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软件运维服务 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财政信息系统运维及服务器漏洞修复 系统基础运维服务招标预告(青岛市财政局2025)
一、项目名称:
财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青岛市财政局 三、编制单位:
青岛市财政局 四、编制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五、需求调查方式: 六、需求调查对象: 七、项目概况: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软件及非税UKEY运维、门户网站运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财政信息系统运维及服务器漏洞修复。 八、总预算:
97.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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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示附件-财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docx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财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单位:青岛市财政局编制单位:青岛市财政局编制时间:2025年10月13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一、需求调查情况否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包1: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软件及非税系统Ukey制作、包2:青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包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财政信息系统运维及服务器漏洞修复。(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97.86万元包1预算:35.76万元包2预算:6.8万元包3预算:55.3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软件及非税系统Ukey制作项目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宗1否21青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项目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宗1否31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财政信息系统运维及服务器漏洞修复项目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宗1否(四)包1技术商务要求1.项目具体内容1.1项目需求概览1.1.1服务项目序号服务项目说明1系统基础运维服务解决系统故障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功能程序变更与系统升级系统 BUG 修改及漏洞修复 系统备份与安全数据恢复服务2驻场服务需安排2名技术人员常驻市财政局办公场所提供现场服务,若驻场2人满足不了业务需要时,随时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增派服务人员。3专项运维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日常运维、配合做好电子化实施方案指导及材料编写与规划、电子化升级部署及联调测试、增补业务实践及运维等几个方面;提供非税系统Ukey制作服务。1.1.2服务范围、方式及要求1.1.2.1服务范围主要面向市财政局、市直约400户的部门、单位以及12个区(市)财政局、区(市)近2300户部门或单位,提供如下服务:(1)日常运维方面。负责系统运行中的日常操作检查、数据维护、运行监控;服务后台日志查询、数据库日志查询等;运行故障诊断及解决,问题解答及现场指导;用户咨询热线支持,远程故障处理指导;确保系统各功能模块的稳定运行;系统配置变更维护、凭证模板;配合电子印章采集、制作、备案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公司运维组织巡检;根据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巡检结果,及时采取系统安全升级、打补丁等安全加固和防护等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整改完成情况;提供非税系统Ukey制作服务。(2)电子化升级方面。凭证库版本测试、服务端升级、客户端升级;电子签章系统版本测试、服务端升级、印章备案管理;报文规范版本升级、增减报文分析及确定、联调测试、凭证库调整;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升级,配合联调测试。1.1.2.2服务方式及要求(1)热线支持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期内每周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小时的5×8小时随时响应服务。供应商提供5×8小时畅通的热线联系电话。响应时间指采购人发现问题,电话通知供应商或通过供应商提供的IT服务管理平台发起服务申请时开始计算,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以下内容的初步判定:问题级别、影响范围、解决所需资源、解决时长。(2)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提供5×8小时的网络服务(远程支持)。当采购人提出运维服务请求时,运维服务人员在经过采购人允许后,通过远程接入手段进入采购人网络环境,以远程服务方式,对系统故障进行在线诊断。(3)现场服务当通过电话支持、远程支持等方式无法解决系统故障或采购人要求到达现场提供运维服务支持时,从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请求开始,供应商工程师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4)驻场服务1)常规运维:供应商需提供2名驻场服务工程师在用户现场,上下班时间与采购人一致,遵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日常运维、业务系统维护、数据操作服务、技术支持等服务。2)专项运维: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日常运维、配合做好电子化实施方案指导及材料编写与规划、电子化升级部署及联调测试、增补业务实践及运维等几个方面。1.2项目需求具体内容常规运维服务: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运维及非税系统Ukey制作服务工作,主要包含系统基础运维服务和驻场运维服务两大项,具体内容如下:1.2.1基础运维服务1.2.1.1解决系统故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全市集中部署,在内网环境下运行,而办理相关业务均有时效性要求,为保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有序开展,要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顺畅运行时长占比不低于98%,故障时长占比不超过2%。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由于操作系统、机器硬件、网络环境或电源供应等因素造成的系统运行故障。一旦故障出现,运维商应及时给予电话、网络等远程方式的指导,如远程解决不了时,应及时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1.2.1.2系统运行状态监控(1)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提供日常运行状况检查、监控服务和汇总记录;(2)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周期性健康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3)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性能评估并提供系统优化建议;(4)全面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生宕机或系统故障时,启动上报、紧急处理、事后分析等紧急处理流程。包括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应急预演以及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时进行应急处理。1.2.1.3程序变更和系统升级目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运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执行域中各类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单位的各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单位资金业务,财政的预算管理拨款业务、专户资金支付业务等均在系统中实现,系统原有的程序功能与性能可基本满足用户的业务管理需求,但在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由于财政业务的变更需要对系统中部分业务进行小范围的修正或完善。为了满足各级用户对系统的适应性、易操作及稳定性的需求,要求运维商根据市财政局的实际业务需求,及时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或升级,在系统变更(升级)期间,运维商技术人员应在市财政局现场实施变更(升级)过程,市财政局对变更全过程进行监控。1.2.1.4系统BUG修改及漏洞修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如因设计缺陷导致系统BUG或漏洞产生时,运维商安排专业人员对系统BUG和漏洞进行分析,及时排除因系统BUG导致的服务中断,恢复系统服务,保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稳定运行。1.2.1.5系统备份与安全运维商定期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检查,对软件和数据库进行备份,保证系统和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项目的运行期,运维商需按照市财政局的安全管理要求,根据安全检查后出具的整改意见,进行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安全相关的维护。1.2.1.6数据恢复服务由于系统故障或设备故障造成数据崩溃,要求运维商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的备份恢复或重建服务,要求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并能够提供正常的服务。1.2.2驻场运维服务提供2名驻场服务工程师在青岛市财政局办公场所现场服务,若驻场2人满足不了业务需要时,随时根据业务需要临时增派服务人员。接听财政局内处室用户、预算单位用户、其他单位用户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的热线电话,详细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记录对问题的解答情况,并及时更新对应系统的知识库,做到问题的跟踪记录。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上门市直部门、单位,现场指导用户完成系统操作,对系统的功能流程或用户提出的系统其他问题进行现场讲解,对预算单位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等。对日常系统的前台数据查询、变更,用户权限变更等;保持项目文档、基线收集更新,系统的日常问题收集和处理、系统重大问题汇总和跟踪处理、系统及日常数据的备份。联调测试:配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联调测试,确保数据推送正常、接口畅通。1.2.3专项运维服务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日常运维、配合做好电子化实施方案指导及材料编写与规划、电子化升级部署及联调测试、增补业务实践及运维等几个方面;提供非税系统Ukey制作服务。2.商务条件★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2服务地点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服务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总价款的50%。2.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2.5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驻场服务:在用户现场安排2名常驻人员,采取驻现场服务的方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驻场运维服务工作。现场服务:出现问题,技术人员无法通过非现场服务处理时,根据用户的要求,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诊断故障、解决问题。远程支持服务:设置客服电话,用户可拨打客服电话获取远程支持服务,客服电话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远程支持服务同时支持邮件、微信、QQ等其他网络方式。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五)包2技术商务要求1.服务内容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运维服务项目的要求,运维工作遵循整体性、有效性、可靠性、反馈性、方法预警的原则,达到完成青岛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运维相关的日常工作目标。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几点:提供维护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合用户开展应急演练,保证网站发生故障时能迅速解决。提供系统运行日常技术支持,对局内各处室用户的咨询内容进行解释。对客户端故障,进行电话远程指导或协调本地管理员解决,必要时赴现场解决问题。根据政府对政务网站的要求及时对栏目进行规划和调整。按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用户权限,对有发布权限的用户进行技术培训。设置网站首页滚动字幕条,根据工作重点及时更新字幕内容。设置网站首页飘窗,按照工作要求及时进行版式设计并发布。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和维护专题栏目,需重新设计独立页面风格的专题数量不超过5个。网站页面所需要的其他修改(不影响大布局情况下,如整个网站布局基本上均发生变化视为改版服务,不包含在此运维服务中)。网站错连、断链的处理。协助解决第三方网络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网站出现紧急状态下的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协助采购人进行巡网及网站自查工作,对未达到政府网站考核要求的情况,通知采购人进行内容的上传并给予技术上的支持。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本系统需每年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若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中发现相关网络安全问题,供应商需全程进行配合,直至消除风险。配合各上级主管部门、各类风险评估、渗透测试等相关工作及后期整改,直至消除风险。栏目调整、数据整合等。与第三方系统对接,部分功能接口开发工作。2.技术标准提供全年7*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和远程服务,及时帮助客户咨询问题、技术指导以及远程处理问题。对于网站故障响应时间,工作时间内不超过1小时;工作时间外不超过2小时。对于电话响应和远程支持均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得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提供业务系统日常技术维护工作,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供应商每次为采购人提供的网站维护工作结束时需经过采购人签字或电子邮件认可,采购人签字或电子邮件确认视为本次维护工作的完成,但并不视为对供应商维护工作质量的认可,在供应商完成工作7日内,如采购人对于供应商工作质量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供应商工作质量符合双方约定质量。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提供电子化支持服务客户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工具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咨询解决技术问题、获得相关文档资料。能够定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客户提供各类产品的有关使用、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帮助,及时跟踪最新技术信息、BUG状况安全隐患等,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客户,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预防问题的发生。供应商提供应急故障服务。对于突发事件或人为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工作,影响正常的生产的重大故障。能够2小时内派出技术专家到达现场,提供现场紧急救援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系统故障,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转。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服务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总价款的50%。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六)包3技术商务要求1.项目内容1.1.1.运维目标本项目通过对财政实拨管理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运维以及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器漏洞修复,达到有效保障业务系统平稳运行、及时响应业务需求、辅助业务工作的要求,具体而言,服务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1.1.1.保障系统数据安全系统数据至关重要,必须保障数据安全,防范系统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1.1.2.实现系统对业务的良好支持随着系统数据资源增长和变化,要求系统不断升级并能够及时响应各项变动需要,对本项目服务的系统所承载的各项财政业务提供良好的支撑。1.1.3.确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由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担负着财政核心业务的办理,使用频率高、时效要求强,因此系统必须良好、稳定的运行。1.2.2.运维范围本项目要针对青岛市财政局实拨管理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器漏洞提供修复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文档:实拨管理系统:实拨支付方式是国库改革前的资金拨付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实拨仍然是一种必需的资金支付方式,业务处根据有关文件录入拨款单,经过国库处审核后把拨款凭证发送银行,由银行把款拨给收款人,实拨功能需满足除集中支付以外的各类资金的拨款需求。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户申请、备案审核以及账户年检等提供有效的支撑,为财政部门更好地实现银行账户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同时有效地集成财政备案账户审核制度,强化对银行账户的监管力度,实现对银行账户的动态监控,防范银行账户风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以资金管理为核心,规范项目资金支付流程;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以直接支付为手段,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工程款行为;为财政管理、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器漏洞修复:为青岛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务云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系统依赖软件、公共支撑组件提供日常维护、漏洞修复等服务。2.服务要求2.1.1.服务对象青岛市财政局用户,市本级部门/单位用户。2.2.2.服务团队要求2.2.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团队,需要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负责整体事宜协调、联络和进度把控,确保采购人及用户能实时联系到服务人员并解决问题。2.2.2.服务的工程师需熟悉系统功能和财政业务,具备较强的系统实施、运维能力,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采购人交办的服务内容。2.2.3.需给采购人提供实施工程师电话、邮箱联系方式,并确保每个工作日8小时的电话快速响应,及时处理相关问题;需给服务的财政部门提供应急服务支持人员电话,在非工作日或非上班时间的紧急事宜响应和处理。2.2.4.供应商应确保服务团队成员严格按照采购人的网络安全和运维管理要求提供服务,服务的工程师要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不得将开发及运维过程中获取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料泄露给第三方。2.2.5.服务团队人员确需更换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人,内部做好培训和工作交接,征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人员更换影响用户正常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人有权拒绝更换。2.3.3.服务内容2.3.3.1.1.1.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包括实拨管理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的运维服务。2.3.3.1.1.1.1.1.1.1.服务方式要求供应商需组织熟悉业务、服务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技术咨询、系统维护以及技术支持等工作,具体服务方式分为:(1)常驻现场服务供应商派专人在青岛市财政局指定的地点现场服务。自运维服务签订合同之日起,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时间在3小时之内。(2)临时现场服务临时现场服务是指当用户现场遇到重大事项,需要供应商从公司总部或其他地区派遣工程师临时到现场解决和处理。(3)远程服务远程服务是由供应商公司总部运维支持中心、分公司和离用户就近的项目组通过电话、邮件等通信手段远程指导用户进行操作,或者直接远程操作的服务,以便用户能够快速联系供应商公司总部提供及时响应和远程协助。2.3.3.1.1.1.2.2.2.2.服务内容要求2.3.3.1.1.1.2.2.2.2.1.1.1.1.1.系统初始化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系统运维要求完成相关初始化工作:(1)业务流程初始化: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定制业务流程,以便新业务流程生效并正常使用。(2)基础数据初始化: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基础数据完成添加、删减或修改,生效后正常使用。(3)菜单初始化: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系统菜单中添加或删除子菜单,并确保调整后的菜单正常使用。(4)系统运行参数初始化: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系统运行的参数,确保调整完成后系统正常使用。(5)人员角色权限初始化:按照采购人要求及相关管理制度添加、删除或修改角色权限。(6)系统其它相关设置初始化: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系统其它相关设置。(7)业务系统结转:按照业务管理要求,将未使用或下一年度需继续使用的数据结转到下一年度。2.3.3.1.1.1.2.2.2.2.2.2.2.2.2.日常运维服务服务期内,供应商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提供如下服务:(1)定期巡检服务:供应商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电话或现场方式对用户进行服务、产品和系统工作状态进行调查,了解用户服务和运行的情况,出具系统运行状态报告,帮助用户发现和解决问题。(2)热线电话服务:供应商提供7*24的电话技术支持,当用户报告系统故障信息后,启动技术服务程序,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耐心指导用户逐步完成故障处理。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咨询、操作指导、问题处理、新需求整理、建议、投诉等。(3)远程服务:供应商为用户提供远程邮件、网站、远程调试等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远程工程师,负责配合现场人员完成系统的服务工作。(4)技术支持网站服务:供应商提供7×24各种远程在线服务,包括网上资料查看、补丁下载、服务工具下载、常见问题解答、服务经验分享、向专家咨询等等。(5)日常运维资料整理归档服务:供应商要针对系统运维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并进行归档。通过运维资料的管理和维护来保证业务系统的应用的安全和稳定运行。(6)各类表及统计数据支持服务:随着财政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根据业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业务用户对各类固定格式报表进行新增、修改,并解决用户在综合查询方面可能出现的故障,如:报表数据不准确、数据更新不及时、数据口径有误、查询条件不完善等。(7)突发情况排查及处理服务:对于出现系统瘫痪的情况,供应商应及时响应,并配合采购人排除故障,确保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尽量降低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8)业务系统的克隆和升级服务:根据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供应商需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定期提供系统和数据克隆服务,将产品环境的应用系统、数据库克隆到测试环境,为系统功能的开发和测试工作提供保障。(9)系统性能调优服务:供应商要对系统的运行环境、资源利用情况等环境定期巡检,排查相关隐患,确保系统在健康的环境中正常运行;根据对系统软件的检查情况,结合用户的应用,定期提出书面的系统优化建议;按照功能强化和完善、界面优化、性能提升要求,开展系统的优化和现场软件测试、及生产环境更新服务。(10)业务数据后台处理支持服务:根据业务需求开展后台数据修复、后台数据修改、后台数据核对工作。(11)紧急业务处理支持服务:为保障系统业务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为采购人提供紧急业务处理支持服务,并提供完善的紧急业务处理解决方案,有效提高系统紧急业务的处理能力。(12)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服务:供应商需安排专人提供5*8小时的技术保障维护服务,重大节假日的7*24小时监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行状态监控、系统周期性健康巡检、系统性能评估与优化、系统可靠运行保障。(13)系统数据服务:供应商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采购人的具体需求,开展数据库查询,数据变更、数据核对等操作。工作过程中需做好与总承包商、监理方等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14)系统变更类服务:供应商要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相关系统进行程序变更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页面调整、视图调整、报表维护等。(15)系统维护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修复、系统BUG修复、故障处理、系统优化、业务整合及维护等。2.3.3.1.1.1.3.3.3.3.用户培训服务为了推进系统的应用及基本的自我维护要求,提升财政人员对系统的应用能力,成交供应商要按照用户对系统的使用角色及侧重点不同,针对不同用户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包括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培训方式包括现场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座谈培训等方式。(1)根据采购人需求,为用户提供系统操作培训。(2)培训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师资及教材编写,现场培训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和培训设备并负责受训人员召集,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必须派出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讲师进行培训。(3)培训讲师的住宿及差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培训所需的场地由采购人提供,培训场地如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参加培训的用户的住宿或差旅费用由财政或部门自行安排。2.3.3.2.2.2.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器漏洞修复服务2.3.3.2.2.2.1.1.1.1.服务器清单(1)针对青岛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务云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系统依赖软件、公共支撑组件提供日常维护、漏洞修复等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文档。2.3.3.2.2.2.2.2.2.2.服务方式供应商需组织熟悉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系统依赖软件、公共支撑组件、服务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日常服务和漏洞修复,具体服务方式分为:(1)热线服务:供应商须提供7×24热线支持服务,安排专人值守,通过热线电话和电子邮件响应用户,协助采购人的IT系统维护人员解决问题并告知以后需要注意的地方。(2)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网络服务(远程支持),服务人员经采购人允许后,通过远程接入手段进入用户网络环境,以远程服务方式,对系统故障进行在线诊断、解决。(3)现场服务:当通过热线服务、远程支持服务等方式无法解决系统故障,或用户要求到达现场提供运维服务支持时,供应商须立即安排运维服务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提供相关现场服务。2.3.3.2.2.2.3.3.3.3.服务内容要求2.3.3.2.2.2.3.3.3.3.3.3.3.3.3.日常服务(1)现场不间断工作支持服务:发生故障时,供应商须派遣工程师到达现场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始不间断服务,直至故障解决,系统能满足正常运行要求。(2)巡检服务:供应商须定期巡检服务器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支撑组件等方面的运行信息,并与采购人开展联合巡检分析。(3)协助支持服务: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和第三方进行问题分析、定位,直至问题解决。(4)故障会诊支持服务:当需要时,供应商须安排服务人员到现场配合原厂商工程师进行故障会诊。(5)问题升级服务:采购人须具备正式疑难问题升级流程,通过系统原厂和第三方授权合作伙伴予以解决复杂的系统问题。(6)重要时刻值守服务:在重要时刻,供应商须安排服务人员现场值守,保障系统稳定运行。(7)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须通过监控与测量系统当前的处理能力,分析、定位系统当前的瓶颈,结合历史情况,预测系统的增长趋势,提出预测性的性能、容量等方面的规划和改造建议。相关内容按月提交。(8)报告和档案服务:供应商须建立档案管理体系,将服务内容和服务报告档案化。2.3.3.2.2.2.3.3.3.3.4.4.4.4.4.漏洞修复服务供应商须在第一时间了解全球最新的安全漏洞信息,以及在短时间内对有可能引起安全问题的详细漏洞分析和解决办法。漏洞修复把偶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系统依赖软件、公共支撑组件。供应商须提供漏洞修复流程和漏洞修复过程的风险规避措施。2.3.3.3.3.3.安全保密成交供应商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服务团队成员严格按照采购人的网络安全和运维管理要求提供服务,严格保护系统、数据、信息的安全,不得将运维过程中获取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料泄露给第三方。3.商务条件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服务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总价款的50%。3.4服务成果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已在采购文件中落实。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意见包括采购需求的相关意见建议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资料。五、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青岛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32-85855888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66701999六、需求公示时间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3日。七、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软件运维服务 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财政信息系统运维及服务器漏洞修复 系统基础运维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