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水提标工程招标预告(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2025)


1.招标条件
春晓净化水厂尾水提标工程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10-330206-04-01-33138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约 1729万元。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状改良Bardenpho生物反应池改造为AOA生物反应池、现状活性砂滤池提升脱氮性能、现状脱水机房新增设备改造、新建管道及改造,管径约DN25-DN1500,最终达到出水总氮浓度
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春晓街道,春晓净化水厂内。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对春晓净化水厂尾水提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培训、出水达标及配合验收等服务,包含所有临时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含污泥接种)、试运行、配合验收、质量保修和环保验收通过后免费协助运营3个月,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发包人支付的,不在此列)。联动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加药费用、化验检验费和污泥处置费由招标人承担。
招标控制价:约 1550.31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60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约 24.0983 万元,设备购置费约 1456.36 万元,联合试运转费约 9.86 万元(具体以审定价格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150日历天内项目完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或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承担设计及相关性能保障任务;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相互兼任。
(三)其他:
3.10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杰瑞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月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月 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杰瑞宁波投标工具 V1.0-202408”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梅港净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太河北路6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4-869951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联系人:吴巍、杨涵棋
电话:18966389626、0574-86879331
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水提标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