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装备招标预告(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意见征询编号:湖消采--G2025007--00--00
2.征求意见范围: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设置是否合理;
是否具有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xfzyyx2020@163.com/1037339804@qq.com(请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包括相关盖章后扫描件及可修改稿),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联系人:雷先生/吕先生
4)联系电话:15088349592/18067833119
5)联系邮箱:xfzyyx2020@163.com/1037339804@qq.com
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发布采购公告确定的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
6.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共媒体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附件信息:
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征询公示.doc (29.5 KB)
附件1: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需求文本.xlsx (931.8 KB)
附件2:关于对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的意见建议.xls (22.5 KB)
1.1.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征询公示一、采购项目内容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1.意见征询编号:湖消采--G2025007--00--002.征求意见范围: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3.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00时前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xfzyyx2020@163.com/1037339804@qq.com(请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包括相关盖章后扫描件及可修改稿),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3)联系人:雷先生/吕先生4)联系电话:15088349592/180678331195)联系邮箱:xfzyyx2020@163.com/1037339804@qq.com4.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5)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5.注意事项1)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2)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参考所用,不对意见建议书面一一回复。最终以发布采购公告确定的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采购公告,如果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仍有异议的,请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代理机构联系。6.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示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共媒体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采购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浙江省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水域救援类)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需求文本
标项
标项名称
预算单价(元)
技术参数
商务要求
参数
检测报告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
质保期
厂家质量保证及 售后服务要求
培训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履约保证金
付款条件
验收方案及要求
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
其他要求
一
消防员水域救援防护服
0.06
1.由上衣和中腰裤两件套分体组成(含腰带);
2.主体颜色通常为橙色,高弹氯丁橡胶面料,厚度为2.5mm至3mm;
3.衣袖、裤腿、前胸后背处设有≥5.0cm宽反光带;
4.裤腿、衣袖、衣领可调节松紧;
5.防护服材料的色牢度≥4级;
6.防护服材料的吸水率≥100%,滴水扩散时间≤5S,芯吸高度≥90mm;
7.防护服速干性能和透气性能好:蒸发速率≥0.18g/h,透湿量≥8000(g/m2·24h);
8.面料断裂强力≥500N;撕破强力≥60N;
9.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0.胸口、手臂等部位有魔术贴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消防员水域救援头盔
0.04
“3/4盔结构,带头围调节功能。 帽壳颜色应按岗位区分设置为红色、黄色、白色”,尺寸分L、M、XL,可调节。
常温下浸泡4h-24h不下沉,重量≤550g。
最大加速度不应超过250g,加速度超过150g的持续时间应小于4ms (g为重力加速度,其值取9.8 m/s2。)。
侧向刚性:帽壳的最大变形应不超过40mm,卸载后变形不应超过15mm
下颏带宽度不小于15mm,插扣式固定。
水域救援头盔帽壳应有开孔排水设计,顶部应设≥8个通气出水口,注重安全性和舒适性。
设有加装头灯、运动像机等的通用固定支架或导轨,必须前置。
冲击吸收性能:头模受到最大冲击力最大值不应超过3780 N。
执行标准:XF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XF44-2015《消防头盔》、GB/T10125-2021《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经XF44耐穿透性能试验后,钢锥不应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手套
0.035
五指分离式结构,有弹性可紧贴手部,便于穿戴,灵巧性能≥3级;
手套主体应做防水处理,具备防寒保暖性能;
手掌和手指部位采用耐磨防滑设计;
手腕为束紧设计,调节束紧,且能保证手腕的灵活度;
手套袖筒长度应超出腕骨≥25mm且<35mm;
提供省级(含)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一并提供资质认定证明文件。
穿戴性能:穿戴时间≤10s。
符合XF 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要求;
厚度小于3mm
附有钛涂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靴
0.045
从靴内后跟中央起至靴口最低处的高度≥200mm,脚踝处有固定收紧;
靴底为毛毡底,应防滑和防止刚性损害
鞋头、鞋跟等部位应做加强处理
救援靴应带有排水孔≥4个
靴底具备防穿刺功能,抗穿刺力≥1100N
具备保暖性能
整体重量≤1.5kg
鞋带收紧为旋钮式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服(速干型)
0.06
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检测报告
由上衣和中腰裤两件套分体组成(含腰带);
主体颜色通常为橙色;
衣袖、裤腿、前胸后背处设有≥5.0cm宽反光带;
裤腿、衣袖、衣领可调节松紧;
防护服材料的色牢度≥4级;
各部位明暗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包缝线每3cm不应小于12针。
断裂强力经向≥800N,纬向≥650N;
撕破强力经向≥40N,纬向≥30N;
接缝断裂强力≥500N。
速干性-透湿量≥10000g/(㎡·24h),水分蒸发时间≤5s、蒸发速率0.18g/h
吸湿性-吸水率≥110%。
表面抗湿性能:沾水等级:4级"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干式水域救援服
0.35
干式服主体颜色可选,加固部位与主体部位颜色有区分;
上衣肩部拉链设保护盖,胸部为斜拉链设计;
臀、肘和膝盖处宜有补强设计和缓冲层;
裆部应设有拉链,且配有保护盖;
具备良好保温性、耐磨性和撕扯强度;
腰、袖、领和脚口有收紧设计,胸口、手臂处设置魔术贴;
干式服面料洗涤 5 次后,沾水等级≥4 级;
干式服面料及接缝断裂强≥750 N;
干式服面料经、纬向撕破强力≥1200 N;
断裂强力:经向≥2300、纬向≥1100;
干式服面料在(9±0.2) kPa的压力下,经2000次循环摩擦后,不应被磨穿;耐磨加固层面料在(9±0.2) kPa的压力下,经6000次循环摩擦后,不应被磨穿;
干式水域救援服面料的透湿率≥5 000 g/(m2×24 h);
干式服所有结构上的连接部位应具备水密性,人员身着救援服在静水中漂浮1h后进水量≤0.2 kg;
救援服应具备保温性能。穿着救援服的受试者经保温性能试验1h后,体温下降≤2℃;
领口、袖口应采用高弹氯丁橡胶材质,脚部采用防水透气尼龙三层复合面料,袜底需做尼龙面料补强;
胳膊和腿部要有反光条设计;
提供省级(含)以上或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一并提供资质认定证明文件。
臀、肘和膝盖处耐磨材料为凯夫拉材料
内置模块化吊带紧固系统,提高穿着贴身效果,低水位时可穿脱救援服上半部分
档前部有横向拉链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湿式水域救援服
0.07
提供省级(含)以上或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一并提供资质认定证明文件。
分体式,主体颜色应醒目,加固部位应与主体部位有区分;
湿式水域救援防护服面料经纬向在150N的拉伸荷载下保持10s不应发生断裂;在经过拉伸强度性能测试后,湿式服面料的不可逆伸长量应小于原始长度的5%;湿式服面料的接缝强力每个接缝处均应承受的100N拉力荷载10s而不会破裂;
袖口、裤口处有收紧设计,胸口、手臂处设置魔术贴;
采用防水拉链、设有拉链保护;
胳膊和腿部要有反光条设计;
厚度3mm,氯丁橡胶材质;
缝线处都是用暗针缝制且都做加固压胶处理;
臀、肘和膝盖处宜有补强设计和缓冲层;
具备良好保温性、耐磨性和防穿刺性能;
水域救援服面料的耐水摩擦色牢度、耐洗沾色牢度、耐光色牢度≥4级;
水域救援服经高低温试验后应无皱缩、破裂、胀大、分解等现象或机械性能的改变;
未进水前湿衣重量≤1.5kg;
肘部、膝盖和臀部有凯夫拉耐磨材料覆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激流救生衣
0.1
结构为背心拉链式,用于急流救援,采用固有浮力材料制作,120N≤浮力≤150N,尺寸可选
背部、胸前设置多组魔术贴用于黏贴单位、姓名等,配有可拆卸式腿部固定带、弹力牵引绳、割绳刀、牛尾绳、卡扣式水感应频闪灯(触水即亮)、高音哨。
通道式可调肩带,多余织带可隐藏至通道内
前端两个海帕伦材质耐磨防割材料排水口袋,口袋设计对讲机天线孔,口袋上设置多挂点,口袋均设计为可快速拆卸的快速排水口袋;
重量≤2000g;
衣身强度:施加≥3200N作用力,保持30min而不损坏(核对检测报告);
肩部强度:施加≥1000N作用力,保持30min而不损坏(核对检测报告);
衣身应能承受3200N的作用力30min不损坏,肩部应能承受900N的作用力30min不损坏;
战术模块化外挂设计,前后共有≥60个救援战术拓展外挂点;
闭合和调节器织带强度:向闭合和调节器织带施加不小于2500N的作用力,并保持30min而不损坏(核对检测报告);
结构拉链(横向)强度:救生衣织带全部松开,仅拉上拉链,向救生衣施加≥1600N的作用力,并保持30min而不损坏(核对检测报告);
抗拉强度(各结构织带)≥4000N,抗拉强度(裆带腿环)≥3000N(核对检测报告)。
提供省级(含)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一并提供资质认定证明文件。
重量≤1600g;
救生衣下部设置排水口
浮力材料为NBR高级浮力材料,或好于该类材料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二
水域救援漂浮救生绳(100米)
0.1
9.5mm≤直径≤11mm,长度100m;
最小破断强度≥22kN;
在水面漂浮48h,无明显下沉;
重量≤5kg;
夜间具有荧光效果;
延伸率:承重达到最小破断强度的10%时救生绳延伸率≤3%;
具有优良的耐酸碱腐蚀性能、耐油性能、抗紫外线性能;
配备具有透水功能收绳包。
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完整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横渡套装
4.2
"绳索横渡套装里包括200米静力绳2根、辅绳4根、中分力板1个、小分力板1个、小单滑轮3个、大单滑轮1个、双滑轮2个、纵排双滑轮1个、止坠器1个、下降器1个、救援八字环1个、双耳救援八字环1个、绳索保护套1个、扁带2个、扁带2个、D型自动锁7个、手动O型锁10个、装备打理包1个、地垫1个、100米漂浮救生绳1根。
静力绳:主要性能参数:材料:尼龙,直径10.5mm,长度≥200m 。断裂强力≥31 kN,打结强力≥19 kN,极限冲坠次数>15,首次冲击力≥5.6kN ,静态延伸率≤3 %,符合CE-EN1891标准;
辅绳:主要性能参数:材质尼龙;直径:6mm,长度4m。拉力≥9.5KN,符合CE-EN564标准;
中分力板:主要性能参数:铝合金分锚器,孔数≥8,孔径:6x Ø 20 mm,拉力≥35KN;
小分力板:主要性能参数:铝合金分锚器,孔数≥4,孔径:4 x Ø 20 mm,拉力≥35KN;
小单滑轮:性能参数:适用绳径≤12mm,主轴破断载荷≤30KN,符合CE-EN12278标准;
大单滑轮:主要性能参数:适用绳径≤16mm,主轴破断载荷≤28KN,符合CE-EN12278标准;
双滑轮:主要性能参数:主挂点可同时连接3把主锁,2个侧部连接孔,1个底部连接挂点,两侧侧板连接均可实现自锁功能,适用于高速状态。铝合金主体,不锈钢轴杆。适用绳径≤16mm,断裂负荷≤28KN,通过:CE-EN12278-UIAA认证。符合CE-EN12278标准;
纵排双滑轮:主要性能参数:适用绳径≤13mm。铝合金材质,主轴破断载荷≤25KN,符合XF 494-2004标准和符合CE-EN12278标准;
止坠器:主要性能参数:外壳和凸轮均采用铝合金材质制造。使用绳索直径:8-13mm,符合CE EN 567标准;
下降器:主要性能参数:使用绳索直径:9.5-11.5mm,救援可承重最≥ 200公斤。符合XF 494-2004标准和符合EN12841标准;
救援八字环1个:主要性能参数:铝制,使用绳索直径:8-11mm,断裂强度≥35kN;
双耳救援8字环:主要性能参数:铝制,使用绳索直径:8-11mm,断裂强度≥40kN;
绳索保护套:主要性能参数:采用高强PVC涂层材料。双层缝合,在第一层出现磨损后,能及时发现,同时第二层提供保护,不至于磨损绳体,提供双层防护,高强耐磨。展开尺寸宽度13cm,长度100cm。用4cm 宽的优质强力粘扣连接,易于操作;
扁带:主要性能参数:工作负荷≥22KN。宽度16mm,长度60cm。符合CE EN 566标准;
扁带:主要性能参数:工作负荷≥22KN。宽度16mm,长度120cm扁带。符合CE EN 566标准;
D型自动锁:主要性能参数:采用2重自锁系统,要经过水平扭转操作才能将锁门打开,避免锁门意外打开,比丝扣主锁更加安全。防钩挂锁鼻防止扣入和取绳时发生钩挂,纵向拉力≥22kN;横向拉力≥11 kN;开口拉力≥6kN,重量≤260g,开口尺寸≤22mm,符合EN 362-EN 12275标准;
手动O型锁:主要性能参数:铝合金O型丝扣主锁,纵向拉力≥26 kN;横向拉力≥8 kN;开口拉力≥7 kN,开口尺寸≤16mm。符合EN 362,EN 12275标准;
装备打理包:主要性能参数:全防水背包,容量≥45升,由耐用的PVC材料制成,有衬垫肩带和背板。可作为普通背包使用,重量≤1400 g;
地垫:主要性能参数:高强尼龙布料,防水材质,可以保护绳子不受污垢和灰尘的影响。也可作为绳包使用,容量35 L 重量 700 g;
漂浮救生绳:主要性能参数:材质为高密度丙纶长丝,颜色黄色,11mm≥直径≥9.5mm,长度100米,具有夜间自发光和反光功能,可漂浮在水面上,断裂强度为≥12KN;
大单滑轮具备360°旋转功能
双滑轮具备360°旋转功能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抛绳包
0.05
具有漂浮性能
7mm≤直径≤8.5mm,长度20m到25m
最小破断强度≥22kN,在水面漂浮48h,无明显下沉;
重量≤2kg;
绳包顶部带有收口设计,防止绳索散落;
绳包应设有反光标志带,增加夜间可视性;
绳包具有快速渗水功能;
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有快速解脱装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母衣
0.05
采用高密度聚酯纤维与氨纶混纺,兼具抗拉伸性与舒适性。
厚度:0.5-2mm 之间
紫外线阻隔率可达 98.5% 以上
具备良好的速干功能,速干≤ 8 分钟
保暖性能良好,使体表温度恒定在 29-31℃舒适区间,在水温变化时能减少人体失温速度。
采用流线型设计和 3D 立体剪裁,可降低 40% 水流阻力,将人体包裹度提升至 85%,同时减少面料在水中的位移。"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头灯
0.025
灯具有泛光.聚光,可以分别按键控制;
额定电压3.7V,光源功率≥10W;
挡位:强光-弱光-爆闪,LED光源,照度≥300lx,续航时间:强光≥3小时,爆闪≥30小时,弱光≥40小时;
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和ABS工程塑料.坚固耐用,确保产品可经受强力冲击,密封性能好,可在暴雨环境下可正常工作;。
防水等级≥(IP67);
提供头盔安装支架;
充电接口:Type-C 接口,具有正反可插的特点,方便用户充电。
适配头盔前置佩戴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方位灯
0.02
灯芯:LED
电池:锂电池或纽扣电池;
尺寸:≤50mm*50mm*50mm;
遇水自动点亮、闪烁;
连续闪烁时间≥8小时。离水后按下开关,可以关闭闪烁、灭灯
重量:≤40g;
发光强度≥0.75cd
带有金属挂环或塑料夹子以及其他固定方式,可以固定在救生衣上。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保修要求:产品从采购人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按“◆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执行,时间自货物测试完毕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参数中质保期大于“◆商务要求”中规定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人负责“三包”,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产品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上门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商应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主动回访,以便及时了解采购人的意见,迅速改变服务的不足之处。每年不少于1次实地巡检,及时掌握货物使用情况,以及货物的故障、缺陷情况,及时给予维修保养,并建立预警系统,保证售后服务及时性。
7.维修响应:中标人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若中标人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修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采购人并有权直接在未付中标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质保期满后,在接到用户需求后立即响应,对电话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4小时内、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做出承诺,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9.所提供的器材装备(包括核心部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日期6个月以上。
10.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负责为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此处所称维修保养,仅指投标人所供货物正常使用的保养或因本身质量缺陷造成维修,如因车辆交通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不在本条所列)
11.质保期外定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服务技术规范,采购人可获得有关维修等级、所需时间、工时计算项目、配件价格的信息。如设备损坏需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工程师维修费和差旅等人工费。
12.投标人应提供24小时的电话服务,支持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公开售后服务商的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邮政编码、公司主页、电子邮件、联系电话及传真,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批评。
13.售后服务商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采购人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
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售后机构、响应时间等。
1.验收之前,如有必要,投标人应在供货后一个月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
2.设备软件如有升级,投标人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
3.投标人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采购人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
4.投标人须对培训或售后服务做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负责提供采购人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在供货后一个月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若中标人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交采购人验收。
地点:浙江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1.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中标价 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采购人应督促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超出总体供货时间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交货前,所有器材供货厂家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并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人提供产品(包括车辆以及随车器材)要正确安装RFID标签并预先填写系统分配的RFID编码。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并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不提供相关承诺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RFID标签的安装方案请联系浙江省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客服人员,无法申请部局编码的产品也需要申请浙江消防救援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平台编码。客服电话:13361648122,13022636979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所投产品须承诺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所有法律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
3.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需通过3C认证。
水域救援刀
0.03
刀身:常见的有钛合金、不锈钢镀钛等材质。
刀柄:多为热塑橡胶、TPR 防滑手柄等,具有防滑功能,如
刀鞘:有 ABS、玻纤加强尼龙等材质
总长度:范围在 15 厘米至25厘米
轻量化设计,重量≤100g,
刀具硬度在 51.4HRC 至 59.4HRC
带有绳索切割钩、破窗器、开瓶器、气瓶阀门扳手等功能,刀体尾端开孔可系失手绳,防止刀具意外掉落。"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4个月。
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2.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费用:中标人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