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招标预告(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2025)
临平区 | null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就杭州市临平区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4、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5、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6、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条款;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9日24时。
2、意见递交方式: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上述时间内将书面意见送至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
3、意见接收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袁良国
5、联系电话:0571-86235827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内容,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杭州市临平区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10.14.docx (0.1 KB)
招标文件-杭州市临平区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10.14.docx
杭州市临平区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TYZFCG2025-059)D天阳建设理一管会工一1-1管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临平区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YZFCG2025-059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预算金额(元):4620000最高限价(元):4112230采购需求:杭州市临平区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主要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I7iGs7j8DWSEo%2Fbswus5nA%3D%3D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建富社区恒新街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65065质疑联系人:潘伟质疑联系方式:138680851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01、1101室传真:0571-86235827项目联系人(询问):丁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35827质疑联系人:袁良国质疑联系方式:1358802175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A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B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本条要求提供样品但投标人不提供样品的则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样品提供不全或外观尺寸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样品分为0分;(8)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9)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2)现场方案演示:①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迟到或未到视作放弃演示。②现场演示地点:。③参加现场演示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演示人员名单,否则视作放弃演示。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1幢10楼招标代理部前台;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丁敏0571-86235827。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协议,明确其中一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并将该共同投标的联合协议按采购文件要求一并递交给采购人。▲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的 60 %计取;单个标项中标服务费用按上述标准计算后不足8000元时按8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临平支行 帐号:7331410195700021726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15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三份。16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个数1个。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总体布局规划、杭州市普通国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总体布局规划,临平区结合交通基础设施现状,围绕《普通国道综合治超提质升级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得总体要求,综合规划建设完成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监控和交调、非现场执法点证据链完善、区域监管试点等。二、建设内容临平区建设内容围绕《普通国道综合治超提质升级项目总体建设方案》中要求开展建设,详情如下:2.1视频平台建设及升级新增2套视频服务器,提供汇聚节点的视频转发服务,包括服务器和内嵌的视频管理软件,新增1个区级视频上云网关,共计1台;2.2外场设施建设(1)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国道沿线建设30套摄像机,符合总体方案建设任务要求,完成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不低于400万像素)设备安装部署。(2)交调设施建设国道沿线建设4套交调设施,符合全省总体方案建设任务要求,完成双激光和枪式摄像机的加装和相关数据工程。三、建设规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浙交办〔2024〕61号)中关于各实施主体的投资规模要求。四、建设思路以公路交通数字化转型升级要求为指引,响应国家新基建政策,以“场景导向、技术成熟、立足整合、逐步推进”为准则,针对当前临平区数字公路外场感知设施老旧、覆盖率有待加强问题,围绕数据共享和深度融合应用和业务管理闭环两大重点,加速提升基础设施数字化和运行监测监管水平,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新技术应用,打造“图上一张数字网,路上一张感知网,云上一张智控网,掌上一张应用网”的数字公路体系,全面提升主要交叉口、大桥、高架等重点路段运行监测能力,实现公路运行环境安全的智能化监测与预警,着重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对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决策支持服务的针对性和精细化,同时提高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品质,为全面提高临平区公路网络运行效率、行业监管能力、安全应急水平,全面加速提升杭州普通国道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为全省公路交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提供支撑。五、项目服务期及质保期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经验收合格后质保期3年。六、详细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要求单位数量一视频监控-1外场设备1智能红外网络球机★1.传感器类型:≥1/1.8 英寸 CMOS;(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 2.图像像素:≥400 万; 3.支持≥2688×1520@30fps 高清画面输出; 4.视频压缩标准:主码流:H.264/H.265/Smart264/Smart265;5.子码流:H.264/H.265/MJPEG;6.第三码流:H.264/H.265/MJPEG;7.最低照度:彩色:≤0.0004 Lux @(F1.6,AGC ON),黑白:≤0.0001 Lux @(F1.6,AGC ON),0 Lux with IR;8.焦距:≥5.9~206.5 mm,≥35倍光学变倍,≥16倍数字变倍;9.补光距离:≥250 m;10.摄像机内置≥2个图像传感器,可分别输出黑白视频图像和彩色视频图像,并可对这两路视频图像进行融合输出;(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1.道路监控:细节支持车辆检测(支持车牌识别,车型/车身颜色/车牌颜色识别)和混行检测;12.全抓拍:支持人、非机动车、车辆混行检测,可同时对人、非机动车、车辆进行抓拍并可对车牌识别提取;13.设备智能事件上报的抓图支持叠加规则区域和目标框:可配置报警抓图叠加目标信息及规则信息,支持开启及关闭。支持设置预览画面是否叠加显示规则区域框及告警提示信息;(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4.设备支持可从诊断信息中导出云台控制历史记录,包括:手动键控PTZ、3D定位、手动调用预置点、手动调用花扫、手动调用巡航。(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设备在近光灯、中光灯开启后,在变焦过程中红外光斑形状为矩形,长宽比为16:9。(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套292枪球一体机★1.摄像机内置不少于3个镜头,可输出至少1路全景视频图像和1路细节视频图像,全景视频图像内置2个镜头,细节视频图像内置1个镜头,传感器类型:【全景】1/1.8"CMOS,【细节】1/1.8" CMOS;(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2.全景通道视频图像分辨率不小于5344 × 2256,细节通道视频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840 x 2160;(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3.最低照度:彩色 0.0005Lux @ (F1.0,AGC ON),0 Lux with Light,黑白0.0001Lux @(F1.0,AGC ON);4.光学变倍:【全景】不支持;【细节】40倍;5.焦距:【全景】2.8mm;【细节】6-240mm;6.视场角:【全景】190°±5°,垂直75°±5°【细节】H:58.5~2.95°,V: 34.97~1.66°;7.补光灯类型:【全景】暖白光补光【细节】混合补光;8.补光灯距离:【全景】暖白光30米;【细节】暖白光50米,红外补光250米;★9.设备全景通道支持拼接畸变矫正,可分别对全景拼接画面的畸变、姿态角、旋转角进行调节(1-100可调),优化拼接效果;(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0.车辆布控:支持前端实时建模比对,对授权和非授权名单车辆进行布控跟踪,跟踪过程中目标经纬度信息实时上传,构建时空域场景;11.交通数据采集:细节路支持车流量、车道平均速度、车头时距、车头间距、车道时间占有率、车道空间占有率;12.全结构化:支持细节路混合目标检测,对检测区域内的人、非机动车、车进行同时抓拍上传,人脸人体关联输出,并实现对人脸、人体、车辆结构化属性特征信息提取。套13抱杆箱WxDxH=400x300x550mm ;箱体、方孔条、托盘采用 2.0mm 优质冷扎钢板制作,箱门采用 1.5mm 优质冷扎钢板制作;表面采用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塑厚度≥ 80μm;含空开、尾纤、光缆终端盒等套304千兆交换机(2光8电)千兆工业级(可管理),含光模块。台305SPD2电源避雷器电源避雷只306网络避雷器网络避雷只307YJV22-0.6/1kV-3x6mm2电缆按实计量,包含电缆头制作安装、电缆埋设标桩等。m30008RVV-3x1.5mm2电缆按实计量,支线电缆,含护套管、标签等。m6009网线cat-6e。m60010新建光纤点100M,一次性买断运营商光纤3年使用权。个3011监控球机杆件6m立柱,含1根φ20针式避雷针、基础、接地。套2112手孔井500*500*1050(长*宽*深,mm)。个3013镀锌钢管DN100,δ=4;热镀锌钢管,按实际量。m75014Φ75PE管Φ75PE管,δ=3.5,按实际量。m225015黄黑反光立面标识立杆底部增设安全警示标识,采用 1.5m 黄黑反光立面标识,反光膜等级采用Ⅳ类。m150-2后端设备1视频服务器1.CPU:配置≥1颗 C86架构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32核,主频≥2.2 GHz,末级缓存容量≥64 MB,线程数≥64线程,热设计功耗≥190 W,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3200 MHz,通道数≥8,位宽≥64;(提供处理器厂家盖章的国产处理器证明函)2.内存:配置≥64G DDR4,16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扩展至2TB内存;3.硬盘:配置≥2块600G 10K 2.5寸SAS硬盘;4.阵列卡:配置SAS_HBA卡(支持RAID 0/1/10);5.PCIE扩展:支持≥6个PCIe扩展插槽;6.网口:板载≥2个千兆电口; 7.其他接口:配置≥1个千兆RJ-45管理接口,≥4个USB 3.0接口,≥1个VGA口;8.电源:配置≥550W(1+1)高效冗余电源。台22视频上云网关(64路)1.支持≥50路1080P@4Mbps码流接入;2.支持≥64路1080P@25fps4Mbps并发转码,支持将标准码流(H.264和H.265)转码为32Kbps/64Kbps低码流CIF或1Mbps/4Mbps高清码流或源码流;3.支持资源动态调整,转码和事件功能(包括接入路数)可灵活调整配置;事件轮巡检测,轮巡时间周期可配置,解决事件检测无法全通道覆盖问题;4.支持SDK、RTSP、ONVIF和GB28181方式直接添加相机,支持GB28181级联下级,用于下级平台取流转码分析;5.上传协议符合《全国高速公路视频云联网技术要求》以及《全国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实施方案》,可同时支持省、部云平台对接,支持双平台;6.支持无缝对接浙江省交通运输视频联控平台;7.支持GB28181协议级联上级,实现内网视频级联功能;8.接口:≥4个10/100/1000M 自适应网络接口,≥6个USB,≥1个VGA接口;★9.支持对接入的视频流进行摄像机是否在线、信号是否丢失、是否黑屏、图像是否遮挡、图像是否模糊、图像亮度是否异常、图像是否冻结、图像是否有噪声、图像是否有闪烁、图像是否有滚动条纹等状态检测。(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台13事件检测服务器(32路)1.支持接入至少32路400W分辨率或至少16路900W分辨率普通监控枪机、球机同时实现交通事件检测、交通参数采集、视频质量诊断功能;2.支持SDK、RTSP、ONVIF和GB28181多种方式直接添加相机,支持GB28181级联从平台取流;3.支持多种事件检测:行人、停车、抛洒物、拥堵、路障、施工、逆行、压线、变道、团雾能见度、机占非(占用应急车道)、烟雾、火灾、事故检测、抛锚检测;4.支持多种交通参数采集:车型、车道流量、车道速度、车头间距、车头时距、车道时间占有率、车道空间占有率、排队长度、道路交通通行状态;5.支持视频质量诊断检测:离线、遮挡、模糊、场景变更、条纹干扰检测;6.支持病害检测:裂缝、龟裂、坑槽、坑槽积水、松散;7.支持道路设施损坏检测:护栏破损、标牌破损、树木倒伏;8.接入球机时,支持违停变倍取证和多预置点事件检测,可设置预置点巡航计划,支持不少于16个预置点;9.支持录像和报警图片本地存储,可设置录像计划,图片和录像存储空间可配置,循环覆盖;最大支持16T硬盘10.接口:≥4个10/100/1000 M自适应网络接口,≥6个USB接口,≥1个VGA接口;11.支持对设定区域内出现车辆异常停车事件进行检测抓拍车辆。采用视频进行测试,车辆结构化信息清晰可辨。检出率:白天≥98%,夜晚≥98%;准确率:白天≥98%,夜晚≥98%;(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2.支持对设定区域内车辆拥堵事件(超过设定的车辆数)、车辆逆行事件、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车事件、车辆压线事件、车辆变道事件进行检测抓拍车辆。采用视频进行测试,车辆结构化信息清晰可辨。检出率:白天≥98%,夜晚≥98%;准确率:白天≥98%,夜晚≥98%;(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3.当画面中出现团雾时,可输出大雾、浓雾、和薄雾信息和对应的能见度距离。(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台14视频存储设备1.控制器:≥1个;2.处理器:≥2颗64位多核;3.系统盘:≥1×240GB SSD;4.系统内存:≥64GB(可扩展至256GB);5.存储接口:≥24个SATA接口,支持硬盘热插拔,满配8TB企业级硬盘;6.网络接口:≥2个千兆数据网口、2个万兆光口、1个千兆管理口;7.视频性能:最大接入路数≥1200路2Mbps;8.支持视频流、图片流直存;9.支持ONVIF、GB/T28181、RTSP等标准协议;10.支持纠删码数据保护技术,具备设备级和磁盘级容错模式,保障数据不丢失、系统业务不中断;11.支持云存储节点在线无缝扩容,容量和性能线性增长;12.支持存储实时视频、视频片段、图片及伴生的智能结构化数据,支持根据结构化数据的类型检索视频,检索条件包括前端点位ID、时间段、视频目标类型(包含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等);13.系统支持手动、自动对智能事件关联的多个录像片段设置录像标签;支持标签与其关联的录像片段同生命周期管理,支持通过按标签内容查询、回放、下载录像片段数据,支持对标签关联的录像片段进行锁定、备份。(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4.存储系统支持全对称架构,无独立的元数据管理节点。集群支持在线无缝扩容,系统性能线性增长。集群(3台及以上)任意节点宕机仅剩1台时,系统通过唯一入口IP可访问管理平台,以及数据存储服务。 (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5.云存储系统同时支持按照资源池为单位进行点位的生命周期批量管理策略和单独对每个点位通道设置生命周期管理策略,支持两种策略之间互相切换,支持周期策略调整后历史数据也即时生效。(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台15基础视频应用1.支持系统管理基础功能,包括应用平台门户、统一认证、权限管理、资源目录管理、日志管理、应用配置管理和时间同步;2.提供视频预览、录像回放、解码上墙、视频运维等视频应用;3.提供对外openAPI能力开放。套16本级视频通道数对本级视频设备的通道数进行管理,按通道数收费。路1007级联视频通道数1.对下级平台的通道数进行管理,按级联视频通道数收费。2.支持视频通用标准协议:GB/T28181-2011、GB/T28181-2016、DB33/T629-2011。路15008卡口车道数提供卡口车道的接入管理,按车道数收费。路509过车查询1.过车查询:按车辆属性包括车牌号牌、车辆类型、车牌类型、车牌颜色、车辆品牌等搜索查询过车记录,支持车牌的精确和模糊查询;2.记录展示:缩略图和列表两种展现形式展示过车数据,包括车牌号码、过车时间、过车图片等;3.记录导出:支持过车数据包括抓拍图片的单条/批量导出。套110视频运维应用提供基础运维功能, 包括设备运行状态采集、 视频质量检测、 录像质量检测、运维告警查询与处理、 运维报表。1、 设备运行状态采集:检测前端设备在线情况。2、 视频质量检测:检测视频的图像质量。3、 录像质量检测:检测视频录像的完整性。4、 运维告警查询与处理:提供运维告警的查询和处理功能。5、 运维结果报表展示:按月、时间区间统计各区域监控点在线率、图像正常率、录像完整率。(上述功能须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路15011国产化适配1.国产化客户端适配:支持但不限于以下国产化PC系统: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专业版(1022)ARM 64位 / 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专业版(1031)ARM 64位 / 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专业版(1032)ARM 64位 / 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专业版(1032)x86 64位 / 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专业版(1043)ARM 64位 / 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专业版(1043)x86 64位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 ARM 64位 / 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SP1)ARM 64位 / 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SP1)x86 64位 / 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 x86 64位 / 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 4.0 ARM 64位。2.国产化操作系统适配:支持但不限于openEuler 22.03 LTS SP1 x86 64位 / openEuler 22.03 LTS x86 64位/银河麒麟高级服务器操作系统V10(SP1)x86 64位 / 银河麒麟高级服务器操作系统V10(SP2)x86 64位。3.国产化中间件适配:支持但不限于东方通。4.国产化数据库适配:支持但不限于人大金仓V8R3。所投视频管理平台软件满足国产化环境适配,包括不限于银河麒麟服务器操作系统适配、人大金仓数据库兼容性认证、统信桌面操作系统适配、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适配、东方通软件产品兼容互认,要求提供厂家盖章的认证证书或测试报告。项112★指挥调度1.支持执法资源的在地图上的位置展示,展示执法资源信息。2.支持执法力量的在地图上的位置展示,展示执法力量信息。3.支持快速搜索车辆、 卡口、 监控点、 执法力量、 执法资源等资源信息, 并在地图上定位资源位置, 展示资源信息。4. 支持违法车辆的轨迹回放。5.支持对产生报警的车辆稽查布控, 选择在线执法人员, 下发稽查任务。6. 支持稽查任务派发和跟踪。7.支持对指挥调度查询到的车辆进行处理, 填写违法类型、 处理时间、 处理地点、 处理人。8.支持即时通信功能。(上述功能须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套113执法证据管理电子证据管理、执法档案管理、执法监督评价、数据统计分析。套114重点车辆稽查支持重点车辆的围栏化管理,支持重点车辆的感知识别报警,定位重点车辆位置和信息查看。套115实时报警提供研判违法线索的实时报警、报警事件定位和报警详情展示功能。套116监管中心车辆档案、车辆库管理、人员库管等执法监管对象的增删改查。套117线索中心报警查询、非现场查询、报警统计、非现场统计等线索相关的查询统计。套118★交通事件应用1、查询:支持交通事件告警的查询,事件类型包含抛撒物、拥堵、路障、施工、停车、行人、逆行等各类公路事件类型)。2、报警:支持事件检测告警的声音、弹窗提示,支持对告警进行“正误报、忽略”的确认。支持对抛洒物、停车、事故、拥堵事件进行自动智能复核,过滤告警误报数据,提高告警准确率。3、审核:支持告警人工审核,包括基于地图审核告警数据、基于列表图文审核历史告警数据。支持订阅告警类型。支持设置屏蔽区域,对特定区域内的告警进行屏蔽。4、统计:支持交通事件统计及导出,支持事件关联的录像进行导出。(上述功能须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套119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但不限于银河麒麟服务器操作系统。套220数据库国产数据库管理系统授权。套121中间件支持但不限于东方通套122接口开放1.视频:提供取流解码、视频预览、录像回放的能力供第三方使用; 2.资源:提供区域信息、视频监控点信息、车辆卡口信息的获取服务供第三方使用; 3.过车:提供实施过车数据供第三方使用;4.事件:提供交通事件实时告警数据、交通参数实时数据供第三方使用。套123数据迁移与功能整合1.数据迁移、功能整合等相关工作;2.按照省级数据标准接入浙路通体系,对接定制。项1二交通情况调查-1交调设备1双激光扫描传感器1.类型:高速扫描;2.扫描角度:≥180°;3.扫描频率:100HZ;4.测距范围:0.5-30米(10%反射率物体);5.检测速度范围:0~200km/h;6.激光等级:1 级,人眼安全;6.防护等级:IP68;7.环境温度:-40℃~80℃;8.MTBF:≥50000h。个42激光器防护支架钢材,镀锌,喷塑。个43激光控制器1.4核处理器;2.支持SD(32G)/SATA(最大1T)储存功能;3.1G(DDR3)贴片内存;4.含交调设备内置专用软件;5.检测精度:流量检测精度≥95%;综合车型检测精度:≥90%;单一车型识别误差:≤10%;速度检测范围:0~180km/h;车速检测精度:≥92%;6.检测参数:机动车分型、交通量、地点车速、车头时距、跟车百分比、车头间距、时间占有率等交通参数;7.传输方式:支持网线、4G无线网络;8.数据格式:采用交通运输部交调数据标准格式;9.数据存储时间:大于1年;10.远程管理:B/S 架构,IE 浏览器管理,可远程控制;11.通信中断,恢复通信后数据自动上传;12.支持本地或远程设备状态监测;13.环境温度:-55℃~85℃;14.MTBF:≥50000h;15.具备一数多传能力,数据传输网络满足一数多传要求。个44环保高清抓拍摄像机★1.采用2个1英寸高帧率全局曝光CMOS传感器;(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2.图像像素:≥900万;3.支持≥4096×2160@25fps高清画面输出;4.视频压缩标准:H.264/H.265/MJPEG;5.焦距:25mm;6.采用多光谱融合技术,可以在晚间使用内置LED灯结合红外爆闪灯的情况下,仍得到全彩的图片,解决夜间白光爆闪光污染;7.支持机动车的车牌,车身颜色,车型,子品牌,驾驶室人员等特征检测,支持机动车的过车记录和违章行为检测抓拍;8.支持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抓拍和特征检测;★9.车牌识别功能:支持对25×10像素~1100×3000像素的机动车车牌进行抓拍并识别号码;支持抓拍并识别垂直倾斜角度≤45°、水平倾斜角度≤35°、俯仰角度≤40°的机动车车牌号码;(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0.目标跟踪功能: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不少于245个目标,目标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1.车辆子品牌识别功能: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对车头图片进行分析抓拍,可分析输出OSD叠加不少于7200种车辆子品牌并显示相应的年款,对车尾图片进行分析抓拍,可分析输出OSD叠加不少于3900种车辆子品牌并显示相应的年款。(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台85多合一补光灯1.集成LED和气体放电光源;2.补光区域内光斑应均匀、无暗区、无明显抖动;补光区域边缘的光照度应大于或等于基符合准轴上光照度的75%;在基准轴上、下7.5°范围外,光照度应小于或等于51x。3.距离红外型补光装置20m处,基准轴上辐照度应大于或等于7000uW/cm;补光区域内的辐照度应大于或等于基准轴上辐照度的75%。(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4.红外型补光装置光源的波段应在250nm-4500nm范围内。5.支持通过光敏进行红外和白光切换;6.支持滤光片未启用情况下,遮挡面积占爆闪灯总面积≤5%;7.支持LED频闪熄灭时,叶片自动切换成白光模式;8.在距离补光灯20米处,LED频闪亮度等级20级时,中心光斑的照度不得超过40lx;9.平台控制功能:支持接入补光灯管理平台,支持GIS电子地图定位,远程控制补光装置开启/关闭,远程查看补光装置温度、功率、闪光测试、闪光强度;10.符合GA/T 1202-2022《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支持一键匹配海康、大华、宇视、华为等品牌抓拍单元;11.运维功能:可通过RS485、RJ45或智能模块远程显示补光灯的工作状态, 支持记录白天爆闪次数、夜晚爆闪次数、摄像机触发闪光次数、频闪工作时长并可通过控制软件进行实时查询(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台166终端服务器1.支持接入不低于12路网络摄像机进行视音频存储、图片存储与上传,内置8T硬盘。2.支持配置多种字符叠加、图片合成模式。3.支持不少于2个远程主机、2个FTP主机上传数据。4.通讯接口:2个RS-485接口,2个RS-232接口;5.触发输入:2个报警输入,触发输出:2个报警输出;6.音频接口:1对凤凰端子音频输入/输出外部接口;7.网口数量:18,光纤接口数量:2,硬盘盘位数量:4,USB数量:1 ;8.具有18个10M/100M/1000M自适应RJ45接口,其中P1~P16与G1处于同一网段、G2处于另一网段;2个1000M SFP光端接口,分别与G1、G2处于同一网段;(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9.支持双网卡,可配置双IP进行双网隔离,支持IPv4、IPv6组网设置;10.工作指示灯:电源/报警/硬盘/就绪,共4个状态指示灯 ;11.通用功能:心跳,密码保护,NTP校时;12.支持12个通道的过车记录存储、图片存储、视频存储、数据上传、视频流转发; 13.★支持将原始图片、特写图片、合成图片、车牌抠图、关联录像、主驾驶人脸图片、副驾驶人脸图片、行人人脸图片、非机动车人脸图片上传至FTP服务器;(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检测报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服务平台”可查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4.支持将1张、2张、3张、4张、5张、6张图片合成,支持选择图片形状,修改顺序,支持原始图片去黑边;15.支持按照抓拍图片检索关联录像,检索的关联录像时长可设置为(1-100)秒;16.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10%~90%@40℃,无凝结;17.电源:DC12V±10%,功耗:50W MAX。18.具备一数多传能力,数据传输网络满足一数多传要求。台47抱杆机箱(含自动重合闸保护器和电源)1、采用智能抱杆机箱,箱体尺寸:500*400*250,冷轨钢镀锌。设备箱需适合户外环境使用,具备防雨、防尘、通风散热、抗紫外线(耐老化)、防盗、防锈;箱体具有明显标识,表明设备箱用途。内部包含电源防雷及智能控制单元、电源集成(AC220V、DC12V、DC5V)、空开、温控风扇,LED照明灯,LED运行指示灯,蜂鸣器,门磁开关,防雷接地端子,接地铜柱,含储物仓,带智能监控箱运维平台软件。2、智能控制功能:支持非法取电告警功能,当电流超过预设值时,发出告警提示。3、监测告警功能:支持在不使用外部蓄电池情况下,通过客户端实时监测设备AC220V输入供电电源,并在客户端提示设备供电电源掉电告警。(需提供招标前签发的符合GA/T669.7-2008(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检测报告证明))4、接入设备管理:单路智能监控箱支持16路摄像机检测及异常处理;单路智能监控箱支持16路常亮灯、频闪灯、环保卡口灯接入与管理。支持补光灯白天灯亮告警、夜晚灯熄告警。(需提供招标前签发的符合GA/T669.7-2008(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的检测报告证明,检测报告须体现该项参数检测结果)5、设备信息查看功能:可在客户端上查看设备ID、点位名称、点位编码、IP地址、所属区域、所属项目、经度、纬度、运维单位等信息。6、智能控制:支持控制多种电压智能输出(AC220V、DC12V、AC24V、DC5V)等,单路智能监控箱支持6路AC220V、6路DC12V、1路DC5V可控输.7、端口自定义功能:支持输出端口自定义,支持配置不同控制策略。8、设备状态展示功能:支持以列表形式展示智能监控箱监控总数、在线数、离线数、在线率、完好率,以图表形式展示最近一次巡检情况 TOP10(在线数、离线数、在线率)。(需提供招标前签发的符合GA/T669.7-2008(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的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9、补光灯接入和控制功能检查:可以通过485通讯协议远程控制智能补光灯的开启和关闭,查看智能补光灯的型号,亮度等级,调节亮度,光敏Lux值,功率,温度,工作状态(为确保产品运行的兼容性,可靠性,稳定性、方便后续前端设备维护智能补光灯以及智能设备箱产品须统一品牌。(需提供招标前签发的符合GA/T669.7-2008(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的具有CNAS或者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个48交换机1.工业以太网8口交换机,输入电压:12-52VDC;2.交换容量≥128Gbps,转发性能≥ 7.2Mpps;3.配置 5口+1000M SFP 光口;4.支基于端口、协议、MAC 的 VLAN;5.支持 Ipv4 和 Ipv6 静态路由功能。个49电源防雷模块LMAX=40KA,LN=20KA,UP=1.8KV,UC=385V~,50HZ,IP20。个410路由器4G全网通1.无线接口:IEEE802.11b/g/n;2.电源:直流供电:6-35V;3.功耗(电流):小于 300mA;4.工作湿度: 5%~95%,无冷凝。个411网络摄像机1.400W像素枪机,含安装支架;2.红外功能:高效阵列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照射距离远可达30m(I3)/50m(I5)/80m(I8);支持smart 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支持日夜两套参数独立配置;3.Smart功能:Smart侦测——10项行为分析,4项异常检测,1项识别检测;Smart编码——支持低码率、低延时、ROI感兴趣区域增强编码、SVC自适应编码技术,支持smart265编码,可根据场景情况自适应调整码率分配,有效节省存储成本;系统功能:支持三码流;支持ONVIF(PROFILE S,PROFILE G)、ISAPI、Ehome协议接入,符合IP66级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套412辅材设备安装通用辅材。套413通信链路VPN专线(物联网卡,不限流量),3年项414安装调试费设备安装施工,含3年维护以及废弃杆件的妥善处理。项115T杆件含基础,T型杆。项416电缆YJV22-3×6米80017φ75PE管φ75PE管,δ=3.5米80018DN100热镀锌钢管DN100,δ=4;热镀锌钢管米80019手孔井500*500*1050(长*宽*深,mm)个420数据接入1、完成激光传感器和抓拍相机的数据采集、治理,实现一数多传,按照《JT T 1008.2-2015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 第2部分:通信协议》,确保数据的同步性和一致性,分别接入至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省“浙路通”平台、“浙路通”地市子平台。★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可以对交调设备I级设备汽车中七类车型均可识别的,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4三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1数据采集与监测1外场设施基础数据注册、采集及标签初始化1.实现对一站多用站点(设备)基础信息注册采集、盘点和归集,对各类型站点的站点信息、设备信息、数据信息进行信息盘点和归集。包括已建的超限运输检测站、非现场执法点、视频监控点位、交调站点。2.完成站点及设备编码生成及校验:①设备编码申请:一站多用站点注册后,根据站点关联的设备信息,向省、市系统提交站点信息和设备信息,申请省、市规范的设备编码;②设备编码关联:省、市两级应用授权后,自动获取授权的设备编码,关联到对应设备信息中,生成设备编码。3.实现对一站多用站点基本信息的初次标签初始化,并进行站点标签信息的设置。项12站点和设备心跳数据监测1.站点心跳监测:配置一站多用站点心跳监测规则和阈值,通过一站多用站点数据上传情况,对全域一站多用站点进行业务数据异常判定,触发异常阈值的,生成站点预警记录,及时通知站点所属部门,便于及时开展站点异常检查:①站点业务数据监测规则配置:对全域一站多用站点配置站点心跳监测的业务数据异常监测规则,包括数据完整性、字段规范性、数据时效性等监测规则,并设定异常阈值;②站点心跳监测预警:对出现数据完整性、字段规范性、数据时效性异常的站点,进行监测预警,及时通知管理部门,便于进行数据异常排查,保障站点数据质量。2.设备心跳监测:提供设备管理,支持通过动态获取设备心跳,实现一站多用站点设备的在线监测,判断设备是否在线,对离线设备进行告警:①设备心跳监测配置:配置一站多用站点设备心跳监测规则,设置动态监测方式、异常判定条件等;②设备离线预警:对设备心跳监测存在异常的设备,及时向管理部门推送告警信息,便于设备维护人员及时进行设备离线问题排查。项13设备安全监测1.设备安全漏洞扫描监测:支持对一站多用站端设备进行安全漏洞扫描任务创建,动态配置漏洞任务参数,包括漏洞扫描目标、扫描策略、扫描频率,动态收集和识别系统中的安全漏洞。支持单次任务的全面扫描,包括主机安全漏洞、web安全漏洞、弱密码安全漏洞全面安全扫描,支持被动扫描。2.安全检测策略监测:支持对一站多用站点设备安全检测策略设置,自定义设置威胁检测规则,设置规则属性、计算单元、规则配置、检测流程等,动态实现多维度安全策略检测保障。3.设备日志安全检索监测:对一站多用站点设备提供的各种威胁日志、文件日志、网络日志等进行多源检索,分析安全威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文件、APT威胁、僵尸网络、WEB攻击等,实现对各种威胁信息的详情追溯。4.设备安全态势分析:汇聚全域一站多用站点的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安全风险分类统计和站点预警事件统计,分析安全风险站点、风险类别等,实现站点和设备的安全风险态势统计,包括设备资产总数、告警总数、风险分布、风险排行、近一周/近一月事件发生趋势、威胁类型TOP10和实时安全事件清单等。项14站点数据质量监测1.站点数据质量监测:监测站点数据质量,包含数据字段缺漏、数据字段不合规、数据上报时效性等问题。2.站点数据多用质量监测:监测一站多用站点多用数据字段合规性。3.站点业务数据监测:监测站点数据业务核心字段,包括车牌识别能力、货车识别能力、强光抑制能力。项15数据传输监测1.事件数据上报监测:支持一站多用数据上报监测,支持根据事件上报规则,对公路事件数据上报到市级综合巡查、数字路政的数据情况进行监测。2.数据分发监测:实现一站多用数据分发监测,可以实现与个性化部署的“浙路通”应用级联,并进行业务数据分发情况监测。3.设备巡检与维护状况监测:①设备巡检监测:提供设备巡检信息监测,记录一站多用站点设备巡检信息,生成设备异常预警信息;②设备巡检记录监测:支持录入设备巡检信息,包括设备巡检日期、巡检结果、异常问题、巡检人员等;③设备巡检预警监测:实现对巡检预警情况进行监测。项16数据对账监测1.站点数据对账监测:实现与省、市系统的站点一数多传数据对账,对异常数据情况进行监测并预警。2.车辆数据记录对账监测:实现车辆数据记录与省、市站点数据的数据对账,对异常数据情况进行监测并预警。项1-2数据处理1已建站点一站多用数据接入、转换及清洗1.非现场执法点一站多用数据接入、转换及清洗:①对接入的已建的非现场执法点过车数据按照交调数据标准进行格式转换,生成符合交调业务应用的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②对接入的已建的非现场执法点过车数据按照客车数据标准进行格式转换,生成符合客运打非业务应用的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2.视频点位一站多用数据接入、转换及清洗:①对接入的视频点位过车数据按照交调数据标准进行格式转换,生成符合交调业务应用的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②对接入视频点位过车数据按照客车数据标准进行格式转换,生成符合客运打非业务应用的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3.交调点位一站多用数据接入、转换及清洗:对符合卡口功能的交调点位按照治超稽查布控要求进行格式数据转换,生成符合稽查布控业务应用的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4.综合巡查事件数据转换及清洗:对符合要求的点位信息,按照数据标准进行格式转化,生成符合综合巡查业务应用的事件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项12异常数据加工标记1.已建站点强光抑制标记:支持对已建站点强光抑制数据标记加工,通过标记优化提升夜间车辆识别准确率。2.已建站点逃避检测行为标记:对排队过车、遮挡号牌、绕行检测、暴力冲卡等逃避检测车辆数信息进行数据加工,实现分类标记。3.交调站点数据标记:支持对车辆流量、速度、车型、时间等信息数据加工,标记异常数据信息。4.公路事件:支持对公路事件按照事件类型进行数据加工,包括对抛洒滴漏、污染公路、摆摊设点等事件数据分类标记。5.路网监测标记加工:支持对视频监控站点进行数据标记。项1-3数据实施及优化1基础数据优化对于全域已建非现场执法点进行现场数据延时调优处理,确保点位数据传输的实时性,支撑稽查布控工作开展。通过优化数据传输协议和网络环境,减少数据传输的延迟,提升数据处理的效率。项12数据标签验证、优化及个性化标签设计1.标准化标签验证:实现省、市标准化标签的验证,将省、市两级数据标签与接入的点位数据进行标签数据验证。2.数据标签优化(执法业务类):依据区域执法情况,结合数据接入信息进行执法业务数据标签优化,提升标签及数据管理。3.个性化标签设计及验证:制定区县个性化标签,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区县的数据标签体系,关联站级一站多用上传的基础数据,并进行数据进行验证,支持验证结果的查看。项13站点及设备网络拓扑电子化生成及数据优化1.网络拓扑电子初始化:电子初始化站点网络拓扑,并将所有设备设施名称基础信息标准化。2.网络设备设施及基础信息拓扑优化:反向复核电子网络拓扑信息,与站点及设备拓扑情况进行电子网络联通测试,包含网络指令的测试、网络设备自动发现等。3.设备清单及其他相关信息补充优化:依据区域情况,完善补充相关信息,包含设备组网配置、IP关联、非TCP/IP协议组网设备添加等。项1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1%(保函形式)。八、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序号付款比例(%)考核要求17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作为预付款。210项目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320项目通过验收,结合中央、省级的绩效考核情况,待资金全部到位并扣除应扣款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因未达到中央及省级考核标准而形成的补助资金核减金额等)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9、其他要求:本项目总投资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占比40%、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占比40%、地方配套资金占比20%。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及《浙江省公路水路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及省级主管部门将按年度对项目实施绩效考评。若因省或市在考核中未达标,中央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将按比例核减,该资金核减风险有中标人承担。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供应商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客观分投标人实力2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得总体背景情况,部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得工作要求,临平区交通基础设施现状情况,需求情况等进行分析与理解等进行评审,分值(5.0、4.5、4.0、3.5、3.0、2.5、2.0、1.5、1.0、0.5、0)。5主观分项目背景阐述3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得总体架构,包括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总体架构,视频监控数据架构、交通调查数据架构、一站多用数据架构等进行综合分析与理解等进行评审,分值(4.0、3.5、3.0、2.5、2.0、1.5、1.0、0.5、0)。4主观分总体架构阐述4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得理解,对视频监控、交通情况调查等内容等进行评审,分值(4.0、3.5、3.0、2.5、2.0、1.5、1.0、0.5、0)。4主观分项目需求分析5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的要点难点的分析阐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的准确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审,分值(4.0、3.5、3.0、2.5、2.0、1.5、1.0、0.5、0)。4主观分项目重难点分析6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六条详细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投标产品的功能、技术指标是否与招标采购需求有偏差,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此项得满分32分,重要参数(标注★的参数)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其他技术参数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32客观分技术参数7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任务和目标理解准确、详细、科学、合理,有合理、科学测试与验收方案,能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制定关键路径管理及分析项目进度影响因素和对策等进行评审,分值(4.0、3.5、3.0、2.5、2.0、1.5、1.0、0.5、0)。4主观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8具有完善的质检及验收方案,设置专门质检岗位,对各个工序进行质检和统计,验收方案等进行评审,分值(4.0、3.5、3.0、2.5、2.0、1.5、1.0、0.5、0)。4主观分质检及验收方案9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所采取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进行评审,分值(5.0、4.5、4.0、3.5、3.0、2.5、2.0、1.5、1.0、0.5、0)。5主观分项目安全措施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审,分值(3.0、2.5、2.0、1.5、1.0、0.5、0)。3主观分项目质量保障11供应商应阐述站点设备接入实施,实现各类站点数据的应接尽接的技术方案:包括视频服务器、视频网关对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视频平台的技术方案、承诺函;交通量调查设备数据能够接入浙江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系统的技术方案;后台软件平台可按照省级数据标准接入浙路通体系的的技术方案。根据接入技术原理、传输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历史数据迁移方式和方案、实时数据传输方式和方案四项等进行评审,分值(3.0、2.5、2.0、1.5、1.0、0.5、0)。3主观分项目数据接入要求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每有一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5客观分项目团队13售后服务的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范围远近及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维护人员的提供情况,承诺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应急救援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定期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等进行评审,分值(3.0、2.5、2.0、1.5、1.0、0.5、0)。3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14培训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根据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三项内容等进行评审,分值(3.0、2.5、2.0、1.5、1.0、0.5、0)。3主观分培训方案15投标方案应详细阐所投系统与临平区交通局原有系统的集成整合思路,阐述内容包括不限于在本项目新建视频平台中集成原视频平台、执法队平台的功能的具体实现方案,包括软件架构设计方案、设备迁移割接方案、数据迁移方案等,根据投标方案的系统兼容性、统一管理性、可实施性、可维护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分值(3.0、2.5、2.0、1.5、1.0、0.5、0)。3主观分软件实施方案16根据服务能力,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售后服务服务网点情况的服务响应能力进行评审,分值(5.0、4.5、4.0、3.5、3.0、2.5、2.0、1.5、1.0、0.5、0)。5主观分服务能力17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1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后一位四舍五入)。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以公开招标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不(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不(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1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此页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41.5.1 1.5.21.5.3 1.6.71.71.7.11.7.22.3.22.52.11.32.11.42.15.12.15.32.18.12.18.22.20★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5.1我方承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展开质疑、投诉等活动,并确认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相关证明即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4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5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备注1杭州市临平区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大写:小写:后附分项报价明细表;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删除)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产品规格、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2...总计(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年月日二、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