选择中标人:(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有使用或复制9的权利;(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代理服务费中,委托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费用,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委托人承相违约贵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教内约定委托人赔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1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路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万不行团用务故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当文付约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北代理报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筑二方违约果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万共回道的,则.l人方中有约的·方先行另·方承全部约责,再承担建约页1: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有系赠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12、争议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增加或服务期限的延长,由受托人自行考虑,代理服务费不做调整。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12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14、合同生效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定本合同继统网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腹行的条件络止本合同达成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元成1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腹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161本合同正本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万布要仕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13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条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地方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履行项目业主建设职责的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共计18个项目的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等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的代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准备阶段:拟定招标方案;(2)资格预审阶段: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资格审查、通知资格预审结果:(3)招标投标阶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报审:招标文件提交委托人讨论、修改:代委托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4)开标、评标与定标阶段:组织开标、组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协助定标、发布并公告中标结果;(5)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工作:参与合同谈判,协助签订合同及办理合同备案、退还投标保证金、编制招标投标情况工作报告、招标资料收集与移交、协助处理异议、14协助处理投诉。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按项目进度提供:(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按项目进度提供。(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按项目进度提供。(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彭雪姣职务:部门副职职称:工程师电话:0871-64178563(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6)应尽的其他义务:无。5、受托人的义务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解国华: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0871-63355782、18508855628、13577115480。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5.2.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5.2.2为委托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1)招标准备阶段:拟定招标方案;(2)资格预审阶段: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宙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织资格审查、迪知资格预审结果;15(3)招标投标阶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报审:招标文件提交委托人讨论、修改:代委托人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4)开标、评标与定标阶段:组织开标、组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协助定标、发布并公告中标结果;(5)合同签订及后续服务工作:参与合同谈判,协助签订合同及办理合同备案、退还投标保证金、编制招标投标情况工作报告、招标资料收集与移交、协助处理异议、协助处理投诉。(6)完成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5.2.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员工资、评标会务费、CA证书办理费、场地费、评标专家差旅费、劳务费、餐费、住宿费、文本费、咨询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配置设备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更换费用、疫情防控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5.2.4应尽的其他义务:无。6、委托人的权利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6.2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7、受托人的权利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1条执行7.2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8、委托代理报酬8.1代理报(暂定总价):¥6084142.00(大写:陆佰零捌万肆仟壹佰肆16拾元)详见报价清单: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公分老家的旋费,务费、公证费已经包含在代理报报价中,反山受托人白行承相,具体招标代理费根据实际发生按照报价清单据实结算。8.4招标代理费计算收取方式(1)单次项目按照不同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分档次计取招标代理费用(具体费田送国附件一代理费用清单),受托人签约合同单价中的各类别、各档次单的价为完成各米剧各档次单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全部费用,单招标项目完成,则支付该单次招标项目全部费用。1招价单中的招标项目欢数是活的,根据项目实际取头发出为准受托人应老虑预估次数发生变动的风险,受托人不得因预估饮数反生变动向委托人提出任何索赔。(2)招标代费用按招标次数计取,单次招标项目划分多个标段的妆招标项目费用计取。划分多个标段的招标项目以各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之和选择招标代理费用分档,各标段中标人按中标金额比例支付招标代理费用。中千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项目重新招标或项目不冉招标,委托人根据招标阶段按以下标准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费用补偿金:0招标公告已发布未进入开标阶段,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10%单次代理费用作为补偿金。2招标项目开标结市未进入评标阶段,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50%单次安代理费用作为补偿金。切日标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90%单次代理费用作大件偿金。e筑V须日标市后,受人理完格的招标全资科文安f人,经招标人检查合格认可后,受托人向相关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贸。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17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一(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一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扣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限期整改,未限期整改到位的,受托人应承担该单项招标代理费用5%的违约金,影响招标代理继续推进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人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月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扣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人支付该单项招标代理费用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受托人还应赔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损失;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受托人赔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损失;(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①受托人必须服从委托人管理,认可并执行委托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若受托人不服从委托人管理,违反委托人管理办法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86人排的项口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相业务及11,Ir1,工H人11m%切代作:相费用由受托人承担,或者安排具他标改的标1E1.承担该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相应费用由受托人承担;6江人承,香托人安排,受托人愿意承担其他标段的招标代理1.111,标代服务费按承扣工作的标段的中标甲价收取:0网香人要求提供招标汇总资料,委人有权任腹1不3中扣除单次委托代理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12、争议11行本合同发牛的不食可有人于:用十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d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6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16、合同份数1c定A同式份,中,我人农份,文我人。17、补充条款g定成合同有约定,水经我八总,机标人担化的日相关资科纷第二力,文代人路时违约责任。..或正箱导本合可小年取力1,托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LLlriHP!八4-1mhxnI白的资科:人11011JG支付违约金。1917.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7.5受托人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须提供不少于4名熟悉招标代理工作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20附件一:代理费用清单(单位:万元)序号标段号公开招标非公开招标工程类服务类货物类1档次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拟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金额X≤1亿1亿10亿X>20亿x≤1000万1000万X>2000万X≤3亿3亿X>5亿ZBDL-1单价报价13.609418.286121.787324.514110.816611.327312.22089.236510.895911.27891.1502招标项目预估次数15222201332110总价608.414221附件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称相关工作经验年限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联系方式解国华男本科高级工程师20年项目负责人0871-63355782肖姣女本科高级工程师1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范晔女本科高级工程师1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陈锦文男本科高级工程师18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董恩栋男本科高级工程师12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左建芬女本科高级工程师15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李加寿男本科高级工程师2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王开运男专科高级工程师13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柏楠男本科工程师7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徐泽男专科工程师7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刘国斌男本科工程师11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沈凯男专科工程师1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张晓琴女专科高级工程师11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万照阳男本科工程师1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孙娅玲女本科技术员6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王品俊男专科技术员6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张天总男专科技术员6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毕丽芳女专科工程师8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孙雪莲女专科工程师1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兰春燕女专科工程师10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李琼芝女专科工程师8年项目组成员0871-6335578223廉政合同委托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受托人: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服务工作高效优质,项目法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委托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服务项目(ZBDL-3)(项目名称)服务机构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如下合同,双方遵照执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2.甲、乙双方在具体经济往来行为中,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法、竞价谈判、合同谈判有关规定的原则、方式、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公开。3.甲、乙双方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索要、接受受托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馈赠礼品: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问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评审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达到中选目的。5.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接受受托人的宴请,请约、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邀请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请吃、请约、旅游、健身和其他娱乐活动。6.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打“业务牌”等形式变相接受受托人的钱物:受托人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24变相送钱物。7.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在受托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领取报酬: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发放报酬。二、违约责任1.委托人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2.受托人发生违约行为,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公司“黑名单”,在公司范围内公布,不得参加委托人所管辖区内的工程建设、养护工程、物资采购、经营开发等一切经济和经营活动。三、其它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廉政合同的时效与本项目主合同时效等同。2.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5(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签章页)委托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委托代理人受托人:虫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盖章)小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7日26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中德高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委托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评比;(3)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2、受托人职责(1)严格導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服务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若受托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的有关要求,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责任。受托人的人员、车辆在开展服务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其它意外事故,均山受托人负责,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受托人必须对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3、违约责任加因委托人或受托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管理规定,当违反委托人安全管理规定时,应按委托人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双方所签订的安全合同的时效与本项目主合同时效等同。5.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27(本页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签章页)委托人: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委托代理人受托人:虫德高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7日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路面技术咨询服务 改扩建工程 路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