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招标预告(马鞍山跃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



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延伸段项目跟踪审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名称
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延伸段项目跟踪审计

招标人名称
马鞍山跃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15155553506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5-5200387

公示起始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提出意见渠道
https://zbcg.mas.cn/TPBidder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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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可在预公示期内,按照提出意见渠道登录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意见及依据,留下具体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预公示-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延伸段项目跟踪审计.pdf

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延伸段项目跟踪审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皖E0-18-2025-招标人:马鞍山跃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5-二、项目名称:巢马城际铁路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工程延伸段项目跟踪审计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跃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大道999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起于宁芜铁路西侧,沿着规划明珠路线位向东,终点至宁安高铁东,自西向东主线采用连续高架形式上跨宁芜铁路,并连续上跨红旗南路、湖西南路、太白大道、湖东南路后,落地采用隧道下穿宁马城际铁路,与江东大道设置互通立交,路线向东设置地面形式下穿规划马郑线、在建巢马城际铁路、现状宁安城际铁路后与规划支路相交,终点位于规划支路交口东侧。主线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每小时;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每小时,标准路幅宽度54~72.5米,总里程约2.94千米。本项目设置匝道6处,新建主线高架桥长约2399.624米,隧道全长420米,本项目桥梁最大跨度为60米。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508-340500-04-01-811743。3、投资规模:本项目建安费为92700万元。4、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和造价服务合同约定。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项目竣工完成跟踪审计以及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无。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若提供的注册类证书未体现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或未体现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文件中另须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直接链接到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为评审依据)。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类似项目”指单份的合同(工程投资估算价或工程总投资或工程建安投资估算价或工程施工概算价或工程建设费用)金额为60000万元以上(含6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工程项目。(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2)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3)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合同)未体现以上要求,投标文件中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上须有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扫描件;如提供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方单位名称须和合同中甲方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以证明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7、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8、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十一、招标范围:需对项目全线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项目准备、建设、验收等各个阶段。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审查。审核工程变更、隐蔽工程、工程签证、主材认价、暂估价确认等,并出具审核报告。(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开标室。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3、如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投标人需登录“标证通”APP进行身份认证比对,相关操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马鞍山跃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大道999号邮编:2430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邢妍电话:0555-8331389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邮编:2430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麟、杨洋电话:0555-5200387、520665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25室电话:0555-5200185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账户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账户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账号:账户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账号:账户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账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1.7投资估算见招标公告1.2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3.1招标服务内容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和造价服务合同约定。1.4.1投标人经营能力和信誉(1)经营能力要求:见附录1;(2)财务要求:见附录2;(3)业绩要求:见附录3;(3)信誉要求:见附录4;(4)项目配备人员要求:见附录5;(5)其他要求:见附录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中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分包前,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子文档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联系电话:0555-520033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2、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2)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定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发布(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网银、电汇、转账第二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第三类:□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4、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见招标公告。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③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出具保函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的,办理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支)出。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或保证保险)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保函(或保证保险)扫描件、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编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审查认定。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②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是否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是☑否】6、中标候选人若采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将随中标候选人公示一并公示。7、其他注意事项(1)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5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8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形式☑否□是,具体要求: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2)解密时间:30分钟(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解密倒计时为准);☑(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4)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进行评审。多标段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含)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是(不采用)■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7.1履约担保及约谈1、履约担保(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2)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3)比例/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4)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符合以上形式之一的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2、按规定属约谈的工程,中标人须按通知参加约谈。参加约谈的人员须是中标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领导、中标项目负责人。3、履约担保的退还:承包人无违约情况下,如为汇款方式提交的,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期满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7日内退还;如为其他形式提交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7.1履约担保及约谈履约担保有效期到期后履约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7.7.2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具体金额和方式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在合同中约定。(2)质量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10.1.1图纸获取说明/10.1.2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查看。10.1.3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相应平台的规定。10.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1投标所需资料(1)编制投标文件时所需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扫描后上传。对于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①投标人各类证件信息: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备案资料(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②投标人、项目配备人员业绩扫描件;③项目配备人员各类证件信息:造价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④其他材料:委托人出具的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保证金保函、联合体协议书及非联合体牵头人相应需要提供的表格和资料(如采用)等。(2)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0.2.2相关政策要求/10.3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30分钟,具体时间要求以评标委员会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4招标代理服务费1、投标人在报价时,另行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后,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另外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90%向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示例中标价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价金额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0.8%=3.2万元(1000-500)*0.45%=2.25万元合计1.5+3.2+2.25=6.95万元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6.95万元*90%=6.255万元10.4100万元以下1.5%10.4100万元-500万元0.8%10.4500万元-1000万元0.45%10.41000万元-5000万元0.25%10.45000万元-10000万元0.1%10.410000万元-100000万元0.05%10.4100000万元以上0.01%注:计算后不足肆仟元的,按招标代理服务费肆仟元向中标人收取。4、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结果公示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6、中标人须在以下账户中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名: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47012331030000015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注:招标代理服务费须从中标人单位账户汇出,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10.5其他(1)项目配备人员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监管部门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2)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人员业绩、执业人员资格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①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②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③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④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⑤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委托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造价咨询单位”和“咨询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投标人/中标人”。10.7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子文档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联系人:林芝,联系电话:0555-5200336)10.9偏离不允许10.10签字和盖章要求签字:签字或签印鉴章盖章:盖单位公章或盖电子公章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签字、盖章均接受电子公章、电子印鉴章、电子签名章。10.11投标文件份数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0.12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10.1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10.1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选择“开标大厅”登录即可。10.16开标程序按开标系统在屏幕上显示的已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开标。10.1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0.18招标人核验中标候选人相应证书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项目组成员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提交至招标人核验,以上资料中,国家、省对电子资质证书等有相关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电子证书供招标人核验,招标人核验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19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工程所在地的与招投标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及安徽省地方标准;(3)安徽省及马鞍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发布的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管理规定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5)工程建设地点所涉及的场地情况、基础条件等。(6)有关政策要求:①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②省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5〕4号)执行。③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各类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方式,不得强制预留工程款做为质量保证金。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安徽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以及我市最新相关文件(如有)执行。⑤如本项目涉及交通导改等措施,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我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交通封闭管理工作的通知》(马住建〔2023〕4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马住建〔2023〕3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交通封闭实施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核、深化后实施。施工现场采用封闭施工,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的形式和标准做好施工围挡,同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做到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本招标文件不对上述情况一一进行描述。10.20在线提起询问、异议、投诉方式:1、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网上提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在线提起异议,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异议3、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投诉举报(投诉受理机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555-5200185)重要提示1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投标人单方面承担。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预设的相应模块(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如未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委会有权做出无效标处理。开标过程中展示的有关信息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委会以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详见“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等时间,因投标人网络速度慢、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无法操作的,责任自负。重要提示2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配备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①社保缴款凭证。②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③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投标人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⑤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⑥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材料。⑦如投标人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实名制”投标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详见招标公告。相关要求如下:1、“实名制”投标是指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投标联系人进行身份验证的投标活动。投标联系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完成身份认证比对。2、参与“实名制”项目的投标人须自备智能手机,下载、安装、调试好“标证通”APP(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实名制投标操作手册》)。3、联合体单位参与“实名制”项目投标的,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投标联系人办理实名制验证。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1、不见面开标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不见面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当众开标;(4)公布开标信息;(5)抽取与评标办法有关的相关系数(如有)以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投标人(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交易中心见证,抽取结果由主持人录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可自行查看);(6)开标结束。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投标截止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所有投标人均须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投标人解密,视为放弃投标。(3)经检查确认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意外情况的处理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2)交易系统发生故障,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以上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评标;(2)项目封存,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封存所有开评标数据,另行通知开标时间。5、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6、注意事项(1)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均可在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交易文件在线解密、互动交流、在线提疑、澄清等开标活动。(2)不见面开标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3)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4)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询标、告知等信息,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告知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线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5-5200194。)(5)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系统操作人员,均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保持通讯畅通。(6)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①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版本。②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③内存要求在4G以上。④要求正确安装马鞍山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经营能力要求)经营能力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需提供以下材料: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财务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配备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土建造价人员2名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安装造价人员2名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注:1、投标文件中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2、若提供的注册类证书未体现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或未体现在有效期内的或未体现注册专业的,投标文件中另须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直接链接到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网页截图为评审依据)。(交通造价人员不适用本条款)3、投标人须在上述人员中至少安排三名驻点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每月驻现场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其它专业造价人员根据项目进度和招标人要求另行安排驻点时间。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无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造价咨询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招标服务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能力和信誉等:(1)经营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配备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专业职责分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以资质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相同;(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系关联企业;(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相同;(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系关联企业;(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被设区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2)在最近三年1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或索赔的要求。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不含报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其他资料。报价文件:(1)投标函(含报价);(2)服务费用清单;(3)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5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6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制作生成。(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8暗标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项规定,技术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标记或符号以及投标人的任何信息,文件格式应符合招标人统一要求,如有违反按无效标处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上传。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应当拒收。4.2.3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文件相应内容;(5)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系统名称)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合同有效期一致。如合同期限延长,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履约保证金具体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可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围串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同时将围串标等行为报管理部门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并由评委会认定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2、评委发现有其它围串标违法违规情形的。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商务及技术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其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摇号程序为: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唱标”模块序号进行抽取,投标人的各自号码为“唱标”模块中对应的序号。按照在线抽取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即先抽取到的号码排序在前,后抽取到的号码排序在后。以上随机抽取程序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操作,交易中心见证。抽取全过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直播。备注:该在线抽取服务已通过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检测,认定抽取的结果具有随机且不可修改性。若因系统原因导致在线抽取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摇号机人工抽取。摇号机人工抽取方式:摇号程序通过摇号方式,号码大的优先。摇号程序:①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唱标”模块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②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摇出各单位的号码;③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5。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为2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7个。每次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④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排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1评标办法最多可中标段数量1见招标公告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25分;(2)技术部分:35分;(3)投标报价:4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2)通过资格审查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格式(1)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此条款不评审)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投标报价2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经营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跟踪审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